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 12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有关“ 法的渊源” 的说法:(1)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3)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5)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6)在我国,习惯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7)近代以来西
2、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成为主要的法的渊源。其中完全正确的组合是:(A)(1)、(2)、(3)(B) (2)、(4)、(5)(C) (5)、(6)、(7)(D)(4)、(5)、(6)2 关于法的可诉性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小张根据物权法中关于小区物业权利划分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停止侵害自己的合法权利(B)因为我国还没有宪法权利,所以严格来说,宪法没有可诉性(C)法的可诉性是指公民或法人必须依据法律在法院解决争议,而居民委员会应用法律进行调解的,不属于法的可诉性的表现(D)老王根据党员监督条例向当地纪检委揭发某党员收受 3000 元
3、贿赂的情况,反映了法的可诉性3 我国宪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4 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哪一项?(A)林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 300 元(B)某私企职员王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C)常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 10 万元(D)钟某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党籍5 某法院在
4、审理某个案件的过程中,对国务院所制定的国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某个条款的意义不清楚。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该法院应选择的办法是:(A)该法院应该申请它的上级法院进行解释(B)该法院应该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C)该法院应该申请国务院进行解释(D)该法院应该申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6 蒋某于 1968 年嫁给黄某,婚后夫妻关系较好。因双方未生育,收养一子。2002年,黄某与比自己小 20 多岁的妇女张某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7 年,黄某患肝癌住院治疗,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现金 40000 元赠与张某。黄某去世后,蒋某与张
5、某因该笔财产归属发生讼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于无效行为。对于该审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作出裁判的 (B)在本案中,法官违反了“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的司法标准,因此该裁判违法(C)对于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D)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一个价值判断和辩证推理的过程7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法律思维
6、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A)甲的观点和(B)甲的观点 和乙的观点(C)甲的观点 和乙的观点(D)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8 关于法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任何国家,法与国家权力都存在紧张或冲突关系(B)法的至上性意味着法相对于任何一个被具体化的国家权力具有至上地位(C)不被法完全控制的权力活动领域是可能存在的(D)法对权力合法性的确认不同于法对权力的约束和
7、限制9 关于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A)法律继承更强调不同时间的法律的承接和继受,即纵向意义上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B)法律移植则更偏向于同时代的法律的吸收和借鉴,即横向意义上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C)在法律的内容方面,不同历史类型之间法律的继承不可能全盘接受,而法律移植则在理论上有可能(D)相对于法的继承而言,法的移植在今日中国更为重要,面对这样一个十分复杂的工作,要避免不加选择地盲目移植,注意外国法与我国法的同构性和相容性,注意移植的法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不能超前10 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卢教授认为,我国刑法第 30 条中规定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
8、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该解释属于正式解释(B)陈法官在审理完毕一起伪造货币案件后,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指出我国刑法中伪造货币中的“货币” 包括生肖纪念币。该解释属于学理解释(C)张律师认为,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中的毒品概念,应当参照卫生部精神药品目录和麻醉药品目录的规定进行解释。该解释属于目的解释(D)从字面上看,很容易得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中的“ 个人”指的是自然人,包括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所以对此不需要解释11 以下选项反映了平衡法价值冲突原则中的个案平衡原则的是:(A)某法院判决一男高音歌唱演员在家练声时不得走出房间,并要做
9、好房子的隔音措施(B)美国某山区流浪者为获得休息,在某被空置的房屋前敲门无人反应后进入,结果被房主开枪打成重伤。法官认为流浪者的生命自由要远大于房主的住宅与财产权利,判决房主有罪(C)超出了必要限度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D)在最小损害公民行车自由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城市交通管制12 从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 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 1998 年 4 月 1 日存入的 5 年期储蓄存款利息 5000 元,若该居民被征收了 1000 元的个人
10、所得税,则这种处理违背了下列哪一项法的效力原则?(A)法律优位原则(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13 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典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充分体现了汉唐以来确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体制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A)大明律(B) 大清律例(C) 大清会典(D)明大诰14 1903 年 5 月 1 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 月 14 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
11、办,于 6 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15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行的诉讼法规是:(A)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B)大清刑事诉讼律(C)大清民事诉讼律(D)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16 以下有关英国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作为英国法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普通法的特点是程序优先
12、于权利,且效力高于衡平法。其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结果,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作用重大(B)衡平法简单灵活,伸缩性大,是大法官在“公平 ”、“正义” 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判例法(C) 1215 年自由大宪章的颁布,推动了制定法的发展。虽然在效力上制定法高于判例法,但制定法的解释依赖判例法,判例法对制定法起到完善、补充的作用(D)作为陪审制度发源地,英国实际上的最高法院是上议院17 宪法的最高效力表现在下列哪个选项中?(A)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B)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C)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D)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18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
13、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吴某等 30 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法律案,全国人大主席团以联名代表不属于一个代表团为由拒绝将其列入大会议程。全国人大主席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本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项某的职务,然后直接选举了刘某为新的检察长。该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做法是正确的(C)某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关某为该县人民法院院长,关某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名曹某为该院副院长,县人民代表大会对该提名予以通过。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事任免案的(D)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孙某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这是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使程序的19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
14、治地方有关内容的表述,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B)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30 日内给予答复20 钱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服
15、刑期间,他不能享有以下哪项权利?(A)信奉天主教的自由(B)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建议权(C)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D)撰写文章发表自己对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自由21 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准备在一次会议中审议以下事项,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不符合该委员会权限范围的是:(A)撤销本市人民政府的一项不适当的决定(B)撤销本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C)责成本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D)罢免犯受贿罪的陈某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22 下列哪个机关依法享有对省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权?(A)省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大常委会(C)省人民政府(D)省高级人民法院23 根
16、据我国立法法中关于“立法权限” 的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实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形式规范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B)有关国家主权、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不得将此项权力授予任何其他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D)被授权机关经授权机关同意,可以将所授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24 某市有多家家电企业,其中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的产品在该地的市
17、场占有率达 80,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丁公司,为占有更大市场份额,三家公司决定合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三家公司不得合并(B)三家公司合并前应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C)三家公司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D)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作出禁止三家公司合并的决定25 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脑公司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的电脑时,营业人员故意说:“乙的电脑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下列有关该事例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B)甲的行为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C)甲的行为因未通过宣传媒介
18、诋毁乙的商业信誉,故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D)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26 张某承包一商店,经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共 5 万余元。张某拖欠不缴,税务机关对其应采取以下哪种措施?(A)扣押张某的个人财产(B)通知张某的开户银行暂停支付张某的存款(C)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吊销张某的营业执照(D)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27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A)甲存人国有商业银行存款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1000 元(B)乙向保险公司投保获得的保险赔款 2 万元(C)丙因工负伤获得的抚恤金 500 元(D)丁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 500 元28 2009 年 9 月 2 日,李某拟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
19、从事食品生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申请人只能是单位,李某作为个人无权申请(B)李某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该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于 2009 年 9 月 8 日收到申请,12 月 9 日对其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查(D)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遂决定不予许可并口头说明理由29 根据 1961 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以下关于外交关系的判断中,正确的一项是:(A)对于派遣国的使馆馆长,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地宣布其为 “不受欢迎的人”,对于其他的外交人员,接受国可以宣布其为“ 不能接受”(B)派遣国任命的使馆馆长在到达接受国后,
20、履行职务前,必须约定日期向接受国的国家元首递交国书的正本(C)派遣国在向接受国派遣使馆馆长、武官和参赞时,必须先将其拟派的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的同意后正式派遣(D)使馆人员除使馆馆长外,其职务的行使以其到达接受国担任使馆职务时开始30 A 国人乙,在 B 国劫持了一民用飞机到了 C 国。B 国申请将乙引渡。下列有关引渡叙述正确的是:(A)C 国根据本国法律认为乙属于政治犯,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虽然乙有劫机行为也不应该引渡(B)设后来乙又设法回到了 A 国,B 国申请 A 国引渡乙,A 国可以拒绝(C)即使 B 国与 C 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C 国也有义务将乙引渡(D)B 国以劫机罪申
21、请引渡,设 C 国将乙引渡给 B 国,B 国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发现乙在 B 国境内还有其他抢劫行为,于是决定对这些,罪行一起进行审判和处罚31 2008 年 5 月,波特共和国南方省通过民族自决成立为新的国家甲国。乙国的下列哪一行为可以视为明示承认?(A)乙国和甲国缔结和平友好条约(B)乙国向甲国政府发照会,表示承认甲国(C)乙国正式投票支持甲国参加联合国(D)直接与甲国建立外交关系32 A 国公民维特在其搭乘的一架 B 国民航客机飞越公海上空时劫持了该飞机。该机飞经 C 国领空,最终在 D 国迫降,维特被 D 国警察逮捕。根据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三个公约的规定,下列判断错误的是:(A)B
22、国因其飞机在公海上空被劫持,无管辖权(B) C 国只因飞机飞经领空,无管辖权(C) D 国由于是飞机的降落地国,并将维特逮捕,有管辖权(D)A 国因维特是其公民,也有管辖权33 下列作战手段和方法中不被国际法禁止的是哪一项?(A)不以特定军事目标为对象的攻击(B)使用极度残酷的武器(C)声东击西、攻其不备(D)使用某种方法引起地震、海啸34 斯特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定,斯特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 2/3 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但斯特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
23、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斯特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B)斯特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斯特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C)由于斯特国拒绝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对斯特国也不产生约束力(D)作为公约的倡议国,斯特国若不能批准该公约,则会导致公约自始不能生效35 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B)当事人规避我国任何法律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C)当事人规避外国法律的行为无效(D)以上都不对36 2008 年 2 月,自称是
24、法国人的弗拉向恒金电脑公司订购了 5 台电脑。后弗拉以法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 24 岁,自己只有 22 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因此与恒金电脑公司发生纠纷,并打伤了恒金电脑公司的一名员工。恒金电脑公司和该员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弗拉为无国籍人,曾在日本、法国、德国住过,其中在法国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2005 年年底弗拉来到中国后一直在北京居住。下列关于弗拉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认定弗拉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日本、法国、德国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B)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弗拉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购电脑的合同有效(C)应当按
25、照弗拉的主张,适用法国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购电脑的合同无效(D)认定弗拉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日本、法国或德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所达成的安排,下列哪项不属于代为调取证据的范围?(A)调取与诉讼有关的证据(B)代为送达诉讼文书(C)代为进行鉴定和司法勘验(D)代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38 中国公司与波兰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可依“ 裁决所根
26、据的证据不充分” 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B)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C)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39 2008 年 10 月,香港 A 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 B 公司货轮“彩云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 “彩云号”是我国 B 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新加坡登记并悬挂新加坡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A)香港法(B)希腊法(C)新加坡法(D)中国法40 中国甲公司 2009 年 8 月
27、 5 日向美国乙公司发盘:“可供液晶电视 1000 台,单价1000 美元,FOB 纽约,10 日内答复有效。”根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乙公司 8 月 18 日电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则承诺有效(B)如果乙公司 8 月 18 日电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 ”,若甲公司没有表示异议,则承诺有效(C)若完全是由于邮递延误的原因,使乙公司的承诺信件 8 月 18 日方到达甲公司,只有甲公司表示接受承诺才能有效(D)若完全是由于邮递延误的原因,使乙公司的承诺信件 8 月 18 日方到达甲公司,即使甲公司不作任何回应,承诺也依然有效41 2008 年 5 月,中
28、国某进出口公司与希腊某公司签订了出口 1000 吨金刚砂的合同,价格条件 CIF(伦敦)650 英镑/吨。在约定的交货时间,该进出口公司将货物交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承运,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后运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遇到罕见的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并于同年 6 月 20 日沉没。6月 28 日,希腊公司就该货物灭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A)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成立(B)该批货物的损失应当由中国某进出口公司承担(C)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应当赔偿该货物的损失(D)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不应赔偿该货物的损失42
29、美国某公司以 CIF 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火腿肠 2000 箱的合同,美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 342 箱火腿肠所含的黄金色葡萄球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50 箱火腿肠变质,另有 50 箱带有明显樟脑气味。中国公司只实收 1995 箱货物,短少 5 箱。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美国公司索赔(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美国公司索赔(C)对变质的货物,中国公司不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D)对有明显樟脑气味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43 A 国生
30、化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内来自本国的应税所得为 100 万,来自 B 国的应税所得为 50 万,设 A、B 两国适用相同的比例税率,如 A 国实行全额抵免制,下列哪一种主张是正确的?(A)生化公司需要对其从 B 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 A 国实际交纳全部税款(B)生化公司需要对其从 B 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 A 国实际交纳部分税款(C)生化公司无需对其从 B 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 A 国实际交纳任何税款(D)生化公司需要对其从 B 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 A 国实际交纳任何税款,因为A 国主动放弃了对该应税所得的管辖权44 绿水与青山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绿水公司应于约定期间内开立以青山公司为
31、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绿水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青山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青山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A)依青山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B)拒绝青山公司的付款要求(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绿水公司的同意后付款45 山东卢美出口贸易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给香港科贸公司,价格条件为 CIF 香港,付款方式采取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卢美公司接受科贸公司指定的香港花旗银行为代收行,卢美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
32、连同提单和必要的商业发票委托中国银行通过代收行花旗银行向科贸公司收取货款,但是货到香港后,科贸公司认为货物与合同不符,拒绝付款赎单,导致货物滞留码头,花旗银行应当如何处理?(A)花旗银行有义务去码头提货,并妥善安置(B)花旗银行有义务通知托收行中国银行,再由中国银行通知委托收款人卢美公司,并且在卢美公司知悉并采取有效措施前妥善安置货物(C)花旗银行并没有提货义务,也无须通知托收行和收款人(D)花旗银行没有义务去码头提货,而应当通知托收行中国银行,再由中国银行通知委托收款人卢美公司去处理46 英国伦敦公司向荷兰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 CFR 伦敦。买方通过英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
33、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 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的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义务?(A)开证银行无付款义务(B)开证银行有付款义务(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必须付款(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必须保证付款47 刘法官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庭长,他担任法官
34、三十几年,法学知识渊博,为人清正廉明。同事觉得刘法官能力很强,建议他兼任其他职务。下列哪个职务是刘法官可以兼任的?(A)某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的秘书长(B)无偿兼任某律师事务所在节假日的咨询律师(C)该市法学会副会长(D)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48 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 2005 年 5 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 2005 年 2 月代理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35、D)不合法,周律师不得为原所属律师事务所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49 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B)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四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组织(C)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公证等方式(D)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法律援助人员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50 下列哪一项表述是严格约束法官职务外活动的基本出发点?(A)维护法官
36、形象和司法尊严(B)维护司法独立(C)有利于法律监督(D)有利于公开审判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我国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哪些方面?(A)立法必须科学、民主,在现今阶段,立法务必要坚持法制统一,可先不求体系完备(B)执法中务必要坚持以人为本,并尊重和保障人权(C)司法工作要以公正权威高效为价值目标,公正是灵魂、高效是生命、权威是品格(D)行政机关实行行政管理一定要合乎法律,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不必合理52 江某和丽佳家具厂于 1 月 5 日签订了一份关于
37、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 1月 15 日前将质量合格的 10 吨木材运到丽佳家具厂并交货付款。丽佳家具厂在 1月 7 日马上又和骆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 月 30 日前将 10 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骆某布置新房用。从丽佳家具厂的这两个行为来看,法律对于丽佳家具厂显示出了哪些规范作用?(A)强制作用(B)教育作用(C)预测作用(D)指引作用53 部分同学在讨论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时都认为立法法第 8 条规定了 10 个方面事项只能由法律调整,大体上解决了长期以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明确的问题。但他们在如何具体认识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下列见解中不正确的有:(A)立法法规定的
38、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范围,就是法律的全部调整范围(B)民事制度、经济制度不能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C) 立法法第 8 条规定的 10 个方面事项不是绝对只能由法律调整的,必要时国务院根据法律制定机关的授权也可以用行政法规调整(D)无论何种条件下,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基本经济制度等事项都不能由行政法规调整54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因乙未履行合同义务,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升级直至发生斗殴,甲失手将乙打成重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对甲提起公诉,乙也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法院审理后判处甲有期徒刑 3 年,并赔偿乙的所有治疗费
39、用。有关本案的各种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甲将乙打成重伤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相对的法律关系(B)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与甲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纵向的法律关系(C)检察机关与甲之间形成的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D)甲和乙因签订合同而形成的是双向法律关系55 根据法律责任竞合的一般原理,下列不属于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有:(A)张某夫妇同时对邻居李某实施了殴打行为(B)小偷在某工厂仓库盗窃财物得手,为了毁灭证据,第二天他又返回作案现场将仓库烧毁(C)王某系有妇之夫,但经常在外进行嫖娼活动(D)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被法院判刑后,受害人单独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对自己的
40、人身伤害进行民事赔偿56 下列关于我国“ 一元多级 ”的法律解释体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A)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其拥有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解释权,此外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提出对法规进行解释的要求(B)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之间存在原则性分歧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C)对地方性法规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由制定该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D)对自治条例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57 57德国民法典是 19 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
41、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其内容主要包括:(A)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也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B)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的,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 这一公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C)法典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D)法典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的原则58 下列关于英国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英国的律师制度,把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各负其责,事务律师不得出庭辩护,近年来事务律师可以在一些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但是关于两类律师的划分依然泾渭分明;莱国的辩护制度采用“ 辩护制
42、 ”,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官不主动调查,充当消极的仲裁人,主持开庭审理;英国的制定法数量不如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进行整理、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即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英国的国会立法是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 基本立法”;英国的宪法具有很强的历史延续性,其渊源多样,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律,修改程序也更加严格。(A)(B) (C) (D)59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B) 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
43、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C) 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 12 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D)宋刑统在篇下分门,并且整个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期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60 湖南某村陈某一家 6 口(陈某、陈某之夫林某、大儿子、二儿子、女儿、小儿子),除陈某留守家中,小儿子(19 岁)在家看电视不愿外出,其余 4 人都在广东经商或者求学。在人大代表选举那天,陈某全家除了大儿子(28 岁)寄回书面委托书外,都口头委托陈某参加投票,陈某向选举委员会里的杨某打了声招呼,仅口头说了一句“我代全家共 6 人投票”
44、,掏出口袋里的委托书,再无后话,杨某说了声“嗯”,于是陈某便代表全家投了 6 张选票支持候选人孙某,另外自己又加投一张选票支持郑某。对于陈某的投票,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哪几项?(A)林某、女儿的选票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B)陈某、大儿子、小儿子的选票都是合法有效的(C)陈某、大儿子合法地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D)小儿子的选票不符合法定程序,是因为陈某不可以接受 3 人以上的委托61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项单行条例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下面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A)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B)由常委会工
45、作机构进行研究,认为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C)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D)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62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A)书面提出议案(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C)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63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规定,对公民实施逮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经县
46、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决定(B)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C)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后可由检察院侦查部门执行(D)由公安机关执行6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但行使该项权利和自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集会、游行、示威违法的有:(A)紧急事件发生,公民自发进行游行,未向当地公安局申请(B)国庆节当天,某地高校学生响应国家的决定,组织庆祝游行活动,未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C)游行经过国宾馆,在国宾馆大门前停驻,针对下榻在国宾馆的某国使团进行示威活动(D)某游行经批准后,游行队伍到达某国驻华使馆停驻,进行示威活动65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下列关于罢免
47、人大代表的表述,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 30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 1/5 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C)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D)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 1/3 以上的代表通过66 某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罐标示的安全使用期为 5 年,甲从购买新罐之日起用至第 4 年时该罐发生泄漏并造成火灾,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48、)甲在火灾发生后 3 年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B)甲在火灾发生后 2 年提起诉讼,虽未超过诉讼时效,但因超过了安全使用期,请求权丧失(C)甲诉讼时效期间为自火灾发生后 15 年,因为请求权存续的期间为产品质量法规定的 10 年加上某厂承诺的 5 年安全使用期(D)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火灾发生后 20 年,因为 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 20 年67 孙某是著名影视明星,2009 年 7 月以个人名义代言了甲公司生产的某品牌酸奶,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发现该品牌酸奶含有大量有损于身体健康的物质,对于此酸奶的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广告。同年 8 月,刘某在乙商场购买了此酸奶,在饮用后一周内,肠胃
49、感到不适,后在医院检查,证明是因为饮用此酸奶所致,后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 16000 元。对于刘某遭受的损失,向( )提出赔偿请求成立?(A)孙某(B)甲公司(C)乙商场(D)孙某所属的传媒公司68 张三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 2007 年 8 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9000 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些强制措施是不合法的?(A)扣押张三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B)扣押张三一台价值 4000 元的电视机(C)查封张三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D)查封张三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69 下列哪些属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A)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支出(B)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C)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D)国际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70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B)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