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16-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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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 1116 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Manufacture of paint, ink, pigments and allied products (发布稿 )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20-03-04 发布 2020-03-04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 . II

2、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4 4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 6 4.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 6 4.2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 法 . 34 4.3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 42 4.4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 47 4.5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 54 4.6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 58 4.7 合规判定方法 . 61 5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 64 5.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 64 5.2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 法 . 86 5.3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 89 5.

3、4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 94 5.5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 102 5.6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 104 5.7 合规判定方法 . 10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产品名称及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 10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重点 管理排污单位) . 11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 . 125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 形式(重点 管理排污单位) . 127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简化管理 排污单位) 135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4、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 法规、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6 81 号) 、排污许 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 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 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 实际排放量核算和 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 环境

5、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制造业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E 为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 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 环境工 程评估中心、中国 涂料工业 协会、 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本标准由 生态环境 部 2020 年 03 月 0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0 年 03 月 04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 生态环境 部解释。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

6、、油墨、颜料及类似 产品制造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涂料、油墨、 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 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 实际排放量核算和 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 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 造业 排污单位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 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 造业 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

7、排放 大气污染物 、 水污染 物 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的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包括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 制造、工业颜料制造、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含有机颜料制造、染颜料中间体制造)、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 制造类别的排污单位。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中 , 执行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 953)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31572)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HJ 853);工 业颜料中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的氧化锌等生产设施或排放 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 HJ 1035);执行石油化 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的染颜料中间体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HJ 853)。 本标准未 做出 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 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涂料、油墨、 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总则 (

9、 HJ 942)要求 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2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 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5463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

1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4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 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 检 测方法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01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

11、求及检测方法 HJ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 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 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 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 监测系统( CODcr、 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 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 377 化学需氧量( 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08 排污 单位编码规则 HJ 819

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36 固定 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3 HJ 8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 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 ( 试行 ) HJ 94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3、HJ 103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 HJ 108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AQ/T 4274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8 22 号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4、(环境保护部令 第 39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5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 1996 470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 2008 6 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原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題的复函(环办大气函 2016 1087 号)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 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原 环境保 护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原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重点行业

15、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 2019 53 号 )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 环境保护部 2008 年第 28 号)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环 境保护部公告 2008 年第 30 号) 关于发布 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国家卫生健 4 康委员会 公告 2019 年第 4 号) 关于发布 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28 号) 关于发布 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83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manufactur

16、e of paint ,ink, pigments and allied products 指 GB/T 4754-2017 中规定的 C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业 ,包括 C2641 涂料制造、 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C2643 工业颜料制造、 C2644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C2645 染料制造、 C264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具体产品分类 及定义 见附录 A。 3.2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s or facilities of manufacture of paint ,ink, pig

17、ments and allied products 指从事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的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 。 3.3 涂料 制造 manufacture of paints and coatings 指 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和辅助材料,经加工后制成 的 覆盖材料的生 产活动,包括涂料及其稀释剂、脱漆剂等辅助材料的制备环节。 3.4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manufacture of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指 由 着色剂、连结料、辅助剂等成分组成的分散体系,在印刷过程中被转移到承印物上 的着色的物质, 以及计算机打印、复印机用墨等生产活动 。 3

18、.5 工业颜料制造 manufacture of industrial pigments 指用于 涂料、油墨、 陶瓷、搪瓷、玻璃等工业的无机颜料及类似材料的生产活动,主要 产品 和 分类见附录 A。 3.6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manufacture of arts and crafts pigments 指油画、水粉画、广告等艺术用颜料的制造。 3.7 染料制造 manufacture of dyes and organic pigments 指有机合成、植物性或动物性色料,以及有机颜料的生产活动。 包括染料和有机颜料制 5 造, 具体产品分类 的定义 见附录 A。 3.8 染料 dyes 指

19、有色的有机化合物,能溶于水或其他介质以制成溶液或分散液,并能直接或经媒染剂 作用使纤维着色,染后具有一定坚牢度及鲜艳度的物质 。 3.9 有机颜料 organic pigments 指以高度分散微粒状态使被着色物质着色的有机化合物。颜料本身对纤维没有染着能 力,使用时主要靠高分子粘合剂的作用,将颜料的微小颗粒黏着在纤维表面或内部 。 3.10 染颜料中间体 dye and pigment intermediates 指用于生产染料和有机颜料的各种芳烃衍生物, 具体的产品分类见附录 A。 3.11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manufacture of packing and allied pro

20、ducts for sealing 指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以及其他类似化学材料的制造的生产活动。 3.12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ke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 3.13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simplified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简化管理的排 污单位 。 3.14 许可排放限值 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 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3.15 特殊时段 special p

21、eriods 指根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对排 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 及冬防期间 等。 3.16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 化合物。 本标准使用非甲烷总烃(以 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待国家发布总挥发性 有机物(以 TVOC 表示) 分析方法标准 后, 根据标准要求, 增加 TVOC 作为控制项目。 3.17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NMHC)

22、指采用规定的检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 和,以碳的质量 浓度 计。 6 3.18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 通风口、敞开式门窗和类 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4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 4.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申 报要求 4.1.1 一般 原则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在 全国 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相 应信息。填报系统未包括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规定需要填报或排污单位认为需要填 报的,可自行增加内容。 设区的 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

23、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 保护 地方性法规,增加需要在排污 许可证中载明的内容,并填入 全国 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 “ 有核发权的地方 生 态 环境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 ” 一栏。 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或者未取得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依法处理、整顿规范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排污单位,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不能 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的排污单位,以及存在其他依规需要改正行为的排污单位,在首次申 报排污许可证填报申请信息时,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规定” 一栏,填报需要改正的内容、改正措施和时限要求等。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

24、报 ,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负法律责任 。 4.1.2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 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 是否 需整改 、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邮政编码、行 业类别 、 是否投产 及 投产日期、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 所在地是否属于 环境 敏感区( 如 大气 重点控制区域、总磷总氮控制区等) 、是否 位于工业园区及所属工业园区名称、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文件 文号 ( 备案编号 ) 、 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 或 备案文件文号 、 主要污染 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颗粒物总量指标( t/a) 、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 t/a) 、 氮氧化物总 量指标( t/a) 、 挥发性

25、有机物总量指标( t/a) 、 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 t/a) 、 氨氮总量指标 ( t/a)、 涉及的 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 等 。 如没有主要污染物总 量分配指标,则不用填写。 在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时,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填报。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 “ 行业类别 ” 时,排污单位应 依据 GB/T 4754-2017 选择“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C264)”中“ 涂料制造(国 7 民经济行业代码 C2641)、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C2642)、工业颜料 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

26、码 2643) 、 工艺美术颜料 制造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C2644) 、 染料 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2645) 、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 制造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C2646) ”。 4.1.3 主要产品及产能 4.1.3.1 一般原则 排污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要求 ,按照所属行业类别, 填报主要生产单元名称、主要工艺名 称、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名称、生产能力 及 计量单位、设计年生 产时间及其他选项等信息。 以下 “4.1.3.24.1.3.6”为必填项, “4.1.3.7”为选填项。 4.1.3.2 主要生产单元、主要生产工序、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涂料、油墨、颜料及

27、类似产品制造业 排污单位的主要生产单元分为物料储存系 统单元、 生产单元(不同产品有不同的单元分类)、辅助单元和公用单元等。 涂料、油墨、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 制造 排污单位的工艺比较类似,主要生产单元包括物 料储存系统单元、涂料 /油墨等产品命名的生产单位、辅助车间单位、树脂单元、公用单元, 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配料、投料、反应、混合、研磨、过滤、分散、包装、清洗等工序 ; 粉末 涂料的生产工序略有不同,包括混料、熔融挤出、压片、破碎、粉碎、包装等生产工序。 工业颜料、工艺美术颜料、染料(含有机颜料)制造排污单位虽然随着不同产品类型略 有不同,但主要生产单元包括预处理(原料制备)、反 应或者煅烧等

28、生产单元、后处理单元 等主要生产单元。主要的生产单元、生产工序与生产设施参数等填报内容如表 1 所示。 8 表 1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 序 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 行业分类 产品分类 主要 生产单元 a 主要 工序 主要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设施参数 单位 涂料制造 水性涂料、溶剂 型涂料、辐射固 化涂料及其他 类型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鹤管、槽车、其他 吨位 t 涂料生产单元 配料、投料、反应、混合、研磨、过 滤、分散、包装、清洗 反应釜 、配料器、投料系统、混合釜、分散釜、研磨机、包装机、清洗系统、其他 处理能力

29、t/a 辅助单元 投料、反应、分离、干燥、分散、稀 释、灌装 反应釜、真空泵、干燥机、混合釜、分散釜、 灌装机 处理能力 t/a 粉末涂料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储罐、料仓、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涂料生产单元 混料、熔融挤出、压片、破碎、粉碎、 包装 粉碎机、破碎机、挤出机、筛分机、包装机、 清洗、其他 处理能力 t/a 油墨及类 似产品制 造 胶印油墨、能量 固化油墨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油墨单元 配料、投料、混合、研磨、分散、 包装 配料机、混合釜、三辊研磨机、分散釜、 包装

30、机、清洗、其他 处理能力 t/a 捏合脱水 捏合机 处理能力 t/a 辅助单元 投料、反应、分离、干燥、分散、稀 释、灌装 反应釜、真空泵、干燥机、混合釜、分散釜、 灌装机 处理能力 t/a 溶剂型油墨、水 性油墨等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鹤管、槽车、其 他 吨位 t 油墨单元 配料、投料、混合、研磨、分散、 包装 配料机、投料系统、混合釜、研磨机、分 散釜、包装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辅助单元 投料、反应、分离、干燥、分散、稀 释、灌装 反应釜、真空泵、干燥机、混合釜、分散釜、 灌装机 处理能力 t/a 9 表 1 重点管理 排污单

31、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 序 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 续表) 行业分类 产品分类 主要 生产单元 a 主要 工序 主要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设施参数 单位 工业颜料制 造 钛白粉 (硫酸法)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 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酸解单元 磨矿、酸解、浸取还原、沉降、 压滤、蒸发、结晶等 粉碎机、风扫磨、雷蒙机、酸解釜、 反应釜、固液分离釜、压滤机、蒸 发器、其他 处理能力 t/a 煅烧单元 水解、漂洗、盐处理 水解釜、漂白罐、压滤机、反应釜、 其他 处理能力 t/a 煅烧 回转窑 直径 m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粉碎、干燥

32、、包膜、包装 粉碎机、分散湿磨、表面处理线、 闪蒸干燥机、粉碎机 包装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钛白粉 (氯化法)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氯化单元 配料、氯化、冷凝 配料机、氯化炉、分离器、冷凝器、 其他 处理能力 t/a 精制 除钒反应器、精馏塔、其他 处理能力 t/a 氧化单元 预热、氧化 预热炉、氧化炉、其他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粉碎、包膜、干燥、包装 分散湿磨、表面处理线、过滤器、 闪蒸干燥器、粉碎机、包装机、其 他 处理能力 t/a 氧化铁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3、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中间原辅料制备 晶种制备 反应器、其他 处理能力 t/a 硝酸亚铁制备 反应槽、反应桶、其他 处理能力 t/a 硫酸亚铁制备 反应槽、反应桶、其他 处理能力 t/a 氧化单元 氧化、过筛 氧化反应器、震动筛、其他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水洗、干燥、粉碎、拼混、包装 压滤机、干燥设备、粉碎机、拼混 桶、包装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10 表 1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 序 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 续表) 行 业分类 产品分类 主要 生产单元 a 主要 工序 主要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设施参数 单位 工业颜料 制造 铅铬系颜料 物料储存

34、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硝酸铅制备 硝酸铅制备、辅助溶液制备 投料、反应、溶解、其他 处理能力 t/a 化合反应单元 化合反应、漂洗、压滤 配料机、打浆机、反应釜、集尘器、压滤机、 其他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干燥、粉碎、拼混、包装 烘房、干燥机、粉碎机、拼混桶、包装机、 其他 处理能力 t/a 镉系 颜料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反应单元 酸化、过滤、沉淀、漂洗、配置、合 成、漂洗、过滤 反应釜、过滤机、混合槽、其他 处理能力 t/a 煅烧单元 烘干、煅烧 干燥

35、箱、高温转炉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球磨、漂洗、粉碎、包装 球磨机、粉碎机、包装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立德粉 硫酸锌制备 浸取、固液分离、反应 浸取釜、固液分离器、反应釜、其他 处理能力 t/a 焙烧 氧化炉 处理能力 t/a 硫化钡制备 焙烧 还原转炉 处理能力 t/a 浸取、澄清 浸取釜、沉淀釜、除尘器、其他 处理能力 t/a 煅烧车间 沉淀混合 混合器、其他 处理能力 t/a 煅烧 回转窑 直径 m 处理能力 t/a 干燥 干燥炉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车间 包膜、粉碎、包装 包膜机、粉碎机、包装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其他工业颜料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

36、其他 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反应单元 配料、反应、过滤、漂洗、 粉碎 反应釜 、 过滤机、漂洗机、粉碎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煅烧单元 回转窑或者其他形式 回转窑、其他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干燥、粉碎 干燥机、粉碎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11 表 1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 序 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 续表) 行业分类 产品分类 主要 生产单元 a 主要 工序 主要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设施参数 单位 工艺美术颜 料制造 有机颜料、无机 颜料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储罐、其他 罐的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鹤管、槽

37、车、其他 吨 位 t 生产车间 稀释、打浆、分散、包装 混合釜、打浆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反应 反应釜、其他 处理能力 t/a 研磨 研磨机 处理能力 t/a 染料制造 染料、有机颜料、 染颜料中间体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中间储罐、钢瓶、其他 罐的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鹤管、槽车、其他 吨位 t 染颜料中间体 备料 配料罐、混合罐、配料釜、混合釜、 高位槽、其他 有效容积 m3 反应 反应釜、反应器、反应床、其他 处理能力 t/a 精制(溶剂回收 ) 蒸馏釜、精馏釜、精馏塔、洗涤釜、 中和釜、再沸器、预热器、冷凝器、 薄膜蒸发器、其他 处理能力 t/a 分离、干燥 离

38、心过滤机、真空抽滤机、干燥机 其他 处理能力 t/a 制剂加工 粉碎机、混合机、砂磨机 处理能力 t/a 合成单元 备料 配料罐、混合罐、配料釜、混合釜、 高位槽、其他 处理能力 t/a 反应 溶解釜、反应釜、过滤机、蒸馏釜、 过滤机、其他 处理能力 t/a 后处理单元 研磨、干燥、粉碎、拼混、包装 研磨机、干燥机、粉碎机、拼混机、 包装机 处理能力 t/a 密 封用填料 及类似品制 造 所有产品 物料储存系统 物料储存 原料储罐、其他 罐的有效容积 m 3 物料输送 槽车、其他 吨位 t 生产单元 配料、混合、研磨、分散、包装 配料机、混合缸、研磨机、分散釜、 包装机 处理能力 t/a 12

39、 表 1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 序 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 续表) 行业分类 产品分类 主要 生产单元 a 主要 工序 主要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设施参数 单位 公用单元 各类产品 环保单元 废水处理系统 絮凝池、沉淀池、 氧化池、生化处理系统、膜过滤系统 处理能力 m3/d 废气处理系统 除尘技术:旋风除尘、滚筒除尘、 袋式除尘、电除尘、湿法电除尘技 术、湿式除尘等 无机废气:多级酸碱喷淋 +氧化、 多级酸、碱喷淋、冷凝 +酸碱喷淋 +溶剂吸收 +氧化 +碱喷淋、选择性 催化还原( SCR)、 吸收、 有机废气:冷凝、吸收、吸附、燃 烧、氧化技术或其组合技术等。 处理风量

40、m3/h 固体废物存储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面积 m 2 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体积 m3 动力车间 自备电厂 发电机 功率 MW 供热系统 锅炉 吨位 t/h 冷却水系统 冷却水循 环系统 水循环量 m3/d 应急发电 应急发电机 功率 KW 实验室 性能测试 喷涂系统、烘干、印刷 产品用量 t/a 质量检测 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功率 KW 研发单元 配方研发 功率 KW a 排污单位通常采用一种生产 单元 进行生产,需选择对应的 单元 进行填报。如涉及两种及以上 单元 ,需按不同 单元 进行填报。 13 4.1.3.3 生产设施编号 排污单位填报内部生产设施编号,若排污单位无内部生产设施编号

41、,则根据 HJ 608 进 行编号并填报。 4.1.3.4 产品名称 排污 单位产品类别的名称分为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 ; 溶剂 型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水性(凹版、凸版)油墨、胶印油墨,钛白粉、氧化铁、铅铬系颜 料、镉系颜料、立德粉、其他工业颜料,染颜料中间体、染料、有机颜料等。具体产品的名 称可以 填写排污单位自己命名的产品名称。 4.1.3.5 生产能力和计量单位 排污单位生产能力为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不包括国家 或 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 能 。无设计产能数据时,按照近三年实际产量均值计算,投运满一年但未满三年的排污单位 按照周期年最大值填报。 根据本行业的特点

42、,产能和 产量计量单位为 t/a,如果计量单位为 m3/a,则需要根据产 品的密度折算为 t/a 。 4.1.3.6 设计年生产时间 排污单位设计年生产时间 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地方政府依法处 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年生产时间填写。若无相关文件或文件中未明 确生产时间,则按实际生产时间填 报 。 4.1.3.7 其他 排污单位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填报。 4.1.4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4.1.4.1 一般原则 排污单位应该根据生产情况填报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应填报原辅材料及燃料种类、设计 年使 用量及计量单位 等。 原辅材料使用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投运满三年的,按照近三年原辅材料年平均使用量确 定;投运大于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按投运期间年最大使用量确定;未投运或投运不满一年的, 按照设计年使用量确定。 14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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