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3215.1—2018 智能变电站110kV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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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29.240 K 45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3215.1 2018 代替 Q/GDW 13215.1-2014 智能变电站 110kV 备用电源 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 第 1 部 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110kV reversed auto-switch-on device in smart substation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2、Q/GDW 13215.1 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3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 6 试验 . 7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 编 制 说 明 11 Q/GDW 13215.1 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 智能变电站 110kV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的采购要求,制定本部分。 智能变电站 110kV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分为 2 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智能变电站 110kV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的第 1部分。 本

3、部分代替 Q/GDW 13215.1 2014,与 Q/GDW 13215.1 2014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 Q/GDW 10766 10kV 110( 66) kV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 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5.4.2 环境温度的上下限修改为和本系列标准中其他装置一致。 5.4.18 按 Q/GDW 10766 标准,细化了保护装置远方和检修功能的描述。 删除 了 5.4 章, 保护装置就地化安装的要求 。 5.5.9 增加小电源联切、过负荷减载要求。 本部分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国

4、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猛、韩伟、仲雅霓、 陈石通、 魏洁茹、包亚卓、宋爽、邱涛。 本部分 2014年 9月首次发布, 2018年 12月第一次 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科技部。 Q/GDW 13215.1 2018 1 智能变电站 110kV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 110kV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智能变电站 110k

5、V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招标。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所有部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7261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1287 电气继电器 第 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 1篇:振动试验(正弦)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GB/T

6、14598.9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3部分:电气骚 扰试验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GB/T 14598.10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4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电快速瞬变 /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3 电气继电器 第 2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1MHz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4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2-2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静电放电试验 GB/T 14598.17 电气继电器 第 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 GB/T 14598.18 量度继电器和 保护装置 第

7、22-5部分:电气骚扰试验 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9 电气继电器 第 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工频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 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

8、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Q/GDW 13215.1 2018 2 GB/T 17626.10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 扰度试验 GB/T 18663.3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公制系列和英制系列的试验 第 3部分:机柜、机架和插箱的电磁屏蔽性能试验 GB/T 2

9、0840.8 互感器 第 8部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GB/T 25931 网络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精确时钟同步协议 DL/T 478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26 静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条件 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860(所有部分)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Q/GDW 383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Q/GDW 414 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 Q/GDW 441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Q/GDW 1396 IEC 6185

10、0工程继电保护应用模型 Q/GDW 1430 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 Q/GDW 10393 110( 66) kV 22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10394 330kV 75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11010 继电保护信息规范 Q/GDW 10766 10kV 110( 66) kV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13001-2014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

11、组织。 1.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1.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Q/GDW 13215.1 2018 3 总则 1.5 一般性 要求 1.5.1 卖方提供的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及相关设备应符合 Q/GDW 441 的要求。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与站控层信息交互采用 DL/T 860标准,跳合闸命令和联闭锁信息可通过直接电缆连接或 GOOSE机制传输。卖方提供的继电保护及相关设备所采用的技术应遵循 Q/GDW 441及本部分中与之对应的部分。 1.5.2 卖方

12、提供的变电站继电保护及相关设备应符合 Q/GDW 10766 的要求。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信息、告警信息、状态变位信息、中间节点信息、日志记录、人机界面信息等信息输出符合 Q/GDW 11010的要求。 1.5.3 本部分提出的 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5.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5.5 本部分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

13、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6 本部分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 卖方职责 卖方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a) 提供标书内所有 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b) 提供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 DL/T 860 的一致性测试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c) 提供与投标设备版本相符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d)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e)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f)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g) 所提供设备应

14、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h)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卖方应受需方的选择; i) 现场服务。 1.7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T 191、 GB/T 2423、 GB/T 7261、 GB/T 11287、 GB/T 14285、 GB/T 14537、 GB/T 14598.9、 GB/T 14598.10、 GB/T 14598.13、 GB/T 14598.14、 GB/T 14598.17、 GB/T 14598.18、 GB/T 14598.19、GB/T 17626.8、 GB/T 17626.9、 GB/T 17626.1、 GB/T 1762

15、6.2、 GB/T 17626.3、 GB/T 17626.4、 GB/T 17626.5、GB/T 17626.6、 GB/T 17626.8、 GB/T 17626.9、 GB/T 17626.10、 GB/T 17626.11、 GB/T 17626.12、 GB/T 18663.3、 GB/T 20840.8、 GB/T 25931、 DL/T 478、 DL/T 526、 DL/T 720、 DL/T 769、 DL/T 860、 DL/T 5136、Q/GDW 383、 Q/GDW 414、 Q/GDW 441、 Q/GDW 1396、 Q/GDW 1430、 Q/GDW 1039

16、3、 Q/GDW 10394、 Q/GDW 11010、Q/GDW 10766、 Q/GDW 13001-2014中所列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 1.8 应满足的文件 Q/GDW 13215.1 2018 4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文件中相应的条款规定均适用于本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a)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b)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d)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

17、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 e) 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 范。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9 使用环境条件 1.9.1 设备储存温度: -25 70。 1.9.2 设备工作温度: -10 55。 1.9.3 大气压力: 80kPa 106kPa。 1.9.4 相对湿度: 5% 95%。 1.9.5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垂直加速度 0.15g,同时作用。 1.10 保护装置额定参数 1.10.1 额定直流电源: 220V/110V。 1.10.2 模拟量输入:额定交流电流, 5A/1A;额定交流电压, 100V/ 3 (相电压) 、 100V(线电压)。 1.10.3 数字量输入

18、:额定电流, 01CFH 或 00E7H;额定电压, 2D41H。 1.10.4 额定频率: 50Hz。 1.10.5 打印机工作电源:交流 220V, 50Hz。 1.11 装置功率消耗 1.11.1 装置交流消耗: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不大于 0.5VA( IN=1A)或 1VA( IN=5A),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额定电压下)每相不大于 1VA,卖方投标时应提供确切数值。 1.11.2 装置直流消耗:当正常工作时,不大于 50W;当保护动作时,不大于 80W。卖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切数值。 1.12 110kV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1.12.1 本节规定了跳合闸命令和联闭

19、锁信息通过 GOOSE 机制传输和(或)电压、电流量通过电子式互感器及 MU采集的保护设备 的技术要求。 通过传统互感器、电缆直接采样的装置,交流采样及交流二次回路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已有的相应规范和标准以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标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卷相关部分要求。 通过电缆直接跳闸的装置,跳合闸及二次回路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已有的相应规范和标准以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标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卷相关部分要求。 1.12.2 环境温度在 -10 55时,装置应能满足本部分所规定的精度。 1.12.3 除出口继电器外,装置内的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 1.12.4 装置不应依

20、赖于外部对时系统实现其保护功能。 1.12.5 110kV 电压等级的过程层 SV 与 GOOSE 共网,过程层网络 和 站控层网络应完全独立。装置接入不同网络时,应采用相互独立的数据接口控制器。 Q/GDW 13215.1 2018 5 1.12.6 装置采样同步应由装置实现,装置 SV采样值接口支持 GB/T 20840.8 或 DL/T 860.92 协议,在工程应用时应能灵活配置。 1.12.7 装置应自动补偿电子式互感器的采样响应延迟,当响应延时发生变化时应闭锁采自不同 MU且有采样同步要求的功能。装置的采样输入接口数据的采样频率宜为 4000Hz。 1.12.8 装置的交流量信息应

21、具备自描述功能。 1.12.9 装置应处理 MU上送的数据品质位(无效、检修等),及时准 确提供告警信息。在异常状态下,利用 MU的信息合理地进行保护功能的退出和保留,瞬时闭锁可能误动的功能,延时告警,并在数据恢复正常之后尽快恢复被闭锁的功能,不闭锁与该异常采样数据无关的功能。 1.12.10 当采用电子式互感器时,装置应针对电子式互感器特点优化相关算法、提高装置性能。 1.12.11 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输入的双 A/D数据之一异常时误动作。 1.12.12 除检修压板可采用硬压板外,装置应采用软压板,满足远方操作的要求。检修压板投入时,上送带品质位信息,装置应有明显显示(面板指示灯和界面显

22、示)。参数、配置文件仅在检修压板投入时才可下装,下装时 应闭锁保护。 1.12.13 装置采样值接口和 GOOSE 接口数量应满足工程的需要。 1.12.14 装置应具备 MMS接口与站控层设备通信。装置向站控层提供的信息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12.15 装置的交流电流、交流电压及保护设备参数的显示、打印、整定应能支持一次值,上送信息应采用一次值。 1.12.16 装置内部 MMS接口、 GOOSE 接口、 SV接口应采用相互独立的数据接口控制器接入网络。 1.12.17 装置应具备通信中断、异常等状态的检测和告警功能。装置应提供装置故障(含失电)无源触点输出。 1.12.18 装置宜通过

23、IRIG-B( DC)码对时,也可采用 GB/T 25931 标准进行网络对时,对时精 度应满足要求。 1.12.19 保护装置应具备远方修改定值功能、软压板远方投退和定值区远方切换功能和保护检修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a) “远方操作”只设硬压板。“远方投退压板”、“远方切换定值区”和“远方修改定值”只设软压板,只能在装置本地操作,三者功能相互独立,分别与“远方操作”硬压板采用“与门”逻辑。当“远方操作”硬压板投入后,上述三个软压板远方功能才有效; b) “保护检修状态”只设硬压板,当该压板投入时,保护装置报文上送带品质位信息。“保护检修状态”硬压板遥信不置检修标志; 保护装置应有明显显示(面

24、板指示灯和界面显示)。参数 、配置文件仅在检修压板投入时才可下装,下装时应闭锁保护 1.12.20 对装置 ICD文件与 CID 文件的要求如下: a) ICD、 CID 文件符合统一的模型要求,适用于通用的配置工具和静态检测、分析软件; b) ICD文件应完整描述 IED 提供的数据模型及服务,采用模块化设计,包含版本信息; c) CID文件应完整描述本 IED 的实例化信息,应包含版本信息。 1.12.21 装置信息交互要求如下: a) 应满足运行维护、监视控制及无人值班、智能电网调度等信息交互的要求。 b) 设备应支持在线和离线获取模型,离线获取和在线召唤的模型应保持一致。定值模型应包含

25、描述、定值单位、定值 上限、定值下限等信息。 c) 设备应将检修压板状态上送站控层;当设备检修压板投入时,上送报文中信号的品质 q 的“ Test位”应置位。 d) 设备应支持取代服务,取代数据的上送报文中,信号的品质 q 的“取代位”应置位。 e) 设备应能够支持不小于 16个客户端的 TCP/IP 访问连接;应能够支持 10个报告实例。 1.12.22 装置交互信息内容如下: Q/GDW 13215.1 2018 6 a) 设备应支持上送采样值、开关量、压板状态、设备参数、定值区号及定值、自检信息、异常告警信息、动作事件及参数、录波报告信息、装置硬件信息、装置软件版本信息、装置日志信息等数

26、据; b) 设备主动上送的信息应包括开关 量变位信息、异常告警信息和动作事件信息等; c) 设备应支持远方投退压板、修改定值、切换定值区、设备复归功能,并具备权限管理功能; d) 设备的自检信息应包括硬件损坏、功能异常、与过程层设备通信状况等; e) 设备应支持远方召唤至少最近 8 次录波报告的功能。 1.12.23 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静电放电试验、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脉冲群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应符合本部分的相关标准。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1.12.24 控制柜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

27、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1.12.25 装置应具有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 屏 柜上。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 /直流变换器供电。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直流电源电压在 80% 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保护装置应正确工作。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地恢复)到 80%UN 时,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启动。直流电源纹波系数 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时装置不应 误动作。 1.12.26 所提供保护设备的软件版本及校验码应与买方进行确认,并提供配套的使

28、用说明书和相关的定值清单。 1.13 110kV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具体技术要求 1.13.1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确保工作电源断路器断开后方可使备用电源投入。 1.13.2 备用电源断路器的合闸命令只允许动作一次,下一次动作应在相应充电条件满足后才能允许。 1.13.3 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时,装置不应动作,并发出断线信号。 1.13.4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有防止过负荷和电动机自启动所引起误动作的闭锁措施。 1.13.5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有电源自动投于故障母线或故障设备的保护措施。 1.13.6 备用电源自 动投入装置动作后,应有相应动作信号发出。 1.13.7 备用电源

29、自动投入装置若含有保护功能,应遵循相关保护装置的技术标准的规定。 1.13.8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有自检功能,当自检到异常时,应发信号,并有防止误出口措施。 1.13.9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具有自适应功能,应能根据用户要求,实现桥备投、变压器备投、分段备投和进线备投、小电源联切、过负荷减载。特殊的备自投动作逻辑在专用技术规范中明确。 1.13.10 装置 MMS、 SV、 GOOSE 接口要求。装置应具备站控层 MMS接口至少 2 个;对采用 MU数字量输入装置,应具备 SV(采样值)点对点接口 2 4 个;对采用过 程层 GOOSE 的装置,应具备 GOOSE 组网接口至少 1 个、点

30、对点接口 2 4 个。装置具体接口数量,买方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 1.14 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1.14.1 对智能控制柜,技术要求详见 Q/GDW 430 并遵循以下要求。 5.6.1.1 控制柜应装有 100mm2截面的铜接地母线不要求与柜体绝缘 ,接地母线末端应装好可靠的压接式端子,以备接到电站的接地网上。柜体应采用双层结构,循环通风。 5.6.1.2 同一保护柜内若有多路直流电源引入,应接入不同安装单元端子排,且每路电源正、负极之间应有端子隔开。控制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排的布置, 应保证各套保护的独立性,在一套保护检修时不影响其他任何一套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5.6.1.3 控制柜应具备

31、温度、湿度的采集、调节功能,柜内温度控制在 -10 50,湿度保持在 90%以下,并可上送温度、湿度信息。 Q/GDW 13215.1 2018 7 5.6.1.4 控制柜应能满足 GB/T 18663.3 变电站户外防电磁干扰的要求。 1.14.2 对非智能普通屏柜,屏体要求详见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范,并遵循已发布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标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卷相关部分规定。 5.6.2.1 微机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积不小 于 100mm2的铜排(不要求与保护屏绝缘)。 5.6.2.2 保护柜内电压回路每相及 N 相端子均应采用多个连接端子(不少于 3 个)。

32、5.6.2.3 同一保护柜内若有多路直流电源引入,应接入不同安装单元端子排。 1.14.3 屏柜内部配线、端子排、接地铜排、屏柜上安装辅助设备等应符合相关规程、标准与反事故措施的规定。 试验 1.15 工厂试验 卖方提供的设备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 IEC的有关标准,并提供每一种型式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 DL/T 860一致性测试报告。 卖方提供的每一套设备出厂之前都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工厂规定的调试 大纲进行出厂检查、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随产品提供。当需做动态模拟试验或数字仿真试验时,模拟系统的接线和参数由卖方与买方在试验前协商确定,按实际系统参数进行试验。 1.16 系统联调试验 卖

33、方应按买方需求配合完成买方组织的保护装置功能验证与系统联调试验。 1.17 现场试验 现场实际设备接入后,应按照 DL/T 995的要求,在一次设备不带电和带电试运行时做现场试验,卖方应配合完成保护装置的现场调试及投运试验。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本部分要求。 1.18 继电保护专业检测 卖方 依据 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 继电保护专业检测标准参加继电保护专业检测,并提供每一种型式产品的专业检测报告。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1.19 技术文件 1.19.1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提供买方所要求的性能信息,并对其可靠性和一致性负责,

34、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和数据)将成为合同一部分。 1.19.2 卖方应随投标书一起提供一般性技术文件,并且应是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最新版本,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如下: a)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b) 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动模试验报告和一致性测试报告等; c) 产品的用户运行证明; d) 产品的软件版本等。 Q/GDW 13215.1 2018 8 1.19.3 卖方应在签约后 3 周内向买 方提供设计用的技术文件如下: a)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b) 产品及保护屏原理框图及说明,模件或继电器的原理接线图及其工作原理说明; c) 装置的 ICD( IED装置能力描述)文件、保护装置虚端子连

35、接图; d) 组屏的正面布置图、屏内设备布置图、端子排图及图例说明; e) 保护屏所用的辅助继电器和选择开关采用的标准; f) 保护屏的安装尺寸图,包括屏的尺寸和重量、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1.19.4 签约后双方遵循的原则如下: a) 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 b)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买方对图纸 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 c) 设计方在收到图纸后 3 周内返回主要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

36、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前应保留设计方对卖方图纸的其他确认权限,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1.19.5 在收到确认意见后,卖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如下: a) 7.1.3 所列的修改后的正式技术文件; b) 保护装置的内部接线及图例说明,保护屏内部接线图及其说明(包括屏内布置及内部端子排图); c) 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号和校验码; d)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包括保护装置的现场调试大纲、整定值表和整定计算说明及计算算例等; e) 通信规约和解释文本及装置调试软件和后台分析软件,以便与计算机监控系统和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联调。 1.19.6 设备供货时提供的技术文件

37、和资料如下: a) 设备的开箱资料清单; b)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和组屏图纸; c) 出厂调试试验报告; d)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e) 合同规定的出厂验收试验报告和一致性测试报告等。 f) 保护设备识别代码及出厂信息表。 1.19.7 技术文件格式和分送要求如下: a) 全部图纸应为 A4幅面,并有完整图标,采用国 标单位制; b) 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包括一份电子文档,并提供可供修改的最终图纸电子文件(图形文件能够被 PC机 AutoCAD for Windows 2000 版支持); c) 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根据项目单位要求提供。 1.2

38、0 设计联络会议 1.20.1 若有必要,买方在收到卖方签字的第一批文件后的 3 周内将举行设计联络会议。设计联络会议设计联络会议内容: a) 卖方应对修改后的供确认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应解答买方对这些资料和图纸所提的问题,经过共同讨论,买方给予确认,以便卖方绘制正式图纸提供给买方; b) 卖 方应介绍合同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 Q/GDW 13215.1 2018 9 c) 卖方应提供验收大纲,工程参数表; d) 买方或设计方应确认保护装置的 GOOSE 接口及 MMS 接口的类型与数量; e) 设计联络会应确定通信信息的具体内容。 1.20.2 会议应签订会议纪要,并作为合同的组成

39、部分。 1.21 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要求满足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中关于工厂验收(现场)的规范。 1.22 质量保证 1.22.1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零部件在内)均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卖方对所购配套部件设备质量负责,采购前向买 方提供主要国产元器件报价表,采购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资料。 1.22.2 对于采用属于引进技术的设备、元器件,卖方在采购前应向买方提供主要进口元器件报价表。引进的设备、元器件应符合引进国的技

40、术标准或 IEC标准,当标准与本部分有矛盾时,卖方应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买方,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假若卖方有更优越或更为经济的设计和材料,足以使卖方的产品更为安全、可靠、灵活、适应时,卖方可提出并经买方的认可,然而应遵循现行的国家工业标准,并且有成熟的设计和工艺要求以及 工程实践经验。 1.22.3 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应按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分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必要时,买卖双方应进行技术联络,以讨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 1.22.4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应为由最适宜的原材料并采用先进工艺制成、且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投标文件所述一致。 1.22.5 卖方提供

41、的保护设备运行使用寿命不应小于 15年。 1.22.6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保护设备到货后 24个月或 SAT后 18个月),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和材料、外购零部件的缺陷 而造成所供设备的任何破坏、缺陷故障,当卖方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卖方在 2 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以达到本部分的要求。质保期以合同商务部分为准。 质保期后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包括硬件更换和软件版本升级。 1.23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42、,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1.24 现场服务 现场服务内容如下: a)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视买方工作情况卖方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以提供现场服 务。卖方派出人员在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并协助买方安装、调试。同时,买方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b) 当变电站内保护设备分批投运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服务; c) 根据买方的 安排,卖方安排适当时间对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试验给予技术培训。 1.25 售后服务 Q/GDW 13215.1 2018 10 1.25.1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

43、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应在 4h内响应,并在 24h内负责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外产品出现异常、设备缺陷、元件损坏或不正确动作 ,现场无法处理时,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也应在 4h内响应,并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在 24h内到达现场处理。 1.25.2 对反事故措施以及软件 版本的升级等,应提供技术服务。 1.26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1.26.1 对每套保护,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1.26.2 卖方应提供安装、运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 Q/GDW 13215.1 2018 11 智能变电站

44、110kV 备用电源 自动投入装置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编 制 说 明 Q/GDW 13215.1 2018 12 目 次 1 编制背景 13 2 编制主要原则 13 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13 4 主要工作过程 14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14 6 条文说明 15 Q/GDW 13215.1 2018 13 1 编制背景 本部分依据国网物资部关于印发 2018年电网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网物资技术 201819号)的要求编写。 物资采购标准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规范和简化招标投标工作编制的企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自发布实施以来 ,在

45、 公司物资集约化 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的发展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更新;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优化调整,基建“三通一 标”和配网“典型设计”继续深化,通用设备进一步归并设备主要参数,精简设备序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号 )的下发应用,提高了反事故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电网、设备、人身安全管理要求,对电网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出更高标准。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内外部环境和技术发展变化,保证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和公司

46、建设、运行需求,进一步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业务部门对标准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物资采购源头实现 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从而不断提升采购标准水平,推动电网设备向中高端迈进。 2 编制主要原则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是针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制定的企业标准,规定了各参与方在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和质量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次 采购 标准 修订的主要 原则: a) 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及反措新要求,吸收技术规范分级分类先进做法,优化关键技术参数指标,提升采购设备质量。 b) 坚持“五统一”原则。实现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

47、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c) 坚持“两个 全面应用”原则。全面应用最新 的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全面应用公司物资标准化建设成果。 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在满足有关国家、行业和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企业标准和基建、运检、营销等专业管理要求,针对产品 特点 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特性、品种规格、原材料、组部件(包括外协件)技术要求、工艺 要求、 产品 寿命、 试验检验方法及其判定准则、技术 服务 、设计联络、监造和抽检、验收规则等内容。 采购标准经招标文件的引用,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 中不再重复通用技术规范的内容。如工程招标中确需对标准所列技术要求进行修改,项目需求单位应编填“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和辅助说明文件。 本标准内容是在已颁发的标准、规范基础上并 结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输变电工程通用设 计 及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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