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权法练习试卷 9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 关于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妨碍人一定是具有过错(B)对尚未发生但又确有可能发生的妨害,权利人也有权请求排除(C)排除妨碍的费用由侵害人负担(D)妨碍行为必须是非法的2 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的有( )。(A)完整性(B)相对权(C)排他性(D)存续上的永久性3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
2、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B)甲以乙的名义卖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C)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4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 3 万元,购买一辆汽车跑出租,由丙驾驶,收入各按 1/3比例分配。丙开出租车不尽心,一次酒后驾车撞伤路人丁。甲、乙一气之下将车出租给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路人丁只能请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路人丁可以请求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C)甲、乙将车出租给戊应当征得丙的同意(D)甲、乙将车出租给戊无需征得丙的同意5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 4 层)的
3、14 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 1 层住户甲对 34 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卡义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 4 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6 关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管理的权利(B)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但不能自行管理建筑物的附属设施(C)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拟表决通过的下列事项中,
4、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有( )。(A)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 4000 元。甲、乙于 4 月 1 日签订了合同,并于 4 月 10 日进行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对乙的土地享有的地役权
5、自 4 月 1 日设立(B)甲对乙的土地享有的地役权自 4 月 10 日设立(C)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应每年向丙支付 4000 元(D)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9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应当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有(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D)甲村在河流上流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1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地役权与相邻关系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相邻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而地役权
6、是一种用益物权(B)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设立(C)相邻关系强调相邻,地役权不一定相邻(D)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有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无偿的11 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擅自将该批布匹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12 下列各项中,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的有( )。(A)以公开协商方式取得
7、的荒地承包使用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城市的房屋(D)交通运输工具13 陈某向贺某借款 20 万元,借期 2 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 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不需要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陈某经贺某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谢某代为偿还 20 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贸某同意(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8、之日起 6 个月14 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15 2008 年 10 月 5 日,甲向乙借款 1000 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 月 8 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 月 6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10 月 5 日(B)质权的设立时间为 1
9、0 月 8 日(C)小牛应归乙所有(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16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C)因丙行使质权给乙造成损害的,由丙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因丙行使质权给乙造成损害的,由甲向乙承担赔偿责任17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 200 元,并以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该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
10、确的有(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该质权设定无效(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18 下列各项权利质押中,其质权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没立的有( )。(A)以仓单质押(B)以提单质押(C)以上市公司流通股权质押(D)以非上市公司可以转让的股权质押19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质押的有( )。(A)汽车(B)公司债券(C)房屋(D)支票20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担保物权已经设立的有( )。(A)甲与乙签订以某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B)甲与乙签订以某机
11、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C)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D)甲与乙签订以甲公司享有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标的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项质押丙公司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但尚未向工商机构办理登记21 甲从乙处偷来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丙处修理。丙不知该电视机为赃物,将该电视机修好后,甲迟迟不支付修理费。在丙占有该电视机期间,该电视机被丁偷走。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在丙占有该电视机期间,丙对该电视机不享有留置权(B)在丙占有该电视机期间,丙对该电视机享有留置权(C)丙对丁不
12、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D)丙对丁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22 甲向乙借款 5000 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B)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D)丁有权主张以电脑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23 2008 年 1 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 10 万元。约定首付 2 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 2 万元、3 万元、3 万元,全部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
13、权。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2008 年8 月,甲以 2 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C)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须支付内 2 万元购买费用(D)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24 2007 年 4 月 2 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 20 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 2007 年 5 月 20 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 2 年。2007 年 5 月 2
14、9 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 2007 年 6 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24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 l 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 1 个月。要约发出后第 10 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 日,甲与不知情的
15、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 25 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 26 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25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C)尽管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影响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D)由于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此,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26 如果房屋未被焚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无权要求乙搬离房屋(B)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乙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乙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27 下列关于房屋意外焚毁风险的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不应承担房屋
16、意外焚毁的风险(B)丙应该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C)甲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D)甲应该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28 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B)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C)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物权法练习试卷 9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权利人在请求排除妨碍时,妨碍人是否
17、具有过错,不影响权利人提出请求,因此,选项 A 的说法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物权法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所以 B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甲属于无权处分,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甲属于无权代理,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直接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无需经乙的追认。【知识模块】 物权法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18、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知识模块】 物权法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知识模块】 物权法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 B 选项的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物权法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事项包括: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知识模
19、块】 物权法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 (4 月 1 日)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知识模块】 物权法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选项 B:如果甲向乙、丙、丁支付补偿,属于地役权的范畴。【知识模块】 物权法1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知识模块】 物权法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只是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
20、意第三人。【知识模块】 物权法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交通运输工具可以自愿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知识模块】 物权法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当事人根本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知识模块】 物权法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
21、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由此可见,丁乙丙。【知识模块】 物权法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知识模块】 物权法1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物权法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
22、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物权法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有价证券(包括仓单、提单)的质押,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可以转让的股权,应办理出质登记。【知识模块】 物权法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房屋属于不动产,只能用于抵押。【知识模块】 物权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以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未设立。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
23、的,质权自向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模块】 物权法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知识模块】 物权法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在本题中。甲作为所有权人,丁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属于违法侵占行为,因此甲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在本题中,质权人乙有权请求非法占有人丁返还电脑。
24、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在本题中,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占请求非法占有人丁返还电脑。【知识模块】 物权法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根据物权法 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在本题中,甲将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设备卖给丙,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丙作为职业潜水员,以明知远低于该设备价值的价格购买该设备,不属于善意取得,乙可以
25、请求丙返还原物,且无须支付丙 2 万元购买费用。【知识模块】 物权法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案中,王某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丁某取得对房屋的合法占有,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在本案中,小王在王某死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丁某有权依据合同请求小王履行产权过户登记义务,小王无权请求返还房屋。【知识模块】 物权法【知识模块】 物权法2
26、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影响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知识模块】 物权法2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尽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且乙已经取得房屋的占有,但由于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尚未取得房屋
27、的所有权。而丙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丙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知识模块】 物权法2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丙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在本题中,由于甲没有向丙交付房屋,因此,丙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知识模块】 物权法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题中,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丙已经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甲与丁订立买卖合同时,甲不具有处分权,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知识模块】 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