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史考研要点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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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国 古 代 音 乐 史 考 研 要 点 整 理 一 、 中 国 古 代 乐 律 学 1 . 三 分 损 益 法 在 周 代 正 式 确 立 的 我 国 古 代 生 律 的 方 法 , 按 其 振 动 体 长 度 来 进 行 音 阶 或 十 二 律 吕 的 相 生 , 史 称 “ 三 分 损 益 法 ” , 最 早 记 述 这 一 理 论 的 是 管 子 一 书 。 其 求 五 音 之 法 为 : 先 求 得 一 个 标 准 音 “ 黄 钟 ” , 把 它 作 为 宫 音 。 然 后 就 宫 音 的 弦 长 增 加 三 分 之 一 ( 三 分 益 一 ) , 即 得 低 四 度 的 徵 音

2、; 再 就 徵 音 的 弦 长 减 去 三 分 之 一 ( 三 分 损 一 ) , 即 得 高 五 音 的 商 音 ; 把 商 音 的 弦 长 增 加 三 分 之 一 , 得 低 四 度 的 羽 音 ; 就 羽 音 弦 长 减 去 三 分 之 一 , 可 得 角 音 。 2 . 周 代 “ 十 二 律 吕 ” 十 二 律 吕 是 周 代 律 学 的 名 称 。 它 是 用 三 分 损 益 法 求 得 的 , 即 : 黄 钟 、 大 吕 、 太 簇 、 夹 钟 、 姑 冼 、 仲 吕 、 蕤 宾 、 林 钟 、 夷 则 、 南 吕 、 无 射 、 应 钟 。 其 中 单 数 各 律 为 “ 律

3、” , 双 数 各 律 为 “ 吕 ” 。 3 . 京 房 六 十 律 京 房 ( 前 7 7 前 3 7 ) 西 汉 律 学 家 , 本 姓 李 , 字 君 明 。 他 因 为 三 分 损 益 法 所 生 十 二 律 中 仲 吕 不 能 回 到 黄 钟 律 , 因 而 继 续 推 算 下 去 , 成 为 “ 六 十 律 ” 。 京 房 同 时 觉 察 到 律 管 的 管 口 校 正 问 题 , 提 出 “ 竹 声 不 可 度 调 ” 的 认 识 , 并 制 作 了 十 三 弦 的 “ 准 ” 。 4 . 荀 勖 笛 律 西 晋 律 学 家 荀 勖 ( ? 2 8 9 ) 在 乐 律 上 的

4、成 就 在 于 他 发 现 了 笛 律 中 的 “ 管 口 校 正 数 ” , 荀 勖 运 用 “ 管 口 校 正 ” 制 作 出 较 精 确 的 十 二 笛 。 每 笛 适 吹 一 律 。 荀 勖 的 “ 管 口 校 正 ” 之 方 法 为 : 他 作 的 笛 有 六 个 按 孔 , 前 五 后 一 。 后 面 一 个 按 孔 离 吹 口 最 近 , 作 为 商 音 。 前 面 五 孔 依 次 由 吹 孔 向 下 排 列 为 宫 、 变 宫 、 羽 、 徵 、 变 徵 ; 六 孔 全 按 为 角 音 。 5 . 何 承 天 的 “ 新 律 ” 何 承 天 , 南 朝 宋 时 郯 ( 今 山

5、东 郯 城 县 ) 人 , 武 帝 时 ( 4 2 0 4 2 2 ) 曾 为 尚 书 祠 部 郎 , 文 帝 时 做 过 御 史 中 丞 : 后 因 故 免 官 , 死 于 家 中 。 他 在 乐 律 学 史 上 , 第 一 次 别 开 生 面 地 提 出 了 “ 十 二 等 差 律 ” ( 即 隋 书 称 之 “ 新 律 ” ) 的 理 论 。 其 方 法 是 : 先 以 黄 钟 本 律 之 数 ( 9 寸 ) 减 去 由 仲 吕 所 生 黄 钟 2 之 数 ( 8 . 8 7 8 8 寸 ) , 得 差 数 为 0 . 1 2 1 2 , 再 将 此 差 数 平 分 为 十 二 等 份

6、。 即 0 . 1 2 1 2 1 2 = 0 . 0 1 0 1 , 然 后 将 此 数 依 次 递 加 在 林 钟 以 下 各 律 上 , 即 得 “ 新 律 ” 各 音 之 数 。何 承 天 的 这 种 “ 新 律 ” , 不 但 完 全 解 决 了 古 律 仲 吕 还 生 不 能 得 黄 钟 本 律 的 问 题 , 而 且 还 缩 小 了 古 律 大 、 小 半 音 之 间 的 差 距 , 己 接 近 十 二 平 均 律 , 是 乐 律 史 上 一 大 贡 献 。 6 . 蔡 元 定 “ 十 八 律 ” 蔡 元 定 ( 1 1 3 5 - 1 1 9 8 , 字 季 通 , 建 阳 人

7、 , 南 宋 律 学 刮 虱 理 学 家 。 在 律 吕 新 书 中 提 出 了 十 八 律 的 理 论 。 其 十 八 律 是 以 古 代 “ 三 分 损 益 法 ” 十 二 律 为 基 础 , 而 于 黄 钟 、 太 簇 、 姑 洗 、 林 钟 、 南 吕 、 应 钟 六 律 后 , 各 增 加 一 个 比 本 律 高 一 “ 古 代 音 差 ” 的 变 律 而 成 。 各 变 律 亦 系 用 “ 三 分 损 益 法 ” 从 仲 吕 继 续 推 舞 誓 卜 次 而 得 。 蔡 元 定 增 加 六 个 可 选 择 的 变 律 , 就 頁 可 比 较 妥 当 地 解 决 旋 宫 的 问 题 ,

8、 但 增 加 律 数 仍 不 够 理 想 。 7 . 朱 载 堉 及 十 二 平 均 律 朱 载 堉 , 字 伯 勒 , 安 徽 凤 阳 人 。 毕 生 写 下 了 大 量 关 于 乐 律 学 、 音 乐 史 及 数 学 、 历 学 等 方 面 著 作 , 并 编 订 了 供 实 际 应 用 的 乐 舞 全 谱 , 改 编 创 作 了 豆 叶 黄 金 字 经 等 歌 舞 作 品 。 他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理 论 , 最 初 发 表 于 律 历 融 通 ( 书 前 有 1 5 8 1 年 序 言 ) 。 而 在 1 5 8 4 年 定 稿 的 律 学 新 说 一 书 , 称 它 为 “ 新

9、 法 密 率 ” , 随 后 又 在 另 一 著 作 律 吕 精 义 ( 约 1 5 9 6 ) 中 详 细 阐 述 这 种 “ 新 法 密 率 ” 的 计 算 方 法 , 并 列 出 了 全 部 的 计 算 结 果 。 朱 载 堉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与 现 代 计 算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的 频 率 完 全 相 同 , 只 是 前 后 次 序 正 好 颠 倒 , 它 是 世 界 上 最 早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计 算 。 二 、 中 国 古 代 主 要 的 记 谱 法 1 . 声 曲 折 : 是 汉 代 出 现 的 记 录 歌 或 诗 歌 演 唱 所 用 的 一 种 弯 弯 曲

10、 曲 的 、 表 示 声 音 高 低 的 一 种 记 谱 法 。 2 . 文 字 谱 : 是 用 文 字 记 述 古 琴 弹 奏 指 法 和 弦 位 的 一 种 记 谱 法 。 现 存 最 早 的 是 唐 人 手 抄 的 琴 谱 碣 石 调 幽 兰 。 3 . 减 字 谱 : 由 文 字 谱 发 展 而 来 , 是 唐 代 曹 柔 创 立 。 它 是 用 减 字 笔 画 拼 成 某 种 符 号 作 为 左 、 右 手 在 古 琴 音 位 上 弹 奏 手 法 的 标 记 , 是 一 种 只 记 弹 奏 音 位 与 方 法 而 不 记 音 名 的 记 谱 法 。 4 . 半 字 谱 : 又 称 燕

11、 乐 半 字 谱 , 是 工 尺 谱 的 一 种 早 期 形 式 , 分 管 色 谱 和 弦 索 谱 两 种 。 它 们 是 由 笔 画 简 易 的 半 字 符 号 组 成 。 5 . 俗 字 谱 : 是 宋 代 流 行 的 一 种 记 谱 法 , 是 由 唐 代 的 半 字 谱 演 变 而 来 。 它 通 过 运 行 十 个 基 本 谱 字 来 记 谱 , 代 表 不 同 的 音 高 , 另 外 还 有 一 些 记 录 节 奏 的 符 号 和 其 他 常 用 的 符 号 。 6 . 工 尺 谱 : 因 用 “ 工 ” “ 尺 ” 等 字 记 写 唱 名 而 得 名 。 它 是 由 唐 代 燕

12、 乐 半 字 谱 、 宋 代 俗 字 谱 发 展 而 来 。7 . 律 吕 谱 : 相 传 早 在 唐 代 开 元 年 间 已 有 此 种 乐 谱 。 谱 中 用 十 二 律 名 表 示 旋 律 的 音 高 , 以 一 字 一 音 的 格 式 用 律 名 的 第 一 字 标 在 歌 词 每 一 字 右 下 方 或 左 侧 。 8 . 二 四 谱 : 一 种 古 老 的 记 谱 法 , 是 以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表 示 音 阶 各 音 级 的 音 高 , 它 基 于 五 声 音 阶 基 础 , 当 七 声 出 现 时 , “ 二 变 ” 之 音 则 是 将 原 三 、 六 两

13、音 提 高 一 个 二 度 而 获 得 。 三 、 中 国 古 代 主 要 音 乐 机 构 1 . 汉 代 乐 府 : 乐 府 是 封 建 王 朝 管 理 音 乐 的 一 个 官 署 , 始 于 秦 代 。 汉 承 秦 制 , 在 公 元 前 1 1 2 年 亦 设 立 乐 府 。 乐 府 的 任 务 是 收 集 民 间 音 乐 ; 创 作 和 填 写 歌 辞 、 创 作 与 改 编 曲 调 、 编 配 乐 器 、 进 行 演 唱 及 演 奏 等 。 历 史 上 汉 乐 府 的 领 导 人 重 要 的 且 有 记 载 的 是 协 律 都 尉 李 延 年 , 乐 府 中 并 有 几 十 位 文

14、学 家 写 歌 词 , 另 有 八 百 多 名 工 作 人 员 , 多 为 各 地 民 间 艺 人 。 乐 府 的 撤 销 是 在 公 元 前 7 年 , 汉 哀 帝 对 乐 府 机 构 进 行 了 裁 减 , 致 使 乐 府 由 盛 变 衰 。 2 . 太 常 寺 ( 唐 代 ) : 太 常 寺 由 政 府 管 辖 , 是 唐 代 最 高 的 礼 乐 行 政 机 构 , 大 乐 署 、 鼓 吹 署 是 隶 属 于 太 常 寺 的 音 乐 机 构 。 3 . 大 乐 署 ( 唐 代 ) : 唐 代 太 常 寺 下 属 的 音 乐 机 构 , 既 管 雅 乐 , 又 管 燕 乐 , 由 乐 师

15、教 习 “ 音 声 人 ” 。 4 . 鼓 吹 署 ( 唐 代 ) : 唐 代 太 常 寺 下 属 的 音 乐 机 构 , 主 管 鼓 吹 乐 , 参 与 祭 祀 和 一 部 分 宫 廷 礼 仪 活 动 , 往 往 兼 管 百 戏 。 5 . 教 坊 ( 唐 代 ) : 教 坊 是 唐 宋 元 明 时 管 理 教 习 音 乐 、 领 导 艺 人 的 宫 廷 所 用 俗 乐 机 构 , 是 宫 中 训 练 、 培 养 乐 工 的 场 所 , 是 宫 廷 歌 舞 乐 人 的 集 中 地 。 唐 高 祖 时 置 内 教 坊 于 宫 中 。 开 元 二 年 禁 城 外 分 别 设 左 、 右 教 坊

16、二 处 , 并 在 东 京 洛 阳 另 设 外 教 坊 二 处 , 均 由 宫 廷 委 派 内 监 担 任 教 坊 使 , 从 此 不 属 太 常 寺 领 导 , 直 属 宫 廷 。 6 . 梨 园 ( 唐 代 ) : 梨 园 是 唐 玄 宗 在 内 廷 设 立 的 音 乐 、 歌 舞 机 构 , 以 教 习 法 曲 为 主 。 由 于 玄 宗 常 亲 自 教 正 , 宫 廷 梨 园 艺 人 被 称 为 “ 皇 帝 梨 园 弟 子 ” 。 宫 外 另 有 分 属 两 京 太 常 寺 的 梨 园 。 长 安 太 常 寺 属 下 有 “ 梨 园 别 院 ” , 洛 阳 太 常 寺 有 “ 梨 园

17、新 院 ” , 人 数 都 及 千 人 , 都 是 培 养 和 选 拔 音 乐 人 才 的 基 层 机 构 。 梨 园 的 创 立 表 示 唐 代 音 乐 机 构 达 到 最 高 水 平 。 四 、 中 国 古 代 主 要 作 品 1 . 嵇 康 与 声 无 哀 乐 论 嵇 康 是 魏 末 著 名 的 文 学 家 、 音 乐 家 , 在 政 治 上 富 有 正 义 感 和 反 抗 性 , 他 反 对 晋 代 统 治 者 司 马 氏 的 封 建 礼 教 , 提 出 了 “ 非 汤 武 而 薄 周 孔 ” 。 由 于 他 与 当 权 者 司 马 氏 采 取 不 合 作 的 态 度 , 惨 遭 杀

18、害 。 声 无 哀 乐 论 是 他 所 著 的 一 本 音 乐 美 学 著 作 , 其 基 本 观 点 是 : 音 乐 不 能 表 达 人 的 喜 怒 哀 乐 的 情 感 。 嵇 康 认 为 音 乐 是 客 观 的 实 体 , 哀 乐 是 情 感 的 表 现 , 两 者 没 有 直 接 的 联 系 , 从 而 否 定 了 音 乐 能 表 现 人 的 哀 乐 情 感 , 不 承 认 音 乐 有 一 定 的 思 想 内 容 。 他 说 , 音 乐 是 可 以 感 动 人 的 , 音 乐 可 以 引 起 人 们 的 哀 乐 之 情 , 但 并 非 音 乐 本 身 表 现 了 什 么 哀 乐 。 他

19、认 为 音 乐 只 不 过 是 一 种 “ 和 声 ” , 它 之 所 以 能 引 起 人 们 的 哀 乐 , 只 是 由 于 哀 乐 “ 先 遘 于 心 , 因 和 声 后 而 显 发 ” 的 。 嵇 康 承 认 不 同 乐 器 会 发 出 音 色 不 同 、 大 小 不 同 的 各 种 声 音 , 其 亦 有 猛 静 之 别 。 但 不 论 猛 或 静 , 其 终 结 都 必 须 归 之 “ 和 ” , 即 “ 美 ” 。 他 认 为 正 是 这 种 “ 美 ” 能 使 人 感 动 , 能 激 发 人 们 的 喜 怒 哀 乐 之 情 。 嵇 康 有 时 也 用 善 、 恶 两 字 来 说

20、音 乐 的 好 坏 , 但 他 却 把 “ 善 ” “ 恶 ” 与 情 感 割 裂 开 来 , 他 说 : “ 声 音 自 当 以 善 恶 为 主 , 则 无 关 于 哀 乐 ; 哀 乐 自 当 以 情 感 ( 为 主 ) , 则 无 关 于 声 音 ” 。 从 而 完 全 否 定 了 音 乐 所 能 表 达 人 们 的 哀 乐 情 感 。 由 于 社 会 及 历 史 原 因 , 嵇 康 的 音 乐 思 想 很 多 地 方 又 是 十 分 矛 盾 的 , 例 如 他 在 另 外 场 合 ( 如 在 琴 赋 中 ) 又 肯 定 音 乐 创 作 是 有 感 而 发 的 。 “ 劳 者 歌 其 事

21、, 乐 者 舞 其 功 ” 。 同 时 肯 定 “ 郑 声 ” ( 民 间 音 乐 的 泛 称 ) 之 至 妙 , 并 且 肯 定 听 “ 郑 声 ” 对 他 的 感 情 感 染 。 在 中 国 古 代 音 乐 美 学 史 中 , 大 多 数 的 音 乐 美 学 文 献 都 认 为 音 乐 能 表 达 人 的 思 想 感 情 或 表 现 一 定 的 内 容 , 而 嵇 康 的 声 无 哀 乐 论 以 其 独 特 的 表 达 方 式 而 独 树 一 帜 。 2 . 碣 石 调 幽 兰 : 碣 石 调 幽 兰 是 由 梁 代 丘 明 所 传 的 一 首 古 琴 曲 , 现 所 见 为 唐 人 手

22、抄 本 , 是 目 前 仅 见 的 一 首 用 文 字 记 述 弹 奏 手 法 的 琴 曲 , 为 古 琴 减 字 谱 的 前 身 。 此 曲 借 深 山 幽 谷 的 兰 花 , 抒 发 文 人 隐 士 的 清 高 思 想 。 特 别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此 曲 中 已 出 现 散 音 、 按 音 和 泛 音 在 音 高 相 一 致 的 旋 律 , 尤 其 是 它 常 用 具 有 纯 律 特 色 的 三 、 六 、 八 、 十 一 徽 位 上 的 按 音 和 泛 音 , 这 说 明 至 少 在 第 六 世 纪 以 前 , 古 琴 音 乐 已 正 式 应 用 了 纯 律 音 阶 。 3 .

23、乐 书 要 录 : 乐 书 要 录 是 一 部 通 俗 性 的 乐 理 理 论 专 著 , 成 书 于 久 视 元 年 ( 7 0 0 年 ) , 由 著 作 郎 元 万 顷 等 奉 武 则 天 之 命 编 撰 。 该 书 1 0 卷 , 已 失 , 日 本 尚 存 3 卷 。 它 对 了 解 唐 代 乐 律 宫 调 有 重 要 价 值 。 4 . 教 坊 记 : 教 坊 记 是 唐 开 元 年 间 崔 令 钦 撰 写 的 一 部 记 载 唐 教 坊 制 度 和 轶 闻 的 著 作 。 全 书 共 分 2 8 条 目 , 是 研 究 唐 教 坊 最 便 利 的 史 料 。 5 . 羯 鼓 录

24、: 羯 鼓 录 是 唐 代 南 卓 于 宣 宗 大 中 二 年 完 成 的 记 录 羯 鼓 由 来 、 唐 羯 鼓 名 手 轶 闻 趣 事 和 1 2 8 个 羯 鼓 曲 名 的 一 部 羯 鼓 专 史 著 作 。6 . 乐 府 杂 录 : 乐 府 杂 录 是 唐 代 段 安 节 所 撰 记 载 唐 歌 唱 家 、 演 奏 家 等 唐 代 音 乐 见 闻 录 。 全 书 有 4 0 个 条 目 , 是 研 究 唐 代 音 乐 的 重 要 史 料 。 7 . 乐 书 : 乐 书 世 称 陈 旸 乐 书 , 是 北 宋 陈 旸 于 哲 宗 时 完 成 , 是 我 国 最 早 的 一 部 规 模 较

25、 大 的 音 乐 百 科 全 书 。 全 书 共 2 0 0 卷 。 该 书 保 存 有 极 丰 富 的 音 乐 史 料 , 尤 以 关 于 乐 器 的 绘 图 及 释 文 重 要 。 8 . 碧 鸡 漫 志 : 碧 鸡 漫 志 是 一 部 研 究 歌 曲 的 专 著 , 由 南 宋 王 灼 于 绍 兴 年 间 在 其 寓 所 成 都 碧 鸡 坊 完 成 的 。 全 书 叙 述 了 上 古 至 唐 代 歌 曲 的 发 展 和 演 变 , 对 北 宋 词 人 的 风 格 和 流 派 作 了 评 价 , 并 对 唐 代 乐 曲 的 源 流 、 标 题 、 宫 调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与 考

26、 证 。 此 书 有 很 高 的 史 料 价 值 。 9 . 词 源 : 词 源 是 由 南 宋 张 炎 撰 写 的 研 究 古 代 乐 律 和 宋 词 音 乐 的 重 要 文 献 资 料 。 分 上 下 两 卷 。 上 卷 论 述 音 律 及 唱 曲 方 法 , 下 卷 主 要 论 作 词 原 则 。 书 中 关 于 八 十 四 调 、 管 色 应 指 字 谱 、 拍 眼 、 曲 式 及 词 曲 唱 法 等 方 面 的 论 述 , 价 值 很 高 。 1 0 . 唱 论 : 唱 论 是 元 代 燕 南 芝 庵 所 著 的 我 国 最 早 论 述 声 乐 的 著 作 。 文 中 论 述 宋 金

27、 元 乐 曲 的 名 目 、 节 奏 、 格 调 、 宮 调 声 情 、 歌 唱 方 法 及 其 他 音 乐 理 论 。 1 1 . 梦 溪 笔 谈 : 梦 溪 笔 谈 由 北 宋 沈 括 撰 写 , 共 2 6 卷 , 另 有 补 笔 谈 三 卷 、 续 笔 谈 一 卷 。 内 容 为 百 科 式 书 籍 , 其 中 有 论 及 音 乐 章 节 , 是 研 究 宋 代 音 乐 极 宝 贵 的 资 料 。 1 2 . 弦 索 十 三 套 : 原 名 弦 索 备 考 , 是 清 代 荣 斋 所 编 的 一 部 以 弦 乐 器 为 主 的 合 奏 曲 选 集 , 编 于 1 8 1 4 年 , 其

28、 中 共 收 乐 曲 1 3 部 , 故 称 弦 索 十 三 套 。 主 要 乐 曲 有 十 六 板 将 军 令 月 儿 高 普 庵 咒 海 青 舞 名 马 阳 关 三 叠 等 。 都 是 明 清 以 来 的 流 行 乐 曲 , 该 曲 包 括 按 不 同 乐 器 分 行 抄 录 的 乐 队 总 谱 ( 称 “ 汇 集 板 ” ) 和 供 各 乐 器 演 奏 的 分 谱 两 部 分 。 编 者 注 意 在 各 种 乐 器 演 奏 同 一 主 旋 律 时 , 由 于 乐 器 性 能 和 技 法 不 同 而 在 节 奏 、 用 音 方 面 略 有 改 变 。 这 些 乐 曲 已 不 用 民 间 演

29、 奏 的 , 即 兴 加 花 、 减 字 的 处 理 , 而 有 规 范 性 设 计 。 有 的 曲 目 用 了 复 调 手 法 , 如 十 六 板 。 1 3 . 谿 山 琴 况 : 明 代 徐 上 瀛 所 撰 琴 论 专 著 , 将 古 琴 演 奏 的 原 则 分 为 “ 二 十 四 况 ” : 和 、 静 、 清 、 远 、 古 、 淡 、 恬 、 逸 、 雅 、 阴 、 亮 、 采 、 洁 、 润 、 圆 、 坚 、 宏 、 细 、 溜 、 健 、 轻 、 重 、 迟 、 速 。 并 逐 条 阐 述 , 颇 为 详 尽 。 它 是 研 究 古 代 音 乐 美 学 的 重 要 文 献 。

30、 1 4 . 南 北 派 十 三 套 大 曲 琵 琶 新 谱 : 1 8 9 5 年 李 芳 园 辑 录 的 清 代 最 有 代 表 性 琵 琶 曲 集 。 1 5 . 九 宫 大 成 南 北 词 宫 谱 : 是 清 代 由 庆 亲 王 允 禄 奉 旨 编 纂 , 成 书 于 清 乾 隆 十 一 年 , 全 书 8 2 卷 , 共 收 录 2 0 9 4 个 曲 牌 , 连 同 变 体 共 4 4 6 6 个 。 包 括 唐 宋 词 、 宋 元 诸 宫 调 、 元 明 散曲 、 南 戏 、 杂 剧 、 明 清 传 奇 等 曲 调 , 曲 调 是 用 工 尺 谱 记 录 。 北 曲 1 8 5

31、套 , 南 北 合 套 3 6 套 。 是 一 部 研 究 南 北 曲 音 乐 较 为 丰 富 的 曲 谱 。 1 6 . 纳 书 楹 曲 谱 : 是 由 清 代 叶 堂 于 乾 隆 五 十 七 年 编 纂 , 共 1 4 卷 。 谱 中 收 有 昆 曲 单 折 戏 、 部 分 折 子 戏 和 散 曲 诸 宫 调 等 3 0 0 余 出 , 另 有 玉 茗 堂 四 梦 曲 谱 8 卷 , 西 厢 记 2 卷 。 是 一 本 重 要 的 戏 曲 谱 集 。 名 词 解 释 重 点 部 分 1 . 六 代 乐 舞 : 六 代 乐 舞 是 保 留 在 周 代 宫 廷 中 的 六 个 代 表 性 的

32、乐 舞 , 大 多 是 先 代 传 下 来 的 古 乐 舞 。 包 括 黄 帝 时 代 的 云 门 大 卷 、 尧 时 代 的 咸 池 、 舜 时 代 的 大 韶 、 夏 代 的 大 夏 、 商 代 的 大 濩 以 及 周 初 的 大 武 ( 孔 子 评 价 该 作 品 “ 尽 美 矣 , 未 尽 善 也 ” ) 。 这 六 部 规 模 宏 大 的 典 礼 音 乐 用 于 祭 祀 天 地 、 山 川 、 祖 宗 , 歌 颂 统 治 者 的 文 德 武 功 。 2 . 雅 乐 : 周 代 宫 廷 音 乐 的 一 种 , 后 历 代 沿 袭 使 用 。 雅 乐 分 大 雅 与 小 雅 。 大 雅

33、是 大 典 的 乐 歌 , 主 要 用 于 天 子 祭 祖 、 大 射 、 视 学 及 两 君 相 见 等 重 要 典 礼 中 。 小 雅 较 接 近 民 歌 , 有 些 是 根 据 民 歌 加 工 、 改 编 而 成 。 小 雅 用 于 诸 侯 的 大 射 、 典 礼 及 士 大 夫 乡 饮 酒 礼 等 仪 式 中 , 有 唱 的 , 也 有 只 奏 不 唱 的 。 3 . 颂 乐 : 颂 乐 周 代 宫 廷 音 乐 的 一 种 , 也 是 大 典 的 乐 歌 , 内 容 接 近 大 雅 , 所 用 场 合 为 天 子 祭 祖 、 大 射 、 视 学 及 两 君 相 见 等 重 要 典 礼

34、中 。 4 . 郑 卫 之 音 : 郑 卫 之 音 是 周 代 黄 河 流 域 一 带 郑 、 卫 、 宋 、 齐 等 地 民 歌 的 泛 称 。 其 在 后 来 影 响 极 大 。 士 大 夫 们 常 贬 意 地 以 “ 郑 卫 之 音 ” 来 作 为 北 方 民 歌 的 代 称 。 5 . 八 音 : “ 八 音 ” 分 类 法 是 周 代 的 乐 器 分 类 法 , 即 按 制 作 材 料 的 性 质 将 乐 器 分 为 金 、 石 、 土 、 革 、 丝 、 木 、 匏 、 竹 八 类 , 这 是 我 国 音 乐 历 史 上 最 早 的 乐 器 科 学 分 类 法 。 6 . 乐 府

35、: 乐 府 是 封 建 王 朝 管 理 音 乐 的 一 个 官 署 , 始 于 秦 代 。 汉 承 秦 制 , 在 公 元 前 1 1 2 年 亦 设 立 乐 府 。 乐 府 的 任 务 是 收 集 民 间 音 乐 、 创 作 和 填 写 歌 辞 、 创 编 与 改 编 曲 调 、 编 配 乐 器 、 进 行 演 唱 及 演 奏 等 。 7 . 鼓 吹 乐 : 秦 汉 之 际 , 北 方 边 区 的 匈 奴 、 鲜 卑 等 游 牧 民 族 常 在 马 上 吹 奏 笳 、 角 之 类 乐 器 , 以 铙 、 鼓 、 排 箫 等 伴 奏 歌 唱 , 史 称 北 狄 乐 。 后 来 传 入 中 原

36、, 并 与 汉 乐 及 其 他 民 族 音 乐 相 结 合 , 渐 渐 用 于 朝 廷 宴 乐 、 宗 庙 祭 祀 等 场 合 , 就 是 所 谓 的 “ 鼓 吹 乐 ” 。 8 . 相 和 歌 : 相 和 歌 的 名 称 , 最 早 见 于 汉 代 , 它 最 早 为 无 伴 奏 的 “ 徒 歌 ” , 以 后 发 展 为 “ 但 歌 ” ( 即 一 种 有 伴 唱 而 无 伴 奏 的 演 唱 形 式 ) , 一 直 发 展 到 由 各 种 管 弦 乐 器 伴 奏 的 相 和 歌 。9 . 清 商 乐 : 清 商 乐 是 东 晋 南 北 朝 间 , 承 袭 汉 魏 相 和 诸 曲 , 吸 收

37、 当 时 民 间 音 乐 “ 吴 歌 ” “ 西 曲 ” 发 展 而 成 的 俗 乐 之 总 称 。 1 0 . 但 曲 : 古 代 器 乐 曲 一 般 是 根 据 歌 曲 及 歌 舞 曲 加 以 改 编 , 称 为 “ 但 曲 ” 。 1 1 . 歌 舞 戏 : 歌 舞 戏 是 南 北 朝 后 期 兴 起 的 一 种 有 故 事 情 节 、 角 色 化 妆 、 歌 舞 兼 具 , 并 有 伴 唱 和 乐 器 伴 奏 的 戏 曲 雏 形 。 它 的 形 成 与 汉 代 的 百 戏 有 直 接 渊 源 。 其 代 表 曲 目 有 大 面 钵 头 踏 摇 娘 苏 中 郎 等 。 它 为 我 国 戏

38、 曲 的 形 成 做 了 必 要 的 准 备 。 1 2 . 法 曲 : 法 曲 是 歌 舞 大 曲 中 的 一 部 分 , 也 是 隋 唐 宫 廷 燕 乐 中 的 一 种 重 要 形 式 。 法 曲 又 名 法 乐 , 始 见 于 东 晋 法 显 传 , 因 佛 教 法 而 得 名 , 至 今 称 为 法 曲 , 是 一 种 保 存 了 汉 族 传 统 音 乐 、 佛 教 音 乐 并 吸 收 道 教 音 乐 与 外 来 音 乐 形 成 的 精 美 歌 舞 形 式 。 1 3 . 大 曲 : 大 曲 又 称 燕 乐 歌 舞 大 曲 , 是 唐 代 综 合 器 乐 、 歌 唱 和 舞 蹈 , 含

39、 有 多 段 结 构 的 大 型 乐 舞 , 是 相 和 大 曲 与 清 商 大 曲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大 曲 结 构 通 常 分 为 散 序 、 中 序 、 破 三 大 部 分 。 1 4 . 燕 乐 : 燕 乐 又 称 宴 乐 、 讌 乐 , 即 宴 饮 之 乐 。 原 意 是 专 指 天 子 及 诸 侯 宴 饮 宾 客 时 所 用 的 音 乐 ; 狭 义 上 是 指 隋 唐 宫 廷 多 部 乐 和 二 部 伎 ; 广 义 上 是 指 汉 族 俗 乐 与 境 内 各 民 族 及 外 来 音 乐 的 总 称 。 1 5 . 参 军 戏 : 参 军 戏 原 称 “ 弄 参 军 ” ,

40、 是 唐 宋 流 行 的 一 种 表 演 形 式 。 最 初 为 一 节 目 名 , 后 发 展 成 主 要 由 参 军 、 苍 鹘 两 个 角 色 做 滑 稽 的 对 话 和 动 作 , 引 人 发 笑 的 演 出 形 式 。 1 6 . 瓦 子 : 瓦 市 也 称 “ 瓦 子 ” “ 瓦 舍 ” “ 瓦 肆 ” , 是 以 娱 乐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商 业 集 中 点 。 1 7 . 勾 栏 : 勾 栏 是 瓦 市 中 用 栏 杆 或 巨 幕 隔 成 的 艺 人 演 出 的 固 定 场 子 , 表 演 各 种 民 间 技 艺 。 1 8 . 鼓 子 词 : 通 篇 只 用 一 个 曲

41、 调 反 复 演 唱 , 每 段 演 唱 中 兼 以 说 白 。 伴 奏 乐 器 最 初 只 有 鼓 , 以 鼓 为 节 拍 , 故 名 “ 鼓 子 词 ” , 后 有 管 弦 伴 奏 , 以 笛 为 主 。 1 9 . 唱 赚 : 唱 赚 是 以 鼓 、 拍 板 和 笛 为 主 要 伴 奏 乐 器 而 清 唱 套 曲 的 表 演 形 式 , 由 南 宋 勾 栏 艺 人 张 五 牛 创 造 , 由 “ 缠 令 ” 和 “ 缠 达 ” 两 种 曲 式 交 替 进 行 。 2 0 . 诸 宫 调 : 诸 宫 调 是 由 北 宋 汴 京 勾 栏 艺 人 孔 三 传 首 创 , 是 中 国 宋 、 金

42、 、 元 时 期 的 一 种 大 型 说 唱 艺 术 , 有 说 有 唱 , 以 唱 为 主 。 它 是 继 承 叙 事 鼓 子 词 及 唱 赚 等 曲 艺 形 式 , 并 在 说 白 方 面 承 袭 了 唐 代 变 文 的 代 言 体 特 点 而 形 成 。 2 1 . 货 郎 儿 : 货 郎 儿 是 一 种 说 唱 。 宋 代 原 有 一 种 民 间 歌 曲 叫 货 郎 儿 , 是 由 小 贩 的 叫 卖 声 发 声 而 成 。 元 代 艺 人 将 其 分 为 前 后 两 部 分 , 中 间 串 入 其 他 曲 调 , 形 成 “ 转 调 货 郎 儿 ” , 并 用 几 个 不 同 的 转

43、 调 货 郎 儿 , 其 间 插 入 说 白 , 来 说 唱 一 桩 故 事 。 演 唱 者 自 摇 串 鼓 伴 奏 。 2 2 . 宋 杂 剧 : 北 宋 的 一 种 戏 曲 形 式 , 亦 称 “ 北 宋 杂 剧 ” 。 它 是 由 唐 参 军 戏 和 歌 舞 杂 戏 发 展 而 来 。 演 出 形 式 分 三 段 : 1 艳 段 , 为 开 场 的 小 段 ; 2 正 杂 剧 , 为 正 式 完 整 的 戏 曲 ; 3 后散 段 , 临 时 加 演 或 不 演 。 已 初 步 形 成 角 色 体 制 , 有 乐 器 伴 奏 。 它 已 将 歌 、 舞 、 剧 三 者 汇 合 , 但 仍

44、存 在 诸 般 伎 艺 杂 陈 的 非 戏 剧 性 表 演 , 及 以 第 三 者 口 吻 咏 叙 故 事 等 特 点 。 2 3 . 元 杂 剧 : 元 杂 剧 是 在 宋 金 杂 剧 、 院 本 的 基 础 上 吸 收 唱 赚 、 诸 宮 调 等 民 间 音 乐 艺 术 成 就 , 于 金 、 元 间 逐 渐 形 成 的 一 种 新 型 戏 剧 , 因 采 用 北 方 音 乐 , 故 亦 称 为 “ 北 曲 ” 。 2 4 . 南 戏 : 南 戏 是 宋 元 时 期 流 行 于 南 方 且 以 唱 南 曲 为 主 的 戏 曲 形 式 , 因 产 生 于 浙 江 温 州 一 带 , 故 又

45、称 “ 温 州 杂 剧 ” 或 “ 永 嘉 杂 剧 ” 。 所 用 曲 牌 都 属 五 声 音 阶 为 主 的 南 曲 , 又 称 “ 南 戏 ” 或 “ 戏 文 ” 。 2 5 . 弹 词 : 弹 词 是 明 代 中 叶 兴 起 于 南 方 的 一 种 板 腔 性 ( 或 称 主 曲 体 ) 的 曲 艺 , 唱 词 以 七 言 诗 赞 为 主 , 伴 奏 乐 器 主 要 是 琵 琶 或 三 弦 。 2 6 . 鼓 词 : 鼓 词 是 明 中 叶 后 , 与 弹 词 并 驾 齐 驱 、 流 传 于 北 方 的 一 种 说 唱 艺 术 。 早 期 以 长 篇 巨 制 为 主 , 后 因 不 便

46、在 城 市 书 场 中 演 唱 , 因 此 在 清 中 叶 便 渐 渐 兴 起 “ 摘 唱 ” “ 段 儿 书 ” 的 短 篇 形 式 , 并 大 量 删 减 说 白 , 走 向 新 的 发 展 阶 段 , 即 今 广 为 流 传 的 各 种 “ 大 鼓 ” 。 2 7 . 牌 子 曲 : 牌 子 曲 又 叫 清 曲 、 清 音 、 小 曲 、 曲 子 等 。 它 是 继 承 宋 元 南 北 散 曲 的 艺 术 成 就 并 不 断 吸 取 明 清 民 歌 小 曲 而 发 展 起 来 的 一 种 曲 牌 性 的 曲 艺 。 牌 子 曲 有 小 曲 与 大 曲 之 分 。 小 曲 为 一 般 民

47、间 小 调 , 通 常 只 用 作 套 曲 中 的 曲 牌 , 而 不 作 单 独 演 唱 之 曲 目 。 大 曲 除 结 构 长 大 外 , 音 调 通 常 比 较 婉 转 , 拖 腔 也 较 多 , 可 以 单 独 用 来 演 唱 一 段 故 事 , 或 以 它 为 主 构 成 套 曲 形 式 。 2 8 . 道 情 : 道 情 源 于 唐 代 道 曲 , 始 于 南 宋 的 曲 艺 , 用 渔 鼓 、 简 板 伴 奏 , 宣 扬 道 家 思 想 。 明 清 时 与 各 地 民 间 音 乐 结 合 , 形 成 了 同 源 异 流 的 多 种 支 流 , 有 陕 北 道 情 、 江 西 道

48、情 、 湖 北 渔 鼓 、 湖 南 渔 鼓 、 四 川 竹 琴 等 。 道 情 多 以 唱 为 主 , 以 说 为 辅 , 也 有 只 唱 不 说 的 , 唱 腔 各 不 相 同 , 有 坐 唱 、 站 唱 、 单 口 、 对 口 等 不 同 表 演 形 式 。 2 9 . 琴 书 : 琴 书 是 明 清 时 曲 艺 的 一 种 , 因 主 要 伴 奏 乐 器 为 扬 琴 而 得 名 。 有 说 有 唱 , 一 般 以 唱 为 主 , 以 说 为 辅 , 均 用 当 地 方 言 。 曲 调 因 地 而 异 , 有 坐 唱 、 站 唱 等 表 演 形 式 。 主 要 流 派 有 山 东 琴 书

49、、 四 川 扬 琴 、 云 南 扬 琴 、 翼 城 琴 书 、 北 京 琴 书 等 。 3 0 . 传 奇 剧 : 中 国 戏 曲 体 制 。 元 末 明 初 , 南 戏 吸 收 了 杂 剧 等 艺 术 形 式 与 曲 牌 , 加 以 融 洽 , 创 造 了 “ 南 北 合 套 ” 的 形 态 , 并 在 成 套 曲 牌 连 接 方 面 形 成 一 定 的 规 律 , 从 而 确 立 的 一 种 曲 牌 体 的 戏 曲 体 制 。 传 奇 剧 影 响 较 大 的 声 腔 为 “ 海 盐 腔 ” “ 余 姚 腔 ” “ 弋 阳 腔 ” “ 昆 山 腔 ” , 其 中 对 后 来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 弋 阳 腔 ” 和 “ 昆 山 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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