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2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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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 22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2 我国基层政权机关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B)监督与被监督关系(C)指导与被指导关系(D)委托与受委托关系3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是( )。(A)选举(B)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C)行使言论自

2、由(D)提起宪法控诉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D)公开投票的原则5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是( )。(A)宪法(B)特别行政区基本法(C)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D)国际条约6 我国宪法第 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该宪法规范在类型上属于( )。(A)权利义务规范(B)组织权限规范(C)宪法委托规范(D)宪法指示规范7 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1689 年的权利法案(B) 1701 年的王位

3、继承法(C) 1777 年的邦联条例(D)1787 年的美国宪法8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 )。(A)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B)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C)各民主党派保持相对独立(D)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9 下列关于我国现行宪法修改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修改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我国宪法修改制度和实践具有指导意义(C)我国自 1982 年宪法生效以后,对宪法采取全面修改方式(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有权提议修改宪法10 特别行政区采取的政治体制模式是( )。(A)行政长官制(B)总督制(C)三权

4、分立制(D)议会制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必须提请( ) 的批准。(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中共中央组织部(D)最高人民检察院12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 4 次修改,形成了 32 条宪法修正案(B)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经全国人大以出席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C)我国自宪法制定以来一直采取部分修改的方式(D)我国宪法的修改机关是全国人大13 下列关于国务院审计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审计署有权对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B)审计署进行审计监督,不受任

5、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审计署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D)审计署有权对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14 下列关于制宪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享有制宪权的主体就是拥有立法权的主体(B)制宪权的概念是从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所确立的法治思想中概括出来的(C)宪法起草机关就是拥有制宪权的机关(D)制宪权是高于立法权的权力形态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作为宪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 )。(A)宪法

6、优位(B)民意优位(C)法律保留(D)司法独立16 我国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 ) 的广泛的政治联盟。(A)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D)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17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的人员有( ) 。(A)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B)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C)军事法院院长(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18 我国宪法规范中体现了合理差别的规定是( )。(A)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D)实行男女同工同酬19 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D)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设置20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民族自治机关的人员在组成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必须具有民族性(B)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是民主联盟(C)决定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的根本因素是所有制的结构形式(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能够

8、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的特色21 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委员长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B)委员长会议决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设立(C)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D)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案,委员长会议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三、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特点。四、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某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税

9、务所向个体户郑某征税 3000 元,其中 750 元依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予以征收。郑某以该税务所乱收费为由,向县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经调查认为税务所征税适当,原决定无误,便维持了原决定。郑某于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经调查后认为,某税务所向郑某所征 3000 元税中,有 750 元属于违法征收,不予支持,判决某税务所将征税数额由 3000 元改为 2250元。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23 郑某是否应当纳税? 为什么 ?24 县人大是否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什么?25 郑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6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适当?为什么?26 魏某系个体经营者。从 2

10、004 年 3 月开始,魏某租用某市轻纺市场的房屋一栋,为袜子生产者进行袜子包装兼作生活用房。2004 年 5 月的一天,该市工商局所属市场工商所工作人员来魏某处检查,认为魏某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责令到工商所申办营业执照。魏某认为自己只负责包装袜子,按双取酬,袜子生产者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自己无须申办营业执照。双方发生争吵。工商所工作人员要将房内 6 箱袜子搬到工商所,但没有出具扣留凭证,双方为争夺袜子发生争执。工商所工作人员随即将魏某扭送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并用手铐把魏某铐在办公室窗户的铁栅栏上,扣留时间长达 6 个多小时。事后,魏某向市工商局提出赔偿申请,市工商局在法定期限内未予赔偿。请根据

11、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27 本案中魏某的何种宪法权利受到侵犯?其宪法依据是什么? 为什么?28 魏某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什么?29 结合法理和法律有关规定分析工商所的做法违反了何种原则?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 22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1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故选 A 项。【知识模

12、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4 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故基层政权机关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 条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故基层政权机关与居委会的关系也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故选C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民

13、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是选举,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2 条规定,全国人大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该条体现了选举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并用原则。选举法第 3 条规定,我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体现了选举权的平等性和普遍性原则。由于我国选举实施秘密(无记名) 投票原则,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

14、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2 条第(一)、(三)项和第 67 条第(二)、( 三)项的规定,只有全国人大有修改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力,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修改除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故排除 A 项,选B 项。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的修改,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73 条第(一)项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的修改,属于香港立法会。故排除 C 项。

15、宪法第 67 条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而不是修改或者部分修改。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宪法第 3 条规定的是组织权限规范。宪法中用大部分条文去处理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职权行使的程序,或者至少规定其原则,这种规范就是组织权限规范。选 B 项。权利义务规范是宪法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宪法基础。宪法委托规范是规定了国家的义务,而没有赋予人民任何主观权利的规范。广义的宪法委托规范包含宪法中所有的要求特定机关具体行为的规定,一般仅限于狭义的对立法机关为

16、立法委托。宪法指示规范是宪法通过规范形式强制国家为一定行为,原则上所有公权力机关直接或间接的都是其规范对象,行为也不以立法机关为限,公权力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履行宪法指示的具体方式和先后顺序。【知识模块】 宪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787 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故选 A 项。 D 项的表述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而不是合作的政治基础。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独立的,而不是

17、相互之间的相对独立,此外,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故 C 项表述错误。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而不单纯为“政治自由”。故 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62 条第 1 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修宪权。据此,A 项表述错误。从现行宪法的修改来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和宪法修改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可见,B 项表述正确。我国自 1982 年宪法生效以后,对宪法采取部分修改的方式。可见,C 项表述错误。宪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18、,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既不采用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也不照搬外国的三权分立制,更不沿用港澳原来的总督制。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关系是: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这种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保留了港澳原有的司法独立原则和行政主导作用,指出行政与立法二者要互相制衡和互相配合,而且重在配合。这种政治体制既不同于外国的议会制和总统制,也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更不同于港澳原来的总督制,而是具有港澳特色的行政长官制。“行政长官制”是

19、指以行政长官所领导的政府为主导方面,奉行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互相制衡和互相配合,而且重在配合的一种政治制度。这是一种独特的、符合港澳实际情况的、崭新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7 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故选 B 项。注意:宪法中涉及检察机关人员的选举、任免等条文有三处:第一,宪法第 62 条第(八)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宪

20、法第 63 条第(五)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三,宪法第 67 条第(十二)项的规定。【知识模块】 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 4 次修改,形成了 31 条宪法修正案。可见,A 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经全国人大以“ 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而不是以“出席”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d 可见,B 项表述错误。宪法修改的形式包括全部修改和部分修改,我国的 1975 年宪法、工 978 年宪法和 1982 年宪法都是对前一部宪法的全面修改,但我国对 1982 年宪法的修改采用的是部分修改的方式。可见,C 项表述错误。我国

21、宪法的修改机关是全国人大。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91 条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选 D 项。A 项错在:审计署审计的对象是“国家”企业事业组织,而不是“企业事业组织”。B 项错在: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而不是“任何机关”干涉。C 项错在:审计署属于国务院 “组成部门”,而不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如国务院各部、各委

22、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总局、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体育总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旅游局、宗教事务管理局、新闻出版署等。【知识模块】 宪法学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我国,制宪权高于立法权。故 A 项表述错误。制宪权的概念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法治思想以及中世纪的根本法思想。故 B 项表述错误。宪法起草机关不是制宪机关,不能拥有制宪权。故 C 项表述错误。制宪权是高于修宪权、立法权的权力形态。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

23、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三项:(1)宪法优位。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法律必须受宪法拘束。也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而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这就是宪法优位。为了确保一个国家法制的统一,宪法优位还进一步要求在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上要遵循法律优位原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或其他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2)法律保留。法律保留是指关

24、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司法独立。这是指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受任何干涉或压迫,只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可见,选 A、C、D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序言的规定,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故选 A、B 、C、D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25、 67 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故选 A、C、D 项。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之列。故排除 B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中体现了合理差别的一面,具体而言,合理差别有以下几种类型:(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的合理差别。(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3)依据民族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A 项表述属于因年龄差异导致的合理差别;B 项表述为依据民族差异采取的合理差别措施。选 A、

26、B 项。C 项表述没有体现合理差别,不选 C 项。D 项表述似乎体现合理差别,因为为了照顾妇女的权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合理差别,如妇女孕期保护的规定等,但同工同酬只是为了确认男女平等而作出的规定,并非合理差别。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7 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故 A 项表述正确。根据宪法 第 65 条第 4 款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 69 条的规定,C 项正确。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置的职权属全国人大。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

27、析】 根据宪法第 113 条、114 条、115 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是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以及居住在本区域内的其他民族的公民按人口比例产生代表组成,人口特别少的其他民族,至少应有 1 名代表;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这充分显示了民族自治机关人员组成的突出特点是其民族性。故选 A 项。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是政治联盟,而

28、不是民主联盟。故 B 项错误。根据宪法第 6 条的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可见,决定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的根本因素是所有制的结构形式。故 C 项表述正确。我国的地方制度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县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我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色,但不能说最能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的特色,因为特别行政区制度也非常具有地方特色。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25 条规定,常务委员会

29、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长的重要日常工作:(1)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2)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3)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据此,A、 D 项表述正确,C 项表述错误。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26 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委员长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据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而并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

30、员长会议设立。故 B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三、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除此之外,特别行政区财政独立,使用自己的货币,其收入全部用于自己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2)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50 年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

31、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 年不变”。(3)特别行政区由当地人管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该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规定组成,实现“港人治港” 、“澳人治澳”。(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在特别行政区,除了基本法附件上所列举的法律外,全国性的法律一般不得在特别行政区内适用,特别行政区继续适用原有的、不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法律。【知识模块】 宪法学四、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宪法学23 【正确答案】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郑某作为中华

32、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所有权向其征税。税收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所以,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郑某应当依法纳税。【知识模块】 宪法学24 【正确答案】 该县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因为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仅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大所作规定也不应以地方性法规相应名称命名。【知识模块】 宪法学25 【正确答案】 本案中,郑某对征税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要求县税务局复议。【知识模块】 宪法学26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判决正确。县人大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所收 750 元税款不合法,法

33、院判决对 750 元的收费不予支持是正确的。对于法院的判决,税务机关应当执行。【知识模块】 宪法学【知识模块】 宪法学27 【正确答案】 魏某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财产权受到侵犯。宪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理由:魏某被工商所扣留长达 6 小时,而工商所并非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无权限制或剥夺魏某的人身自由。工商所还用手铐将魏某锁住,间接地侵犯了魏某的人格尊严权。工商所将 6 箱袜子扣留侵犯了魏某的私人财产所有权。【知识模块】 宪法学28 【正确答案】 魏某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有:1)由于工商所无行政处罚权,因而魏某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魏某受到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侵犯,魏某据此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知识模块】 宪法学29 【正确答案】 工商所的做法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工商所对魏某实施的行政处罚属于越权行为,违反了依法行政要求,应属无效。工商所将魏某的 6 箱袜子扣留,但不出具扣留凭证,违反了执法程序的正当性要求。【知识模块】 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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