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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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8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在( ),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A)继承开始后(B)遗产分割前(C)被继承人死后(D)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2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提出表示。遗产分割后未实际取得遗产前表示放弃的,是属于( ) 。(A)放弃继承权(B)放弃财产所有权(C)赠与其他继承人(D)没有效果3 张某的父亲七十有余,退休后又获得一笔技术转让费,有数万元之巨。其父将这笔钱交给张某的哥哥保管。张某见父亲越来越不愿管事,担心父亲死后哥哥一

2、人独吞这笔钱。便要求哥哥分一半给他,哥哥说,父亲的后事还没办,以后再说吧。张某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提前解决其父的遗产分配问题,对于此案,你认为( )。(A)法院预先防止纠纷的发生,是件好事(B)张某与其兄预分家产,有利社会安定(C)其父未去世,此钱不是遗产,法院不予受理(D)此事是家庭纠纷,可弟兄间协商预分4 赵凡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 12000 元,摩托车 1 辆,彩电、音响各1 台,股票、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 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 4500 元抚恤金。1993 年 6 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 7000 元

3、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 ) 。(A)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B)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C)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保险金(D)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5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 )。(A)公民(B)企业(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6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妻乙离婚,诉讼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乙在去法院签收调解书的途中不幸遇车祸死亡,甲签收了调解书。问甲能否继承乙的财产?( )(A)甲能继承乙的财产,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B)甲

4、不能继承乙的财产,因为他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C)甲不能继承乙的财产,因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但是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已经签收了离婚调解书(D)以上说法都不对7 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11 年司考卷三单 23)(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8 甲于 1993 年离家出走,1998 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9 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由乙继承。2000 年,乙改嫁他人,2001 年,乙又与后夫离婚

5、。甲离家后南下,做生意赚了 200 万元。1998 年 6 月,甲和丙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9 年,生子丁。2001 年,甲因病去世,甲留下的 200 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A)乙(B)丙(C)丁(D)以上都是9 1987 年周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周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51 年)死亡,生一子甲(1979 年死亡) ,甲遗一女乙;次子(1967 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82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第四代),已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问谁有继承权?(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6、(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C)丙能继承,乙、丁都不能(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10 张某 1 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 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06 年司考卷三单 22)(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11 李某五岁时其父母离婚,李随父生活,后其父再婚,李一直与父亲和继母生活。二十年后,李的生母、继母相继去世,则( )。(A)李某有权继承其生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

7、继母的遗产(B)李某有权继承其继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生母的遗产(C)李某对其生母、继母之遗产都有权继承(D)李某对其生母、继母之遗产都无权继承12 李某、王某系夫妇,乘飞机旅游时因飞机失事一同遇难,现查明李某仅有其妹李乙一名近亲属,王某则无在世的近亲属,现二人留有遗产计 120 万元,二人的具体死亡时间无法确认,则( )。(A)全部遗产收归国有(B)全部遗产均归李乙所有(C)全部归二人原住所地集体组织所有(D)60 万由李乙继承,60 万归国有13 丁某自幼为王某收养,丁 12 岁时,王某病故,丁某继承了其遗产,丁的生父母又将其领回,则丁某( ) 。(A)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B)在对生父

8、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后,方可依法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C)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D)继承份额应为其他继承人的一半14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乙的配偶(B)乙的兄弟(C)乙的儿子(D)乙的父母15 甲特别喜爱邻居乙家的小孩丙。2000 年 4 月乙夫妻二人外出遇车祸双亡,丙成孤儿。甲将丙接到家中一起生活,供丙读书。2002 年 10 月,甲因工死亡,丙能否参与遗产分配?( )(A)不能参与遗产分配(B)能够参与遗产分配,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C)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但只能少于继承人(D)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但只能与继承人相同16 甲早年丧夫,2002

9、年 10 月在女儿陪同下到北京旅游,回家时因飞机失事与女儿遇难而亡。家中只留下儿子和女婿,甲和女儿各有遗产 20 万元。甲的儿子和女婿应继承的遗产为多少( )。(A)各 20 万元(B)儿子 30 万元,女婿 10 万元(C)儿子 10 万元,女婿 30 万元(D)以上答案都错17 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候,其效力(有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是(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继承(B)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C)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D)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18 孙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孙甲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孙丁起

10、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孙乙、三子孙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应( ) 。(A)追加孙乙、孙丙为被告(B)追加孙乙、孙丙为原告(C)推定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D)视为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19 王家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他盖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屋被烧毁。丙的生母见此情况,就将自己住的房子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暂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的规定,死者的遗产应该由谁继承( )。(A)甲和乙(B)甲、乙和丙(C)甲、乙和胡某(D)甲、乙、丙及胡某20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一女,

11、女儿李甲、儿子李乙。李甲在与孙某结婚后不久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 4 万元。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权继承,3 人平分(B)李某、刘某有继承权,2 人平分(C)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 人平分(D)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 人平分21 刘星与谢岚结婚时,刘星带来一女刘花,谢岚带来一子起名为刘华。刘星和谢岚把刘花、刘华共同抚养长大,刘花于 1968 年 4 月出嫁,生有一子张明。刘华1970 年外出工作。1980 年谢岚生病住院期间,刘花通常回来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刘华自母亲谢岚去世后,与刘星来往很少。从 1983 年起,刘星年老体

12、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刘华,要求刘华赡养,但刘华寄钱很少。无奈,在 1995 年,经村里同意,把张明的户口迁来,与刘星同住。刘花在张明户口未迁来之前,就为刘星还了村里的债务 200 元。张明与刘星共同生活 4 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1999 年 10 月刘星病故,由张明负责办理了丧事,刘华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正确的选项是( )。(A)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B)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C)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D)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22 甲、乙为夫妻,无

13、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 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戍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各方对此三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三间应如何处理?(A)由丙独自继承(B)由丁独自继承(C)由丙、丁平分遗产(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3 下列哪些可以包括进死亡人的遗产中( )。(A)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

14、用品、林木、禽畜(B)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允许私有的生产资料(C)夫妻共有财产(D)劳保抚恤金、保险赔偿金24 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A)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B)山林承包权亦或企业租赁权(C)租赁企业应得的个人收益(D)股份制企业中的股权25 甲的妻子和父母均早已去世,有 3 个儿子,都已成家。老大有钱,但不孝顺;老二孝顺,但在外地工作,无法照料甲;老三长期与甲共同生活。甲死后,留有遗产 18 万元,应如何分割?( )(A)首先由 3 人协商,按他们的协议处理(B)如果协商不成,3 人平分(C)如果协商不成,三儿子可以多分(D)如果协商不成,大儿子可以少分26 甲

15、有 4 个女儿乙、丙、丁、戊,其中哪几个人不享有继承权( )。(A)乙故意杀害甲(B)丁不尽赡养义务,经常虐待甲,一次把甲赶出家门,几天不许进门(C)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乙(D)戊伪造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27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 ),都构成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A)既遂(B)未遂(C)教唆他人杀害(D)间接杀害28 虐待被继承人是否情节严重可根据( )来具体分析。(A)时间长短(B)手段是否恶劣(C)主观恶意程度(D)客观结果29 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 4 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16、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C)甲的出资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0 继承权的实现,其法律事实有( )。(A)被继承人死亡(B)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C)死者留有遗产(D)继承人有行为能力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8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9 条,继承人

17、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9 条的具体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 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遗产的范围。参见继承法第 3 条。【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规定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9r

18、7 条第 3 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据此,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均签收后才具法律效力,本题中乙尚未签收调解书,调解书未生效,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甲有权利继承乙的财产。【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 47 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所以,A 选项正确。继承法 第 25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法意见第 49 条规定,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

19、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所以,B 选项错误。继承法意见第 46 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所以,C 选项错误。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并不解除双方的父子关系,不足以导致继承权的放弃。所以,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主要应当认识到甲与丙没有产生婚姻关系继承财产。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因宣告死亡而结束。而丁作为甲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见继承法第 10 条第 3 款、第 11 条。本题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三人都有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20、 D【试题解析】 收养法第 23 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本题中,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故 A 项、B 项、C 项错误。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

21、答案】 C【试题解析】 见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故王某先死,其遗产由李继承,李之遗产由李乙继承。【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收养法第 29 条的规定,养父母死亡并非意味着收养关系解除,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并非自行恢复,故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1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

22、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 2 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即所谓“无继承人的

23、先死、长辈先死、同辈同死”。据此,本题中应推定甲先死,则甲的遗产 20 万元分别由女儿、儿子各得 10 万元;女儿的遗产则成了 30 万元。应由女婿全部继承。即儿子应继承 10 万元的遗产,女婿应继承 30 万元的遗产。【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5 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高到低)的排列顺序: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24、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0 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9 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本题中丙不符合法定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参见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25、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人。本案中刘华、刘花同为刘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刘星的遗产;另外,张明对刘星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依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可

26、以适当分得遗产,故 B、D 项错误。刘华享有合法继承权,只是在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下不尽或少尽扶养义务,依第 13 条第 4 款规定,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不分或少分遗产同无继承权是两码事,故 A 项正确。另外,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之间是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所以 C 项错误。故本题只有 A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本题中,因能确定甲乙的死亡顺序,即乙后于甲死亡,且甲乙又没有遗嘱,故应适用继承法第 10 条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27、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故甲死后,甲之遗产应由乙继承,而不能由丙继承,因为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乙死后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只能由丁来继承。故应选 B。A 错,选 A 的前提应是乙比甲先死亡。本题不能选 C,选 C 的前提是甲乙同时死亡或不能确定死亡先后。不能选 D,因为甲乙还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丙与丁。【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见继承法第 3 条。【知识模块】 民法2

28、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见继承法第 3、4 条。【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3 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7 条规定,遗产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继承法意见第 11 条。【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参见继承法意见第 10 条。 【知识模块】 民法2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依继承法第 4 条和第 33 条。【知识模块】 民法30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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