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哪一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
2、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的认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 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应当提审3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 3 年、乙有期徒刑 2 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
3、。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4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
4、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5 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6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继续执行原判决(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D)报省级法院
5、决定中止原判决7 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最高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C)最高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8 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
6、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9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10 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
7、现具有法定停止执行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直接将请求停止执行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最高法院(B)最高法院审查下级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应当作出下级法院停止或继续执行死刑的裁定(C)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后,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D)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或自行调查后,应当迅速将调查结果直接报最高法院11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D)外国法院通
8、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C)应当询问证人(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13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
9、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14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15 甲杀人案,犯罪手段
10、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组成合议庭(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C)审理后改判(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6 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相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工作是应当进行的?(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B)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C)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D)有被害人的,必须听取被害人的
11、意见17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因故意杀人罪和贩毒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复核时,认为赵某贩毒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钱某因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复核时,发现钱某绑架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抢劫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遂对绑架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抢劫罪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C)孙某伙同李某持枪抢劫银行被分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进行复核时发现孙某
12、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李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D)周某伙同吴某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被分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复核时发现周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吴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遂对周某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吴某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18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A)既可以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B)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二审法院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C)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13、,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19 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20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14、(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 1979 年之前做出21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A)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B)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 18 周岁(C)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D)罪犯正在怀孕22 下列哪些
15、案件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在公海航行的我国货轮被索马里海盗抢劫的案件(B)我国国内一起贩毒案件的关键目击证人在诉讼时身在国外(C)陈某经营的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携款潜逃国外的案件(D)我驻某国大使馆内中方工作人员甲、乙因看世界杯而发生斗殴的故意伤害案件23 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
1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24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24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25 如王某被判处死
17、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法院(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D)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26 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27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
18、偿责任(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27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罚金 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 1 年,剥夺政治权利 1 年。请回答下列问题。28 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B)朱某(C)李某(D)周某29 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监狱(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30 所判刑罚既需
19、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 )(A)王某(B)周某(C)李某(D)朱某31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关于李某、阮某的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B)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0、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适用,刑诉解释第 257 条做出了详细规定:(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
21、刑罚;(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2、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选项 A 中发回重审的原因是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 225 条第 1 款第 3 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选项中的二审法院并不是因为判处的刑罚畸轻而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因此没有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选项 A 具有干扰性,看似违反上述第 5 种情形,其实是故意设计出来的混淆项,不应当选。选项 B 属于上述第 2 种情形,即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选项 C 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金某的判决提出抗诉的,法院经审理对金某改
23、判为五年,二审法院对王某并没有加重刑罚,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 226 条第 2 款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C 项不当选。选项 D 违反上述第 3 种情形,对原本实行数罪并罚的石某,不能在维持死刑立即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抢劫罪的刑罚。D 项当选。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18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对于公开审理的例外情况,除了上述规定外,考生还应当注意刑事诉讼法第 274 条的规定:“审
24、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本案中,中级人民法院指控张三强奸,这涉及个人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7 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案即属于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
25、规定的情形,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说法正确。其他三个选项的内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全面审查原则是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之一。刑事诉讼法第222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可见,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而不能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选项 A 错误。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问题,刑事诉讼法第 223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
26、,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 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本案属于上述法条中第 1 款的第 3 项,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所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选项 B 错误。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6 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
27、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上诉不加刑原则不仅在二审审理程序中适用,而且对某些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审判中也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对于本案,刑诉解释第 258 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人民检察院只对甲提起抗诉,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乙不得加重刑罚。因此。选项 D“如果
28、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的说法错误。对于本案中乙应否参加法庭调查的问题,刑诉解释第 256 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本案中,乙作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选项 C 正确。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为落实上诉不加刑原则,避免发生在上诉案件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下级人民法院在重审中加刑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 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4 【正确答案】
29、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因此,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无独立的上诉权,只能在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提起上诉,选项 A 错误。同法第 3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因此,选项 B 正确。同法第 6 条第 l 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
30、,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因此,选项 C 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应当”而非“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C 项错误。同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选项 D 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决定对被告人限制减刑”而非“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D 项错误,不当选。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有权的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
31、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和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235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 237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 238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死刑复核的方式并不是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而是按照提审被告人、审查核实案卷材料后制作审查报告、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进行的。另外,刑事诉讼法第 240 条第2 款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
32、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是并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要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因此,选项 D 错误。刑诉解释第 283 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选项 C 属于上述第 3 项内容,选项 A 中“甲的人际关系”不属于上述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的范围,因此选项 A 错误,选项 C 正确。关
33、于选项 B,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问题最早的文字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007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第 40 条的规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新刑事诉讼法第 240 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据此,法律只规定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告人是否享有
34、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就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指定辩护作出规定,因此,选项 B 没有法律依据。但值得提及的是,近些年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呼吁对死刑案件实行律师强制辩护制度的声音都越来越高。刑事诉讼法第 34 条第 3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条款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死刑案件第二审程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认为“刑事诉讼法第 3
35、4 条第 3 款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因此,从人权保障的理念出发,并考虑到指定辩护的创设目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案件的指定辩护权,不仅应当包括一审、二审时的指定辩护权,也应当包括被告人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指定辩护权。但是,在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我们还是应该严格依法办事,因此,选项 B 不应当选。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再审期间对
36、原判决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 1l 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受理抗诉书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后,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刑事诉讼法第 246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以上两项法条的规定以及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后,若被关押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可能被改判无罪,则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而非“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本案中,原审被告人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处于服刑期间,证人金某能够证明案发时邢某在外开会,无作
37、案可能,再审邢某可能被改判无罪,因此,再审法院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43 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
38、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根据这一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本题中,生效判决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其同级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选项 ABC 正确。选项 D 中的“省检察院”是作出生效判决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是提起审
39、判监督程序的主体。选项 D 错误。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 涉及是否应当立申诉卷的问题,根据 刑诉解释第 299 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可见,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涉及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申诉后是否可以直接作出处理的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 300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因此,“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的做法错误,选项 B 不应当选。选项 C 涉
40、及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的处理。根据 刑诉解释第 301 条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定。因此,选项 C 正确。选项 D 涉及申诉经两级法院驳回后的后果。根据 刑诉解释第 303 条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现为第 242 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
41、再受理。所以,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在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可以受理。选项 D 过于绝对,不应当选。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刑事诉讼法第 241 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考生应当注意的是: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42、的材料来源,申诉的主体并不是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43 条的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刑事诉讼法第 243 条第 1 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需要指出的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只能是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不能是上级或者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 243 条第 2 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43、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 243 条第 3 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诉解释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此判决即为生效判决。本案属于死缓案件,
44、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对于本院核准的此生效判决,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可见,选项 D 是正确的,选项 ABC 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涉及暂停执行后将请求停止执行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最高法院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现为第
45、 251 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现为第 252 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选项 A 错在执行机关应当将请求停止执行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法院,而非直接报最高法院。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涉及最高法院审查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的处理结果。根据上述规定第 3 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死刑;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选项 B 正确。选项 C 涉及停止执行的调查核实问题,根据上述 规定第 3 条,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
46、关部门调查核实。而不是“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涉及停止执行并调查后将调查结果报最高法院的方式问题。根据上述规定第 4 条,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 211 条(现为第 25l 条)第 l 款、第 212 条(现为第 252 条)第 4 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所以将调查结果和意见报最高法院的方式是层报而不是直接。选项 D错误。11 【正确答案】 C【试
47、题解析】 关于无国籍人是否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 314 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所以,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均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选项 A 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 318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因而,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选项 B 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 327 条第 2 项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中国籍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委
48、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选项 C 正确。考生还应了解向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邮寄送达、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以及诉讼代理送达这几种方式。刑诉解释第 329 条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我国公民以及在华的第三国当事人送达有关刑事法律文书,除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外,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将法律文书交外交部领事司转递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指定有关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请求方附有送达回证的,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未附送达回证的,由负责送达的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送达证明。送达回证或者送
49、达证明由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领事司转递请求方。(2)受送达的当事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或者因地址不明及其他原因不能送达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注明不能送达的原因,由外交部领事司向请求方说明,予以退回。根据上述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选项 D 错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 8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围绕抗诉或者上诉的理由,审查第一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量刑是否适当,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并进行下列工作;(一)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