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8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商朝有“三风十愆 ”的规定,其中三风中的巫风是指(A)庭内起舞、沉溺酒歌(B)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C)巫蛊乱政、残害忠良(D)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亲小人远贤臣2 西周时期的礼仪内容可分为五个方面,通称为“五礼” ,其中“冠婚之礼”称为(A)吉礼(B)宾礼(C)嘉礼(D)婚礼3 构成西周基本政治模式的,并且成为确立社会等级秩序、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工具的制度是(A)嫡长子继承
2、制(B)明德慎罚(C)宗法制度(D)家长制4 汉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实行专卖制度,专卖品不包括(A)盐(B)铁(C)酒(D)茶5 汉朝已经有比较完备的诉讼制度了,其中公诉称之为(A)乞鞫(B)读鞫(C)告(D)劾6 “八议”、“官当”正式入律,即为法律所规定,发生的朝代是(A)东汉时期(B)王莽新朝(C)曹魏时期(D)西晋时期7 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远远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受唐律影响的法典不包括(A)朝鲜的高丽律(B)日本的大宝律令(C)印度的摩奴法典(D)越南李太尊时期的刑书8 唐朝中央政府沿用隋朝的三省六部制,六部中掌管科举考试的是(A)吏部(B)
3、礼部(C)户部(D)民部9 最先对明刑弼教立法思想进行新的阐释,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 的地位的是(A)周公(B)董仲舒(C)朱熹(D)朱元璋10 为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行政规则是(A)编例(B)则例(C)条法事类(D)决事比11 关于元代诉讼审判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诉讼在元代法典中开始独立成篇(B)元代开始出现诉讼代理制度(C)元代的诉讼代理制度主要适用于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自诉能力有限者(D)元代“约会制度 ”主要适用于不同户籍、不同民族及僧侣之间的刑名诉讼12 相对于传统的中国刑法而言,大清新刑律在形式上和内
4、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动,其中在调整罪名方面,将谋反罪改为了(A)叛国罪(B)叛乱罪(C)内乱罪(D)危害国家安全罪13 辛亥革命之后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出台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A)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B)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 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 体系不包括的法律部门是(A)民法(B)商法(C)民事诉讼法(D)行政法1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是(A)权能分治(B)三权分立(C)三民主义(D)训政保姆论16 关于结婚年龄,1931 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规定女子必须达到(A)16 岁(B) 18 岁(C) 19 岁(D)
5、20 岁17 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中,首次增订了“订婚”、“解除婚约”专章的是(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立法(B)抗日民主政权婚姻立法(C)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婚姻立法(D)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婚姻立法18 决定改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实行土地改革的政策,从而揭开了解放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序幕的文件是(A)中国土地法大纲(B)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C) 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D)1946 年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
6、、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关于“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B)礼最早是氏族社会祭祀鬼神的仪式,是人们自愿遵守的习惯,所谓“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C)礼始于“周公制礼” ,周公在武王死后的摄政期间,深切认识到礼的社会政治作用,因而在立国之初便进行了制礼活动(D)周礼是西周法律的总称,即所谓礼典,它规范和调整着西周时期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20 关于西周“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下列说法可以成立的是(A)它是在夏商两代“ 天讨” 、“天罚”的神权法基础上发展
7、起来的,否定了天命观念(B)它是西周初期统治阶层的基本政治观点,对西周的政治生活、法律实践都有指导作用(C)它强调道德教化的重要性,主张审慎而有区别地对待刑罚及因时制宜地制定和适用刑事政策(D)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重大进步,为后世 “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21 下列各选项假设发生于汉武帝时期,那么其中不属于“亲亲得相首匿” 原则,必须追究隐匿者刑事责任的有(A)某甲窃取邻人银簪,其子隐匿不告(B)某乙聚众谋反,其妻隐匿不告(C)某丙为叛军“通行饮食”,其父隐匿不告(D)某丁以左道诅咒天子、蛊惑民众,其祖父隐匿不告22 下列关于南北朝时期法典所属政权的说法,错误的有(A)
8、泰始律是东魏法典(B) 麟趾格是北齐法典(C) 大统式是北魏法典(D)新律是西晋法典23 根据唐律中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具体有议、请、减、赎、当五项具体特权制度(B)上诉五项特权制度由高到低针对不同等级的特权者(C)官员自首减免刑罚也是一种特权减免(D)若犯“十恶 ”重罪,上述特权皆不适用24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A)“先问亲邻 ”(B) “输钱印契”(C) “过割赋税”(D)“原主离业 ”25 明代基本立法中,内容直接载有或涉及案例的有(A)大明律(B) 大诰(C) 问刑条例(D)大明会典26 为贯彻“重农抑商 ”政策,清朝政府广设钞关,重征商税,以
9、严刑峻法推行禁榷制度,依此制度由官府垄断经营的民生物资有(A)盐(B)茶(C)酒(D)矾27 下列关于明代经济立法的说法,正确的有(A)“一条鞭法 ”改历代征收实物税为征收货币税(B) “一条鞭法” 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C)海禁政策完全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导致近现代中国的落后(D)朝贡贸易发展起来后,市舶提举司成为此类贸易的主管机关28 大清民律草案在立法原则上即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又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在该草案各篇中,属于考虑国情民风为主的有(A)债权(B)物权(C)亲属(D)继承29 北洋政府采取重刑方针,严厉镇压反抗军阀统治的活动,为此恢复的清朝旧刑罚是(A)笞刑
10、(B)发遣刑(C)绞刑(D)凌迟30 下列各选项,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内容的是(A)首次规定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B)宣布了中国共产党的八项基本政策(C)宣布惩办蒋介石为首的战争罪犯(D)明确了“ 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 的刑事立法原则三、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 。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 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31 对甲翻供行
11、为,应该按照什么制度处理?32 除了上述制度外,宋代还有哪一司法制度也是为了保障审判质量的?请简述。四、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简述汉代的监察制度。34 简述 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的内容,并作简要评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8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商朝立法概述。对于古代的这些名词概念,不能简单地以现代意思揣度,除非古文功底深厚,否则只能细心识
12、记。巫风虽然带有“巫”字,但其主要针对的是官吏只顾吃喝玩乐、不理政事;淫风则指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有点类似于今天的生活作风层面;乱风则指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亲小人远贤臣,侧重执政思想观念和用人方面。【知识模块】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礼与刑的关系。西周时期的礼仪内容可分为五个方面,通称为“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吉礼是祭祀之礼,古人认为祭祀鬼神、祭祀祖先能给自己带来福祉,故称祭祀之礼为吉礼:凶礼是丧葬之礼;军礼是行兵打仗之礼;宾礼是迎宾待客之礼;嘉礼是冠婚之礼。冠婚之礼包括成年加冠和结婚两方面,因而不只是我们今天所
13、谓的婚礼。此外,吉礼和宾礼也是比较容易混淆的,需要注意具体含义。【知识模块】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宗法制度。本题首先可以排除的是明德慎罚和家长制,前者是一种法律思想理念,而非制度,后者是强调家长在管理家族事务时候的主导地位;A、C 选项是包含关系,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在继承方面的具体制度,它只涉及继承而不涉及确立秩序和继承以外的政治模式,因此,准确地说只有宗法制度才符合题干的说法。【知识模块】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汉代经济立法中的专卖制度,汉代专卖品主要是盐、铁、酒,茶是清代才列入专卖之列。对于此
14、类多朝代皆有的制度,可以加以简单总结,对比理解记忆。【知识模块】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汉朝诉讼与审判制度。汉朝的起诉叫“告劾”,其中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重审,称为“乞鞫”,乞鞫期限为三个月,期外不听。对于公诉称“劾”,可以结合现代的“弹劾”一词来理解,弹劾本质上也是一种特殊的公诉形式。【知识模块】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15、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三国两晋南北朝刑事立法。“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曹魏时期正式入律。“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 、议功(有大功勋的人) 、议贵( 贵族官僚)、议勤( 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议宾( 前朝皇室宗亲)。自曹魏以后,“八议”遂成为古代法律的重要原则。【知识模块】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唐律的历史地位。摩奴法
16、典是古印度法典,相传为“人类的始祖”摩奴所编,故名。实际上,是婆罗门教的祭司根据吠陀经与传统习惯,于公元前 2 世纪一公元 2 世纪(一说为公元后的头几个世纪)编成,因此,该法典不可能受公元七世纪唐律的影响。当然,本题侧重的是唐律对周边朝鲜、日本和越南的影响。【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唐朝三省六部制。六部中礼部和吏部职责容易混淆,主要是在官员的选拔和任免问题上,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命、考课和管理,但唯独选拔官员的科举由礼部掌管。【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明朝立法指导思想。周公在法制史上的作为是周公制礼以及提
17、出以德配天的学说;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创了儒家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上的支配地位;朱熹重新阐释了明刑弼教,提高了刑的地位;朱元璋在总结元亡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刑弼教的思想是重典治国的理论依据。【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清代立法概况,以及法制史上其他有关立法形式的概念。编例是宋朝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者判例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指挥”,后者称“断例”;则例是清代各部门职责和办事规程;条法事类是宋代对敕、令、格、式依事分门别类进行的一种法律汇编方式;决事比是汉代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比照援引判例作
18、为裁断案件的依据的判例法。对于每朝新出现的法律形式要特别注意。【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元代诉讼审判制度。元代的诉讼代理制度主要适用于年老、残疾行动不便、自诉能力有限者,但实践中还有一类人是退休或暂时离任的官员,而不包括未成年人。【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清末修律活动。清末修律活动是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意识到必须修律,遵循“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进行的,因此,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都作了比较大的改动,这些改动都是我国传统法理与西方近现代法理不合之处,因而值得注意。本题中将谋反罪改为内乱罪,在一定意义上是将“
19、阴谋反对皇上”改为“祸乱内部”的意思,可见修改后至少形式上君主地位有所下降。【知识模块】 清末、民初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中华民国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北洋政府于 1914 年 5 月 1 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因系袁世凯一手操纵和炮制,故又称“袁记约法”,它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
20、法草案,又称“天坛宪草”,该草案采用三权分立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体现了国民党等在野派势力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知识模块】 清末、民初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国民政府“六法”体系。国民政府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民法典模式,故而在“六法”中没有独立的商法部门,而是包含在民法部门中。“六法”是指宪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和行政法。【知识模块】 清末、民初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思想是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权能分治理论是孙中山的宪政思想体系;三权分立并未直接提到,但它是权
21、能分治理论的理论来源,权能分治理论明显就是脱胎于三权分立;训政保姆论是胡汉民提出的国民党长期实行训政的理论支撑。【知识模块】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1931 年条例规定男子法定婚龄是 20 岁,女子 18 岁。基本上新中国成立前根据地或者解放区婚姻制度都是这样规定的。【知识模块】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抗日民主政权婚姻立法。革命根据地婚姻立法中首次增订了“订婚”等专章的是抗日民主政权的多个地区性的婚姻条例,纯识记性内容,可以理解为民主政权在婚姻制度上的发展完
22、善。【知识模块】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土地立法。为了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满足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中央于 1946 年5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该指示决定实行土地改革。【知识模块】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周公制礼。周公制礼
23、是在夏商实践的基础上对礼制进行折中损益,融合周族礼制进行的制礼活动,因此,礼并不是属于周公制礼,而是在夏商时期就有了,C 选项错误;周礼虽然涉及西周国家、社会的很多方面,但它只是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重要形式之一,而不是西周法律的总称,D 选项错误。A、B 选项是正确表述。【知识模块】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西周“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这一思想是理解西周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所以必须全面掌握。这一思想虽然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有两个点是不可能改变的:一是对天命的态度不可能完全改变;二是不可能动摇宗法等级观念和制度。这是其时代的局限性,在认识任
24、何思想或观点的时候都要注意时代局限性。【知识模块】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由此可见,A 选项显然是属于该原则的一般犯罪,可不追究责任;B、C 选项都是涉及谋反叛乱,不能按照亲亲得相首匿免责;D 选项就行为来看是应处以死刑的,但是首
25、匿者为犯人的祖父,依律应由廷尉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责任,而不是必须追究。【知识模块】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三国魏晋南北朝各朝法典名称。泰始律是西晋法典,泰始是西晋武帝年号;麟趾格是东魏政权法典,“麟趾”是其一宫殿名称,该法典议定于此殿;大统式是西魏法典,大统是西魏太祖年号;新律是曹魏法典。【知识模块】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唐律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制度。这一制度具体说来就是议、请、减、赎、当五项具体特权,这五项特权的内容最好适当了解,它们之间是由高到低针对不同等级的特权者,严格地
26、说当指以官品抵罪,特指抵当徒罪,并不是当针对品级最低的官员或者特权者;自首减免刑罚是针对所有人的,而不是官员特权减免;触犯“十恶”重罪不适用减免特权,反映出了“十恶”重罪对阶级统治的重要性。这一制度还有其他一些细节规定,有必要详细了解。【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宋代民事立法。首先,“先问亲邻”,即业主欲出卖不动产时,须先询问房亲和邻人有无购买意愿,他们对不动产有优先购买权。其次,“输钱印契”,即不动产买卖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再次,“过割赋税”,即在买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
27、。最后,“原主离业”,即转移标的实际占有,卖方须脱离产业,不动产买卖契约才最终成立。【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明代立法概况。上述明代四种基本立法中,大明律是基本法律,以“律”为主;大诰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例;问刑条例是司法机关根据典型案例拟定的;大明会典在记载六部官制时,在每一官职之下,先载律令,次载事例。这一做法使得相关法律更详细,可以增强操作性,但同时也使得文本整体不够简练。【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清代经济立法、专卖制度。这些实行政府专卖的都属于高利润物资,因此才会
28、被列入专卖。类似的,考试分析上还提到汉唐两朝也实施专卖政策,汉代专卖物品是盐、铁、酒,唐朝是盐、茶、酒。对这些可以适当进行归纳。【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明代经济立法。一条鞭法的本质就是以货币税代替实务税,这种方法可以让农民通过其他更多的途径赚钱交税,因此相对放松了对土地的依赖,A、B 选项说法正确;海禁政策虽然严格,但是并不是完全断绝了我国与外国的联系,官方的交往还是存在的,且后来也适当放开了,C 选项说法错误;朝贡贸易在明代建立发展后,市舶提举司为主管机关,D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C,D【试题
29、解析】 本题考点为清末修律活动。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以“模范列强”为主,后两编亲属和继承以“固守国粹”为主。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特点,主要还是因为我国传统上家庭制度在法制中占据的重要地位,或者说家庭制度的政治意义使之反而不能随便更改为西方做法,否则可能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知识模块】 清末、民初法律制度2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北洋政府刑事立法。按照相关规定,北洋政府恢复了笞刑和发遣刑;绞刑是清末修律后留下的唯一死刑执行方式;凌迟虽然在民国时期还有某些地方或者民间私自采用过,但是并未作为法定刑恢复。【知识模块】 清末、民初法律制度30 【正确答案】 B,C,
30、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的内容。这一宣言虽然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命名,但是它并不是一份纯粹的军事法律或者军事行动的宣言,而是全面涉及政治法律等多个方面,如上 B 选项就是政治方面的,D 选项为法律方面的,C 选项涉及政治法律两层面。A 选项首次规定人民代表会议制是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知识模块】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三、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31 【正确答案】 对于甲的翻供行为,应该按照翻异别推制将案件移交其他司法机构或者改换司法官进
31、行重审。具体而言,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 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 ,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 。但是,犯人翻异次数不得过三,若故意诬告、称冤,经查证属实,罪加一等。 【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32 【正确答案】 宋代另一保障审判质量的制度是鞫谳分司制,即“审” 与“判”分为两事,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当,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检法量刑之事由其他官员负责。前者称“ 鞫司”( 又称 “推司”“狱司”) ,后者称“谳司”( 又称“法司”)。鞫谳分司制是宋朝
32、审判制度的特色,自地方的州到中央的大理寺都执行这一制度,以便防止司法官因缘为奸,从而保证审判质量。【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四、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正确答案】 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 (1)中央和京师监察机关 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学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在皇帝面前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均专席独坐,被称为“三独坐” 。 (2)地方监察机关 汉武帝
33、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 13 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 1 人。剌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之下,依照“六条问事” 行使监察权。到西汉末年,刺史的实际权限已超出六条的范围,直接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3)监督标准:“ 六条问事” “六条问事”是对部内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吏,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
34、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也。”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4)意义和影响 西汉御史台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监察机关的活动,对于严肃吏治、纠弹不法,制衡权力,维系臣下对于皇帝的忠诚,确实起到一定作用,故后世各朝也沿用了这一基本体制。而且这种中央与地方监察机关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疆域辽阔的我国来说,在任何时代都是有必要的,即便今天也是如此。【知识模块】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4 【正确答案】 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依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确定国体与政体。 第二,规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但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第三,形式上采用总
35、统制,但总统的权力受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的制约。 第四,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及必要的宪法义务。 第五,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形式上赋予省、县两级地方政府以自治权。 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的颁行,标志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结束,宪政正式肇始。同时,又仿效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赋予司法院以解释宪法和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司法院设立大法官会议负责该项权力行使。 评价:一方面,单纯从宪法条文看,中华民国宪法可以算得上近代中国最为民主的宪法之一。这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主进步力量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这部宪法是在没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参加的情况下制定的,因此在代表的广泛性和合法性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事实上,国民党之所以在这个时候颁布这部宪法,就是为了通过它改变其不良形象,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再者,1948年 5 月 10 日,国民政府颁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以“戡乱” 为由,无限扩大总统的“紧急处分权 ”,将宪法规定的紧急处分和宣告戒严的总统权力不再置于立法院的限制之下,而“ 戡乱 ”何时结束又取决于总统宣告,这使得总统权力成为凌驾于宪法之上的“ 台上宪法”,更加让 1947 年宪法实际上丧失了宪法地位。【知识模块】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