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9 T 4-2020 政府服务热线 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PDF

上传人:赵齐羽 文档编号:1497306 上传时间:2020-12-05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611.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5109 T 4-2020 政府服务热线 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DB5109 T 4-2020 政府服务热线 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DB5109 T 4-2020 政府服务热线 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DB5109 T 4-2020 政府服务热线 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DB5109 T 4-2020 政府服务热线 督办工作规范考核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政 府 服 务 热 线 督 办 工 作 考 核 规 范 2020-07-15发 布 2020-07-20实 施 DB5109四 川 省 ( 遂 宁 市 ) 地 方 标 准DB5109/T 4-2020 遂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目 次前 言 .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考 核 原 则 .25 考 核 周 期 .26 考 核 机 构 及 方 式 .27 考 核 内 容 .3 8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4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回 访 考 核 .5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业 务 质 量

2、考 核 .6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秩 序 内 务 考 核 .7附 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出 勤 考 核 标 准 .8附 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配 合 调 度 考 核 .9附 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 考 核 结 果 及 运 用 .10 DB5109/T 4-2020 DB5109/T 4-2020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编 写 。本 标 准 由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遂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遂 宁

3、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杨 奎 南 、 梁 国 桥 、 罗 曦 、 刘 红 梅 、 蒋 艳 红 、 唐 静 、 王 蓓 。 3 DB5109/T 4-2020政 府 服 务 热 线 督 办 工 作 考 核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遂 宁 市 12345政 府 服 务 热 线 受 理 中 心 督 办 岗 的 绩 效 考 核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考 核 原 则 、 考 核周 期 、 考 核 机 构 及 方 式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4、 督 办 工 作 考 核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33357 政 府 热 线 服 务 评 价GB/T 33358 政 府 热 线 服 务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以 下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政 府 服 务 热 线由 遂 宁 市 人

5、 民 政 府 设 立 的 非 紧 急 公 共 服 务 呼 叫 系 统 。3.2 工 单记 录 服 务 对 象 基 本 信 息 、 事 项 内 容 、 办 理 情 况 、 督 办 、 回 访 结 果 等 热 线 服 务 运 行 全 过 程 的 工 作 流 转 单 。GB/T 33358, 定 义 3.63.3 服 务 对 象向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信 息 、 反 映 诉 求 、 提 出 意 见 及 建 议 的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3.4 督 办 岗 对 办 结 件 作 退 回 重 办 、 错 情 排 查 、 信 息 公 开 、 审 核 归 档 、 外 呼 评

6、 价 和 测 评 满 意 度 的 岗 位 。3.5 督 办 对 象接 受 评 价 的 政 府 热 线 服 务 提 供 者 。GB/T 333587-2016, 定 义 2.5 1 3 DB5109/T 4-20203.6 回 访通 过 电 话 对 服 务 对 象 反 映 问 题 的 处 理 结 果 进 行 满 意 度 调 查 。3.7 待 岗 培 训对 不 能 胜 任 本 职 工 作 , 或 违 反 规 章 制 度 、 尚 有 调 整 教 育 余 地 , 或 由 于 岗 位 调 整 、 竞 聘 等 原 因 引 起 员 工停 止 现 岗 位 工 作 , 并 接 受 业 务 培 训 。3.8 质

7、量 考 核对 督 办 岗 的 话 务 质 量 进 行 考 核 。3.9 表 现 考 核3.9.1 对 秩 序 、 内 务 、 出 勤 等 行 为 进 行 考 核 。3.9.2 对 工 作 配 合 和 调 度 考 核 。4 考 核 原 则4.1 公 平公 正 地 实 施 考 核 活 动 , 考 核 结 果 不 受 主 观 影 响 。 4.2 客 观采 用 真 实 有 效 的 数 据 , 考 核 结 果 无 差 错 。4.3 公 开考 核 结 束 后 , 考 核 结 果 公 正 、 透 明 。5 考 核 周 期5.1 月 度 考 核次 月 5 日 前 对 上 月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量 化 考

8、 核 。5.2 季 度 考 核下 季 度 首 月 10日 前 , 以 月 度 考 核 数 据 为 基 础 , 每 季 度 对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量 化 考 核 。 5.3 年 度 考 核次 年 首 月 15 日 前 , 以 评 出 月 度 、 季 度 考 核 情 况 为 基 础 , 综 合 民 主 测 评 、 组 织 测 评 、 奖 惩 情 况 等 进 行年 度 量 化 考 核 。6 考 核 机 构 及 方 式2 3 DB5109/T 4-20206.1 考 核 机 构由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及 受 理 中 心 对 督 办 岗 进 行 考 核 。6.2 考 核 方

9、 式按 月 统 计 , 季 度 考 核 , 由 提 供 热 线 服 务 的 劳 务 公 司 提 供 基 础 资 料 ,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审 核 。7 考 核 内 容7.1 月 度 考 核总 分 值 100分 。 分 为 业 绩 40分 , 能 力 40分 , 表 现 20分 。 7.1.1 回 访 考 核 ( 40分 )详 见 附 录 A7.1.2 质 量 业 务 质 量 ( 40分 )详 见 附 录 B7.1.3 表 现 秩 序 、 内 务 、 出 勤 ( 10分 )7.1.3.1 秩 序 内 务 考 核详 见 附 录 C7.1.3.2 出 勤 考 核详 见 附

10、录 D7.1.4 表 现 配 合 、 调 度 ( 10分 )7.1.4.1 配 合 调 度 考 核 详 见 附 录 E7.1.4.2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扣 分 : 接 通 率 以 99%为 基 准 率 , 每 少 0.1个 百 分 点 扣 1 分 , 每 高 0.1个 百 分 点 加 0.5分 ; 调 度 不 配 合 者 , 按 每 次 1 分 扣 团 队 配 合 分 值 。 调 度 顺 序 : 受 理 岗 督 办 岗 交 办 岗 质 检 岗 。 指 定 调 度 员 不 在 岗 时 , 专 线 ( 交 办 岗 ) 为 调 度 员 。7.1.5 考 核 等 级 表 1 考 核 等 级考 核

11、 等 级优 秀 合 格 待 改 进 不 合 格 90分 以 上 85-89.99分 80-84.99分 80分 以 下7.1.6 考 核 结 果 及 运 用详 见 附 录 F7.2 季 度 考 核7.2.1 考 核 标 准月 绩 效 分 合 并 排 序 , 由 高 往 低 排 名 , 分 为 ABCD 四 个 档 次 。 A 档 占 总 人 数 70%; B 档 占 总 人 数 20%; C 档3 3 DB5109/T 4-2020占 总 人 数 5%; D 档 占 总 人 数 5%( 月 绩 效 考 核 低 于 90分 ) 。7.3 年 度 考 核7.3.1 考 核 方 式 月 度 平 均

12、考 核 分 占 80%, 全 员 民 主 测 评 , 占 比 20%。 当 年 有 通 报 批 评 、 重 大 服 务 质 量 投 诉 、 旷 工 或 经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认 定 的 其 他 行 为 , 取 消评 优 资 格 。 连 续 两 年 年 度 考 核 为 待 改 进 档 次 者 , 取 消 晋 升 资 格 。8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根 据 月 、 季 、 年 考 核 结 果 对 员 工 奖 、 惩 进 行 运 用 。详 细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见 表 2、 表 3。 表 2 奖奖全 年 有 5次 被 评 为 月 度 优 秀 的 员 工 年 度 考

13、核 分 加 3分 , 以 后 每 增 加 一 次 加 1分 。表 3 惩惩 年 度 绩 效 得 分 在 87分 以 上 ( 含 87分 ) 、 90分 以 下 者 , 一 年 内 连 续 3次 或 半 年 内 出 现 3次 得 分 排 名 末 5位 者 , 待岗 培 训 10天 , 休 假 一 天 。全 年 月 度 考 核 得 分 在 84分 ( 含 84分 ) 、 87分 以 下 者 、 全 年 月 度 考 核 5次 绩 效 得 分 在 84分 以 下 者 , 一 年 内 被 有效 投 诉 2 次 及 以 上 , 待 岗 培 训 20天 , 休 假 2天 。年 度 绩 效 末 三 位 且 得

14、 分 在 84分 以 下 , 待 岗 培 训 30天 , 休 假 3 天 。待 岗 培 训 期 间 每 个 班 业 务 量 不 低 于 70件 ; 班 次 由 培 训 人 员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配 ; 工 资 按 照 培 训 期 发 放 ; 待 岗 培 训不 合 格 者 继 续 延 期 2 倍 时 间 。 4 3 DB5109/T 4-2020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回 访 考 核表 A.1 回 访 考 核考 核 标 准 考 核 加 分 考 核 扣 分 在 岗 位 满 员的 情 况 下 回 访 率 应 达 到 100% / 每 少 0.1 个 百 分 点 扣 5 分 /人

15、回 访 量 按 平 均 量 考 核 每 上 升 5个 百 分 点 加 1分 ,加 分 不 超 过 5 分 每 下 降 5个 百 分 点 扣 2分 , 扣 分 无 下 限在 岗 位 空 缺1人 达 20个工 作 日 以 上的 情 况 下 回 访 率 达 到 100%, 并按 平 均 量 考 核 每 人 加 1 分 , 上 升 5 个 百分 点 加 1 分 , 加 分 不 超 过 5 分 每 下 降 5个 百 分 点 扣 2分 , 扣 分 无 下 限回 访 率 未 达 到 100%,按 每 个 工 作 日 240件 考 核 每 增 加 10件 加 0.05分 ,加 分 不 超 过 5 分 每 少

16、1件 扣 0.1分 , 扣 分 无 下 限总 分 40分 : 在 工 作 时 间 参 加 由 单 位 安 排 活 动 所 影 响 的 回 访 量 可 补 量 , 计 法 : 240 8小 时 =30 个 /小 时 , 单 次 半 小 时 忽 略 ,半 小 时 内 不 可 累 加 , 单 次 超 过 30分 钟 按 1 小 时 计 。 5 3 DB5109/T 4-2020 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业 务 质 量 考 核表 B.1 业 务 质 量 考 核结 果 内 容 A档 1) 承 办 单 位 反 馈 回 访 质 量 失 真 、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2) 违 规 操 作

17、、 操 作 失 误 负 面 影 响 重 大 的 ;3) 较 重 的 有 效 投 诉 。B档 1) 回 访 结 果 与 来 电 者 真 实 意 愿 相 背 离 , 曲 解 、 改 变 来 电 者 意 愿 ;2) 违 规 操 作 、 操 作 失 误 负 面 影 响 较 大 的 ;3) 有 效 投 诉 。C档 1) 不 该 归 档 的 作 归 档 处 理 ;2) 失 礼 与 来 电 者 争 论 、 准 备 不 充 分 、 回 访 语 序 混 乱 、 表 述 不 清 ;3) 按 照 公 开 信 息 制 度 , 错 误 公 开 ;4) 操 作 失 误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 5) 回 访 记 录 不

18、 真 实 , 未 正 确 记 录 市 民 所 述 情 况 。D档 1) 已 审 办 过 的 工 单 存 在 错 情 未 登 记 报 送 的 ;2) 诉 求 人 明 确 表 示 对 责 任 部 门 办 理 结 果 不 满 意 , 且 工 作 人 员 态 度 差 , 座 席 引 导 为 满 意 的 ;3) 涉 法 涉 诉 类 、 缠 访 类 、 诉 求 不 合 理 ,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不 予 支 持 、 信 访 终 结 类 工 单 均 仍 回访 , 未 直 接 做 归 档 处 理 ;4) 回 访 记 录 不 完 整 ;5) 回 访 记 录 未 填 写 。 E档 1) 未 按 回 访 用 语

19、 规 范 回 访 ;2) 回 访 态 度 、 语 气 生 硬 、 冷 漠 , 体 验 感 差 ;3) 回 访 审 单 中 应 打 回 重 办 未 打 回 重 办 的 ; 回 访 中 , 发 现 工 单 诉 求 与 来 电 者 反 映 诉 求 不 一致 或 者 来 电 者 诉 求 不 合 理 却 受 理 、 交 办 的 情 况 , 当 报 未 报 ;4) 回 访 情 况 栏 填 写 的 内 容 不 准 确 , 有 错 别 字 、 语 句 不 通 顺 、 记 录 不 完 整 等 ;5) 信 访 终 结 、 重 要 来 电 等 线 下 办 结 件 未 及 时 在 系 统 中 标 注 及 录 入 。考

20、 核 标 准 : A档 : 5分 /条 ; B档 : 2分 /条 ; C档 : 1分 /条 ; D档 : 0.5分 /条 ; E档 : 0.2分 /条 6 3 DB5109/T 4-2020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秩 序 内 务 考 核表 C.1 秩 序 内 务 考 核衣 着 规 范 ( B 档 ) 1) 进 入 工 作 区 域 必 须 着 工 装 , 穿 戴 整 齐 。2) 孕 妇 或 新 员 工 无 工 装 的 应 以 接 近 工 装 的 款 式 或 色 系 为 标 准 , 款 式 应 体 现 端 庄 大 方 , 不 得 奇 装 异 服 。3) 需 穿 黑 色 皮 鞋 , 不

21、得 穿 松 糕 鞋 、 拖 鞋 、 休 闲 布 鞋 、 运 动 鞋 , 体 现 端 庄 、 正 式 规 范 的 原 则 。4) 须 将 头 发 束 起 , 并 佩 戴 统 一 头 饰 。5) 不 佩 戴 影 响 工 作 、 影 响 形 象 的 装 饰 性 较 强 饰 物 , 不 得 浓 妆 艳 抹 。工 作 纪 律(B档 ) 1) 串 岗 、 闲 聊 、 争 吵 、 嬉 笑 、 谩 骂 , 穿 着 便 装 在 受 理 大 厅 内 出 入 逗 留 ; 挂 机 后 谩 骂 来 电 者 或 与 邻 座议 论 来 电 者 。2) 利 用 工 作 电 脑 玩 游 戏 、 看 电 影 , 私 自 在 电

22、脑 上 安 装 非 工 作 软 件 等 做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事 ; 利 用 工 作 电话 拨 打 或 转 接 私 人 电 话 。3) 在 受 理 大 厅 内 吃 东 西 , 带 电 子 设 备 到 受 理 大 厅 。4) 离 开 台 席 一 个 小 时 以 上 需 关 闭 电 脑 , 并 将 耳 麦 归 位 。5) 接 电 音 量 过 大 , 影 响 到 同 事 正 常 工 作 。6) 会 议 非 经 允 许 不 得 带 手 机 到 会 场 , 保 持 安 静 。 7) 台 席 除 水 杯 ( 须 能 密 闭 ) 、 笔 记 本 、 笔 以 外 不 得 放 置 其 他 与 工 作 无

23、关 的 物 品 。8) 工 装 外 套 临 时 换 脱 需 工 整 套 在 座 椅 背 上 , 不 得 随 意 塞 放 。坐 姿(B档 ) 1) 上 身 保 持 平 直 , 不 探 腰 , 双 脚 平 放 不 跨 腿 , 不 得 仰 卧 式 , 弓 形 式 , 斜 靠 式 或 趴 在 台 席 上 , 双 脚 盘在 座 椅 上 , 脱 鞋 等 不 文 明 形 象 。卫 生( C 档 ) 1) 台 席 上 下 前 后 、 显 示 器 、 键 盘 、 话 机 、 电 脑 主 机 柜 内 外 、 主 机 顶 部 洁 净 无 尘 。2) 地 面 整 洁 干 净 无 毛 发 积 水 垃 圾 , 门 窗 镜

24、 面 洁 净 无 尘 无 印 痕 。3) 会 议 室 内 桌 椅 整 洁 无 尘 , 摆 放 规 整 , 书 柜 搁 层 分 门 别 类 、 整 齐 洁 净 。4) 交 接 班 时 台 席 应 做 到 洁 净 无 尘 。 其 它 1) 办 公 区 域 严 禁 存 放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 A档 )2) 下 班 后 应 关 闭 电 脑 , 凳 子 应 放 回 原 位 。 ( C档 )3) 电 脑 主 机 上 严 禁 任 何 物 品 掩 盖 。 ( C档 )4) 不 得 在 受 理 大 厅 内 使 用 充 电 器 。 ( A档 )5) 夜 班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当 班 期 间 的

25、安 全 防 范 工 作 , 有 问 题 及 时 上 报 。 ( C档 )6) 禁 止 擅 自 下 载 系 统 数 据 、 向 他 人 透 露 与 工 作 有 关 的 信 息 , 禁 止 员 工 向 被 投 诉 人 或 单 位 泄 露 来 电 者的 信 息 。 ( A档 )7) 凡 需 传 达 的 文 件 , 需 按 文 件 规 定 和 上 级 指 标 办 理 , 不 得 擅 自 扩 大 传 达 范 围 。 (B档 )8) 涉 及 面 广 , 存 在 影 响 较 大 的 事 件 , 应 及 时 上 报 , 禁 止 私 下 讨 论 , 并 向 外 散 播 事 件 内 容 。 ( A档 )考 核 标

26、 准 : A档 : 5 分 /次 ; B档 : 2 分 /次 ; C档 : 1 分 /次 。 7 3 DB5109/T 4-2020 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 )表 现 出 勤 考 核 标 准表 D.1 出 勤 考 核 标 准类 别 相 关 内 容 未 打 卡 迟 到 拒 不 打 卡 者 每 次 扣 2 分 , 作 伪 证 者 扣 1分 ; 未 迟 到 但 忘 记 打 卡 , 提 供 有 效 依 据 视 为 已 打 卡 。 有效 打 卡 须 在 上 班 时 间 前 30分 钟 内 有 效 , 超 时 无 效 , 所 有 会 议 及 活 动 应 提 前 10分 钟 打 卡 。迟 到 早 退

27、 30分 钟 以 内 者 每 次 扣 1分 ; 30分 钟 到 60分 钟 扣 1.5 分 ; 超 过 60分 钟 按 旷 工 半 天 计 。旷 工 半 天 扣 4 分 , 1天 扣 6分 。白 班 夜 班 换 班 白 班 每 月 换 班 3 次 以 内 ( 含 3次 ) 每 多 换 1个 班 扣 1分 ; 夜 班 每 人 每 年 可 换 班 1次 , 每 多 换 一 个 班扣 3 分 ; 因 换 班 导 致 连 续 休 息 时 间 超 过 6 天 扣 3 分 ; 换 班 后 连 续 工 作 时 间 超 过 14小 时 、 两 班 之 间 休 息时 间 少 于 4 小 时 扣 1 分 ; 未

28、经 同 意 私 自 换 班 扣 10分 , 并 按 旷 工 处 理 。事 假 累 计 半 天 ( 4小 时 ) 事 假 扣 1分 , 1天 扣 2分 , 以 此 类 推 。病 假 累 计 半 天 ( 4小 时 ) 病 假 扣 0.5分 , 1天 扣 1分 , 以 此 类 推 ; 2天 不 扣 工 资 , 3 天 至 14天 扣 全 勤 奖 励 及 相 应 工 资 , 15天 以 上 按 遂 宁 市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领 取 。 提 供 虚 假 证 明 请 假 的 , 按 旷 工 处 理 。产 假 产 假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休 假 。 8 3 DB5109/T 4-2020附 录 E

29、( 规 范 性 附 录 )配 合 调 度 考 核表 E.1 配 合 调 度 考 核结 果 内 容 A档 1) 合 理 调 配 不 听 取 管 理 建 议 ;2) 通 话 中 音 量 过 大 , 态 度 较 差 , 上 级 岗 位 提 醒 后 无 效 果 ;3) 不 配 合 现 管 调 度 专 员 为 保 证 接 通 率 的 调 配 ;4) 重 大 紧 急 突 发 安 全 信 息 未 第 一 时 间 上 报 ;5) 未 按 照 公 开 信 息 制 度 , 错 误 公 开 ;6) 其 他 较 重 无 组 织 、 无 纪 律 不 配 合 行 为 。B档 1) 常 识 性 问 题 、 培 训 过 的

30、基 本 业 务 知 识 未 解 释 到 位 ;2) 凡 大 面 积 停 水 、 停 电 、 停 气 、 光 纤 故 障 , 未 第 一 时 间 联 系 承 办 单 位 处 理 , 且 未 将 已 得到 的 讯 息 通 告 工 作 群 ( 排 队 、 占 线 、 不 能 外 呼 除 外 ) ;3) 拒 绝 复 核 要 件 不 全 、 诉 求 不 明 或 难 以 甄 别 的 工 单 ;4) 应 直 办 的 工 单 滞 留 超 过 5小 时 或 下 班 时 未 处 理 的 ;5) 其 他 负 面 不 配 合 行 为 。C档 1) 每 2条 工 单 记 录 不 清 无 法 交 办 , 导 致 回 拨

31、或 核 查 录 音 ;2) 形 成 工 单 后 被 修 改 5次 内 容 , 当 日 申 请 帮 助 接 听 2通 或 以 上 电 话 ;3) 一 般 类 不 配 合 协 作 的 事 项 。 注 : 当 班 接 通 率 低 于 97%, 每 少 0.5个 百 分 点 每 人 扣 1分 ; 遇 不 可 抗 拒 的 重 大 事 件 除 外 。 9 DB5109/T 4-2020 附 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考 核 及 运 用表 F.1 考 核 及 运 用奖 排 名 委 屈 奖 金 银 牌督 办 岗 独 立 排 位 划 名次 , 取 前 2人 为 优 秀 , 平 均分 配 当 月 所 扣 绩

32、 效 ,每 半 年兑 现 一 次 绩 效 剩 余 部 分 。 “ 委 屈 奖 ” 是 对 于 工 作 人员 在 接 电 过 程 中 遭 遇 语 言 暴力 , 但 工 作 人 员 始 终 秉 承 职 业操 守 所 设 置 的 奖 项 。 金 牌 : 连 续 6个 月 内 4次 月 度 绩 效 考 核 排 名 前 六 位 , 考 核 分 值 高 于 100 分 , 且 至 少 1次 考 核 排 位 第 一 位 者 ,评 定 为 金 牌 话 务 员 。银 牌 : 连 续 6个 月 内 3次 月 度 绩 效 考 核 排 名 前 六 位 , 考 核 分 值 高 于 100 分 , 且 至 少 2次 考

33、核 排 位 前 三 位 者 ,评 定 为 银 牌 话 务 员 。注 : 总 分 100分 。 如 达 到 金 、 银 牌 次 数 标 准 , 但 未 到 考 核 分 值 和 排 位 的 标 准 , 次 月 再 进 入 排 位 前 6, 可 取 消 考 核 分 值 或 排 位 标 准 的 任 意 一 项 ; 连 续 6月 进 入 前 6, 可 评 定 为 金牌 话 务 员 ; 连 续 5个 月 进 入 前 六 , 可 评 定 为 银 牌 话 务 员 ; 话 务 团 队 获 得 省 或 国 家 级 、 行 业 荣 誉 , 授 予 质 检 岗 管 理 金 牌 奖 。惩 优 秀 合 格 待 改 进 不 合 格领 取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的 100%。 领 取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的 80%, 连 续 两 个 月 考 核末 3位 者 , 扣 当 月 绩 效 。 领 取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的 50%, 连 续 两 个 月 考 核末 3 位 者 , 扣 当 月 绩 效 。 扣 当 月 全 部 绩 效 工 资 。注 : 所 有 表 格 分 值 设 定 , 可 根 据 各 自 实 际 设 定 权 重 。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