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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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1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法治与法制是两个密切联系又存在区别的概念,关于它们的区别与关系,下列表述哪项是不适当的?( )(A)法治表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反对人治,而法制可以存在于人治社会(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C)法制强调法律制度及其实施,而法治要求法律更全面和全方位介入社会生活(D)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2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

2、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或者直接进行修改(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3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03 年 5 月动工开发,直至 2004 年 6 月方动工开发,该公司应缴纳至少

3、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的土地闲置费(B)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02 年 6 月动工开发,但是 2002 年 6 月出现土地权属纠纷,直至 2004 年 7 月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有关部门无权要求收回该幅土地(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04 年 7 月 1 日前该公司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该公司应支付 10 万元的违约金,2004 年 7 月 2 日该公司尚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无权要求该公司支付违约金(D)某村民承包经营本村耕地 10 亩,由于其忙于外

4、出打工,其承包的耕地断续荒芜的时间已累计 2 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4 某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效益不好,遂将本厂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灯泡厂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B)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灯泡厂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C)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D)灯泡厂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5 张某租赁

5、某公司的房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B)张某和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C)如果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所得,张某与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D)如果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所得,张某与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合同有效6 甲国对从乙国进口的电视机加征 100%的进口关税,随后乙国宣布对从甲国进口的服装加征 150%的进口关税。乙国的这种行为在国际法上被称为( )(A)自卫(B)反报(C)报复(D)干涉7 民事诉讼法第 245 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

6、一条款属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上的( )(A)一般管辖原则(B)推定管辖原则(C)默示协议管辖原则(D)特殊管辖原则8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任何成员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以后的几年内,均无义务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A)1 年(B) 2 年(C) 3 年(D)4 年9 彭某在被聘民营深圳原野公司董事长期间,于某年春节前后与米某等人在深圳市怡景花园其家中聚赌,欠下米某赌债人民币 29 万元。次年,彭某为还赌债,先后与原野公司下属的原野物业发展公司的经理张某和美乐实业公司经理董某联系,提出以美乐实业公司的名义向原野物业发展公司借款,从原野物业公司转出款归其使用

7、,李某、董某均表示同意。事后,由原野物业发展公司借出人民币 49 万元,其中 29 万元直接汇人米某指定的账号,用于归还彭某赌债,其余由彭某支配使用。彭某的行为构成哪种犯罪?( )(A)挪用资金罪(B)职务侵占罪(C)贪污罪(D)侵占罪10 甲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在其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国有资金 10万元用于赌博,甲的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B)贪污罪(C)挪用公款罪(D)挪用资金罪11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A)某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数额较大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但未超过 3 个月的(B)某私营企业的经理于某利用其业务上的便利,挪用

8、较大的公司资金进行赌博活动(C)某 “三资” 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归还的(D)某国有公司的会计赵某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的,超过 3 个月未还的12 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刘某的父亲认为判决有错误,拟提出申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的父亲可以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B)刘某的父亲必须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C)刘某的父亲只能在刘某被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以内提出申诉(D)对于刘某辈亲的申诉,只能由原生效判决法院受理13 在某大学刑事

9、诉讼法课堂上,甲、乙、丙、丁四位研究生对于刑罚的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以下观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同学说,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B)乙同学说,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 2 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C)丙同学说,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2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D)丁同学说,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14 单某,男,28 岁,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在执行期间,单某一直向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并委托在监狱外的人员为其

10、申诉。请问,在单某委托的下列人员中,有权为其进行申诉的人有( )(A)单某的亲生父亲(B)单某的未婚妻(C)单某的养母(D)单某的叔叔15 文某被 A 省 B 市 C 区公安局处以拘留 5 天的行政处罚。文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向 C 区公安局的上级B 市公安局(位于 B 市 D 区)提起行政复议,同时提出了赔偿请求。B 市公安局维持了 C 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文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A)C 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B) B 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C) D 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D)A 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16 某镇政府未经通知

11、薛某,强行将薛某的果园铲平。薛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镇政府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其铲平薛某的果园是不合法的。薛某遂要求镇政府给予加倍赔偿,镇政府不同意。薛某在其后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镇政府在调解过程中承认其行为违法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根据镇政府的承认径行宣告镇政府的行为违法(B)法院不得采纳该证据(C)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但应当同时参照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D)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并根据质证结果决定是否采纳17 关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两年请求权的时效,不正确的是( )(A)不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B)不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C

12、)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D)在两年内请求赔偿以后,应当适用有关请求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请赔偿决定的时效18 2004 年初,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起诉要求和男方离婚,理由是:被告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原告父母,经常打骂,有时还用棍棒、利刀吓唬、威胁,对原告的父母实施家庭暴力。关于家庭暴力的对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家庭暴力的对象只能是妻子一方(B)家庭暴力的对象只能是夫或妻一方(C)家庭暴力的对象只能是夫或妻,或子女(D)家庭暴力的对象包括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19 1996 年,经人介绍,莫某(女)认识黄某并恋爱,2000 年 7 月双方依法登记结婚。第二年儿子出生。此后不久

13、,莫某有了第三者,2001 年 5 月 13 日,莫某与第三者任某私奔,两人在外打工同居,俨然一对夫妻。2002 年 7 月莫某为第三者生育一子。2005 年春节,莫某回家。黄某以两人分居多年,感情破裂,向法院提出离婚。被告莫某同意离婚。原告的父母认为,导致离婚的原因是被告有第三者,要求原告向被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3 万元。那么,依法有权提出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是谁?( )(A)离婚诉讼中的原告(B)离婚诉讼中的过错方或第三者(C)离婚诉讼中无过错的一方(D)离婚诉讼中无过错一方的近亲属20 教授甲退休后在家“ 著书立说 ”,时常获得一些稿费。其儿子乙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来源不高,但出手大花销

14、多。因此,经常向父亲甲要钱。甲认为儿子不争气,好逸恶劳,不愿意给乙钱。由于乙往往不能顺利地从父亲那里拿到钱,于是,乙以暴力相威胁,强迫甲每月给自己 1000 元人民币花销,并强迫甲立下遗嘱,将其银行存款 20 万元人民币指定由乙继承。为了尽早得到这 20 万元,乙竟然欲将甲杀害,由于抢救及时,甲脱离了危险。但事后不久,甲却因心脏病突发住院抢救无效死亡。甲死亡时,没有父母和配偶,也没有其他的子女。针对甲留下的 20 万元遗产,(A)乙是甲的儿子,在任何情况下,乙对甲的遗产都有继承权(B)乙是甲的儿子,如果其对父亲履行了赡养义务,乙对甲的遗产才有继承权(C)乙对甲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丧失对甲的遗产

15、继承权(D)虽然乙对甲有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抢救及时,甲脱离了危险。所以,乙对甲的遗产仍然有继承权21 甲从部队复员回家,开了一家私人企业,效益比较好。为了照顾经济条件不好的妹妹,将妹妹的 3 岁孩子乙接到自己的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教育。甲自己有亲生的子女丙和丁,还有结婚时配偶带来的其前夫的孩子戊。戊 2 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甲还有父母、祖父母、未成家的弟弟。以甲的企业收入为主要来源,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但不幸的是,甲在一次外出采购途中,因车祸死亡。题中对甲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人是( )(A)乙(B)戊(C)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D)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

16、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22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 1956 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 50 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为在山地承包、工厂经营活动中,甲付出的最多。不幸的是,甲因病于 1993 年死亡,留下未成年的儿子毛毛。而刘某和洪某夫妇则于 2003 年 6 月在承包山地的一次滑坡事故中,双双同时遇难死亡。针对刘某和洪某夫妇的遗产“两栋三层的楼房”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应由毛毛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

17、立继承(B)应由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C)应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D)毛毛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23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尚未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保险人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已经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C)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D)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24 某国有企业欲设立保险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中正确的是( )

18、(A)股份公司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B)设立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境外代表机构均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C)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5 亿元的,注册资本须为实缴资本(D)保险公司章程规定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寿险公司可以解散25 张某自行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意外伤害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经王某追认后自始有效(B)如果王某明确表示反对,保险合同无效(C)保险公司在合理期间内享有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D)合同自始无效26 杨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杨某交纳了 1 万元保费,保险金额为10 万元,合同签订第三年,杨某因为恋

19、爱失败而自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应向杨某支付保险金(B)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应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C)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应退还保费(D)保险公司可以支付保险金,也可以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27 甲乙两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一套设备。甲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自行派车取回了全套设备,当即安装调试,虽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是于 2003 年 6 月按期交付了货款。2005 年 8 月甲公司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退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未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并裁决(B)仲

20、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和裁决,仲裁活动中不考虑诉讼时效(C)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D)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经审理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28 甲乙两个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双方事先订有仲裁条款。下列有关仲裁的审理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生纠纷后,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但是因为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法院不予受理(B)发生纠纷后,甲公司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权利,所以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当受理(C)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应当公开审理此案(D)如果甲公司不起诉而是提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公开审理29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

21、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种权利?( )(A)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B)撤回仲裁申请(C)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D)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30 甲公司和乙公司由于合同纠纷而根据有效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请问仲裁裁决何时生效?( )(A)仲裁裁决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B)仲裁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生效(C)若仲裁裁决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应以后收到裁决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日期(D)以上均错误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1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

22、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治与法制是两个有着重要区别的概念,两者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更重要的是法治意味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法律对社会生活更全面和全方位地介入以及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7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

23、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因此 B 错误。【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25 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

24、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土地闲置费是 20%以下,所以 A 选项不正确。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不能按照第 25 条的规定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所以 B 选项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15 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根据该条规定,C 选项不正确。土地管理法第 37 条第 3 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

25、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该条规定,必须连续 2 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才能终止承包合同,D 选项中该村民的土地断续荒芜,累计 2 年,原发包单位无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耕地,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3 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该条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是登记备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租赁合同的生效与登记备案的行为无关,所以

26、 A 选项不正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5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有效,但是出租方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所以 D 选项正确,BC 选项不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5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出

27、租,租赁合同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效力待定合同,而是有效合同,所以 C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3 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该条规定,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而不是必须签订,所以 A 选项不正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所以 B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传统国际法将解决争端的方法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种。

28、其中,强制方法是指争端一方为使他方同意其所要求的对争端的解决和处理,而单方面采用的带有某些强制性的措施和方法,主要包括战争与非战争的武装行为、平时封锁、于涉、反报和报复等。具体到本题的选项上来,干涉是指第三方介入其他国家间的争端,并强迫按照干涉国的方式解决争端。而本题并未涉及任何第三方的介入,因而可首先排除 D 项。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反报和报复两项。反报是指一国对于他国的不礼貌、不友好但不违法的行为,采取相同或相似的不礼貌、不友好但不违法的行为予以回报。报复是指一国对于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二者的区别是针对对象不同,报复针对的对象是国际不法行为,而反报所针对的对象仅仅是

29、不礼貌、不友好但并不违法的行为。由于甲国对乙国电视机加征关税的行为并非是违法行为,所以乙国的行为应属于反报。至于 A 项的自卫,由于自卫行为也是一种对不法行为的对抗措施,有人把自卫也作为报复措施的一种。因而 A 项也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中所列条款的管辖依据是有关国际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进行了实体答辩,并且没有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提出任何异议,从而推定了当事人双方都承认,特别是被告方承认我国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属于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中的推定管辖原则,B 为当选项。一般管辖原则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的依

30、据,即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特别管辖原则是指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只要满足某种情形,人民法院就有权管辖;协议管辖原则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争议管辖的法院,但在我国只承认书面形式确定的协议管辖,默示协议管辖是不存在的。【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为了使发展中国家成员及最不发达成员在全面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前有一个准备的时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特别规定了“过渡期安排”,规定任何成员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以后的 1 年内,均无义务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任何发展中国家成员以及面临法律准备和实施的特殊问

31、题的任何成员,有权再延迟 4 年(即总共可延迟 5 年)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最不发达国家成员,不要求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起 10 年内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以本题的答案是 A。【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彭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不构成贪污罪,侵吞单位资金,并无归还之意,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 271 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彭某利用身为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将下属公司的29 万元用以偿还赌债,20 万元用以自由支配,数额巨大,

32、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第 272 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 3 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因为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人员只有在贪污罪中被法律特别规定为犯罪主体,但这一法律拟制并不能当然地扩大到其他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的犯罪中,例如挪用公款罪。所以甲的行为还只能是认定为挪用资金罪。因此,正确答案为 D 项。【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1 【正确答案】 D【

33、试题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ABC 三项中,“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以及私营企业的经理均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D 项中,国有公司的会计挪用本单位资金按挪用公款处理。【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3 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第 204 条则规定了 4 种申诉的理由,即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

34、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关于申诉的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 10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是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是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关于受理申诉的法院,刑诉解释第 298 条确立了由作出生效裁判法院受理的原则,但同时又规定了可以由上级法院受理的情形。【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执行的主体

35、问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09 条的规定,对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应由人民法院执行,依据该法第 211 条、第 219 条、第 220 条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的执行,也由法院执行。故 A 选项表述完全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 213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 B 选项表述不准确;送交执行时余刑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应由监狱执行,故 C 选项亦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 213 条的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劳动教养处罚不是由未成年监狱处罚,

36、故 D 选项表述亦不准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03 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结合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的规定,申诉的法定人员包括:(1)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即担任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当事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当事人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本题中,单某系成年人,不再有法定代理人,故

37、单某的亲生父亲不是以单某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申诉,其申诉人的身份是以单某的近亲属来定义的。选项 BCD 中的人员因都不是单某的近亲属,故均不是法定的申诉人员。【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 22 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题中,复议机关 B 市公安局所在地(B市)的同级人民法院是 B

38、 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选 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于证据的审核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第 66 条的规定尤其需要注意:“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

39、证据。”本题正是考查了第 66 条的规定,应选 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指国家赔偿请求人行使请求权的期间。如果请求权人在该法定期间内不请求赔偿,即丧失依照法定程序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定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0、。本题 ACD 选项均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解释(一)第 1 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但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并没有进一步的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中的成员。而在实践中,不同的家庭其成员范围是不一样的。如夫妻及子女共同生活组成一个家庭,此时夫、妻、子、女是家庭成员;夫妻、子女及夫或妻之父母同住组成一个家庭,此时,夫妻、子女及夫或妻之父母则是家庭成员;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夫妻子女及夫或妻之父母、兄弟、姐妹同住组成一

41、个大家庭的情况也是很多的,此时,夫妻子女及夫或妻之父母兄弟姐妹应是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判断是否为一个家庭的成员,应以是否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之中为条件。在本案中,夫妻、子女及妻之父母同住,是我国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家庭组织形式,此时,夫妻、子女及妻之父母为家庭成员。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都应属于家庭暴力范畴,或者说,家庭暴力的对象包括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果将暴力对象限于“夫或妻”,就应用“夫妻之间实施暴力”而不应叫“实施家庭暴力”。因此我们认为,本案中,丈夫对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的妻子的父母实施暴力,同样构成家庭暴力。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9 【正

42、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依法有权提出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根据婚姻法第 46 条的规定,在规定的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无过错方可能是离婚诉讼中的原告,也可能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所以,认为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是离婚诉讼中的原告不准确。同时离婚诉讼损害赔偿不涉及第三者或无过错方的近亲属。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只有 C。(2)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根据婚姻解释(一)第 30 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并根据婚姻法第 46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

43、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 1 年内单独提出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 1 年内另行起诉。(3)人民法院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首先,过错方存在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其次,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后,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人民法院则不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4)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根据婚姻解释(一)第 29 条的规定,承担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

44、方的配偶,即有过错的一方。如果过错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如与配偶一方同居或重婚的第三人,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这就是说有关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只涉及婚姻当事人双方,不涉及第三者。【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权是自然人享有的重要民事权利之一,理论上一般将继承权分为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遗嘱的指定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是一种期待权。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具体权利,是一种既得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第

45、二,被继承人留有遗产;第三,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本题涉及主观意义上继承权的取得问题,其中有“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留有遗产”条件出现。因此,回答继承人乙能否继承被继承人甲的遗产取得主观意义上继承权,就要分析乙是否对被继承人甲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 22 条的规定,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继承法第 27 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乙是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即使遗嘱无效,乙也可以依法继承遗嘱涉及的财产 20 万元。但是

46、,由于继承人乙对被继承人甲有故意杀害行为,根据继承法第 7 条的规定,继承人乙丧失对被继承人甲的遗产继承权。综上,继承人乙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第三个条件“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不具备。因此,继承人乙对被继承人甲遗产的主观意义上继承权不能实现,所以正确选项应是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乙是甲妹妹的孩子,不是甲的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不是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戊 2 岁时来到甲

47、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说明戊是甲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等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只有乙不是甲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A 选项是正确的, BCD 选项均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的问题。首先,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刘某和洪某夫妇书面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此,在遗嘱生效后,甲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两栋三层的楼房”的所有权。遗憾的是甲先于遗嘱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死亡,因此,该遗嘱不生效。虽然甲有儿子毛毛,但是代位继承

48、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毛毛不能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两栋三层的楼房”。所以,选项 A 是不正确的。其次,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只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的份额。继承法第 11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毛毛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孙子女,不属于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子女甲的子女,在甲(毛毛的父亲)先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毛毛的祖父母) 死亡时,毛毛依法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父亲甲继承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遗产的份额

49、。由于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因此,毛毛有权独立地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B 选项是正确的,CD 选项是错误的。需要强调的是: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不是因为毛毛与乙、丙、丁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因为被代位继承人甲与乙、丙、丁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假设甲有两个子女毛毛和甜甜,那么,两个代位继承人则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甲的应继份额,也就是说,不管代位继承人数的多少,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一份遗产。最后,代位继承要求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假设甲对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依法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毛毛则没有了代位继承权。不过,毛毛作为未成年人,如果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适当分给遗产。对此,继承意见第 28 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即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即代位继承人)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险法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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