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侦查)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B)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C)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D)犯罪嫌疑人不须经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2 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甲、乙、丙、丁。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下列四个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认为甲在共同盗窃过程中
2、情节轻微,不必认定为犯罪,但是觉得这种处理结果不宜由自己作出,准备侦查完毕后移送给检察机关,建议其作出不起诉决定(B)乙已被逮捕,但是查明其真实年龄是 15 周岁,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撤销了乙涉嫌的案件,将其释放,但未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C)丙被取保候审,经过鉴定。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为丙未被逮捕,因此可以不必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最终处理(D)丁已被逮捕。在羁押过程中因急病突发死亡,公安机关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直接撤销案件3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讯问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B)侦查笔录需要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C)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D)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一般应当在现场进行,或者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4 在某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独任法官对控方证据产生了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证据时,该法官不得实施下列哪一种诉讼活动?( )(A)勘验(B)搜查(C)扣押(D)检查5 某县法院在审理高某抢劫案过程中,高某提出了新的立功线索。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B)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6 比例原则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
4、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下列法条中,哪一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比例原则?( )(A)刑事诉讼法第 113 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B) 刑事诉讼法第 50 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C) 刑事诉讼法第 52 条第 3 款: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D)刑事诉讼法第 79 条第 1 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
5、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7 关于司法鉴定,说法正确的是:(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不需要实行回避(B)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张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张某所在鉴定机构负责(C)当事人对鉴定人李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李某应当出庭作证(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
6、出结论8 下列侦查人员在勘验、检查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A)在进行现场勘验时。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主持勘验(B)物证检验应当制作笔录,参加检验的侦查人员、鉴定人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C)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经家属同意,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D)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9 某市聋哑学校的王某和李某是同班同学,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聋哑学校盗窃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可以单独询问黄某(B)应当单独询问王某,
7、但可以请李某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C)可以单独询问王某,但应当另请懂哑语的人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D)可以将王某和李某传唤到他们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10 在谢某涉嫌金融诈骗犯罪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采取的下列侦查措施,哪一项是不恰当的?( )(A)对可用以证明谢某无罪的物品和文件,进行扣押(B)查询、冻结谢某配偶的存款、汇款(C)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谢某(D)经批准。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交与扣押11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
8、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关于辨认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检察长批准(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C)有多个辨认人时,应当单独进行(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13 A 市检察机关接到对该市政府某工作部门的公务人员刘某涉嫌非法拘禁的举报,遂对刘某进行了初查。检察机关的哪些初查措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搜查其房屋(B
9、)讯问刘某(C)将可能知情的刘某配偶传唤到宾馆询问(D)对刘某拘留14 公安机关在侦查某盗窃案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提电脑,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存款,并扣押了犯罪嫌疑人为联系销赃而寄出的一封信。后来查明手提电脑不是赃物,银行的存款是从被害人处盗窃的赃款。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发疾病死亡,于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终结侦查。下列做法违反法定程序的有:( )(A)侦查人员通知邮局后,打开邮箱,将信扣押(B)侦查人员将存款取出,交还给被害人,补偿损失(C)侦查人员将手提电脑一并赔偿给受害人,补偿剩余损失(D)侦查人员撤销案件,终结侦查15 关于检察院侦查监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0、)(A)发现侦查人员杨某和耿某以欺骗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除杨某和耿某以外的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B)发现侦查人员伍某等人以引诱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只能要求侦查机关重新取证,不能自行取证(C)发现侦查人员邵某有刑讯逼供行为,且导致犯罪嫌疑人重伤。应当立案侦查(D)甲县检察院可派员参加甲县公安局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无权参与甲县公安局的其他侦查活动16 关于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鉴定意见可以当作证据(B)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C)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申请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D)被害人也可
11、以提出申请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17 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在侦查李某抢劫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李某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B)在张某故意伤害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杜某的一些财物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 3 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退还张某(C)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D)在对黄某诈骗罪审查起诉中,黄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黄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18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
12、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但需要提出具体人选,否则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B)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之时,侦查机关有权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C)侦查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D)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在场19 孙某、朱某、沙某 3 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后 3 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 2004 年 3月 1 日依法拘留了 3 人,并在 3 月 4 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 3 月 8 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13、(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 2 个月内终结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 2 个月(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 2 个月内终结,再延长 1 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1 个月(D)如果 3 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 7 个月20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实施犯罪时,决定将其拘留,并在拘留后 48 小时进行讯问,认为应当将其逮捕。由于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在拘留后第 8 日决定逮捕。本案侦查终结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侦查部门制
14、作了撤销案件意见书,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则本案中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做法包括:( )(A)检察院决定拘留张某(B)检察院在拘留后 48 小时才讯问张某(C)检察院在拘留后第 8 日才决定逮捕张某(D)检察院侦查部门自行决定撤销案件20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围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21 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侦查机关应当:( )(A)在 24 小时以内安排会见(B)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 48 小时(C)在 5 日以内
15、安排会见(D)不予安排会见22 如果本案的侦查员李某认为本案中对于文物的价值评定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由文物研究所刘教授进行鉴定。则下列哪一人员或机构有权决定进行该项鉴定?( )(A)侦查员李某(B)检察院检察长(C)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文物研究所23 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后决定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查该案件时认为王某作案后有自首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件材料中并未包括与此相关的证据材料,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驳回起诉(B)建议补充侦查(C)通知检察机关补送材料(D)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不开庭23 2012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
16、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24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 )(A)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B)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C)重大毒品犯罪案件(D)可能判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5 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实施的技术侦查包括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B)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C)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
17、、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D)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26 关于隐匿身份调查和控制下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件,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B)隐匿身份实施侦查,不得采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C)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D)如果将通过这些侦查措施获取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三、分析题27 2004 年 7
18、 月 3 日上午,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青年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 19 岁,无业青年)和王某(男,18 岁,无业青年)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县钢铁公司保安人员刘某当场抓获。在未携带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决定进行搜查,并从陈某以及王某身上搜得人民币三千余元以及两条金项链。一名侦查人员说:“这些证据被扣留了。 ”于是就将人民币、金项链一起放入一文件袋内拿走了。之后,侦查人员制作了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和在场见证人签名。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陈某、王某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陈某聘请的律师要
19、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拖了 10 天才安排会见。被害人张某(女,40岁)被犯罪嫌疑人陈某用刀刺伤,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张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刘某、王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有异,侦查人员便对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刘某、王某等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问题:本案侦查程序有无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侦查)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
20、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无须其他机关批准。【知识模块】 侦查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中撤销案件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及第 161 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
21、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公安机关应当直接撤销案件,不必经检察机关批准,更不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故 A、C 两项错误。案件被撤销的,应当立即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 B 项错误。【知识模块】 侦查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讯问和询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0 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
22、人亲笔书写供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2 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知识模块】 侦查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搜查的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涉及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时,可以采取勘验、检查、扣押等手段。但是法院不是搜查的主体。搜查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适用的侦查
23、手段。【知识模块】 侦查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审理中的补充侦查。刑诉解释第 226 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知识模块】 侦查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
24、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对抗比其他领域更为尖锐。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将侦查权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设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A 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客观全面原则,B 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遵守法制原则,C 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保守秘密原则。【知识模块】 侦查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选项考查其他人员的回避理由和程序、鉴定意见以及鉴定意见异议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 31 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 9 条第 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故选项 A 错
25、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 10 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故选项 B 错误。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故选项 D 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 11 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侦查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勘验、检查的种类及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6 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
26、第 131 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第 129 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第 130 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但对被害人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知识模块】 侦查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2 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27、。【知识模块】 侦查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39 条的规定,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知识模块】 侦查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通缉。高检规则第 269 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人民检察院。选项 A 错误,选项 C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53
28、 条第 1 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因而检察院可以作出通缉决定,而通缉令由公安机关发布。选项 B、D 错误。【知识模块】 侦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规则。选项 A 正确。 高检规则第 257 条第 2 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据此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选项 B 错误。高检规则第 258 条规定,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
29、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此可知,在辨认前,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的人或被辨认的物。高检规则第 259 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据此可知,不能集体进行辨认。选项 CD 正确。【知识模块】 侦查1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搜查。A 项搜查其房屋错误。 高检规则第 173 条规定,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
30、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用技术侦查措施。C 项将其配偶传唤到宾馆询问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22 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喜、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除此之外,不可以另行指定询问地点。D 项中对张某的拘留不符合在侦查中拘留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80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
31、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 16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另外根据上述高检规则第 173 条的规定,检察院也不得在初查阶段拘留刘某。【知识模块】 侦查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扣押邮件电报、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启动、扣押书证物证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1 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32、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故 A 项中侦查人员自行取出信件的做法错误。根据 六机关规定第 37 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定的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 B 项做法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3 条的规定,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 3 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故 C 项做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61 条规定,
3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其中“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查明案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的规定,故 D 项做法正确。【知识模块】 侦查1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程序中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检察院的侦查适用。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高检规则 第 37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的。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
34、行调查取证。选项C 正确。高检规则第 56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 D 错误。高检规则第 56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口头纠正,情节较重的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知识模块】 侦查16 【正确
35、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鉴定意见的告知及异议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 146 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本题选 ABCD。【知识模块】 侦查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对查封、扣押物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 139 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因此 A 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 143 条规定:“对查封、
36、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因此 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4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 C 项正确。刑诉解释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决定权属于法院,而非检察院。因此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侦查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方式和辩护人范围,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限,辩
37、护人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第 36 条、第 37 条的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不出所要聘请律师的具体人选的,侦查机关应当将其要求转交当地律师事务所,故 A 项错。聘请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故 B 项错。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除了这三类案件之外,侦查机关不得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故 C 项错。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侦查1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
38、题考查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重刑案件的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 154 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2 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1 个月。故 C 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第 156 条的规定,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 2 个月。注意:这 2 个月是在上述规定的 3 个月期限基础上延长的,故 B 项说法错误。第 157 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 156 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39、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 2 个月。第 158 条第 1 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 154 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知识模块】 侦查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拘留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80 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40、;(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而根据高检规则第 129 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只有在其中第(4)、(5)种情况,也就是在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两种情况下,才能决定拘留,故本案中检察机关对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决定拘留是错误的。高检规则第 133 条规定,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的 24 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 16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14 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 1
41、日至 3 日,故 C 项做法符合法律规定。高检规则第 290 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撤销案件的法定情形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故 D 项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侦查【知识模块】 侦查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
42、迟不得超过 48 小时。【知识模块】 侦查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自侦案件时,谁有权决定进行鉴定的问题。高检规则第 248 条第 1 款规定,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知识模块】 侦查2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开庭审判的条件。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25 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181 条有“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
43、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得以相关证据材料不充足为由而不开庭审判。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材料中缺少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补送。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知识模块】 侦查【知识模块】 侦查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情况。刑事诉讼法第 148 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44、,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4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45、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知识模块】 侦查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措施的实施。刑事诉讼法第 150 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
46、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规定第 255 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知识模块】 侦查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秘密侦查、控制下交付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 151 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
47、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制下交付。第 152 条规定,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知识模块】 侦查三、分析题27 【正确答案】 (1)本案中,侦查人员不应无证搜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36条的相关规定,搜查时,除非有特定紧急情况,否则必须出示搜查证。(2)侦查人员不应将搜查所得的证据直接装入文件袋中拿走,扣押程序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 条的相关规定,扣押时应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
48、有人签名或者盖章。(3)搜查笔录不应只由侦查人员和在场见证人签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38 条的相关规定,搜查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4)陈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拖延 10 天才安排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 48 小时。(5)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30 条第 2 款的规定,只有对犯罪嫌疑人才能进行强制人身检查。(6)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 122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证人的询问应该个别进行。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刘某、王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的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有异,侦查人员便对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刘某等互相提醒、互相补充,是不当的。【知识模块】 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