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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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1 年卷二 25 题,单选)(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2 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

2、伤,甲被刑事拘留期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甲取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1 题,单选)(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B)不得与乙接触(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 24 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3 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入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 2 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27 题,单选)(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B)如郭某表示无力金额交

3、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4 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 30 题,单选)(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 1000 元保证金(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5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

4、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31 题,单选)(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6 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28 题,单选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B)拘留章某后,应在 12 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

5、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7 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 月 5 日上午 10 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2012 年卷二 29 题,单选 )(A)甲于当月 6 日上午 10 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C)甲在当月 6 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 8 日提请检察院审批8 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2 题,单选)(A

6、)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9 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 年 9 月 15 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 月 17 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 月 5 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29 题,单选)(A)10 月 14 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B) 11 月 18 日提出

7、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C) 12 月 3 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D)12 月 10 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10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 31 题,单选)(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11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8、?(2012 年卷二 26 题,单选)(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D)共同犯罪的12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10年卷二 26 题,单选)(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13 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15 年卷二 30 题,单选)(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9、(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2016 年卷二 69 题,多选)(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C)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

10、官均无异议15 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74 题,多选)(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16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二 70 题,多选)(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1

11、7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2009 年卷二 71 题,多选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18 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 66 题,多选)(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 24 小时

12、19 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68 题,多选)(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20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 10 万元保证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2009 年卷二 72 题,多选)(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入,生活贫困(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

13、碍诉讼可能性小21 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2012 年卷二 68题,多选)(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D)丁系聋哑人22 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2016 年卷二 70 题,多选)(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期 2 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限内

14、审结23 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013 年卷二 67 题,多选)(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 36 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24 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013 年卷二 69 题,多选)(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检察院(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由和处所25

15、 逮捕条件中“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2011 年卷二67 题,多选)(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6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78 题,多选)(A)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B)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C)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

16、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7 甲、乙(户籍地均为 M 省 A 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 A 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 省 B 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 A 市。从 B 市起航后,在途经 M 省 C 市航行至 A 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 A 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二 93 题,不定项)(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 24 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C)拘留乙后,应在 24 小时内进行讯问(

17、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和免证事实。证明对象指在诉讼中需要使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包括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和免证事实的范围,分别规定在最高法解释第 64 条和最高检规则第 437 条。最高法解释第 64 条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犯

18、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5)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6)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7)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8)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9)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10)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最高检规则第 437 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4)在

19、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6)自然规律或者定律。本题中,A、B、C 选项与甲的定罪量刑密切相关,分别对应最高法解释第 64条的第 1、5、4 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不应选。D 选项属于生效裁判,是免证事实,不需要用证据证明,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9条第 1 款、第 2 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

20、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ABD 选项均为选择性义务,而非应当遵守的义务,据此,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 65 条第 2 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而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报复陷害他人,属于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

21、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应当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因此本案侦查机关不是公安机关,不能执行取保候审,故A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66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保证金和保证人不能同时适用,故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故 C 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 69 条第 1 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

22、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因此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变更住址的,只要在 24 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即可。故 D 错误。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人保证。最高检规则第 87 条第 2 款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方式。”故 A错误。第 3 款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二 )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23、人;(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故 B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122 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的,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解释删除了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故 C 错误。最高检规则第 98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保证人没有履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的义务,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保证人作出罚款决定”可见,罚款决定机关为公安机关,故 D 错误。据此,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取

24、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保证金保证和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义务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 70 条第 2 款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可见,保证金不应由决定机关收取,故 A 错误。第 65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见,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

25、罚,只要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故,B 错误。第 66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保证人和保证金不可同时适用,故 C 正确。第 69 条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 D 错误。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拘留。刑事诉讼法第 80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章某犯罪后

26、企图逃跑,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故 A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83 条第 2 款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16 条第 2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由于拘留和送交看守所羁押之间可能存在时间差,因此并非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故 C 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 136 条第 2 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D 正确。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拘留的执行。刑事

27、诉讼法第 83 条第 2 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本题中,甲 10月 5 日上午 10 时被刑事拘留,当月 6 日上午 10 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并未超出24 小时限制。据此可见,A 选项并不违法,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 83 条第 2 款还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 24 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可见,拘留后可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包括两种:(1)无法通知;(2)可能有碍侦查,但因可能有碍侦查而可以不通知的案件范围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两类。本题中甲涉嫌黑社会

28、性质组织犯罪,不属于因有碍侦查而可以不通知的情形。据此,B 选项情形违法,当选。刑事诉讼中的讯问是一种侦查行为,只要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即可由侦查机关依法采取,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无关。据此,C 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 89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3 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1 日至 4 日。D 项中对甲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并未超出 3 日,符合法律规定,不选。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刑事诉讼中讯问的地点包括以下范围:对未送看守所羁押的,可以在侦查机关办公地点、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

29、的住处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 第 3 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因此 A 选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试行)第 1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二 )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

30、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据此,B 选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 11 条规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本院批准逮捕和同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据此,C 选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 18 条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

31、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十一 )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可见,检察院“可以”而非“应当”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据此,D 选项错误。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刑事诉讼法第 93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王某在 10 月 17 日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0 月 14 日仍处于拘留阶段,检察院无权审查拘留阶段的羁押必要性,无法受理。故 A 错误。

32、11 月 18 日王某已被逮捕,检察院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无需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故 B 错误。最高检规则第 617 条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因此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无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故 C 错误,D正确。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特点、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我国审前羁押率较高,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贯彻必要性原则和比例原则。所谓必要性原则,指的是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方能采取,若无必要,不得

33、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故 A 正确。审前羁押不同于刑罚,具有临时性和预防性的特点,可以随时予以变更,故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93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见,检察院仅仅是应当建议,故 C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134 条第 2 款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故 D 正确。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最高检规则第 305 条

34、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5)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6)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据此直接可见,B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变更。刑事诉讼法第 97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

35、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据此,B、C 选项正确。该法第 65 条第 3 项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而非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可见,A 、D 选项错误。司法部当年给出的本题参考答案为 B,系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作出的。2012 年刑事诉讼法已修改,该答案已不再适用。【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解释第 138 条第 1 款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36、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 139 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A 选项中,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属于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故 A 错误。B 选项中,被告人寻衅滋事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属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故 B 正确。解释第 140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C 选项中的虐待

37、被监管人案和 D 选项中的非法搜查案均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实施的犯罪,因此其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故 C、D 项均错误。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在 A、B 两个选项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以及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都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实体法事实,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但是在 C 选项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属于程序法事实

38、,而程序法事实如果没有异议就不会成为证明对象,C 选项并未交代是否存在异议,故并不当然成为证明对象, C错误。同理,D 选项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属于没有异议的程序法事实,也不是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故D 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包括定罪事实情节和量刑事实情节。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5 条第 3 款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1)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2)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

39、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据此,A、B 选项正确。该规定第 36 条还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当审查的影响量刑的情节包括: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等。据此,C、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责任的含义、分担。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提出证据的责任,即控辩双方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二是说服责任,即控辩双方要使用证据说服法官相信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待证事实处于真假难辨的状态,负证明责任

40、的一方就要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风险。通过以上概念可以看出,证明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通常是提出积极诉讼主张的一方承担证明责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据此,A 选项正确。(2)总是和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证明责任的落脚点是,如果待证事实处于真假难辨的状态,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就要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案件事实真假难辨时(也就是负证明责任的一方未能说服法官相信其主张成立时),才由负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如果负证明责任的一方能够说服法官相信其主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法院要根据认定的事实作出裁判。此时,对立的一方尽管不负

41、证明责任,依然有可能被判决承担不利后果。据此,B 选项正确。(3)证明责任是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积极诉讼主张的一方不仅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而且还要说服法官相信其主张成立。据此,C 选项正确。另外,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一般是由控诉方(公诉机关或自诉人)等承担。但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以及非法持有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对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或持有枪支、毒品、假币的合法性也要加以证明。据此,D 选项错误。本题选 AB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对象的概念和内容。最高法解释第 64 条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

42、、被害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5)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6)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7)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8)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9)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10)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据此,与对吴某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都是证明对象。刑法第 398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43、,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题中,ABCD 选项分别符合上述解释第 1、2、5、7 项规定,均应为正确选项。本题对证明对象并未限定于定罪事实,因此 D 选项作为量刑事实也应当选。司法部排除 D 选项依据不足。【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拘传。与传唤不同的是,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必须经法院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法作出书面决定,不允许口头拘传。故刑事诉讼法第 117 条第 1 款仅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该条并未规定可以口头

44、拘传。据此,A选项错误。上述法条第 2 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据此直接看出,B、C 选项正确。上述法条第 3 款还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依据常理可见,连续讯问 24 个小时显然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据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45、;(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 24 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旅行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统一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故 A 错误。若未被决定适用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的禁止令,被取保候审人会见他人不受限制,故B 错误。 C、D 两项均为被取保候审人

46、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故 C、D 正确。本题选 C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金保证。刑事诉讼法第 70 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据此,正确答案是 BCD。司法部当年公布的本题参考答案为 ABCD,其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5 条第 2 款:“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

47、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但是,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款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存在冲突,宜以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准。【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刑事诉讼法第 7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

48、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据此直接可见,AB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最高法解释第 133 条规定:“被逮捕的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据此,怀孕和严重疾病均属于可以变更的情形,A 选项错误,C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134 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49、,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据此,B、D 选项均属于应当变更的情形。本题选 B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最高检规则第 305 条第 1 款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五) 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六) 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故本题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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