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4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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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4 及答案解析(总分:9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5,分数:30.00)1.清末司法改革后确立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大理院B.资政院C.法部D.总检察厅2.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是( )。(分数:2.00)A.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新刑律C.暂行新刑律D.大清律例3.在中国近代史上,以美国国家制度为蓝本实行总统制而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B.中华民国训政纲领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4.我国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的制定者

2、是( )。(分数:2.00)A.商鞅B.子产C.李悝D.邓析5.宋朝监督三法司活动的御用司法机关是( )。(分数:2.00)A.宣政院B.都察院C.理藩院D.审刑院6.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分数:2.00)A.质剂B.傅别C.券书D.出举7.唐朝的徒刑一共( )。(分数:2.00)A.两等B.三等C.五等D.十等8.首次将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置于律首的是( )。(分数:2.00)A.九章律B.曹魏律C.晋律D.北齐律9.关于明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B.重其轻罪,轻其重罪C.重其所重,轻其所轻D.从重兼从旧10.革命根据地法律制

3、度中,规定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私营三种经济形式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1.秦朝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大理寺B.廷尉C.司寇D.刑部12.引进保安处分制度的刑法典是( )。(分数:2.00)A.大清新刑律B.暂行新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1928 年)D.中华民国刑法(1935 年)13.亲属相隐不为罪原则确立于( )时期。(分数:2.00)A.汉宣帝B.汉章帝C.汉文帝D.汉武帝14.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

4、.共同犯罪不分首从B.斩等减刑为绞C.自首者原其罪D.公罪从重,私罪从轻15.凌迟刑正式人律是在( )。(分数:2.00)A.唐朝B.宋朝C.明朝D.五代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8,分数:24.00)16.唐朝的法律形式有( )。(分数:3.00)A.格B.比C.条法事类D.律17.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的朝代有( )。(分数:3.00)A.隋朝B.唐朝C.宋朝D.元朝18.宋朝的折杖法中,折成脊杖的刑种有( )。(分数:3.00)A.笞刑B.杖刑C.徒刑D.流刑19.汉朝的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 )而形成的。(分数:3.00)A.户律B.兴律C.工律D.厩律20.西周时

5、期的五听制度中,包括( )。(分数:3.00)A.辞听B.色听C.气听D.旁听21.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分数:3.00)A.清末政府B.南京临时政府C.北洋政府D.南京国民政府22.关于元、明、清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3.00)A.元、明、清一直以御史台作为我国的中央司法监察机关B.明朝厂卫干预司法,杀人致惨而不丽于法C.明朝参与九卿圆审的官员包括三法司长官和通政使等D.明、清两代盛行文字狱23.清政府为了顺利进行清末修律活动,特任命( )为修订法律大臣。(分数:3.00)A.沈家本B.张之洞C.伍廷芳D.劳乃宣三、B论述题/B(总题数

6、:2,分数:40.00)24.简论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分数:20.00)_25.简论清末礼法之争。(分数:20.00)_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4 答案解析(总分:9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5,分数:30.00)1.清末司法改革后确立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大理院 B.资政院C.法部D.总检察厅解析:精解 清末为了配合沈家本的修律活动,对司法机关也进行了改革,即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将刑部改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此外,设总检察厅作为全国最高检察机关。故选 A 项。资政院为清末预备

7、立宪的中央咨询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2.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是( )。(分数:2.00)A.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新刑律 C.暂行新刑律D.大清律例解析:精解 大清新刑律是 1911 年由沈家本制定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故选 B 项。大清现行刑律虽颁布于近代,但不具有近代意义,暂行新刑律为北洋政府时期制定的,大清律例颁布于清朝乾隆年间。3.在中国近代史上,以美国国家制度为蓝本实行总统制而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B.中华民国训政纲领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解析:精解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8、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的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这个大纲为 1912 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故选 A 项。中华民国训政纲领是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宪法性文件,该部宪法性文件确立的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宪政体制,而不是三权分立制衡下的总统制。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宪法性文件,该部宪法性文件的实质在于蒋介石个人独裁,无所谓三权分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同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在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是责任内阁制,而不是总统制。4.我国第一部封建

9、成文法典的制定者是( )。(分数:2.00)A.商鞅B.子产C.李悝 D.邓析解析:精解 我国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是由战同时期魏相李悝制定的,故选 c 项。商鞅是秦律的制定者,子产公布了我国第一部成文法铸刑书于鼎,邓析私自制定了竹刑。5.宋朝监督三法司活动的御用司法机关是( )。(分数:2.00)A.宣政院B.都察院C.理藩院D.审刑院 解析:精解 宋太祖为了加强对三法司的控制,特在皇宫中设立审刑院,以监督三法司的司法活动,故选 D 项。不过,审刑院干扰了三法司正常的司法活动,故宋神宗实施元丰变法,裁撤审刑院,恢复了三法司的职权。宣政院为元朝司法机构,都察院是明、清时期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理

10、藩院是清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和受理少数民族案件的机关。6.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分数:2.00)A.质剂B.傅别 C.券书D.出举解析:精解 西周时期的契约形式有两种: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选 B 项。“券书”是汉朝买卖契约的称谓。“出举”是唐朝附带计息的消费借贷契约的称谓。7.唐朝的徒刑一共( )。(分数:2.00)A.两等B.三等C.五等 D.十等解析:精解 唐朝的五刑一共二十等,其中笞刑五等、杖刑五等、徒刑五等、流刑三等、死刑两等。故选 C 项。8.首次将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置于律首的是( )。(分数:2.00)A.九章律B.曹魏律 C.

11、晋律D.北齐律解析:精解 法经中的法典总则称为“具法”,商鞅改法为律,将“具法”改为“具律”,秦、汉时期的法典将总则都称为“具律”,且篇目不在法典之首,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律”,置于律首。故选 B 项。9.关于明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B.重其轻罪,轻其重罪C.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D.从重兼从旧解析:精解 A 项属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B 项没有此说法,不过秦朝有“重其轻罪”,但没有“轻其重罪”。D 项错在:汉唐以来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但明代改为“从重从新”,表明专制主义的恶性发展。10.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中,规定经济上采

12、取公营、合作、私营三种经济形式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解析:精解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 1946 年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的宪法性文件。该文件分为政权组织、人民权利、司法、经济、文化五部分;关于经济政策,规定在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私营三种形式。故选 C 项。11.秦朝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大理寺B.廷尉 C.司寇D.刑部解析:精解 秦朝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称为廷尉,故选 B 项。大理寺是北齐至宋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司寇是商、西周和春秋时期中央

13、司法机关的称谓。刑部是元、明、清时期的中央审判机关。12.引进保安处分制度的刑法典是( )。(分数:2.00)A.大清新刑律B.暂行新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1928 年)D.中华民国刑法(1935 年) 解析:精解 1935 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修订的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该刑法引进了保安处分制度。这里的“保安处分制度”,是 20 世纪初出现于欧洲的作为刑罚补充手段的制度,它以所谓“社会本位”和“相对主义”作为理论基础,其主要特点是富有弹性,无所谓“罪刑法定”,可由法官任意解释,灵活运用。故选 D 项。13.亲属相隐不为罪原则确立于( )时期。(分数:2.00)A.汉宣帝 B.汉

14、章帝C.汉文帝D.汉武帝解析:精解 亲属相隐不为罪原则又称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唐朝称为“同居相为隐”原则。“亲属相隐不为罪”是指亲属之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源于儒家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该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故选 A 项。14.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共同犯罪不分首从B.斩等减刑为绞C.自首者原其罪 D.公罪从重,私罪从轻解析:精解 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即对于共同犯罪,采取区分首从的处断原则。故 A 项错误。按照唐律规定,斩等减刑一等,应当减为流刑三千里,而不是绞刑。故 B 项错误。唐律规定,自首者原其罪

15、,即对于自首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故 c 项正确。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故 D 项错误。15.凌迟刑正式人律是在( )。(分数:2.00)A.唐朝B.宋朝C.明朝 D.五代解析:精解 凌迟刑始于五代,正式成为法定刑是在宋代,正式入律是在明代,被废除是在清末。故选C 项。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8,分数:24.00)16.唐朝的法律形式有( )。(分数:3.00)A.格 B.比C.条法事类D.律 解析:精解 唐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格、式四种,故选 A 项和 D 项。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条法事类是宋朝的法律形式。17.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的朝代有( )。(分数:3.00)A

16、.隋朝 B.唐朝 C.宋朝 D.元朝 解析:精解 隋、唐、宋、元都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明太祖朱元璋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从而结束了以御史台作为监察机关的历史,故备选项应全选。18.宋朝的折杖法中,折成脊杖的刑种有( )。(分数:3.00)A.笞刑B.杖刑C.徒刑 D.流刑 解析:精解 宋朝的折杖法中,折成臀杖的刑种有笞刑和杖刑,折成脊杖的刑种有徒刑和流刑。故选 C项和 D 项。19.汉朝的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 )而形成的。(分数:3.00)A.户律 B.兴律 C.工律D.厩律 解析:精解 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三篇编纂而成的。增加的三篇是户律(注意:不是户

17、婚律)、兴律(注意:不是擅兴律)和厩律(注意:不是厩库律),故选 A 项、B 项和 D 项。工律是秦朝法律的名称,汉律也有此名称,但不属于九章律。20.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中,包括( )。(分数:3.00)A.辞听 B.色听 C.气听 D.旁听解析:精解 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没有旁听。故选 A 项、B 项和C 项。21.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分数:3.00)A.清末政府B.南京临时政府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解析:精解 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北洋政府,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故选 C

18、 项和 D 项。22.关于元、明、清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3.00)A.元、明、清一直以御史台作为我国的中央司法监察机关B.明朝厂卫干预司法,杀人致惨而不丽于法 C.明朝参与九卿圆审的官员包括三法司长官和通政使等 D.明、清两代盛行文字狱 解析:精解 隋、唐、宋、元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御史台,而明、清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都察院,故 A 项错误。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恶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明代,厂卫干预司法严重,且杀人手段残忍,不遵循法律,即便三法司也无权过问,故 B 项正确。明朝参与九卿会审的官员包括三法司长官(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六部尚书(

19、刑部为三法司之一)和通政使司的通政使,合称九卿,故 c 项正确。文字狱在明、清两代十分盛行,清朝尤甚,这是专制主义在封建社会晚期恶性发展的结果,故 D 项正确。23.清政府为了顺利进行清末修律活动,特任命( )为修订法律大臣。(分数:3.00)A.沈家本 B.张之洞C.伍廷芳 D.劳乃宣解析:精解 在张之洞的举荐下,清政府特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是中国近代法学的泰斗,是引导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第一人,且沈家本精通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而伍廷芳则精通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这两个人是修订法律合适的人选。三、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40.00)24.简论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

20、历史意义。(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中国法律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变革。成文法的公布,标志着奴隶制法律体系走向瓦解,封建制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1)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对传统的法律观念、传统的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打破了少数上层统治者奉行的“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信条,以及把法律的制定与施行当做自己的秘密武器,并运用这种立法和司法的特权来维护上层贵族的世袭统治和各种社会特权的状况。成文法的公布,说明法律制度已不再是少数人的私产,而应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公开调节器,传统的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成文法的公布结束了法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具有客

21、观性,走向公开化,开创了古代法制建设的新纪元,是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2)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在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在旧有的法律体制之下,各种社会关系都限制在狭小的宗法体制范围之中。成文法的公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将改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固定下来,为各种新型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3)成文法的公布,也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在此之前,旧有习惯法不公开、不成文的特点不利于法律观念的更新和法律理论的进步。公布成文法,将零散、不系统的法律规范变成相对系统、严密的法律条文,对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

22、义。 (4)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为战国及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在春秋各国的成文法基础上,战国时期的封建法制进一步完善起来。25.简论清末礼法之争。(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1)所谓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本等人对清朝所面临的社会危机、对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主张应大力引进西方近代法律理论与制度,运用“国家主义”等西方国家的“通行法理”来对抗保守派的攻击,为彻底改革中国旧有的法律制度辩护,因而被称为“法理

23、派”。而张之洞、劳乃宣等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尤不应偏离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故而被称作“礼教派”。这场论争体现了在皇权专制之下保守派和革新派之间的认识差异。 (2)法理派与礼教派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1)关于“干铝犯义”。“干名犯义”作为传统法律中的重要罪名,专指子孙控告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法理派从西方国家通行的法理出发,提出废除“干名犯义”条款。而礼教派则认为“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绝不能在新刑律中没有反映。2)关于“存留养亲”。沈家本等人认为,“存留养亲”不编入新刑律草案,“似尚无悖于礼教”。礼教派认为,“存留养亲”是宣扬“仁政”、鼓励孝道

24、的重要方式,不能随便就排除在新律之外。3)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礼教派认为,“无夫奸”和“亲属相奸”严重违反传统道德,故刑律应予严厉处罚,因此,在新律中应有特别的规定。法理派则认为,“无夫奸”应以教育为方,不必编入刑律之中。至于“亲属相奸”,应减轻处罚,且不必另立专条。4)关于“子孙违反教令”。法理派认为该行为以教育为主;礼教派认为应当处刑。5)关于卑亲属是否可以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法理派主张适用;礼教派主张不适用。 (3)争论的结果一一暂行章程。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予以妥协和退让,即无夫妇女通奸、干名犯义、子孙违反教令、对尊亲属不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写入大清新刑律的附则中,称为暂行章程。 (4)礼法之争的意义及其说明的问题。礼法之争的焦点在于修订法律是全盘肯定封建伦理纲常,还是较多地吸收西方法律原则和内容,对旧律进行大幅度的改造。双方最后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无夫奸”和“子孙违反教令”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上。不久,在礼教派的弹劾下,沈家本辞去修订法律大臣的职务。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及其结局,说明了保守派的强大以及清政府的顽同立场,也说明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不过,礼法之争在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的近代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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