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T 949-2009 《动物疫病采样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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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65.020.30 DB51B 41 备案: 25351 2009 四川地方标准DB51/T9492009动物疫病采样技术规范 Sampling Technology Norm for Animal Disease 2009-06-02 发布 2009-06-10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T949200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样品采集原则 1 5 器械准备 2 6 样品采集 2 7 样品包装及废弃物处理 4 8 样品记录 4 9 样品保存 4 10 样品运送 . 4 DB51/T9492009 II

2、前 言 为了规范动物疫病样品的采样技术,有效地控制和规范动物疫病采样的样品、确保样品检验的有效性和客观性,保障动物疫病检验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 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2 部份: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由四川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余勇、张东、张永宁、陈斌、李金海、李春、张代芬、郭莉、吴宣、邓永强、文萍萍、邢坤、喻英。 DB51/T9492009 1 动

3、物疫病采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检验样品采集、器械准备、包装及废弃物处置、记录、保存、运送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疫病病原学、病理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实验室检验所需样品的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50 新城疫检验技术规范 GB/T 18635 动物防疫

4、基本术语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 18936 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NY/T 54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物品。本标准所称样品,系待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材料。 3.2 病料 来自患病或可疑患病动物的被(待)检材料。 3.3 采集 通过一定的方法,按照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样品进行收集、处理及整理的过

5、程。 4 样品采集原则 4.1 动物疫病样品采集遵循适时、典型、无菌、适量和生物统计的原则。 4.2 发现疑似炭疽,禁止解剖。 4.3 根据不同的检验要求进行样品采集,采取包括相应的组织器官、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 DB51/T9492009 2 4.4 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抗体监测、动物群体健康评估或环境卫生检测时,样品数量应满足生物统计学的要 求。 4.5 无法估计病因时,可对组织器官、分泌物和排泄物进行系统全面的的采集。 4.6 如患畜(禽)已死亡,应尽快采集样品,死亡时间夏天不得超过6h, 冬天不超过24h. 5 器械准备 5.1 器械的选择 根据采集样品的需要,分别选择不同

6、的器械、 容器等器材。 5.2 器材无菌处理 5.2.1 金属器械可采用高压、干热、煮沸消毒 30min。临用时 75%酒精拭擦,或用时进行火焰消毒。 5.2.2 器皿(玻制、陶制等)经 103kPa高压 30min,或 160干烤 2h灭菌,或经 0.5%1%碳酸氢钠水中煮沸 10min 15min,再用无菌纱布擦干,无菌保存备用。 6 样品采集 6.1 血样 6.1.1 采血部位 一般根据动物种类确定采血部位。猪、牛、羊、马等动物常采用颈静脉、前腔静脉、耳静脉、尾静脉,也可采用颈外静脉和乳房静脉。毛皮动物小量采血可穿刺耳尖或耳廓外静脉,多量采血可在隐静脉采集,也可用划破趾垫0.5cm深度或

7、剪断尾尖部采血。啮齿类动物可从尾尖采血,也可从眼窝的血管丛采血。兔可从耳背静脉、颈静脉或心脏采血。禽类通常选择翅静脉采血,也可进行心脏采血。 6.1.2 血液样品的处理 6.1.2.1 全血 样品中需加入抗凝剂,抗凝剂可用0.1%肝素钠、阿氏液或枸橼酸钠(3.8% 4%的枸橼酸钠0.1ml,可抗1ml血液),充分混合均匀。 6.1.2.2 脱纤血 在容器内加入适量小玻珠,加入血液后,反复振荡,待纤维蛋白凝固后,取脱纤血经密封后贴上标签,以冷藏状态立即送实验室。 6.1.2.3 血清 血液在室温下静止2h 4h,待血液凝固,有血清析出时,剥离血凝块,然后置4冰箱过夜,待大部分血清析出后,分离血清

8、,必要时可低速离心分离血清,若需长时间保存,则将血清置-20以下保存,但要尽量减少反复冻融。 6.1.2.4 血浆 采血管内先加入抗凝剂,抗凝剂可用0.1%肝素钠、阿氏液或枸橼酸钠(3.8% 4%的枸橼酸钠0.1ml,可抗1ml血液)。血液采集完后,将血液与抗凝剂充分混合,然后静止,待红细胞自然下沉或离心沉淀后,轻轻吸取上层血浆。 6.2 组织样品 6.2.1 病原学检测样品 用常规解剖器械剥离动物的皮肤,体腔用消毒器械打开,所需样品按无菌操作方法采集。 做病原分离用,如进行细菌、病毒、原虫等病原分离所用的组织块的采集,均用新消毒的器械切取所需器官的组织块,每个组织块应单独放在已消毒处理的容器

9、中,注明采样动物、日期、组织名称,防止相互污染。 6.2.2 组织病理学检查样品 DB51/T9492009 3 采集包括病灶及临近正常组织的组织块,立即放入10倍于组织块的10%的福尔马林溶液中固定。组织厚度不超过0.5cm,切成1cm2 2cm2大小(检查狂犬病则需要较大组织块)。组织块切忌挤压、刮摸和用水洗。如做冰冻切片,则将组织放在0 4容器中,尽快送实验室。 6.2.3 皮肤样品 有水泡或皮肤病变疾病的动物,应直接从病变部位采样。病变皮肤的碎屑以及未破裂水泡液、水泡皮作为样品。 6.2.4 肠内容物和粪样 肠道只需选择病变最明显的部分,将其中的内容物弃去,用生理盐水轻轻冲洗;也可烧烙

10、肠壁表面,用吸管扎穿肠壁,从肠腔中吸取内容物,将肠内容物放在 盛有灭菌的30%甘油生理盐水缓冲液中保存送检。或将带有内容物的肠管两端结扎,从两端剪断送检。 或者将消毒拭子插入动物肛门或泄殖腔中,采取直肠粘液或粪便,放入装有缓冲液的试管或瓶中,尽快送实验室;若检查消化系统寄生虫,则需采取适量新鲜粪便。 6.2.5 体液样品 6.2.5.1 乳汁、精液及尿液 清洗乳头周边及乳头,弃去3 4把奶液后进行采集,采集的奶液盛装于无菌试管中。精液样品用人工方法采集,所采样品应包括“富精”部分,盛装于无菌试管中,避免防腐剂污染。在动物排尿时,用洁净的容器直接接取中段尿液,采集尿液应早晨进行。 6.2.5.2

11、 子宫阴道内分泌物或外生殖器包皮内分泌物的采集 将消毒好的特制吸管插入子宫颈口或阴道内,向内注射少量营养液或生理盐水,用吸球反复抽吸几次后吸出液体,注入培养液中。用软胶管插入公畜的包皮内,向内注射少量的营养液或生理盐水,多次揉搓,使液体充分冲洗包皮内壁,收集冲洗液注入无菌容器中。 6.2.5.3 胃液及呼吸道分泌物 胃液可用多孔的胃管抽取,将胃管送入胃内,其外端接在吸引器的负压瓶上,加负压后,胃液即可自动流出。呼吸道可用灭菌棉拭子采集鼻腔、咽喉或气管内的分泌物,沾取分泌物后立即将拭子浸入保存液中,密封低温保存。常用的保存液有pH7.2 pH7.4的灭菌肉汤或磷酸盐缓冲液盐水。如准备将待检样本接

12、种组织培养,则保存于含0.5%乳蛋白水解物的汉克氏(Hanks)液中,一般每只拭子需保存液5ml。 6.2.5.4 脑、脊髓液 颈椎穿刺法:穿刺点为环枢孔,将动物实施站立或横卧保定,使其头部向前下方屈曲,术部经剪毛消毒后,穿刺针与皮肤面呈垂直缓慢刺入,将针体刺入蛛网膜下腔,立即拔出针芯,脑脊液自动流出或点滴状流出,装入消毒容器中。大型动物颈部穿刺一次采集量为35ml 70ml。 腰椎穿刺法:穿刺部位为腰椎孔,将动物站立保定,术部经剪毛消毒后,用专用的穿刺针刺入,当刺入蛛网膜下腔时,即有脊髓液滴出,装入消毒容器中。大型动物腰椎穿刺一次采集量为15ml 30ml。 6.2.5.5 其他液体 采集胆

13、汁、脓、粘液和关节液等样品时,用烫烙法消毒采集部位,用灭菌吸管、毛细吸管或注射器经烫烙部位插入,吸取内部液体材料。也可用接种环经消毒后的部位插入,提取病料直接接种到培养基或涂布到玻片上。 6.2.6 胚胎及胎儿 选取无腐败的胚胎、胎儿或胎儿的实质器官尽快送达实验室。如果在24h内不能将样品送达实验室,应冷冻运送。 6.2.7 脑、脊髓 将采集脑、脊髓浸入30%甘油生理盐水等保存液中送检,或根据要求送检。 6.3 其他 6.3.1 对于重大动物疫病如新城疫、口蹄疫和禽流感,样品采集按照 GB 16550 、GB/T 18935 和 GB/T 18936 执行。 DB51/T9492009 4 6

14、.3.2 监测环境卫生或调查疾病,可从遗弃物、通风管、下水道、孵化场或屠宰场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 7 样品包装及废弃物处理 7.1.1 重大动物疫病采样,如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新城疫等按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执行。 7.1.2 其他动物疫病样品采集在确保样品采集原则情况下,可参照 7.1.1 执行。 7.1.3 采过病料用完后的器械,如一次性器械应进行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应先消毒后清洗,检查过疑似牛羊海绵状脑病的器械要放在 2mol/L 的氢氧化钠溶液中浸泡 2h 以上,才可再次使用。 7.1.4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应按照病原微生

15、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8 样品记录 8.1 每份样品均须贴上标签,详细登记,包括时间、地点、名称、送检编号。 8.2 送往实验室的样品应有一式二份的送检单,一份随样品送实验室,一份备案。样品记录内容包括:动物场(厂)地址、动物种类、发病日期及分布、临床症状、治疗用药、饲料种类、送检清单及说明、进行何种检验、送检人、地址及联系、送检日期等。 9 样品保存 9.1 采集的样品在无法于 12h 内送检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检验要求,应将样品按所需温度分类保存于不同冰箱、冰柜中。 9.2 血清放20冻存,全血暂时放 4冰箱保存。 9.3 供细菌检验的样品应 4保

16、存,或可用灭菌后的 30%-50%的甘油生理盐水保存。 9.4 供病毒检验的样品应在 0以下低温保存,也可以用灭菌后的 30%-50%的灭菌甘油生理盐水保存。 9.5 采集的样品应立即送检,无法达到检测要求的样品作无害化处理,按照 GB 1654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10 样品运送 10.1 所采集的样品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送往实验室。如果样品能在 24h 内送达,则可以放于 4左右的容器中运送。 10.2 要避免样品泄漏,血清需分离后用灭菌离心管盖好送样,病料用广口瓶密封送样。并加垫缓冲材料防止破裂。 10.3 制成的涂片、触片、玻片上注明号码,并另附说明。玻片两端用细木条分隔开,层层叠加,底层和最上层涂面向内,用细线包扎好,在保证不被压碎的条件下运送。 10.4 用记号笔在样品旁上做好编号(只限于标记如:1、2、3、4等简单数字,复杂编号可能导致不清楚和混乱),同时做好送检样品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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