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使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与管形预热阴极荧光灯一起工作的(非电阻型)镇流器的性能要求,其所用荧光灯可以带或不带启动器或启动装置工作,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和特性均应符合IEC 60081和IEC 60901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零部件,例如,电阻、变压器和电容。本标准不包括GB 19510.4所规定的高频工作的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注:在某些地区,制定有关于灯具电磁兼容性的法规。灯的控制装置也能使这种电磁兼容性发生变化。参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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