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CNAS-CL01-A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 建设 工程 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目 次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2 4 通用要求 . 2 5 结构要求 . 2 6 资源要求 . 2 6.1 总则 . 2 6.2 人员 . 2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 5 6.4 设备 . 5 6.5 计量溯源性 . 5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5 7 过程要求 . 5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 5 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 5 7.3 抽样 . 5 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 5 7.5 技术记录 . 5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 6 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 6 7.8 报告结果 . 6 7.9 投诉 . 6 7.10 不符合工作 . 6 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3、 . 6 8 管理体系要求 . 6 8.1 方式 . 6 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 A) . 6 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 A) . 6 8.4 记录控制(方式 A) . 6 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 A) . 6 8.6 改进(方式 A) . 6 8.7 纠正措施(方式 A) . 6 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 6 8.9 管理评审(方式 A) . 6 CNAS-CL01-A018:2021 第 1 页 共 6 页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前 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英文 缩写: CNAS)制定
4、,是 CNAS 根据 建 设工程 检测的特性而对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所作的进 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建设工程 检测是 CNAS对实验室认可领域之一 , 该领域涉及建筑、市政、交通 、水利 等行业的土木工程检测等 。 本文件与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若从事建 筑机械检测中涉及到特种设备的要满足特种设备行业的要求。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 CNAS-CL01:2018 中章、 节条款号和名称, 对 CNAS-CL01:2018 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
5、文件代替: CNAS-CL01-A018:2018。 相对于 CNAS-CL01-A018:2018,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 修改并细化 了人员方面的要求 ,删减专业技术人员同等能力要求; 增加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注释解释 ,并 重新编排了“注”的序号 ; 增加了“从事交通、水利行业结构工程检测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 职 业资格” 的要求; 增加了从事 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建筑防雷 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 检测的 人员要求 ; 增加 了“从事建设工程领域检测的人员, 从业人员的 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到人员 所在的检测机构,特殊行业管理规定除外”的要求。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
6、本发布情 况为: CNAS-CL34: 2012; CNAS-CL44: 2013; CNAS-CL44: 2015; CNAS-CL01-A018:2018。 CNAS-CL01-A018:2021 第 2 页 共 6 页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 建设 工程 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 CNAS对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认可。该领域涉及建筑、市政、交通 、水利 等行业的土木工程检测等。 当本文件的规定与 CNAS-CL01-G001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其他建设工程领域中 相关 检测认可 参
7、照 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 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 (包括任何的修订 )。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G0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01-A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3 术语和定义 在 CNAS-CL01:2018 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 5 结构 要求 6 资源要求 6.1 总则 6.2 人员 6.2.2 实验室从事 建设工程 检测工作的
8、专业技术人员 注 1应具有 建设工程 检测相关专业技 术经历,并经过上岗培训、考核和授权 。 实验室成 立年限小 于 3年 或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或 主要管理者)发生变更 时 , 实验室最高 管理者(或主要管理者) 应参加过实验室质量管理 或认可相关知识的培训。 管理层中 从事 实验室技术管理 的人员 应具有 相关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 ,在 本实验室工作 2年以上 且 具有 5年以上检测及管理经历 。技术管理者除 熟悉 专业知识外,还应熟悉认可准 则中要求的相关技术内容,例如测量溯源性、测量不确定度及质量控制等 。 管理层中 从事 实验室质量 管理的人员 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或同等
9、能力 CNAS-CL01-A018:2021 第 3 页 共 6 页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注 2,在本实验室工作 2年以上 且 具有 5年以上检测及管理经历, 经过实验室质量管理的 培训并能提供相应有效证据。 注 1:专业技术人员指检测人员、进行检测结果复核的人员、检测方法验证或确认的人员、签发证书或 报告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 注 2: 同等能力指 博士 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年及以上 ;或 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 相关专业工作 3年 及 以 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5年 及 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专
10、业 技术工作 8年 及 以上。 从事建 设 工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考核合格的,可独立开展 检测工作: a)具 有 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且不低于 1 年的相关检测工作经历; b)具有 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且不低于 3 年的相关 检测工作经历; c)具 有中专(高中)学历和 10 年以上的相关检测经历。 实验室应对检测人员进行 管理 体系、检测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经理论和现场操作考 核合 格后,方可授权上岗。 检测报告审核 人、监督 员 应具有 建设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 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且从事相 关专业检测工作 3年以上; 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具有 建设工程相关
11、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在 本实验 室工作 1 年以上 且从事相关专业检测工作 5 年以上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 施工程检测 、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建筑防雷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 ,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 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 的不得少于 4 名 , 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2 名。 从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至少 1 人应当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 资格 ; 从事交通 、水利 行业地基基础
12、工程检测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 职 业资格。 b) 建筑结构工程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结构工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 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 的不得少 于 4 名, 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2 名。 从事建筑结构工程检测的,至少 1 人 应当具备 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钢 结构焊接质量检测应满足 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 CNAS-CL01-A018:2021 第 4 页 共 6 页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 从事交通 、水利
13、行业 结构 工程检测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 职 业资格。 c)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 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 职称 的 不得少于 4 名 ,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2 名。 d) 桥梁隧道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桥梁隧道工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7 名, 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2 名 。 从事桥梁隧道工程检测的, 至少有 7 人 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桥隧专业 职 业资格。 e)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交通安全设施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
14、 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5 名, 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1 名 。 从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的, 至少有 3 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 职 业 资格。 f) 人防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人防工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8 名,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3 名。 从事人防工程检测的, 相关专业领域要覆盖机械、力学、土木等领域。 g)消防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消防工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4 名,其中具有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15、2 名 。 从事消防工程检测的, 相关专业领域要覆盖消防、 机械、 电气、土木等领域。 有职业 资格要求的需持职业资格证书 ,还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 h)建筑防雷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防雷工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6 名,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2 名。 从事建筑防雷工程检测的, 相关专业领域要覆盖电气、通信、土木等领域。 i) 建筑节能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 CNAS-CL01-A018:2021 第 5 页 共 6 页 2021 年 01 月 01 日
16、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级)技术职称的不 得少于 4 名,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 2 名。 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的,相关专业领域要覆盖建筑物理、暖通、电气、土木等领域。 从事 建设工程领域 检测 的人员, 应是实验室签约聘用的专职人员, 不得同时在 其它 同 类 检测 机构中执业。 从业人员 的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到人员所在的检测机构,行业特殊管 理规定除外。 6.2.5 d) 实验室应根据需要设立技术监督员,该人员应有能力对检测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 指导和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说明。实验室应制定保证技术监督工作有效进行的程序。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2 实
17、验室应制 定并实施有关现场检测安全的文件化程序及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的安 全防护设施。 6.4 设备 6.4.3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现场检测设备(含软件)的运输、使用和保护措施的文件 化程序,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损坏。 用于现场检测的设备,应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现场检测设备在使用前和返回后应对 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并保存相关记录 。 6.5 计量溯源性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 过程要求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3 必要时,实验室对申请认可的国际标准 方法、其它国家和地区标准方法应制定作 业指导书,该作业指导书应详
18、细说明如何利用实验室的设施、装置、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测。 7.2.2.1 当实验室采用自制定的方法时,应提供该方法完整的确认材料,包括相关的研究 报告、数据验证资料(可行时包括精密度、重复性、再现性、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比对试 验报告等),必要时,还需提供有专家验收意见的相关资料(含专家背景资料)及形成的 作业指导书等。当实验室采用自制方法开展检测时,还应向客户说明并取得客户书面同意。 7.3 抽样 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5 技术记录 7.5.1 对于使用自动采集设备采集的记录时,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电子记录的采集、导出、 存储、修改、存档的文件化程序,确保记录信息的完整性,避免原始数据
19、的丢失或改动。 CNAS-CL01-A018:2021 第 6 页 共 6 页 2021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21 年 05 月 01 日实施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8 报告结果 7.8.2.1 建设 工程检测报告,除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规定的相 关内容外,还应对检测对象、检测过程等进行具体描述,如果涉及抽样或见证等情况,需 要注明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信息。 7.9 投诉 7.10 不符合工作 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8 管理体 系要求 8.1 方式 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 A) 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 A) 8.4 记录控制(方式 A) 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 A) 8.6 改进(方式 A) 8.7 纠正措施(方式 A) 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8.9 管理评审(方式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