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SC12-2010 TL9000认可方案 (2011第一次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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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CNAS-SC12 TL9000 认可方案 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TL9000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SC12:2010 第 1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是CNAS对实施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提出的特定要求和指南,并 与相关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用于CNAS对实施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本文

2、件中,用术语“应”表示相应条款是强制性的。 本文件代替了CNAS-SC12:2006。 CNAS-SC12:2010 第 2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TL9000认可方案 1范围 1.1 为了开展对 TL9000认证机构的认可,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 R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1)和其他适用认可规 则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明。 1.3 本文件 C部分是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和其他适用认可 准则的补充要求。 1.4 本文件适用于对从事 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的

3、认可工作。 注:本文件的 R部分和 C部分分别是对适用的 CNAS认可规则(RC)类、 认可准则(CC)类文件的补充,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 注明日期或版本号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 (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 19011:2002,ID

4、T) CNAS-GC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 CNAS-SC12:2010 第 3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TL9000认可机构实施要求(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 A) 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 B) 转换途径、审核时间和要求来源(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 D) TL9000认证的高级监督和再认证程序(A

5、SRP)(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附录 E) TL9000与顾客沟通的指南(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 F) TL9000认证机构审核员的资格和经历要求(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附录 G) 设计过程测量系统的建立和运行(代替原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 H) TL9000部分认证过程应用电子化审核(e-Audit)的要求 TL9000审核时间 3.术语、定义与缩略语 3.1 QuEST Forum:通讯业优质供方论坛 3.2 UTD: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 R部分 R1 认可申请 R1.1 申请 TL9000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a) 从事 TL

6、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必须符合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和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中对 TL9000认证机构的要 求及本文件和其适用 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要求。 CNAS-SC12:2010 第 4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注:其它CNAS认可规范如与QuEST Forum的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b) 按照 QuEST Forum和 CNAS认可规范文件对 TL9000认证机构的要求, 建立并实施了文

7、件化的管理体系。 c) 在与通讯业有关的认证业务范围内颁发了 GB/T19001(ISO 9001)认证 证书。 R1.2 认证机构应填报 CNAS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a) 认证机构遵守TL9000认证机构的作业规程的书面承诺; b) 认证机构应提供证明其过程符合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以及 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关附录要求的文件。 c) TL9000审核员的名单及培训证明; d) 在与通讯业有关的范围内颁发 GB/T19001(ISO9001)认证证书的复 印件。 R2 业务范围 CNAS受理认证机构 TL9000认证范围的认可申请,按 CNAS-GC11附录

8、 A 中的业务范围分类。 R3 认可评审与认可决定 R3.1 认可评审过程 CNAS对 TL9000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过程(文件评审、现场评审、见证评 审)和认可决定以及其后监督管理的相关程序见 CNAS-RC01。 R3.2 见证评审 a) 对申请从事 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CNAS将安排具备 TL9000审核 员所需全部资格的评审组见证认证机构的首次 TL9000审核(包括第一 阶段和第二阶段),以确定认证机构是否满足TL9000认证机构作业 规程和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关附录的要求,并将认证机CNAS-SC12:2010 第 5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

9、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构成功通过见证的日期通报 QuEST Forum。 b) 必要时,CNAS见证评审组可包括外部专家或观察员,CNAS将负责利 益冲突的避免、可用性和适时性等事宜。 c) 如果认证机构没有通过见证评审,认证机构应负责对任何已审核过的组 织采取补救措施。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应与见证评审所发现问题的内容和 严重程度相适应,并事先征得 CNAS同意。在 CNAS接受认证机构对见 证评审所发现问题采取的纠正措施前,认证机构不应进行其他 TL9000 审核。 d) 见证评审项目可以是完整的 TL9000审核,也可以是从 GB/T19001

10、(ISO9001)扩大 TL9000认证的审核。 R3.3 认可决定 在获得 CNAS认可前,认证机构不得在认证证书上使用 TL9000标志或字样。 获得 CNAS认可后,认证机构可将获得认可前已审核过的且符合 TL9000要 求的组织的 ISO9001的证书更新为 TL9000证书。 TL9000认证机构不得在 TL9000认证证书或认证决定文件中使用 IAF-MLA互 认标识及 IAF-ML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 R3.4 获得认可的 TL9000认证机构信息公布 CNAS保持获认可的 TL9000认证机构的最新名单,名单变化时 CNAS将通 知 QuEST Forum,并标注出相

11、对于以前版本的变化。在认可数量减少时,CNAS 将立即向 QuEST Forum正式通报。 R4 认证信息通报 R4.1认证机构作出 TL9000认证决定后,应根据 QuEST Forum要求上传认证决 定相关信息,并根据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3)的要求每月将认 证决定的相关信息报送 CNAS。 R4.2如果获证组织的认证内容(组织名称、地址、认证范围等)有所变更(包括撤CNAS-SC12:2010 第 6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销),认证机构应根据 QuEST Forum要求上传认证变

12、更(包括撤销)的相关信 息,并根据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3)的要求每月将相关信息报 送 CNAS。 R5 TL9000认可要求的变更 CNAS对 TL9000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与 QuEST Forum的相关文件及解释保 持一致。在 QuEST Forum相关文件发生变化时,CNAS将书面通知申请和已获得 CNAS认可的从事 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并对转换作出必要的安排。 C部分 C1 组织 C1.1认证机构必须按照 QuEST Forum对 TL9000认证机构的要求和 CNAS的认 可规范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C1.2开展 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在公正性委

13、员会中应有专家具备通讯业经历, 同时熟悉 CNAS-GC11附录 A“QMS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特定范围的专业知 识。 C2 人员 C2.1 认证机构使用的审核员应是 GB/T19001审核员并且符合TL9000认证机构 审核员的资格和经历要求中的要求。 C2.2 必须按照 CNAS认可规范的要求,对参与 TL9000认证的人员进行专业能力 的评定,并保持最新的记录。 C2.3 至少应具备 3名符合要求的 TL9000审核员,并保持合格的 TL9000审核员 名录。 C2.4 必要时,认证机构可以聘用通讯业的技术专家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 C3 公开文件 CNAS-SC12:2010 第 7

14、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C3.1认证机构必须在公开文件中说明经 CNAS认可的 TL9000认证业务范围,且 实施的 TL9000认证仅限于被认可的业务范围。未经认可的业务范围,认证机构不 得开展 TL9000的认证活动。 C3.2 应在公开文件中明确承诺,依据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实施 TL9000 认证。 C4 TL9000标志的使用 获得 TL9000认证的组织使用 TL9000标志应满足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条款 3.4的要求。 C5.认证要求 C5.1 受理申请 C5.1.1 申请

15、 TL9000认证的组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在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附录 A表 A-1所定义 的范围内; b) 在进行 TL9000认证审核以前,组织至少已成功地向 UTD报告了一次测量 结果; c) 在进行 TL9000认证审核以前,组织应对其 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至少 一次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d) 如果申请组织正处于另一认证机构的暂停或撤销状态,组织必须将此情况通 知新的认证机构。 C5.1.2 认证机构不鼓励不符合 TL9000认证范围的组织进行 TL9000认证。 C5.1.3 TL9000审核时间 C5.1.3.1 认证机构对组织开展 TL9000审

16、核的时间应符合转换途径、审核时间和 要求来源的要求。 C5.1.3.2若认证机构 TL9000审核时间低于转换途径、审核时间和要求来源的 要求,认证机构应根据转换途径、审核时间和要求来源中规定,应在确定减少CNAS-SC12:2010 第 8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审核时间后 5个工作日内通报 CNAS。CNAS在接到认证机构减少最低现场审核 时间的书面请求后,将在 10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接受的书面答复,且: a) 在没有接到 CNAS的书面通知以前,认证机构不得签发 TL9000认证证 书。 b) 在

17、没有接到 CNAS的书面通知以前,认证机构可以实施审核,但必须告 之申请组织,如 CNAS不同意减少人天数,则需要按规定增加审核人 天。 注:转换途径、审核时间和要求来源及其中所述的TL9000审核员时间表 可在http:/www.tl9000.org/获得,以QuEST Forum最新文件为准。 C5.2 认证审核 C5.2.1 TL9000审核组中至少应有一名审核员具备TL9000认证机构审核员的资 格和经历要求规定的电信业专业经历。 C5.2.2 认证审核应包括对组织的 TL9000质量管理体系全部要求和适用的测量。 C5.2.3如果组织申请 TL9000认证之前已获得了 GuEST F

18、orum承认的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认证机构可以按照转换途径、审核时间和要求来源中的规定进行转换 TL9000认证。 C5.2.4 如果认证审核包括对多个场所的审核,认证机构宜为这些审核组指定唯一 的审核组长,他的职责是汇总审核组的发现,并编制综合报告。 C5.2.5 审核组应按照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要求,在审核结束后 30天内 向组织提供书面审核报告。 C5.2.6认证审核过程如果部分采用了电子化审核(e-Audit),应满足TL9000部 分认证过程应用电子化审核(e-Audit)的要求。 C5.2.7认证机构对组织过程测量系统的审核宜参考设计过程测量系统的建立和 运行。 C5.2.

19、8认证机构对组织与顾客沟通的审核宜参考TL9000与顾客沟通的指南。 CNAS-SC12:2010 第 9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C5.3 认证决定 C5.3.1 TL9000认证决定必须由认证机构中符合 CNAS认可规范要求的人员、小 组或委员会作出。 C5.3.2 认证机构负责作出 TL9000 认证决定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通过了 QuEST Forum承认的 TL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课程培训,该成员应有 TL9000 认证决定的否决权。 C5.3.3 认证机构必须向符合 TL9000标准的组

20、织颁发 TL9000认证证书,认证证书 上应注明 TL9000认证范围(即硬件、软件或服务)及相关的 ISO9000标准及版次。 C5.4 监督审核和再认证 C5.4.1 认证机构每 12个月内至少对获证组织进行一次监督审核。监督审核可以对 部分质量体系进行抽查, 但在三年内必须覆盖全部 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 适用测量。 C5.4.2 每次审核,认证机构都要对测量的提交情况进行检查。 C5.4.3 监督审核报告应清楚地表明每次监督审核的内容。 C5.4.4 认证机构至少每三年应对组织 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再认证。 C5.5 高级监督和再认证程序 认证机构对获证组织的进行的

21、 TL9000再认证采用高级监督和再认证程序的应 满足TL9000认证的高级监督和再认证程序(ASRP)要求。 C6 其它要求 C6.1 如果认证机构被 CNAS撤消了 TL9000认证的认可资格,认证机构则不应再 从事 TL9000认证。认证机构必须对由此受到影响的获证组织采取适当的措施,措 施方案应征得 CNAS同意。 C6.2 认证机构应按照 QuEST Forum的指导和过渡计划,对 TL9000质量管理体 系要求的新版本提供转换支持。 CNAS-SC12:2010 第 10 页 共 10 页 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附录A(规范性附录) TL9000审核人天数报告表 认证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申请认证组织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 2)体系覆盖人数: 3)评审类型: 初评 监督 复评 扩大认证范围 情况说明: 按照 QuEST Forum的要求,现场审核人天数应为 人天,预备实施 人天。 减少人天数的原因为(可附页): 认证机构代表: 日期: CNAS意见: 批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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