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花仙子 文档编号:845597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1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梁某与项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梁某拒不抚养其女梁某某,梁某某请求梁某支付抚养费,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应予支持(B)建议其向妇联主张权利(C)征询项某意见后再行决定(D)如项某有抚养能力则不予支持2 甲与乙约定:“ 你若将丙打伤,我就送你 2 万元。” 该民事行为为( )。(A)附肯定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否定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无效的民事行为3 甲在某网站发布了一篇诋毁乙名誉的文章,乙发现后要求该网站将此文章删除,可是该网站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则该侵权责任的承

2、担者应为( )。(A)由甲承担 (B)由网站承担(C)甲和网站承担按份责任 (D)甲和网站承担连带责任4 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5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撤销权是形成权 (B)抵销权是形成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形成权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6 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某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 12 月 30 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 1 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院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 月 29 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

3、院 10 天。则剧院( ) 。(A)有权解除合同 (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C)可解除合同或中止履行 (D)须于 12 月 30 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7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A)代为书写遗嘱 (B)代拟发言稿(C)代买办公用品 (D)代为主持会议8 朱某驾驶摩托车抢了田某放在自行车车筐内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 500 元,身份证一张。后由于朱某与田某有几分相像,为逃避追捕,朱某以田某的身份生活了半年,于 1999 年 12 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则朱某侵犯了田某的权利不包括( )。(A)名誉权 (B)荣誉权(C)对现金、手提包、身份证的所有权 (D)姓名权9 张三为精神病人,有

4、 30 万元财产。张三长期下落不明,由其妻提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发生的法律效果不包括( )。(A)其妻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B)其妻与张三的婚姻关系自动消失(C)其妻:勾张三财产的代管人(D)张三失踪前打伤李四所欠医疗费 2 万元,由其妻从张三的财产中支付10 在债的关系中( ) 。(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B)债权人、债务人都不是特定的(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11 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B

5、)甲、乙各按 50的比例承担责任(C)甲承担赔偿责任(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A)婚姻自由权 (B)亲属扶养权 (C)作品修改权 (D)仲裁请求权13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14 关于赠与,下列表述最为准确、全面的是(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

6、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15 2009 年 1 月 17 日,魏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魏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其死亡,则最早应该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2011 年 1 月 17 日(B) 2011 年 1 月 18 日(C) 2013 年 1 月 17 日(D)2013 年 1 月 18 日16 对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均应以该户的全部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均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C)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有限责任(D)个体工商

7、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17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18 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事件、事件 (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19 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

8、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0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 )。(A)由债权人承担(B)由债务人承担(C)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D)由提存机关承担2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A)可以中止和中断 (B)可以中断和延长(C)可以延长 (D)可以中止和延长22 以下选项中不构成默示意思表示的是( )。(A)张甲从某商场试用买卖一台电视机,试用期届满,张某未作表示(B)李乙去商场购物时将汽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的收费停车场(C)王丙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发现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日期比购房意向书中规定的日期推后了 1

9、个月,但王丙未提任何意见即在合同上签了字(D)蓝天公司向碧海公司发出一份要约,在要约中表示如果碧海公司在 1 个月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订货,碧海公司对此未作任何表示23 顾客将胶卷交照相馆冲印,照相馆交给顾客一份取印单,该取印单属于( )。(A)委托合同 (B)承揽合同(C)行纪合同 (D)技术合同24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 (B)保管物交付时(C)保管人签字时 (D)保管费交付时25 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履行地点应当是( )。(A)给付一方所在地 (B)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C)合同签订地 (D)合同标的物所在

10、地26 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的合同是( )。(A)保管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C)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27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10 年 (B) 20 年(C) 25 年 (D)50 年28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的法律。(A)当事人住所地 (B)当事人约定(C)不动产所在地 (D)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29 乙向甲借款 9 万元,丙、丁、戊三人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限届满,乙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该 97 万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可以请求乙偿还该 9 万元(B)丙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其各自应承担的 3 万元(C)丙只能先请

11、求乙偿还,不足部分才能再向丁、戊请求偿还(D)丙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其各自应承担的 3 万元,并可同时请求乙偿还 3 万元30 甲开车逆行,行人乙为躲避甲而跌入修路挖的坑里(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乙所受到的损害( )。(A)由甲承担责任 (B)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C)由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由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1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依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B)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应支付报酬(C)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D)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无须支付报酬32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

12、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进行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是( )。(A)自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 (B)自初审公告日起 18 个月内(C)自申请日起 3 年内 (D)自初审公告日起 5 年内33 下列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的是( )。(A)市场的突然变化 (B)地震(C)海啸 (D)山洪暴发34 对下列哪项义务的违反不构成违约行为?( )(A)主合同义务 (B)附随义务(C)不得侵害他人绝对权的义务 (D)从合同义务35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所承担的责任为( )。(A)瑕疵担保责任 (B)违约责任(C)侵权责任 (D)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二、简答题36

13、简述民事义务的概念和分类。37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38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三、论述题39 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四、案例分析题40 张某有临街住房两间,温州人谭某准备租借其中 1 间开一家“欢欢发廊” ,张某表示拿出 1 间住房开发廊可以,但他不要租金,而要从发廊盈利中分一部分。谭某苦于租不到更好的房屋作门面,于是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两人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张某腾出 1 间房并负责修理、安装,以适合开店之用并交谭某使用 3年,从营业起,张、谭二人按三七比例分配盈利,张某不干预谭某的经营,也不参与经营。前 2 年,双方依合同分利,张某每年收

14、入 5000 元左右。一天,谭某在营业时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电线走火,酿成火灾,发廊损失 5000 元,邻居家庭财产损失达 1 万元。邻居要求谭某赔偿损失,而谭某主张由张、谭两人来共同承担所有损失。双方发生纠纷,邻居诉至法院。请依案情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是该发廊的合伙人?(2)因为火灾所引起的损失由谁承担?(3)假如火灾是因为张某使用电炉做饭而引起的,那么发廊的损失、张家的损失、邻居的损失应由谁承担?41 孙长江于 2000 年 9 月 6 日立下 1 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 1 套(价值 20 万元) 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 20 万元中的 10 万元由其弟弟孙

15、长河继承,另外 10 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 年 12 月 8 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1 份,该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改由常珊珊继承其房屋。2002 年 7 月 8 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 1 套,存款 20 万元,债券 6 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 14 万元。(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2)如果本案中孙长江生前并无债务,则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

16、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1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 3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62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民通意见第 75 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与乙约定打伤丙的行为是违背法律的,故其为无效的民事行为。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权

17、责任法第 36 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2 条规定,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本题中,“已经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的间歇性精神病人”所立遗

18、嘱应为无效,A 项符合题意。因为遗嘱是死后生效行为,故不存在效力待定问题,可以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选项。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权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权利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仅凭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请求权,但形成权一般要受除斥期间的限制。请求权是指权利主体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权请求权属于请求权的一种,具有平等性,而不具有排他性

19、。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效力一律平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D 项。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91 条第 1 款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故本题应选 A。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一种行为是否为代理行为,可以通过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去认定。民事代理的特征要求:第一,必须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第二,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第三人进行活动;第三,必须是代理人有独立的意思表示;第四,必须是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结合四项要求分析本题所给选项,A 项代为书写遗嘱中,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

20、民事代理的第二、第三项特征,故该代书行为非民事代理行为。B 项代拟发言稿与代书行为类似,缺乏民事代理的认定条件,故不符合题意。C 项代买办公用品是代理人接受委托和第三人卖方进行民事活动,符合民事代理的特征。D 项代为主持会议,因为其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不具备民事代理的所有特征。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选项。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姓名权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包括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他人的姓名、假冒他人的姓名等。朱某以田某的身份生活了半年,侵犯了田某的姓名权。名誉权的主体包括全体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民事主体),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名誉权

21、本身不具有财产性,但是它与财产利益相关,特别是法人的名誉权更与财产利益相关。名誉权的侵害包括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但是散布内容真实的行为、受害人同意的行为、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散布内容真实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是可能构成侵害隐私权。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正当的舆论监督、举报等。朱某是一名罪犯,并被公安机关追捕,却以田某的身份生活了半年,这对田某来讲侵犯了其名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朱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田某的荣誉权,因此,B 项正确。朱某驾驶摩托车抢了田某放在自行车车筐内的手提包,侵犯了田某的对

22、现金、手提包、身份证的所有权,因此,C 项被排除。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宣告失踪后直接发生失踪人的财产被代管以及民事权利义务被代为履行的后果。民法通则第 21 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C、D 两项正确。另外,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产生财产上的效果,而并不直

23、接导致人身关系的变动。宣告失踪并不导致婚姻关系的自动解除。婚姻法第 32 条第 3 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张三被宣告失踪后,其妻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A 项正确,B 项错误。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上的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该定义表明,债的首要特征是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当债务人不特定时,债权人缺乏提出请求的对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为连带侵权,承担连带债务。关于题干中的案件,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赔

24、偿责任。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 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 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 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D 项仲裁请求权是请求仲裁机构给予裁决的权利。该请求

25、权非民法上的实体请求权,权利本身不能直接体现为实际利益,必须通过仲裁机构的具体裁决进行。仲裁请求权属于程序上的权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在一方发生违约时,如何适用,各国规定不同,理论也多有争议。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性质本不同,按理说各自适用即可。但我国合同法为了体现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第 116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择其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26、 D 选项。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行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其成立时所需意思表示构成不同,可以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等。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根据行为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需要支付对价,可以分为无偿法律行为和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取得利益无须支付相应对价的法律行为。根据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可以分为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根据给付义务是否需

27、要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可以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而单务行为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赠与属单务法律行为,只需赠与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且赠与为无偿以及诺成行为。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第 154 条前两款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

28、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本案中,2009 年 1 月 17 日,魏某于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造成魏某生死不明,此属于意外事故。因此,应当从 2009 年 1 月 17 日开始计算魏某下落不明的期间,并且开始的当天不计入两年期间。两年期满日为 2011 年 1 月 17 日,截至于当日的 24 时。其利害关系人最早可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宣告魏某下落不明的申请。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29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9、”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是指行为能力不完全的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说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第 2 项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依据该条规定,民法理论上的解释是,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之前,该行为的效力不是无效,也不是有效,而是效力处在待定状态,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拒绝。当该行

30、为被法定代理人拒绝时,行为追溯到自始无效;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追认时,该行为自始有效。在本题中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不是民法通则的规定判断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的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是引起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事实。根据与人的意志的关系,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当然与主体的意志无关。本题中,“甲的出生”与其个人意志无关,但一经出生,与其父母建立亲子关系,父母负有抚养甲的义务。这一抚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事件。“父母协议离婚”,其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法律事实是其父母意志决定的结果,属于行为。由于本题所问的是“引起甲与

31、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抚养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在前,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在后,因此,事件在前、行为在后,本题的答案是 C 选项。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社团法人是大陆法系国家在私法中,根据法人成立基础不同,与财团法人相区别的一类法人。其成立基础是人的集合体,即社员的集合体;而财团法人的成立基础是财产的集合体。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包括基金会等财团法人,因此,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社团法人中,既有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成立的,也

32、有以营利为目的成立的。由于社团法人的设立必须是人的集合体,要设立法人必须有设立者之间的协议或章程,因此,设立行为不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提存是在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时不得已而采取的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提存后,其后果是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之间成立法定的保管关系。根据合同法第 103 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是因为提存由债权人原因引起。所以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这三项制度都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权利

33、人的利益而设置的补救措施。20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属于最长时效,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都是权利人可以行使请求权而因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不能行使,因此,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不符合最长诉讼时效的立法意旨。诉讼时效延长则是在权利人基于客观原因不知道请求权存在或知道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如海峡两岸的继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据此,民通意见第 175 条第2 款规定,20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明示的意思表示是指

34、直接使用言辞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意思表示。默示的意思表示是指以约定或者法定的一定作为或者不作为含蓄或间接地表达意思的方式。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规定或者交易习惯允许的情况下才有效。合同法第 171 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因此,A 项中张甲的行为构成默示的意思表示。B 项中,李乙去商场购物时将汽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的收费停车场,李乙实施的一定的积极行为,相对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而间接地推出其意思表示,属于默示的意思表示。C 项的情形与 B 项类似,也属于默示的意思表示。而在 D 项中,蓝天公司向碧海

35、公司发出一份要约,在要约中表示果如碧海公司在 1 个月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订货。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要约。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类型必须根据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体现的基本特征判断。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单纯的提供服务,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完全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

36、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不同类型的合同特征分析本题,照相馆根据顾客要求,完成冲印胶卷工作,提供冲印好的胶卷,由顾客支付报酬,顾客作为定作人,照相馆作为承揽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类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合同法第 367 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其成立必须以交付实物为依据。因此,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能说明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除非有关于成立的

37、特别约定;保管人签字和保管费的交付,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过程,但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选项。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在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合同,是适当履行,从而消灭债务,在非履行地点履行则不能发生债消灭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根据法律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履行地点可以作为法院管辖的依据。合同法第 62 条第 3 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买卖

38、、租赁、承揽、运输、融资租赁、仓储、技术、行纪、居间、供应能源合同、借款(自然人之间借款除外)、建设工程等都是有偿的;赠与必须是无偿的;委托、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等则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无偿的。此外,理论上还认为,借用合同必须是无偿的,而借贷则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利权保护期限因专利类型而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10 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

39、是一种专属管辖。故选 C。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 12 条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0 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40、。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故选项 C 错误,依题意应选。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所述情况正是属于该条第 2 款

41、规定的情形,因此,C 项正确。3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故选 C。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 35 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故应选 C 项。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责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约定的责任事由,如免责条款。本题考查不可抗力

42、,不可抗力主要包括:(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选项 A“市场的突然变化”不包括在内,依题意应选。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违反了 C 项中的义务,即侵害了他人的绝对权则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A、B、D 三项义务都是合同法中规定的,如有违反,则构成违约行为。3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55 条对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的责任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

43、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1)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2)根据义务的内容,民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3)根据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民事义务可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37 【正确答案】 对民事法律行为可作如下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3)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4

44、)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5)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标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形式。(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法律行为与其原因之间的关系。38 【正确答案】 (1)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是:具有集合性 (复合性)。集合性是指建筑物

45、所有权不是对某栋建筑物的单独所有权,而是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种权利形态的结合;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三种权利是一个整体,权利人不能对其进行分割行使,不得分别进行转让、抵押、继承和抛弃,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其权利主体具有身份上的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既是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人,也是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人,还是成员权主体。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民法是私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法反映着不同时期商品经济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维护和促进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需由法律

46、保障的发达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从法律上确认三个基本要素:主体、权利和交易规则。民法的主体制度确认和规范着市场主体,赋予各类民事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民法的财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使主体能以自己的财产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民法的法律行为制度、合同制度等规范主体的行为,规定交易规则,使主体能够公平、正当地进行竞争,安全有序地进行交易。可见,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属于基本法。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1)张某是该发廊的合伙人。民通意见

47、第 46 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张桌虽未参加合伙的经营,但提供了门面并约定参与了合伙盈余的分配,应当视为合伙人。(2)民法通则 第 35 条规定:“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故火灾所引起的损失由张某、谭某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3)应当由张某承担。合伙人只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48、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非因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41 【正确答案】 (1)孙长江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任意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 20 条的规定,遗嘱人立有的数份遗嘱内容发生抵触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2)孙长江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应先按照公证遗嘱分割孙长江的遗产,即房屋由孙长虹继承,存款由孙长河和常珊珊每人分得 10 万元。公证遗嘱未处分的 6 万元债券按照法定继承由孙长虹和孙长河均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因此孙长江所欠的 14 万元,先从孙长虹和孙长河法定继承的 6 万元债券中各支付 3 万元;剩余的 8 万元债务,由孙长虹支付 4 万元,孙长河、常珊珊各支付 2 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