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3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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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3 及答案解析(总分:26.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1.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分数:1.00)A.非眚与眚B.非终与唯终C.误与故D.不端与端为2.不是从固定的范畴出发,而是对各种价值、利益、政策进行综合平衡和选择是( )(分数:1.00)A.归纳推理B.演绎推理C.类比推理D.辩证推理3.下列属于边缘法学学科的是( )(分数:1.00)A.法理学B.国际法学C.法律社会学D.宪法学4.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为( )(分数:1.00)A.法律调整性B.物质制约性C.意志性D.强制性5.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

2、比关系的集中体现,主要是指( )(分数:1.00)A.不同阶级之间力量对比关系B.不同阶层之间力量对比关系C.不同派别之间力量对比关系D.不同集团之间力量对比关系6.田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罚款 50 元,这种处罚属于( )(分数:1.00)A.刑事制裁B.行政制裁C.违宪制裁D.民事制裁7.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分数:1.00)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8.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称为( )(分数:1.00)A.谘议院B.资政局C.谘议局D.资政院9.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诉愿权包括(分数:1

3、.00)A.批评、建议权B.申诉、控告、检举权C.取得赔偿权D.集会、游行、示威权10.“天坛宪草”的立法精神秉承于(分数:1.00)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C.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D.中华民国 I 临时约法11.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 )(分数:1.00)A.土地革命时期B.抗日战争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新中国成立初期12.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补选。在补选以前,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的是(分数:1.00)A.国务院总理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3.由立法机关解释宪

4、法的体制源自( )(分数:1.00)A.英国B.法国C.美国D.德国14.中国近代史上确立“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政权是(分数:1.00)A.清末政府B.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C.中华民国北京政府D.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15.明律规定一切死罪案件必须上报中央司法机构( )(分数:1.00)A.刑部B.大理寺C.御史台D.都察院16.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的罪名确定都是比照律典正文中的(分数:1.00)A.谋反B.谋叛C.谋大逆D.大不敬17.西汉武帝时颁布“告缗令”的目的主要是(分数:1.00)A.加强社会治安管理B.加强对外贸易管理C.推行国家专卖制度D.推行重农抑商政策18.下列关于全国人

5、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C.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而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报告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而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该人民代表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8.00)19.在法律推理中,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正

6、确的推理有( )(分数:1.00)A.辩证推理B.演绎推理C.归纳推D.类比推理20.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1.00)A.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既产生正面作用,也产生负面作用B.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只能产生积极作用,没有消极作用C.法律的规范作用在任何性质的社会都是相同的D.法律的社会作用在任何性质的社会都是相同的21.在直接选举中,划分选区的标准是( )(分数:1.00)A.居住状况B.生产单位C.工作单位D.事业单位22.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原则的内容包括( )(分数:1.00)A.因果联系B.不得株连或变相株连他人C.责任法定D.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23.根据我

7、国宪法中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 )(分数:1.00)A.森林B.草原C.矿藏D.水流24.关于唐代的刑事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区分公罪与私罪B.自首原罪C.累犯加重D.六赃犯罪,处刑较重25.西周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数:1.00)A.父母之命,婚妁之言B.六礼C.七出、三不去D.同姓不婚26.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分数:1.00)A.国家的利益B.集体的利益C.社会的利益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分数:0.50)_私法_四、

8、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29.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 年 7 月 8 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 6 000 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月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 6 000 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

9、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分数:1.00)_30.试分析我国法律规范的冲突及其解决机制。(分数:1.00)_31.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指出:“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差异。” 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分数:1.00)_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32.论法律制定中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分数:1.00)_33.清代的秋审主要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以及京师附近的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分数:-1.00)A.正确B.错误34.法律

10、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的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分数:-1.00)A.正确B.错误35.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分数:-1.00)A.正确B.错误36.在汉朝,皇帝交办的刑事案件,称为“诏狱”。(分数:-1.00)A.正确B.错误37.行政处分包括行政制裁、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分数:-1.00)A.正确B.错误法律硕士(综合)3 答案解析(总分:26.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1.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分数:1.00)A.非眚与眚 B.非终与唯终C.误与故D.不端与端为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西

11、周的刑罚适用原则。西周在总结夏商运用刑罚的经验基础上,逐渐形成比较可信、比较系统的刑法适用原则,对后世的刑法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分即为一例。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眚”意为过失,“非眚”意即故意。此句之意即适用刑罚时,虽是小罪,但却是由于故意,或者是惯犯,就不可不杀;反之,犯罪虽重大,但不是惯犯,又系出于过失,或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就不可处死。这一原则表明了西周在定罪量刑时注重对犯罪者的主观动机等方面的考虑,是西周慎刑思想的一种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刑事立法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2.不是

12、从固定的范畴出发,而是对各种价值、利益、政策进行综合平衡和选择是( )(分数:1.00)A.归纳推理B.演绎推理C.类比推理D.辩证推理 解析:3.下列属于边缘法学学科的是( )(分数:1.00)A.法理学B.国际法学C.法律社会学 D.宪法学解析:4.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为( )(分数:1.00)A.法律调整性 B.物质制约性C.意志性D.强制性解析:5.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主要是指( )(分数:1.00)A.不同阶级之间力量对比关系 B.不同阶层之间力量对比关系C.不同派别之间力量对比关系D.不同集团之间力量对比关系解析:6.田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

13、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罚款 50 元,这种处罚属于( )(分数:1.00)A.刑事制裁B.行政制裁 C.违宪制裁D.民事制裁解析:7.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分数:1.00)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 D.强制作用;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本身的作用或是指法的专门作用。主要包括五种作用,分别为:(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8.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称为( )(分数:1.00)A.谘议院B.资政局C.谘议局 D.资政院解析:9.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诉愿权包

14、括(分数:1.00)A.批评、建议权 B.申诉、控告、检举权 C.取得赔偿权 D.集会、游行、示威权解析: 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都是宪法第 4l 条规定的内容。10.“天坛宪草”的立法精神秉承于(分数:1.00)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C.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D.中华民国 I 临时约法 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 1911 年武昌起义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它虽然是一部政府组织法,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因为它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它第一次以法律

15、的形式确认了共和政体,宣告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1912 年 3 月 11 日孙中山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近代宪政史上真正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律文献,分七章 56 条,它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不同在于:将总统共和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削弱了总统权力,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增强了治衡力量,规定了极其严格的修改程序,加强了对总统的监督和防范。天坛宪草秉承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立法精神。“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 1913 年 11 月 31 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由于该委员会主要是在

16、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起草活动,故称这部宪法草案为“天坛宪草”。共 11 章 113 条。这部宪草采用了资产阶级的宪法的形式和原则,肯定了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共和国。由于该宪草束缚了袁世凯的权力,他下令解散国会,“天坛宪草”未及公布就成了废纸。1914 年袁世凯炮制了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违背了临时约法、天坛宪草立法精神。至于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朝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应付时局的宪法文件,1911 年 11 月 3 日由清政府公布。清政府在拟定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时,相对缩小了皇帝的权利,扩大了议会及政府总理的职权。从制定背景和实际内容来看,它是清政府在崩溃前夕

17、抛出的“急就章”,也是清政府立宪政治骗局的最后的一幕。11.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 )(分数:1.00)A.土地革命时期B.抗日战争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 D.新中国成立初期解析:12.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补选。在补选以前,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的是(分数:1.00)A.国务院总理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解析:13.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源自( )(分数:1.00)A.英国 B.法国C.美国D.德国解析:14.中国近代史上确立“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政权是(分数:1.00)A.

18、清末政府B.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C.中华民国北京政府D.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 解析: 民法典的编纂体例分为“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两种模式。世界上最早确立“民商分立”体例的国家是 18 世纪路易十四年代的法国。到 1901 年,瑞士将商法订人民法典内,首创民商合一制。中国在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都采用民商分立制,分别编定民、商法草案。1929 年,顺应国际上“民商合一”的立法趋势,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决议,将以往“民商分立”的原则改为“民商合一”原则,指导民法典的编纂。其变更理由是:中国自古以自然经济为主,未形成独立的商人阶层,无须单独为其规定商法;商法与民法界限不清,重复规定有碍适用等等。

19、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在编纂上总体上采用了民商合一的体例,把商法的相关内容汇人民法典,民法典不能融入的商法内容,则作为民法关系法附于民法典后。不宜由民法统一规定的,如公司、票据、保险、海商、银行等事宜,则由单行商事法规加以规范。15.明律规定一切死罪案件必须上报中央司法机构( )(分数:1.00)A.刑部 B.大理寺C.御史台D.都察院解析:16.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的罪名确定都是比照律典正文中的(分数:1.00)A.谋反B.谋叛C.谋大逆 D.大不敬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清代刑法的适用。清前中期,为了巩固政权,扑灭汉族士大夫的反清意识和压制自明代以来兴起的反对封建主义的思潮,清朝以严刑惩罚异端

20、思想,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最突出的就是“文字狱”的迭兴。当时,清律典中并没有关于语言文字犯罪的条文,统治者比照“谋大逆”判罪。所谓“谋大逆”,属“十恶”之一,清律中是这样规定的“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属政治性犯罪的重要内容,仅次于谋反。“十恶”是直接侵犯皇权和封建统治秩序的最严重的犯罪,是刑事镇压的首要目标,为“常赦所不原”。对于文字狱的审判比附“谋大逆”一条,对语言思想犯罪的打击力度就大大加重了。这样,一案构成,往往全家被杀或灭族。造成“告讦频起,士民畏惧”的恐怖气氛。士大夫因“惧一身之祸”而埋首书斋。清代一度颇具生气的学风,转而为繁琐的考据之学所代替。17.西汉武帝时颁布“告缗令”

21、的目的主要是(分数:1.00)A.加强社会治安管理B.加强对外贸易管理C.推行国家专卖制度D.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汉代的经济立法。“重农抑商”是中国传统的经济立法指导思想,汉承秦制,规定了许多的措施和法令对商人进行各方面的限制。告缗令即其中之一。元狩四年(前 119),汉武帝下令征-收算缗钱,即对工商业者征收资产税。“缗”,指用绳子串起来的铜钱,1000 钱 1 串,称为 1 缗。算缗令是众多限商措施中对商人打击和限制最重的,它大大增加了商人的负担。许多商人、豪富匿财不报。因此,武帝下达告缗令,鼓励人们告发不实申报者,规定凡能告发隐匿资产及呈报资产不实的,将分给所没收资

22、产的半数以资奖励,而被告发者一经查实即没收其财物。一时“告缗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贾之家大多因被告发而基本破产。汉廷派遣官员到各郡国收缴缗钱,没收了数以亿计的财物、成千上万的奴婢以及大量的田宅。告缗令前后共实行了四年。告缗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限制和打击诸侯王、富商大贾的效果,为加强中央集权提供了物质基础,并保证了反击匈奴战争的胜利,还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大土地兼并,使流亡农民以某种方式重新与土地结合起来,在短期内解决了某些社会问题。但是,这是自汉初实行“抑商”政策以来,在经济领域对商人打击最重的一次,使工商业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更为重要的是,汉朝的这一做法影响深远,以后历代王朝也基本采取

23、重农抑商政策,致使中国的农业社会长期维持下来,而商业发展缓慢。18.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C.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而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报告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而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该人民代表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解析: 根据全国人

24、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44 条规定,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是现行犯被拘留,也按照上述规定报告。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8.00)19.在法律推理中,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正确的推理有( )(分数:1.00)A.辩证推理B.演绎推理 C.归纳推 D.类比推理 解析:20.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1.00)A.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既产生正面作用,也产生负面作用B.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只能产生积极作用,没有消极作用 C.法律的规范作用在任何性质的社

25、会都是相同的D.法律的社会作用在任何性质的社会都是相同的 解析:21.在直接选举中,划分选区的标准是( )(分数:1.00)A.居住状况 B.生产单位 C.工作单位 D.事业单位 解析:22.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原则的内容包括( )(分数:1.00)A.因果联系 B.不得株连或变相株连他人 C.责任法定 D.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解析:23.根据我国宪法中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 )(分数:1.00)A.森林B.草原C.矿藏 D.水流 解析:24.关于唐代的刑事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区分公罪与私罪 B.自首原罪 C.累犯加重 D.六赃犯罪

26、,处刑较重 解析:25.西周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数:1.00)A.父母之命,婚妁之言 B.六礼 C.七出、三不去 D.同姓不婚 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西周婚姻制度。西周的婚姻制度发展已比较完备,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实行一夫一妻制原则,但对宗主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形式下的一妻多妾制。第二,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父母之命,婚妁之言”和“同姓不婚”的条件,并履行“六礼”的聘娶程序,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项程序。第三,关于婚姻的解除,有“七出(去)”和“三不去”的规定。所谓“七出”是指女子有“不孝顺父母”、“无子”、“淫”、“

27、妒”、“有恶疾”、“多言”、“盗窃”七种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所谓“三不去”是指具有“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三种情形之一者,可以不被夫家休弃。由上可见四个选项均须人选。26.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分数:1.00)A.国家的利益 B.集体的利益 C.社会的利益 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解析: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分数:0.50)_正确答案:(大清新刑律原称钦定大清刑律,由清政府于 1911 年 1 月 25 日颁布,原定宣统五年施行,但因清朝灭亡而未及施行。它是清末法制

28、改革中制定的最重要的新型法典之一,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大清新刑律是一部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法典。在编纂体例上,法典采取了近代西方刑法典的模式,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在内容上,不再纳入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突破了传统法典诸法合体的形式,是一部专门的刑法典。 (2)新刑律在刑罚上抛弃了传统的封建五刑制度,采用新的刑罚制度,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罚金、拘役、徒刑、死刑,从刑则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 (3)新刑律在一定程度上抛弃了传统的刑法思想和原则,采纳了西方近代刑事法律思想原则和术语。如采纳罪刑法定而删除比附制,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代替封建等级特权,删除了八议、十恶等罪名,引进了

29、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 (4)大清新刑律的暂行章程中,保留了不少传统的刑法规则。新刑律修订过程中,礼教派对其进行了多次的诘难,从而引发礼、法之争。新刑律是两派妥协的产物。因此,在刑律中,保存了许多封建性的东西。如,在新刑律正文后增补的暂行章程五条,其中保留了一些具有浓厚宗法伦理色彩的亲属相犯之类的封建性条款。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清末修律时的刑事立法。私法_正确答案:(公法和私法是古罗马法学家首创的一种法律的分类方法。它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根据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说法:“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是属于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

30、由选择和平权关系的法就是私法,包括民法、商法、家庭法等。)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29.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 年 7 月 8 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 6 000 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月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 6 000 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

31、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分数:1.00)_正确答案:(司法活动奉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为根据,查清事实真相,而事实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客观事实,另一种是推定事实。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应当尽量追求客观真实,当客观事实无法明确时,就需要根据证据的真实性、举证责任的承担等因素判定事实,即推定事实,以此来解决诉讼解纷。本题中,赵某出具了借据作为证据,而马某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具借据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则法院只能根据赵某提供的证据推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

32、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解析:30.试分析我国法律规范的冲突及其解决机制。(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宪法及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2 分)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1 分) (3)新法优于旧法。(1 分)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1 分) (5)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由国务院裁决。(2 分) (6)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由国务院裁决。(2 分) (7)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 分) )解析:31.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指出:“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33、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差异。” 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分数:1.00)_正确答案:(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上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狭义上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显而易见,狭义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在广义的法律之中,二者属于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其在范围上有大小之别,这一点首先应予肯定。二者的范围大小不同,那么其涉及内容和效力自然也会不同。从内容上看,一则广义和狭义的法律概念本身所包括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不一样;二则法

34、律调整对象社会关系也大相径庭,广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数量繁多,狭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应地要少。从效力上看,广义的法律所包括的效力既有宪法效力、一般(狭义)法律效力、又包括行政法规效力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有多种层次的法律效力;而狭义法律的效力仅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总而言之,相比较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不仅在范围上有大小之别,而且在内容与效力上也都有不同。)解析: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32.论法律制定中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法律制定的原则,是指立

35、法者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2 分)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理性总结,是人类对相对真理结论的高度概括。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原则的基础之上,用非科学的原则来指导法律的创制,只会破坏和扭曲上述法律目标。制定法律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1 分) 具体而言,立法的科学性原则包括以下三种含义: 1)立法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法律不能脱离实际。这里所讲的“实际”,不是简单地指现实存在,而是既包括现实实际,也包括历史实际以及对事物未来发展

36、的科学预测。制定法律,就必须从客观事物的发展中,把握住带有实质性的、普遍性的、全局性的问题,从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寻找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创制出既能反映现实,又能指导现实发展、促进社会变革的法律。(2 分) 2)立法还应合理地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不管是历史的还是现代的法律,其存在和发展都有其合理的一面,都反映出了一个国家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合理界定。合理化在某种程度上即体现科学性。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要吸收和借鉴历史上和国际上一切对人民有用的、合理的经验和规定,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应该肯定的。(2 分) 3)科技法律的大量增加要求立法必须增强科学性。科技法规是调整科技领域中社会关系

37、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保护和促进科技发展的规范,其内容具有一定的科技专业性,因而在制定这些法规时,科学的立法方法显得尤为重要。(1 分) (2)民主性原则。 立法中的民主性原则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内容的民主性;二是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1 分) 立法内容的民主性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专制的影响很深,民主传统比较少,公民权利意识也较差。因而在法律中就要特别强调反映民主,反对专制特权。(1 分) 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首先要求立法主体的组成民主。我国立法主体从机

38、关性质看有两类:一类是权力机关,另一类是享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我国权力机关的组成,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2 分) 其次是立法主体的活动要民主。这就要求在立法程序的各个阶段中,在法律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活动中都体现民主原则。就权力机关而言,应该在立法案的提出中扩大人民代表的权限,在法律案的审议中展开充分辩论,在法律案的通过阶段要创造条件让代表们毫无思想顾虑地表达真实意愿,并使立法案的公布实现规范化、制度化。(2分) 最后是立法过程要公开。公开化是民主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公开化就没有民主。公开化包括:公布法律草案,公布审议的各种观点,及时报道法律草案的辩论活动,让人民了解情况,以便人民发

39、表意见。(1 分) )解析:33.清代的秋审主要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以及京师附近的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清代的会审制度。清朝在继承明朝重案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制度,其中尤以秋审最为重要。秋审就是每年一度对判处死刑监候的案件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复核,以决定其生死的特别复核程序,即由中央三法司、九卿、詹事、科道、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主要官员,于每年秋后八月上旬在天安门金水桥旁定期会审和复核各省督抚定拟的死刑监候案件。经过秋审,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衿、留养承祀四类。除情

40、实类要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处死刑。朝审是清朝秋审以外的另一重要的会审形式。朝审的程序,与秋审基本相同,可以看作是秋审大典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朝审所复审的案件,主要是刑部判决的案重以及京城附近发生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举行朝审的时间略迟于秋审,于每年霜降以后 10 日进行,体现了对京师死刑案件的特别慎重。热审是清朝实行的一种复审形式,于每年小满后 10 日至立秋前 1 日举行,由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官员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目的是加快笞杖刑案件的审理判决,疏通监狱,以防在暑热天气庾毙狱囚。本题考查的是朝审制度而不是秋审,因此是错误的。34.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

41、为与法的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行为关系或社会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直接的调整对象是行为关系,最终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不是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对行为而不是对思想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是人的行为才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以建立和存在,而这种“社会关系”是以行为为条件的,并形成“行为关系”。行为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它是一种表现于外部的通过人们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35.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

42、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本题主要考查古代法律的产生形态;重点区别原始社会习惯和习惯法的关系。法律的产生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社会关系的调整总是从个别调整再发展到一般调整。个别调整数量的增多,就需要形成一个一般的行为规则,以便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法又经历了从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习惯法是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习惯,属于法律的正式渊源,它和习惯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因此说原始社会的习惯并不就是习惯法。故本题选错。36.在汉朝,皇帝交办的刑事案件,称为“诏狱”。(分数:-

43、1.00)A.正确 B.错误解析: 本题考查汉代的司法审判制度,汉代皇帝掌握最高审判权。为了控制司法权、防止司法舞弊的现象的发生,汉朝皇帝经常制诏移送给作为中央司法审判长官的廷尉,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重大案件,即所谓“诏狱”。“诏狱”是汉代司法审判主要特点之一,说明皇帝控制司法权的倾向进一步加强。故本题正确。37.行政处分包括行政制裁、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政制裁的内涵。行政制裁是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责任主体实施的惩罚性措施。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的责任主体予以警告、罚款、没收、行政拘留等惩罚措施;行政处分是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及其所属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惩罚性措施。劳动教养是由公安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者所实施的惩罚措施。本题混淆了行政责任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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