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T 1939.6-2019 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 6 部分:能力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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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100.30 A 00 DB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1939.62019 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6部分:能力评价 2019 - 11 - 04发布 2020 - 02 - 0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1939.6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评价分类 . 2 4 培训机构能力评价 . 2 5 培训人员能力评价 .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表 .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表 .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专项职业能力评价

2、要求表 . 7 参 考 文 献 . 9 DB 14/T 1939.62019 II 前 言 DB 14/T 1939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培训机构; 第3部分:培训内容; 第4部分:培训实施; 第5部分:培训监督; 第6部分:能力评价; 第7部分:培训补贴; 第8部分:技能竞赛; 本部分为DB 14/T 1939 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3、。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武建国、李锋艳、张国旺、宋毅、杨建荣、张宁、李慧敏。 DB 14/T 1939.62019 1 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6部分:能力评价 1 范围 本部分给出了职业技能培训的评价分类、培训机构能力评价、培训学员能力评价过程和结果应用等 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西省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学员的能力评价。 2 术语和定义 DB 14/T 193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1 职业能力 是指人们从事某种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包含任职资格、职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等要素。分为一般 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2.2 职业技能标准(规范) 指在职业分类的基

4、础上,通过科学地划分工种,对工种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各工种对知识和技能 水平的要求,对其进行概括和描述从而形成的职业技能准则。 2.3 职业资格等级 通过对职业的分析与评价,根据职业范围的宽窄、职业技术复杂程度高低及从业者掌握职业技能所 须培训时间的长短,合理的设定的国家职业资格5级结构: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 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 部分非常

5、规性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和培训初、中级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 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 能指导和培训初、中、高级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 各个领域完成 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 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 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6、 DB 14/T 1939.62019 2 3 评价分类 能力评价分为培训机构能力评价和培训学员能力评价。 4 培训机构能力评价 4.1 评价主体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能力评价 工作。 4.2 评价指标 根据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实施、培训监督等标准和评价要求建立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并以此 为基础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4.3 评价程序 培训机构能力评价分为宣传发动、机构自评、专家组复评、审核汇总、结果公布等5个阶段进行。 4.4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根据审核确认最后得分情况,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4.5 结果应用 4

7、.5.1 对评价结果为良好的职业培训机构列入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补贴职业培训机构确定的招标范围。 4.5.2 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将取消其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资格。 4.5.3 对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责令其在半年内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对其再次评价, 仍不到合格以上等级的,将取消其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资格。 5 培训人员能力评价 5.1 评价主体 5.1.1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评价。 5.1.2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评价。 5.1.3 企业或其委托的社会组织、

8、人才评价机构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进行职业技 能等级评价。 5.1.4 培训主管部门对尚未颁发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实施培训质量考核评价。 5.2 职业资格评价 5.2.1 评价指标 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范)要求为基础的职业资格评价。 (参见附录A、B) 5.2.2 评价结果 DB 14/T 1939.62019 3 合格后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5.3 专项职业能力评价 5.3.1 评价指标 在可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内,以专项能力标准要求为基础开展的职业能力评价(参见附录C)。 5.3

9、.2 评价结果 合格后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5.4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5.4.1 评价指标 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以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要求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5.4.2 评价结果 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5.4.3 其他事项 没有合作企业或合作企业没有能力开展评价的,可委托社会组织、人才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 评价。 5.5 对尚未颁发国家职业标准(规范)的职业(工种)的能力评价,可依据相关规定自行开展。 DB 14/T 1939.62019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表

10、表A.1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表 序号 工种 类别 1 焊工 A类 2 中式烹调师 3 西式烹调师 4 中式面点师 5 西式面点师 6 电工 B类 7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8 电梯安装维修工 9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10 机床装调维修工 11 金属热处理工 12 铣工 13 冲压工 14 电切削工 15 评茶员 16 眼镜验光员 17 眼镜定配工 18 汽车维修工 19 保安员 20 智能楼宇管理员 21 劳动关系协调员 2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3 茶艺师 24 铸造工 25 锻造工 26 车工 27 钳工 28 磨工 29 防水工 C类 30 砌筑工 31 架子工 32 锅

11、炉操作工 33 模具工 34 制冷工 35 手工木工 36 美容师 37 美发师 38 育婴员 39 保育员 40 有害生物防制员 DB 14/T 1939.62019 5 表A.1(续) 序号 工种 类别 41 安检员 C类 42 安全评价师 43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44 混凝土工 45 钢筋工 DB 14/T 1939.62019 6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表 表B.1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表 级别 申报条件 (执行最新职业标准)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具备以

12、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五级 /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工种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工种四

13、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工种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工种 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工种 2 年 (含) 以上。 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工种三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工种

14、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工种三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 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工种二级 /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 计从事本工种工作 4 年 (含) 以上。 DB 14/T 1939.62019 7 B B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要求表 表C.1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要求表 序 号 已开展全民 技能提升培 训项目 对应的专项

15、职 业能力考核项 目 能力标准要求 1 家政服务员 家庭保洁 通过人工或使用辅助清洁工具,为服务对象家庭的生活环境、家具及用品进行卫生保洁工作。 2 餐厅服务员 餐厅接待 根据餐厅管理规定和宾客需求,提供接待的服务工作。 3 旅游服务 旅游接待 在风景名胜、公园、展览馆等旅游、游览场所为宾客提供服务。 4 陶瓷 陶艺成型 利用各种陶艺制作工具及原材料,以泥条盘筑、泥板成型、手塑造型的手法制作陶艺作品的能力。 5 布艺 拼布 运用针、线、熨斗、纸张等工具,采用手工方式,将一定形状、颜色的小片织物拼缝为可供欣赏或具有商品价值的艺术品的能力。 6 手工编织 手工编织 运用手工织针和编织手艺,按照款式

16、、图案、工艺、尺码大小的要求,进行手工编织艺术加工的能力。 7 手工艺品 剪纸 运用剪刀、铅笔和宣纸或大红纸,剪出各种人物、花草、山水、动物等传统艺术作品的能力。 8 手工艺编结 丝网花制作 使用专用材料和工具,经过手工操作形成丝网花作品的能力。 9 手工钩织 运用手工钩针和钩织工艺技术,按照款式、图案、工艺、尺码大小的要求,进行手工钩织艺术加工的能力。 10 塑料编织 运用聚丙烯、聚乙烯及填充料,经过编织塑料挤出机电加热塑化挤出成扁丝。再 经过圆织机编织成宽窄不同的编织布,通过涂复、印刷、缝制等加工成各种塑料 编织包装的能力。 11 手工藤编 运用手工编织技术,按照款式、图案、工艺、尺码大小

17、的要求进行手工编织的能力。 12 工艺编结工 藤器编织 运用藤原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在编织车间对藤原材料进行藤器编织操作的能力。 13 布鞋+刺绣 布鞋制作 使用机械设备或传统工具,将纺织品制作成布鞋的工作。 14 缝纫工 服装缝纫 运用服装缝纫设备和服装材料,在服装制作场所制作裙子、裤子、衬衣、T恤衫等成衣的能力。 15 手绣工 十字绣 按照订单要求使用专用材料和工具在特殊的棉布上用交叉十字的绣法完成作品的能力。 16 刺绣品制作 运用刺绣针、蚕丝丝线、绸缎或真丝面料等工具和材料、制作刺绣品的能力。 17 农业种植 马铃薯栽培 运用马铃薯栽培所需种植工具、化学肥料、杀虫剂等生产资料,在无保护设

18、施的露地条件下种植马铃薯的能力。 18 平菇栽培 运用专业知识从事平菇栽培工作。 19 玉米种植 运用传统农耕技术,通过对农田耕整、土壤改良、田间管理等环节,进行玉米种植。 20 蔬菜种植 黄瓜嫁接 根据蔬菜园艺规定的实践操作技能要求,采用新技术,对黄瓜顶端插接操作,嫁接出水果黄瓜。 21 花卉园艺 花卉栽培 运用花卉栽培工具和必需的物料,在生产场地进行花卉栽培的能力。 22 果树工 梨树修剪 运用果树修剪工具,对梨树进行整形修剪的能力。 23 苹果树修剪 运用果树修剪工具,对苹果树进行整形修剪的能力。 24 樱桃树修剪 根据樱桃树具体情况,如品种、树龄、生长势、栽培管理条件及萌芽率、抽枝率、

19、 平均果粒重等生长结果表现,在产量指标适度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植株负载量, 即留芽、留梢、留果量,为优质丰产奠定基础。 25 枣树修剪 使用专用工具,剪除枣树营养器官的一部分,以调整树冠结构和更新枝类组成,促进枣树生长与多结果实的技能。 26 核桃树修剪 核桃树修剪 运用专业知识对核桃树进行修剪的工作。 DB 14/T 1939.62019 8 表C.1(续) 序 号 已开展全民 技能提升培 训项目 对应的专项职 业能力考核项 目 能力标准要求 27 果树栽培 葡萄树栽培 应用规范化的栽培技术,按照“控产保质”的定向栽培要求,应根据葡萄园具体 情况,如品种、树龄、生长势、栽培管理条件及萌芽率、

20、结果枝率、新梢结实率、 平均果穗重、平均果粒重等生长结果表现,在产量指标适度的基础上,确定合理 的植株负载量,即留芽、留梢、留果量,为优质丰产奠定基础。 28 家禽养殖工 蛋鸡饲养 运用专业知识,完成从雏鸡的培育至蛋鸡的饲养工作。 29 客房服务员(准) 客房保洁 通过人工或辅助工具为酒店客房的住宿环境和卫生进行清洁、整理的服务工作。 30 中式面点 师、餐饮小 类、厨师小 吃 刀削面制作 运用削面刀,将揉光滑的面团,从上至下,利用刀与面团的角度,削成柳叶形面条,并使其成熟的能力。 31 剔尖制作 运用专用剔尖筷,将盛入盘中的面团,剔成中间粗、两头尖的形状,直接剔入开水锅中,并使其成熟的能力。

21、 32 面塑制作 运用“蒸”的制作技法,利用白面粉等为原料,用手捏或简单的工具造型将其蒸熟后,用食用色素调制成不同色彩上色,点缀,塑造各种栩栩如生形象的能力。 33 兰州拉面 采用西北和北方高原地区的牦牛肉或养殖的黄牛肉及牛骨加各种香料熬制的牛 肉汤,经过调味加入煮熟的白萝卜片,配合加过蓬灰水的面团用手工技术拉制, 加入香菜、蒜苗、辣椒油制作出汤面的能力。 34 土豆餐制作 运用各种厨具对土豆进行烹饪,制作各种菜肴。 35 烧饼制作 发的面团,配以调料整修制作,进行烙制和烤制。 36 大盘菜制作 运用“烧”的制作技法,以鸡、鱼、牛肉等为原料,并配以干辣椒、草果、大料等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以量多、

22、盘大、味重为特色的风味食品的能力。 37 碗团制作 运用“蒸”的制作技法,利用碗模对荞麦面粉和食盐、姜粉、水等原料蒸制成熟的能力。 38 糖干炉制作 运用“烤”的制作技法,利用巧妙的手法对麦粉或杂粮粉、红糖、食用植物油等原料将其烤制成熟的能力。 39 家庭水暖维修 能够运用专业工具,对家庭管道进行一般安装与日常维修工作。 40 家具砂磨 利用家具砂磨工具材料、在家具生产场所,对家具的部件及其表面进行砂磨的能力。 41 手机游戏测试 运用游戏测试工具,能够完成游戏中问题的查找与整理,以保证游戏正常运行的能力。 42 无线局域网测试与维护 运用无线局域网设备及相关软件进行无线局域网构建、管理、测试

23、及安全防护的能力。 43 五金线材拉弯成型 利用拉弯设备及相应的模具,在五金制品生产车间将五金线材弯曲成一定角度和曲率的能力。 44 员工关系管理 运用法律、管理、心理等手段在矛盾和冲突的环境中建立良好的企业与员工之间及员工之间和谐关系的能力。 DB 14/T 1939.62019 9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 国办发201924号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3 晋政发201761号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4 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5 晋政发20191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6 晋财社20191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7 晋人社发201831号 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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