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 4 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一、名词解释1 根据我国现行公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证机构应当不办理公证的是 ( )2 如果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要推翻公证的证明力,需要( )3 甲住所地是北京市 A 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浦区。乙系美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 B 区。甲有处房屋在苏州市 C 区,甲欲将房屋卖与乙,则受理房屋买卖的公证处应当是 ( )4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除不可抗力外,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 )5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是 ( )6 在提存公证中,公证机关以公告方式通知提存受领人的,公告期限为 ( )7 下列事项中,只
2、有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才能生效的是 ( )8 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公证的是 ( )9 当事人提出公证复查申请的期限最长为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 ( )10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证员的是 ( )1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诉讼权利中我国律师不享有的是 ( )12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13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 )14 下列人员中,不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是 ( )15 申请特许执业律师资格的条件是 ( )16 刑事案件中,律师阅卷权的起始阶段为 ( )17 张律师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是 ( )18 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 ( )19 律师代理
3、合同诉讼,履行举证责任遵循的规则为( )20 律师询问证人时,应当 ( )21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22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审查的事项有 ( )23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有 ( )24 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员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有 ( )25 公证文书在民事证据法中的地位有 ( )26 王某现居住在我国台湾地区,委托其亲友向大陆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并签订了委托合同,对该申请享有管辖权的有( )27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28 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有 ( )29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不依当事人
4、申请而进行职权调查取证的事项有 ( )30 律师代写起诉状时起诉状的组成部分包括( )31 (公证调解32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33 合伙律师事务所34 书证35 简述公证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36 简述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37 简述律师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主要情形。38 在两方国家,曾有人如此评价律师职业:“律师,就是那个在晚上挑灯苦读千方百计地在法律这头蠢驴必经之路上挖掘陷阱的人大白天他又衣冠楚楚地带着绳索把法律从水深火热中搭救出来,让法律一边支付赎金(律师唯利是图),一边却又装作愤愤不平。“请结合现实,论述我国律师的职业伦理与未来发展趋势。39 案例:陈某、张某夫妇生有一子 A,2008 年
5、2 月 6 日(A 两岁),A 在村外玩耍时被犯罪人李某拐卖到云南某地。后 A 被云南当地公安机关解救 (李某逃跑),但由于 A 尚年幼,公安机关无法为其寻找亲生父母。后经公示催告后,仍无法联系A 的生父母,于是 A 被云南当地孤儿院收养。2008 年 9 月,一对美国夫妇经涉外收养公证程序收养 A。2009 年 4 月,陈某、张某经多方寻找后,发现其亲子 A 已被外籍夫妇收养,遂请求云南的孤儿院解除收养关系,但该美国夫妇已将 A 带至美国且拒绝将 A 交给其亲生父母。问:(1)A 的涉外收养公证是否合法?(2)陈某、张某夫妇应当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40 案例:甲于 2008 年 5 月借给乙
6、人民币 2 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 2 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 年 2 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 2 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 2008 年 5 月向甲借了人民币 2 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 为什么?41 案例:甲男,因与乙女交恶,遂意图报复乙女。甲于是购买汽油等燃烧物,并纠集另一犯罪嫌疑人丙(在逃)于 2003 年 7 月 6 日晚,用汽
7、油于乙所居住的理发店放火。当晚,乙女因在别处打麻将而幸免。但因火势很大,将居住于理发店中的两名打工妹陈某与李某烧成重伤。案发后,甲被抓获,起初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对以上放火事实供认不讳。甲在刑事拘留后委托律师吴某,吴某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甲后,要求甲保持沉默不得再回答侦查人员问题,并要求甲与自己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律师吴某又去找受害人进行调解,允诺如果受害人陈某与李某放弃附带民事诉讼,接受私下和解将会得到巨额的赔偿。问:律师吴某在办理该案中,存在哪些违反律师法的行为?2012 年 4 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试卷答案与解析一、名词解释1 【正确答案】 A2 【正确答案】 B3 【正确答案】
8、C4 【正确答案】 A5 【正确答案】 A6 【正确答案】 B7 【正确答案】 A8 【正确答案】 C9 【正确答案】 D10 【正确答案】 D11 【正确答案】 C12 【正确答案】 D13 【正确答案】 D14 【正确答案】 D15 【正确答案】 B16 【正确答案】 C17 【正确答案】 C18 【正确答案】 A19 【正确答案】 A20 【正确答案】 C21 【正确答案】 A,B,C22 【正确答案】 A,B,C,D,E23 【正确答案】 A,B,C,D24 【正确答案】 A,B,C,E25 【正确答案】 B,C ,DE26 【正确答案】 C,D27 【正确答案】 A,B,C28 【正
9、确答案】 A,B,C,E29 【正确答案】 A,B30 【正确答案】 A,B,C,E31 【正确答案】 公证调解指的是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进行协调、劝说与和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32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宝的程序,对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33 【正确答案】 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受益、共担风险,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的律师执业
10、机构。34 【正确答案】 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35 【正确答案】 公证法律责任的构成:(1)必须有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职务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责任主体是公证机构或公证员;(4)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5)职务过错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6 【正确答案】 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及清偿依据;(2)债权关系是否真实、合法;(3)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4)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5)是否存在应予提存的原因及证明材料;(6)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
11、合法。37 【正确答案】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 110 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律师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2)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3)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4)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将会给律师造成不合理的费用负担的;(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6)其他合法的缘由。38 【正确答案】 在西方国家,曾有人如此评价律师职业:“律师,就是那个在晚上挑灯苦读,千方百计地在法律这头蠢驴必经之路上挖掘陷阱的人,大白天他又衣冠
12、楚楚地带着绳索把法律从水深火热中搭救出来,让法律一边支付赎金(律师唯利是图),一边却又装作愤愤不平。”请结合现实,论述我国律师的职业伦理与未来发展趋势。答:律师在执业中应该遵循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服务质量及律师声誉;资产阶级国家的律师业存在行业利益,律师追求金钱时有可能牺牲当事人利益并在社会资源分配中获得利益;我国目前的律师业整体发展水准客观上虽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但通过强化律师伦理,改革诉讼体制,进行司法成本投入等综合措施,可以使我国的律师业有较为光明的前景。从现实来看,很多公益律师及有职业心的律师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律师业的发展水平也是衡量一国司法
13、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任何社会实现法律正义均是存在一定条件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合理的收费既有助于律师业的发展,也有利于证据调查等诉讼工作,不能以律师的经济收益片面否定律师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我国未来律师业的发展大有前景,作为世界上新兴的市场大国,社会存在着大量的法务需求,没有律师行业的发达就无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39 【正确答案】 (1)云南当地公证处的公证合法。因为在经过合法及时的公示催告后,无法找到 A 的生父母。为维护 A 的正当利益,公安机关只能将 A 交往当地孤儿院收养。在孤儿院收养期间,A 的生父母一直未能找到 A。在外籍人士提供有效的证明后,孤儿院为 A 的利益
14、经合法公证由美国夫妇进行收养,也是合法的。(2)如果 A 的父母要维护其权益。一是通过调解协商要求美国夫妇主动解除收养关系;二是由公安机关抓获犯罪人后,由犯罪人进行经济赔偿;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证明公告程序不合法或外籍人士不具有收养能力或属于短期来华人员,则可以推翻收养公证的证明力。(3)本案的收养公证毕竟是在 A 的生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产的,对于被拐卖的儿童,公告期不宜过短。孤儿院允许外籍人士收养的行为应当遵守法定条件,例如对于短期来华的外籍人士不得将 A 送其收养。40 【正确答案】 根据自认成立的条件,在诉讼过程中,乙承认借款事实,性质上属于自认。自认是当事人对于自己不利的事实的承认,诉讼中自认一旦作出不仅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对人民法院也产生拘束力;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法院必须依据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进行裁判,所以本案应当判决原告胜诉。41 【正确答案】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律师教唆嫌疑人保持沉默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是法律咨询、了解罪名等服务,尚不具有辩护人地位,还不能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律师吴某不得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诺巨额赔偿,而且附带民事诉讼是受害人的正当权利,律师不得威胁引诱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