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1.10 B 3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5862018 代替DB36/T 586-2010、 DB36/T 590-2010 地理标志产品 资溪白茶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Zixi White tea 2018 - 09 - 07发布 2019 - 02 - 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T 586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定义 . 1 4 品种和等级 . 1 5 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3 7 检验规则 . 3 8 标志、
2、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资溪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 . 5 DB36/T 586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颁布的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 17924 及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 36/T 586-2010有机食品 资溪白茶、DB36/T 590-2010有机食品 资溪白茶标 识与销售。 本标准与DB36/T 586-2010有机食品 资溪白茶、DB36/T 590-2010有机食品 资溪白茶标识与 销售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 删除和修
3、改了部分引用标准; 修改了资溪白茶等级的规定及感官品质分类; 修改了资溪白茶系列标准,有机食品 资溪白茶和有机食品 资溪白茶标识与销售两个 部分结合在一起,合并为地理标志产品 资溪白茶; 增加了茶多酚、粗纤维、游离氨基酸总量理化指标内容,修改了卫生指标。 本标准由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资溪县人民政府、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管理局、资溪县农业局、资溪县白茶协会、江西正 鸿祥茶业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明、毛东文、席宁宇、李爱萍、黄党生、曾雯雯、邓强峰。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 586-2010及DB36/T 590 -2010。 DB36/
4、T 586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资溪白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资溪白茶的术语和定义、品种和等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资溪县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的资溪白茶(资溪县行政区域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8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 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8314 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JJF 1070 定量
6、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资溪白茶 DB36/T 5862018 2 采摘资溪县境内符合要求的白化茶品种茶树新梢,经摊青,杀青、理条(做形、揉捻)、烘干等工 艺制成的直条形,扁形、卷曲型的绿茶产品。 4 品种和等级 资溪白茶分为直条形茶、扁形茶、卷曲形茶。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产品具有该类茶叶的自然品质特征,品质纯正,不得含有非茶类物质和任何添加剂,无劣变、 无异味。 5.1.2
7、产品应洁净,且在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5.2 感官指标 资溪白茶感官品质特征见表1。 表1 资溪白茶感官品质特征 分类 外 形 内 质 形状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直条形 条直显芽 翠绿显毫 兰香 鲜爽甘醇 嫩绿明亮 玉白脉翠 扁形 扁平光滑 翠绿玉白 清香 鲜爽甘醇 嫩绿明亮 玉白脉翠 卷曲形 卷曲紧结 翠绿显毫 栗香 鲜爽甘醇 嫩绿明亮 玉白脉翠 5.3 理化品质 理化指标要求见表2。 表2 资溪白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6.5 总灰分(质量分数)/% 7.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36.0 粉末(质量分数)/% 1.0 粗纤维(质量分数
8、)/% 16.0 茶多酚(质量分数)/% 11 DB36/T 5862018 3 表2 资溪白茶理化指标(续) 游离氨基酸总量(质量分数)/% 6.2 5.4 卫生指标 资溪白茶的卫生指标最高限符合GB 2762和GB 2763规定。 5.5 净含量负偏差 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负值偏差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GB/T 23776规定执行。 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执行 6.2.2 总灰分 按GB 5009.4规定执行。 6.2.3 碎末茶 按GB/T 8311规定执行。 6.2.4 水浸出物 按
9、GB/T 8305规定执行。 6.2.5 粗纤维 按GB/T 8310规定执行。 6.2.6 茶多酚 按GB/T 8313规定执行。 6.2.7 游离氨基酸总量 按GB/T 8314规定执行 6.3 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指标 按GB 2762规定执行。 6.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DB36/T 5862018 4 按GB 2763规定执行。 6.4 净含量负值偏差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7.1.1 产品均应按批为单位,在投料、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 和规格应一致。 7.1.2 取样方法按GB/T 8302规
10、定执行。 7.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应对感官指标、水分、碎末茶、净含量负偏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方能出厂。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首次批量生产前; b) 原料、生产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 检验结果判定 7.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次产品为合格产品。 7.4.2 凡基本要求或卫生安全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 7.4.3 理化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判该批次产品为等
11、外品。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8.1.1 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检验检验总局2009第123号令的规 定。 8.1.2 资溪白茶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仅限在资溪县境内生产加工的资溪白茶。 8.1.3 资溪白茶证明商标可以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8和GB 9683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DB36/T 5862018 5 应符合GB/T 30375规定,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藏,资溪白茶的保鲜期为18个月。 DB36/T 5862018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资溪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 图A.1 资溪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