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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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不能构成法学体系中独立分科的是( )。(A)国内法学(B)法律史学(C)法律经济法学(D)理论法学2 国家赔偿法属于下列哪一个法律部门?( )(A)行政法(B)经济法(C)宪法(D)民法3 直接对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发生决定或重大作用的,首先是( )。(A)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C)生产力发展水平(D)国家的性质和状况4 1992 年 9 月 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

2、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规定:本决定自 199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决定施行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适用修改以前的专利法的规定。该条规定说明该决定在法律溯及力上( )。(A)有溯及既往的效力(B)实行从旧原则(C)实行从旧兼从轻的原则(D)实行从新原则5 我国宪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

3、辑结构6 宪法第 3 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条规定属于( )。(A)命令性法律规范(B)禁止性法律规范(C)授权性法律规范(D)义务性法律规范7 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

4、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8 张三将一批货物交给某铁路公司,让其运到北京西站,张三与某铁路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货物(B)铁路(C)运输行为(D)火车9 法和统治阶级道德的一致性,最本质的体现是两者( )。(A)相互渗透(B)相辅相成(C)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10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是( )。(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B)促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C)促进人类文化事业的发展(D)确认和维护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阶级关系11 我国婚姻法第 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5、,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12 关于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种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在我国,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是正式解释(B)逻辑解释并非任何解释都必须使用的方法(C)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是体系解释方法(D)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背

6、景材料的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的解释属于历史解释13 关于法治与德治的联系与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治强调将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提高统治者的道德水平来治理国家(B)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德治不必然和人治相冲突(C)现代社会的法律与道德仍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治理国家既要依靠法律,也要依靠道德(D)在当代中国,法治与德治有着目标的一致性14 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潘某教唆 17 岁的陈某盗窃他人财物 1 万余元,法院认定潘某与陈

7、某共同构成盗窃罪,并对潘某从重处罚。这一推理属于(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D)价值推理15 下列有关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因此,影响法系形成的因素是历史传统(B)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和美国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因此又称英美法系(C)两大法系在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D)英美法系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

8、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 笔录,但未作处理。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作出了拘留 10 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 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 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法官乙认为,如果 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 不应当撤销。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B)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

9、性的特征(C)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D)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17 下面的法律规定中,属于法的要素中法律规则的是( )。(A)著作权法第 26 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B) 票据法第 3 条规定: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 公司法第 192 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D)审计法第 53 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18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律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法律制裁,

10、这说明( )。(A)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B)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C)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内部的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D)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整体意志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19 法自身特点所带来的有限性是由于( )。(A)法具有主观意志性,法律总会存在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B)法的概括性、抽象性与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总会有不一致的地方(C)法的稳定性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总存在着差距(D)法的程序性有时可能会使人们不能及时地解决问题20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

11、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21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A)从内容上分,法律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构

12、成的(B)法律条文是表现法律规则的载体,即条文是形式,规则是内容。因此,法律规则都要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达,法律条文都要规定法律规则(C)法律主要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因此,法律规则的基本特点反映了法律的基本特征(D)法律规则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具有微观指导性、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可预测性等特征22 法律原则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下列属于政策性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B)四项基本原则(C)国家实行计划生育(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3 下列有关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说法不恰当的是( )。(A)两者的内在组成要素的划分标准和依据不同(B)法律体系属于制度范畴,立法体系属

13、于学科范畴,两者没有联系(C)两者包含的内容不同(D)两者都是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24 法的价值包括( ) 。(A)秩序(B)正义(C)自由(D)效率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简述法律规则的特点。26 简述司法的特点。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 80 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甲去看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甲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寻包启事:一周内送还者酬金15000 元。后来捡到该包

14、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悬赏广告的定性是合同还是单方行为,于是出现了不同解释: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悬赏广告是一种合同行为,因为尽管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 19291930 年民国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第 164 条就规定了悬赏广告,从其前后的条文来看,从第 153 条到第 165 条都规定的是契约,因此介于其中的悬赏广告应该是契约。第二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单方行为,因为中华民国民法第 164 条规定,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者,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有给付报酬之义务,对于不知有广告而完成该行为之人亦同。条文当中说到,完成广告所指定行为的人,即使他不知

15、道有这个广告,登广告者也应该给他许诺的报酬。按这个意思,悬赏广告就不是契约而是单方行为。第三种即后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在我国大陆,民法通则关于悬赏广告未有规定,学者起草的统一合同法的第一个草案规定了悬赏广告,当时就有学者说悬赏广告不是合同而是单方行为,不能规定在合同法中,后来正式稿中删除了该规定。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从法律解释分类的角度分析上述三种意见所用的解释方法,并分析不同解释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28 某民法典第 1 条规定:本法有规定的法律问题,适用本法;无规定的,以习惯法裁判;无习惯法的,依法官提出的规则;同时遵守既定学说和传统。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之加以分析。五、论述题

16、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论述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及正确处理这一关系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30 论述法律至上的法治观点及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各种类别的法律,法学可以分为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根据法律的制定到实施,法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

17、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根据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法学边缘学科。但是,以上 12 个分科中,法律经济法学不是法学体系中独立的分科。【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家赔偿法是有关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的法律部门。【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性质和状况都决定着法的性质与作用,但是,它们都是间接地决定法的性质。只有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才直接决定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从旧原则,即对于新法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适用原来

18、的法律。【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政策性原则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如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婚娴法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等等。政策性原则具有针对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题干中“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宪法条文缺乏法律规则的必备结构,没有明确的法律后果,所以属于原则而非规则

19、,由于保护环境属于我国的政策,因此该原则属于政策性原则而非公理性原则。法律规则的分类根据规则内容规定的不同,分为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授权性规则可以分为职权性规则和权利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题干表述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性原则。因此 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授权性法律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范。故C 项

20、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但这并非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因为有些学派如社会法学派也特别重视社会对法律的制约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比较强调法律的阶级性,这是它的突出特点。A 项前半句是正确的,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学的阶级性不同。因此 A 项错误。依据马克思法学的基本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非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即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虽然有时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同盟者的某些要

21、求和利益,但它们只具有局部意义,只有在保证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被规定在法律中,因此并不能改变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根本属性。所谓国家意志其实就是法律化的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因此 B 项错误。决定法律内容的因素是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利益不是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社会物质基础才是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利益对法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利益的发展决定法的发展;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决定着法的本质。法对利益的反作用体现在:法可以确认并界定利益关系;法可以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法可以保障利益的实现;法可以为新的利益的形成和发展

22、提供法律环境。因此 C 项不正确。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是由物质条件决定的,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能够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要求。【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与法律是同一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有同样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最本质的一致性在于二者都是统治阶

23、级意志的体现,因而有着共同的任务和使命。【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这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体现在:(1)阶级统治的含义极为广泛,包括经济、政治、思想等各个领域;(2)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最重要的作用是确认和维护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3)法在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和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条规定涉及军人夫妻离婚时的权利义务,这里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

24、对应的,也是一致的,另外,义务是有明确对象的,属于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该法律条文并未完整地表达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因为它缺乏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的规定。因此,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 种,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在我国不承认判例法的情况下,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不属于司法解释,不是正式解释。A选项错误。逻辑解释是指采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结构,以求得对法律的确切理解。因此,无论何

25、种解释,都要对法律规范的逻辑要素进行分析对比,阐明规范的内容、含义和适用范围,然后用理解方法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推论,来说明法律规范的要求和目的。B 选项表述错误。系统解释是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是历史解 释的一种。C 选项表述错误。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治强调将社会关系纳

26、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A 选项表述错误。B 选项的表述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是正确的,特别要注意法治和德治与人治关系的根本不同。C、 D 两项是法治与人治的联系,都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命题推出特殊性命题的推理,法院将关于共同犯罪和教唆犯罪的命题具体到潘某的案件中,是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虽然法系的划分主要是依法律的历史传统进行的,但是法系的分类标准是相对的,又是综合的,影响法系形

27、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 项错误。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国法和美国法是普通法法系中的两个重要的分支,因此,普通法法系也可以称为英美法系。B 项错误。两大法系虽有较大的差异,但在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C 项正确。英美法系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拙作用,但是,由于普通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

28、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陈某因打人受到公安局的处罚,所以他和该公安局之间存在行政法上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他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演绎推理的适用,同时,他的观点也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司法解释必须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作出,所以法官乙的观点不属于司法解释而是非正式解释。因此,正确答案为 B、C。【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A 项属于法律规则,属于确定性规则。 D 项属于法律规则中的委任性规则。因此

29、,A、D 应入选。B 项属于法律原则,C 项属于法律概念。【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但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当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其整体意志,统治阶级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具有主观意志性、概括性、抽象性、稳定性、程序性等特点,法的自身特点会产生相应的局限性,A、B、C、D 四项表述均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规定相抵触时如何处理的问题。按照

30、一般法理,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具有一定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是一条基本原则。具体来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次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等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立法法第 79 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因此,当某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审查该法规的效力,以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从内容上分,法律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三者共同构成的。A 项表述正确。法律条文并非都规定法律规则,即有些法律条文规定法律原则,有些规定法律概念或法律技术;法律规则并非都要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达,因为法条只

31、是在制定法中才有意义,判例法规则就不是通过法条来表现的。B 项表述错误。法律主要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硬度的部分。法律规则的一些基本特性(如确定性、微观指导性、可诉性、可预测性、合逻辑性、合体系性等)同时也是法的基本特性。离开法律规则,法也就失去了其内容的根基。C 选项正确。法律规则与其他要素相比,具有微观指导性、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可预测性等特征。故这些特征是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相比较而言的,并不是同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所体现出的特征。故 D 选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公理性原则是由法律原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的事

32、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政策性原则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立法体系属于制度范畴。立法体系不是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掌握二者的关键是明确法律体系实际上是一种法的分类,因此以法律本身为对象的狭义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即由若干法律部门构成的一个系统。而立法体系实为立法主体体系,即划分不同立法主体的权限所构成的一个系统。【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的价值就是法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即基于对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的最基本需要的认识而认

33、为、希望法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属性。法具有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的价值。故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法律规则的基本特点主要有:(1)法律规则是一种一般的行为规则,它使用同一标准,对处于其效力范围内的主体行为进行指导和评价,这一特点使它有别于任何个别性调整措施。(2)法律规则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命令式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使它有别于不包含确定行为方案或仅具有倡导性的口号或建议。(3)法律规则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这是它

34、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最基本特点。(4)法律规则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规则要求时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5)法律规则有明确的、肯定的行为模式,有特殊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行为规则。所有这些特点使法律规则具有其他调整措施所不具备的品质,成为对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权威性根据。【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1)司法的被动性。司法权以“ 不告不理” 为原则,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作主动干预。在没有人要求司法机关作出判断的时候,显然是没有判断权的。否则,其判断结论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2)司法的中立性。司法中立是指法院以及法官的态度不受其他因素,包括

35、政府、政党、媒体等影响,至少在个案的判断过程中不应当受这些非法律因素所左右。(3)司法的形式性。司法权并不直接以实质目标为自己的目的,它是以制定法既定规则为标准,以现有诉讼中的证据(法学家所谓的“事实”) 为条件,以相对间隔于社会具体生活的程序为方式,作出相对合理的判断,以接近目标。(4)司法的专属性。对于司法而言,承担判断职能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少数人,而不应当是其他任何人,其职权是专属的,司法权原则上不可转授,除非诉方或控方将需要判断的事项交给其他组织,如仲裁机构。(5)司法的终极性。司法的终极性意味着它是最终的、最权威的判断权。【知识模块】 法理学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

36、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法律解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法律解释根据解释的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第一种解释运用的是体系的解释方法和历史的解释方式,是字面解释、非正式解释。第二种解释运用文义解释的方法,是字面解释、非正式解释。第三种解释是历史解释,是立法解释。(2)上述不同的解释得出不同的结论表明,单独运用一种方法进行解释,其结论往往

37、是不可靠的,因此常常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解释方法来进行解释,然后互相进行验证,最后确定何种解释是正确的。不同解释之所以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就是同一个法律条文由于立法者认识能力、表述能力等的限制,往往出现不明确和错位的情况,因此解释角度不同会得出不同结论,但正确结论只有一个。【知识模块】 法理学28 【正确答案】 (1)该民法典的这条规定,实质上反映了法的渊源问题。(2)1)法的渊源即法的效力渊源,也是法的存在形式。考察法的渊源之目的在于,明确不同的渊源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进而来指导法律适用。2)法的渊源分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和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正式的法律渊源一般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国际条约;非正

38、式的法律渊源主要指政策、学说等。3)不同法律渊源的效力是不同的,在该民法典中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是: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理。【知识模块】 法理学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法律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的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至国家),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法律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它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的关系的状态。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同时,人又是社会发展所要保护和实现的目标。在社会生活中,每个

39、人都有生存的需求,有满足自己基本利益和需求的愿望。人的生活需求既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动机,也是权利概念存在的前提。但是,由于社会分工和利益资源的制约,每个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满足又离不开他人的协作和帮助,每个人必须为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构成了义务概念存在的客观基础。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具体表现在:(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和义务有过离合关系。在原始社会,权利和义务完全结合在一起,无所谓权利和义务的区分。但是,进入阶级对立社会以后,由于人们之间在经济上、政治上处于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也就随之分立,尤其在私有制社会中,一部分人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而另一部分人只尽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2)从

40、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意味着获得,而义务则意味着付出;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它们在法律关系中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但同时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两个方面。这种相互依存关系表现在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二者的相互贯通表现为权利和义务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有的行为既有权利属性又有义务的特点,如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所享有的职权和责任等等。(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就整个社会而言,只有权利和义务在总

41、量上处于等额状态,利益的付出与获取才能达到平衡,社会生活才不至于出现混乱。超过权利分配的适当限额强加的权利,或者超出义务范围对义务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都是不公平的。特权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由于部分人享受非法权利而导致权利和义务的失衡。应该说,权利的限度就是义务的界限,而义务的范围也就是权利的界限。(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互补关系。法律总是以确认和维护某种利益为其价值目标,但是,单纯的权利并不足以使主体获得利益,必须通过设定义务去保障权利目标的实现。没有义务就无所谓权利,没有权利也就无所谓义务。(5)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权利与权利之间、权利

42、与义务之间、权利与权力之间存在着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关系。一方面,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讲,个人的权利对国家的权力的制约导致国家的义务和责任的产生,国家的权力对个人生活的制约导致个人义务的形成。例如,立法导致守法义务的产生,生存权导致国家对社会成员中的弱者提供福利保障的义务。另一方面,从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个人之间的关系上看,权利和义务也具有制约关系。(6)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主从关系。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法律关系中,义务处于主导地位,如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在有的法律关系中,权利处于主要地位,如所有权关系。就整个法律关系而言,权利和

43、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1)从立法的角度看,立法的科学性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制定要正确设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从立法上平衡主体间的利益,才能保证立法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2)从法律实施的角度看,司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我国的法律,同时依法平等地享有法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平等地依法受

44、到法律追究和制裁,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是上述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3)从建设法治国家的角度看,建设法治国家的实质条件要求建设权利和义务相互关系的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具体主要包括:1)权利应受到平等的保障。2)义务必须法律化和合理化。法律义务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法律义务的设定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正当程序来进行,并且其具体规定要明确,不含歧义。3)义务与权利的相对性,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4)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应当被广泛遵守和执行。【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1)法律至上就是指法律的极大权威,没有任何人或

45、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至上是检验真假法治的一个基本标准。法律至上具体表现在: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肯定不是法治社会。法律至上意味着:1)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最高的尊严,国家机关的一切职权根源于法律,而且依法行使。2)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其决定不得与立法机关的一般性决策相冲突,否则无效。3)政党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的政策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4)当国家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与法律出现矛盾时,法律必须高于领导人个人的意志,否则,就会出现法律和国家政策因为领导人个人意志或情绪

46、的转变而改变,出现人治政体下经常发生的领导人更替过程中的政局波动和政局危机。(2)从立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1)必须坚持立法的合宪性与法律统一原则。要从立法上保证法律自身具有正确的方向,内部和谐统一,相互一致,相互协调,为实现法制奠定基础。这就要求立法必须在主体、内容和程序上都要合宪,从而统一立法尺度。同时注意各个部门法之间的互补和互融以及注意不同类别法律之间的矛盾。2)坚持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它要为国家、社会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规范的行为模式、正确的价值选择。3)坚持民主性原则。立法过程的民主性直接影响立法的质量,因此,法律只有从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

47、出发,才能获得普遍的服从。(3)从执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从而保证国家行政权得以合法运行,即要坚持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均合法,这样才能防止专断和腐败,从而为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提供最基本的保证,因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庞杂,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影响巨大。(4)从司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要:1)坚持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因为人人平等意味着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同时依法平等地享有法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平等地依法受

48、到法律制裁和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坚持这一原则,能切实保障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惩治司法腐败行为,维护法制的权威、尊严和统一,从而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即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干涉。3)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知识模块】 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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