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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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0 题)(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2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

2、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28 题)(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3 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29 题)(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证人可以在场4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3、3 年卷二 36 题)(A)起诉便宜主义(B)起诉法定主义(C)公诉垄断主义(D)私人诉追主义5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5 题)(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6 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

4、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25 题)(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7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32 题)(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

5、起诉(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8 叶某涉嫌飞车抢夺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32 题)(A)检察院可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B)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C)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

6、决定视为自动撤销(D)如最高检察院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9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 1 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 1 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 1 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 2 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33 题)(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10 检

7、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 35 题)(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11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 7 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1 题)(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B)

8、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22 题)(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13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

9、了这一趋势?(2015 年卷二 34 题)(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14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36 题)(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15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2014 年卷二 36题)(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

10、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16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2013 年卷二 37 题)(A)职权主义原则(B)证据裁判规则(C)直接言词原则

11、(D)集中审理原则17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2 题)(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18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2017 年卷二 33 题)(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

12、,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19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 34 题)(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20 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 D 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35 题)(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 D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

13、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21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26 题)(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22 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

14、,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5 题)(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3 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36 题)(A)如胡某承认出售

15、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4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 69 题)(A)让 2 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D)将王某混在其他 5 名被辨认人当中25 关于我国刑事起诉制度

16、,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70 题)(A)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B)公诉为主表明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C)实行的起诉原则为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D)起诉法定为主要求凡构成犯罪的必须起诉26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70 题)(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27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 13 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

17、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74 题)(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28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2010 年卷二 73 题)(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29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

18、成员不承担责任?(2013 年卷二 73 题)(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72 题)(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

19、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31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 71 题)(A)发现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

20、言不发,也没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不予受理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关于通缉,考生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检察等)都有权作出通缉决定;第二,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本题中贿赂案件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公安机关无权作出通缉决定,所以首先排除 A;而且,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所以同时排除 C。最高检规则第 269 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

21、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本题中卢某去向不明,可能需要在本市以外通缉,所以需报有关的上级检察院决定。因此司法部给出的标准答案是 B。需要说明的是,通缉的条件是应当逮捕而在逃或者已被逮捕而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就本题而言,考生无法对卢某是否符合通缉条件作出任何判断;而 D 选项涉及协查问题,不在司法考试大纲要求范围内,考生亦无法判断。本题不严谨。【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最高检规则第 269 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

22、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A 项错误。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53 条第 1 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由此可知,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统一发布。所以,B、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最高检规则第 257 条第 2 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所以,A 项错误。公安机关的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批准。

23、最高检规则第 258 条规定,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所以,B 项错误。最高检规则第 259 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所以 C 项错误。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最高检规则第 259 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仅规定辨认时可以由见证人在场,并非证人在场。证人是证明案件事实本身的人。在辨认程序中,必要时可以在场的其实是见证人,以证明辨认程序的合法性。所以,D 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无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公诉

24、的一般理论。所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所谓私人诉追主义,是指刑事案件一律由私人追诉。而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故 B 选项正确,当选;A、C、D 选项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补充侦查。根据最高检规则第 38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

25、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 D 选项正确,当选;A、B、C 选项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最高检规则第 38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 D 选项正确,当选;A、B、C 选项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内容。最高检规则第 401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

26、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条第 2 款规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本题中,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周某所为,而是另有其人,因此,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据此,A 选项正确。该规则第 154 条第 3 款规定,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

27、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据此,B 选项错误。该规则第 362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C 选项错误。该条该款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最高检规则第 401 条第 2 款规定:“

28、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 条第 4 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 A、B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6 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故 C 选项错误。 最高检规则第 416 条第2 款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后的三十日以内作出

29、决定,制作复核决定书送交提请复核的公安机关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核改变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A 选项中,甲在移送审查起诉后突然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故 A 错误。乙和丙共同盗窃一次,但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同时又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检规则第 406条的规定

30、:“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乙属于酌定不起诉情形,故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1 条第 4 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C 选项中,丙已有 1 次共同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又没有法定或酌定不起诉情形,应当起诉,故 C 错误。D 选项中,丁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符合“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故 D 正确。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存疑不起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1、。本案在排除口供后,其他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属于存疑不起诉,故 A 正确。最高检规则第 6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存在 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的非法取证行为,依法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后,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不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可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故 B 错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是履行监督职责的体现,故 C 正确。最高检规则第40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故 D 正确

32、。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害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刑事诉讼法第 176 条规定,对于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 7 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所以,A、B 选项错误。该条同时规定,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

33、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故 B 选项正确,当选;A 、C、D 选项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改革。ABC 都与审判模式关系不大,但是,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则可以通过法庭询问强化控辩双方对抗,因此可以理解为是审判模式转变的体现。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与审判关系。最高法解释第 272 条规定:“

34、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故 A 错误。最高法解释 第 241 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因此,法院裁判不受起诉罪名范围的限制。故 B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243 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故 C 正确。最高法解释

35、第 18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故D 错误。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直接言词原则。亲历性指的是裁判者对证据的调查和法庭的审理应当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实施。但不一定要求证人必须亲自到庭。最高法解释第 206 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A 选项

36、中,证人虽然没有亲自出庭,但法官对该证言却是亲自感知,符合亲历性的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 3 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在 B 选项中,更换合议庭成员后,新的陪审员继续审理案件,对之前的案件审理没有亲自感知,因此违背了亲历性原则的要求。故 B 错误。C 选项中,法官虽然在庭外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但毕竟是亲自为之,因此符合亲历性原则的要求,故C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 2 款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

37、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D 选项中,虽然是书面审理,但二审法官也亲自接触和感知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符合亲历性原则的要求。根据以上法条,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换言之,法庭审理案件从开庭到判决应当尽可能地一气呵成,不应中断。故 D 选项正确,当选;A、B、C 选项错误,

38、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集中审理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集中审理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2)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原则上即不得更换法官;(3)更换法官或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者,应重新进行审理。(该具体要求 2010 年卷二第 73 题已经考查过)。就本题而言:首先,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所以 A 选项排除。根据集中审理原则的

39、要求,更换法官后,应当重新审理,所以 B、C 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三种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 7 条第 1 款

40、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题干中的案例提到这是本市第一起酒驾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故 A 正确。本案不应由院长来主动组织,应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来组织,故 B 错误。该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没有约束力,故 C 错误。院长不能主动指令组织,需审判长提请,故 D 错误。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 14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

41、随机抽取确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因此,人民陪审员无需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故 A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第 3 款规定: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第 6 款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因此,人民陪审员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但不能担任审判长,故B 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第 1 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

42、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因此,人民陪审员仅可参与一审案件审理。故 C 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 178 条第 4 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 D 正确。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的联系与联系。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陪审团制度,目的不是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而是通过参与审判和制约法官以实现司法的民主化。故 A 选项错误,不当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陪审团和法官则分别负责定罪与量刑工作,因此,B 正确。

4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 8 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可见,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由其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而不是从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因此,C 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第 1 款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

44、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可见,只有部分案件的第一审是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第二审案件就不适用陪审制,因此,并非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被害人也无权启动陪审,另外,在西方,一旦案件选择辩诉交易的方式加以解决,也不适用于陪审团,因此 D 错。【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

45、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9 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故 A、B 、C 选项错误,不当选;D 选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时发现新罪的处理。最高法解释第 243 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据此,C 选项正确,当

46、选;A、B、D 选项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刑事诉讼中的辨认应当单独、个别进行,不能让 2 名被害人同时对王某进行辨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0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所以A 选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 251 条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 7 人。所以 D 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 B、C。需要说明的是,有观

47、点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3 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因此,由此条可以必然推出的结论是:在公安机关组织的辨认程序中,必须要安排见证人在场,而检察院组织的辨认中只是在必要时,才要求见证人在场。所以 C 选项不能选。这种观点确实有一定道理。因此本题值得商榷。【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针对告诉才处理等三类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外,其余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所以,通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

48、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A 项表述正确。公诉为主、自诉为辅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存在两种刑事起诉制度,并不意味着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所以,B 项错误。起诉法定主义指的是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一律起诉。起诉便宜主义指的是即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则上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都应当起诉。但对于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在起诉原则上,我国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C 选项正确。起诉法定主义指的是符合法律规定

49、的起诉条件的必须起诉。我国的刑事起诉条件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凡是构成犯罪必须起诉。检察院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所以,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补充侦查。最高检规则第 319 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因此,检察院只有在不批准逮捕的情形下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故 A 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 171 条第 3 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故 B 正确。最高检规则第 457 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故 C 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226 条第 2 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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