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I08-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上传人:bowdiet140 文档编号:119354 上传时间:2019-07-07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131.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CNAS-CI08-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CNAS-CI08-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CNAS-CI08-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CNAS-CI08-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CNAS-CI08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spection Body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Commodity (Cargo) Weighing Operation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I08: 2006 第 1 页 共 3 页2006 年 06月 01 日发布 2007 年 4 月 16 日 第 1 次 修订 2007 年 04月 30 日实施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

2、明一 引言商品 ( 货物 ) 重量鉴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英文缩写 : CNAS)对检查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 , 该领域涉及商品 ( 货物 ) 的重量鉴定活动 。本文件中的商品 ( 货物 ) 重量鉴定是根据贸易合同规定和不同商品的特性 ,结合国内国际惯例 , 采取不同的鉴定方式 , 对商品进行计量 , 复出准确的重量结果 。 包装商品和陆运商品一般采用衡器鉴重 ; 水运大宗散装商品中固体商品采用水尺计重 , 液体商品采用容量计重或流量计重 。 衡器鉴重 指根据商品的包装类型 、运输方式等分别采取不同的衡器 , 如天平 、 轨道衡 、 地中衡 、 料斗称等进行计重 。水尺计重是通过检

3、测承运船舶的吃水及船用物料 ( 包括压舱水 ), 依据经相关部门审定的船舶正规图表 , 计算所载运货物的重量 。 容量计重指在计量容器容量表规定的计量口 , 以经检定的量油尺和温度计分别检测容器中液体货物的深度或空距 , 然后按容量表求得液体货物在检测温度下的总观测容积 , 经各项修正后 , 计算出该计量容器内液体货物的重量 。 流量计计重在散装液体货物装卸的主管道出口安装经鉴定合格的流量计进行重量鉴定 。本文件是 CNAS 根据商品的重 量鉴定的特点而对 CNAS-CI01: 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 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 因此 , 本文件采用针对 CN

4、AS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 , 故 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 CNAS-CI01: 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和 CNAS-CI02: 2006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 同时使用 。二 应用说明3 管理要求检查机构必须具有法律地位 。4 独立性 、 公正性和诚实性4.2 检查机构应独立于其检查活动所涉及的各方 。 检查机构应有政策 和措施保CNAS-CI08: 2006 第 2 页 共 3 页2006 年 06月 01 日发布 2007 年 4 月 16 日 第 1 次 修订 2007 年 04月 30 日实施证本检查机构及其人员不从事任何

5、可能违背其检查结果及正确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的活动 。5 保密性检查机构应有文件规定对在检查活动中所获得的有关各方的文件 、 资料 、 信息及检查结果等负有保密的责任和措施 。6 组织与管理6.3 检查机构应任命一名技术主管 ( 不论称谓如何 ) 全面负责重量鉴定技术工作 , 包括但不限于 : 技术文件的审核 、 批准并组织实施 , 协调机构内检查活动的正常进行 , 解决检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 ,。6.4 检查机构应有合适的 管理方式来保证检查人员的工作 由熟悉重量鉴定的方法 、 程序 、 鉴定目的和对 鉴定结果进行评价的人员实施有效地监督 。 监督的程度和水平应与检查人员的资格 、 经

6、验 、 培训和技术知识以及所承担的检查相适应 。7 质量体系7.1 检查机构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时 , 必须考虑到 商品 ( 货物 ) 重量鉴定检查机构的特点 , 并确保检查机构的所有人员能够理解 、 执行和保持 。7.2 检查机构应任命一名熟悉 商品 ( 货物 ) 重量鉴定工作的人担任 质量主管 ( 不论称谓如何 ) 全面负责检查机构的质量工作 , 其能够参与检查机构最高管理层的质量决策 。8 人员8.1 检查机构应保证有足够的与从事的检查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 这些人 员应是检查机构的长期雇员 。8.2 从事商品重量鉴定的检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 , 具有一定的专业经历 。 在国家

7、有关部门规定资格要求时 , 需通过考试考核 , 取得相应资格 。9 设施和设备9.3 在检查机构范围以外区域进行检查时 , 应保证开展检查活动的环境条件满足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检查方法 、 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7 检查机构应制定并执行所用仪器设备 ( 如水尺计重的卷尺 、 海水密度计等 ,衡器鉴重的各类衡器等 、 容量计重的量油尺 、 温度计等 , 流量计重的流量计等 )的校准计划 , 确保检查机构进行的测量可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 准 。 对于使用CNAS-CI08: 2006 第 3 页 共 3 页2006 年 06月 01 日发布 2007 年 4 月 16 日 第 1 次 修订 2007 年 04月 30 日实施非本检查机构管理下的仪器设备 , 也要确保和证明其测量可溯源性 。对于水尺计重所使用的船方相关图表 , 须检查其经过相关部门审定 , 并在有效期内 。10 检查方法和程序10.8 检查机构应有保障人员安全和设施安全的程序和在安全条件下实施检查的作业指导书 。12 记录12.8 检查记录应在较长期限内保存 , 并做到安全和保密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CNAS合格认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