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493.1-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ː 道路交通标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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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220.20 R80 备案号:21131-20071 10003 V 北 京 市 地 方 标准 DB 11/T 493.I一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I:Road Traffic Signs 2007-08-13发布2007一1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II/T 493.1-2007 目次 前言.。.日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I 3术语和定义.I 4一般要求.1 5支

2、持方式、牌面及安装要求.。2 5.1支持方式.2 5.2牌面. .2 5.3安装要求.,.2 6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3 6.1警告标志的设置. .3 6.2禁令标志的设置.7 6.3指示标志的设置. .16 6.4指路标志的设置.、二22 附录A(规范性附录)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标注符号. 3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北京市进、出城指路标志一览表. 39 DBII/T 493.1-2007 月Ij舀 本部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DB I I /T 493-2007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分为以下三部分: 第I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 本

3、部分为DBII/T 493-2007第I部分。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立宁 刘冬文 樊跃明 姜金辉 张利明 宋克珠 李宇东 杜志强 丛 涛 李剑锋 粱立松 王晓旭 宋国建 王海虹 王军伟 本部分于2007年首次发布。 DB11/T 493.1-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VA规范 第I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4、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1883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单幅面道路 Undivided Road 又称一块板道路。道路无分隔带,用交通标线或隔离设施分隔交通流(或者不施划标线)。机动车 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边行驶的道路。 3.2两幅面道路Divided Road of Two Sectors 又称两块板道路。用中央分隔带分隔对向车流,将车行道一分为二的道路。 3.

5、3三幅面道路Divided Road of Three Sectors 又称三块板道路。用两条分隔带将车行道一分为三。中间为机动车双向行驶,两侧为非机动车或机 动车、非机动车混合行驶。 3.4四幅面道路Divided Road of Four Sectors 又称四块板道路。用三条分隔带将道路一分为四,中央分隔带将上、下行车流分离。两侧的分隔带 与人行步道间的车道为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车道。 3.5主路Main Road 三幅面及以上道路,专供机动车行驶的道路称为主路。 3.6辅路Side Road 主路两侧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或仅供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称为辅路。 3. 7设计

6、速度Design speed 又称计算行车速度。依据道路设计而确定的速度。 3.8组合标志Combination Sign 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标志版面上,称为组合标志。 4一般要求 4.1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进行设置。 4.2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行动特性,即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识别、判读及采取 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DB11/T 493.1-2007 4.3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信息要准确、严谨,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现象,对于重要的 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4.4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

7、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4种,标志牌在一 根支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4.5辅助标志设置应简明、准确表达交通标志的作用时间、作用范围和作用对象。 4.6本部分示图中所使用的道路交通标志标注符号按照附录A执行。 4.7本部分没有特殊规定的,按照GB5768执行。 5支持方式、牌面及安装要求 5.1支持方式 5.1.1道路交通标志的支持方式可分为:柱式、悬臂式、门架式和附着式四类。同一路段,同类标志支 持方式宜保持一致。 5.1.2路面宽度小于6米的道路,标志支持方式宜采用路侧柱式。 5.2牌面 5.2.1路面宽度为6米以上道路,标志牌面规格按表I选

8、取,同类标志不同设置方式按表I横向选取; 同种设置结构不同类标志按表1竖向选取。指路标志采用悬臂式和门架式结构时,标志牌面规格应不小 于1500mm X 3000mm. 表I常用道路交通标志的牌面规格 牌面规格柱式悬臂式丁架式 警告标志920mm1140mmA 1140mm 禁令标志中800mm中looomm中looomm 指示标志(D (h) 800mm(D(h)1000mm(D (h) 1000mm 指路标志 (高X长) 1000mm X 2000rum1500mm X 3000mm 2000mm X 4000mm 3500m火5500mm 1500mm X 3000mm 2000mm X

9、 4000mm 3500mm X 5500mm 5.2.2路面宽度小于6米的道路,标志设置结构宜采用路侧柱式,标志牌面可选用下述规格: 警告标志:600m 禁令标志:。500M 指示标志:(D 500。或h500mm 5.2.3宽度小于I米的分隔带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标志时,按6米以下道路选取标志牌面规格。 5.2.4道路交通标志采用附着式安装结构时,根据安装高度标志牌面规格可参照柱式或悬臂式标志规格 进行选取。 5.2.5道路交通标志反光膜的选取 主干道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一至三级反光膜,一般道路可采用四、五级反光膜。 道路危险点、段的交通标志应采用三级以上反光膜。反光膜分级按照GB18833执行

10、。 5.3安装要求 5.3. 1位置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应设置在车辆、行人行进方向最易于发现、识认的地点。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 右侧,道路分隔带(隔离设施)或车行道上方。单幅面道路在道路右侧无设置条件时,可在道路左侧设 置。 5.3.2角度要求 5.3.2. 1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应尽量减少标志牌面对驾驶员的眩光,标志牌面 应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至45度,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至10度。 5.3.2.2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门架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标志牌面与道路纵断面前仰角应为0 2 DB11/T 493.1-2007 至15度。 5.3.3高度

11、要求 5.3.3.1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内边缘距路缘不得小于25厘米;下缘距路面的 高度宜大于200厘米或小于80厘米,非行人通行的区域不受限制。 5.3.3.2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门架式设置方式时,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大于5米,附着于其 它道路设施时,应不低于被附着物的净空高度。 5.3.4其它要求 5.3.4.1同一地点需要设置标志较多,可采用组合标志解决。 5.3.4.2在一根标志柱上并设标志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解 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 会车让行标志应单独

12、设置。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根标志柱上最多不应超过2种。 5.3.4.3柱式、附着式标志杆间隔宜大于30米,悬臂式、门架式间隔宜大于80米。 6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6.1警告标志的设置 6.1.1地点要求 警告标志的设置地点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警告标志至危险点距离 设计速度(km/h) 至危险点距离(m) 100-120 200-250 71-99 100-200 40-70 50-100 40 20一50 6. 1.2预告交叉路口形状的警告标志的设置 预告交叉口形状的警告标志主要包括:十字交叉标志、T形交叉标志、y型交叉标志和环型交叉标 创匕 JWN o 6. 1.2. 1不规则、

13、视线不良的交叉路口应设置预告交叉路口形状的警告标志。 6. 1.2.2设置环型交叉路口标志时,应配合设置环岛行驶标志。 6.1.2.3异形交叉路口应设置预告交叉口形状的警告标志。如图1所示。 甲万 夕谧 图1异形交叉路口标志设置示例 DB11/T 493.1一2007 6.1.2.4交叉路口被中央护栏或中心黄实线封闭的,不设置预告交叉路口形状的警告标志。 6.1.3预告道路平面线形的警告标志的设置 预告道路平面线形的警告标志主要包括:向左急弯路标志、向右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和连续 弯路标志。 6.1.3.1预告道路平面线形的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弯道圆曲线与直线段切点以前位置。 6.1.3.2急

14、弯路标志设置 对应不同的设计速度,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同时符合表3条件的,应设置急弯路标志。 表3急弯路标志设置条件 设计速度(km/h) 平曲线半径- (M)300200150 停车视距, (M) 6.1.3.3反向弯路标志设置 对应不同的设计速度,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同时符合表3条件,且相邻反向圆曲线间的最小直线 段长度符合表4中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反向弯路标志。 表4反向弯路标志设置条件 设计速度(km/h)6050403020 相邻反向圆曲线之间最 小直线段长度1 (M) 10090705040 6.1.3.4连续弯路标志设置 6.1.3.4.1对应不同的设计速度,在连续出现3个或3个

15、以上弯路,其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同时符合 表3条件,且相邻反向圆曲线间的最小直线段长度符合表4中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连续弯路标志。 6.1.3.4.2当连续弯路总长度大于500米时,应重复设置连续弯路标志。 6.1.3.5设有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标志的路段,在弯路同时设置线形诱导标志。如图2所示。 图2弯路的标志设置示例 6.1.4道路纵断线形警告标志的设置 道路纵断线形警告标志主要包括:上陡坡标志、下陡坡标志和驼峰桥标志。 6.1.4.1道路坡度大于5%时,应在纵坡坡脚和坡顶前设置上陡坡标志和下陡坡标志。 6.1.4.2在拱度很大,影响视距的驼峰桥前应设置驼峰桥标志。 4 DB11/T

16、 493.1-2007 6. 1.5道路变窄警告标志的设置 道路变窄警告标志主要包括两侧变窄标志、右侧变窄标志、左侧变窄标志、窄桥标志。 6. 1.5. 1在道路变窄或同向车道数减少的路段,设置变窄标志。如图3所示。 图3变窄标志设置示例 6. 1.5.2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应设置窄桥标志。 6. 1.6交通流警告标志 交通流警告标志主要包括注意行人标志、注意儿童标志、注意牲畜标志、注意非机动车标志和双向 交通标志。 6. 1.6. 1在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人行横道线以前,设置注意行人标志。 6. 1.6.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设置注意行人标志。 信号灯控制交叉路口 信号灯控制人行横道 已设

17、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的非信号灯控制路口 6. 1.6.3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前应设置注意儿童标志。 6. 1.6.4在经常有非机动车出入、横穿的路段或机动车跨越非机动车车道的地点前,设置注意非机动车 标志。如图4所示。 a 图4注意非机动车标志设置示例 6. 1.6.5由双向分离行驶进入双向不分离行驶路段,或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起点前应设置双 向交通标志。如图5所示。 DBII/T 493.1-2007 图5双向交通标志设置示例 6. 1. 7道路状况警告标志的设置 道路状况警告标志主要包括注意落石标志、注意横风标志、易滑标志、傍山险路标志、堤坝路标志、 路面不平标

18、志、注意障碍物标志。 6.1.7.1在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前,设置注意落石标志。 6. 1.7.2在经常有很强的侧向风路段前,设置注意横风标志。 6. 1.7.3在路滑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前,设置易滑标志。 6. 1.7.4在傍山险路前,设置傍山险路标志。 6. 1.7.5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道路前,设置堤坝路标志 6. 1.7.6在路面颠簸较强烈的路段前,设置路面不平标志。 6. 1.7.7在道路障碍物前,设置注意障碍物标志。 6. 1.8危险地点警告标志的设置 危险地点警告标志主要包括: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叉形符号标志、斜 杠符号标志、注意信号灯标志、村庄标志、

19、隧道标志、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慢行标志和注意危险标志。 6. 1.8. 1在铁路道口前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如图6所示。 DBII/T 493.1-2007 信 50m . one50M 50M 有人看守铁道路口 无人看守铁道路口 图6铁道路口标志设置示例 6. 1.8.2在驾驶员不易发现前方为信号灯控制路口,或由高速路驶入一般道路的第一个信号灯控制路口 前,设置注意信号灯标志。 6. 1.8.3在道路紧靠或穿越村庄、集镇且视线不良的路段前,设置村庄标志。 6. 1.8.4在隧道较长、视线不良、照明不好的隧道口前,设置隧道标志。 6. 1.8.5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前,设置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6.

20、 1.8.6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才能安全通过的路段前,设置慢行标志。 6. 1.8.7在上述警告标志未包括的其他危险路段前,设置注意危险标志。 6.2禁令标志的设置 6.2. 1禁止车辆驶入或行人进入标志的设置 禁止车辆驶入或行人进入标志主要包括: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驶入、禁止载货汽车驶入、禁止三 轮机动车驶入、禁止大型客车驶入、禁止小型客车驶入、禁止汽车拖挂车驶入、禁止拖拉机驶入、禁止 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驶入、禁止二轮摩托车驶入、禁止某两种车驶入、禁止运输危险物 品车辆驶入、禁止非机动车进入、禁止畜力车进入、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进入、禁止货运三轮车进入、 禁止人力车进入和禁止行人进

21、入标志。 6.2. 1. 1当禁止种类较多时可使用组合标志。组合标志上的标志数量不宜超过4个,单个标志的直径(高) 不宜小于40厘米,如图7所示。 (左转车辆驶过路口后,利用临近道路网络绕 行通过路口。平面绕行转向路口指路标志应明确显示车辆的行进方向和行驶路线,并在左、右转弯绕行 道路设置相应的标志提供道路信息。如图47所示。 .卜 .叫脚卜 .口.卜 J二r, 卜 直行车辆行驶路线 左转车辆行驶路线 右转车辆行驶路线 悬储式指路标志 路侧式指路标志 图47平面绕行转向路口车辆行驶路线示意 在右转行驶道路前80-100米处(即图47C点),设置指路标志指示车辆绕行方式和行驶方向,以 DB11/

22、T 493.1-2007 北京市西单路口为例,c点标志版面如图48所示。 图48平面绕行转向路口指路标志示例I 其中,白点表示该道路交叉口为平面绕行转向路口,指向箭头指示车辆绕行路线及行驶方向。 在平面绕行转向路口前80-100米处(即47A点),设置指路标志指示车辆绕行方式和行驶方向,并 附加禁止左右转弯标志,表示该路口禁止车辆向左、向右转弯。如图49所示。 图49平面绕行转向路口指路标志示例2 在左、右转弯行驶道路的转弯处设置指路标志,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 如右转弯行驶的道路应设置见图47中指路标志B, D, E,标识车辆行进方向的道路信息。以北京 市西单路口为例,其中B, D, E各点指

23、路标志如图50所示。 B, E点标志D点标志 图50平面绕行转向路口指路标志示例3 DBIl/T 493.1-2007 左转弯行驶的道路应设置见图47中指路标志F, G, H。以北京市西单路口为例,其中F, G, H指 路标志如图51所示。 图51平面绕行转向路口指路标志示例4 6.4.2.1.6地点距离指路标志的设置 6. 4. 2. 1. 6. 1放射线城市道路的地点距离指路标志 放射线城市道路的地点距离指路标志按照功能可划分为:进城指路预告标志和出城指路预告标志。 进城指路预告标志 该指路标志设置在进城主要放射线沿线重要交通集散点后,对前方环路(立交桥)、主要行政区域 的名称和距离进行预

24、告同时标注编号。指示信息一般不超过三条,指示信息的选取以北京为例可参考附 录B. 出城指路预告标志 该指路标志设置在出城主要放射线沿线重要交通集散点后,对前方环路(立交桥)、主要行政区域 的名称和距离进行预告。指示信息一般不超过三条,指示信息的选取以北京为例可参考附录B。例:京 开高速公路进出城指路预告标志。如图52所示。 图52京开高速公路进出城指路预告系统 DBII/T 493.1-2007 6. 4. 2. 1. 6. 2连接城市放射线道路的地点距离指路标志 设置于连接城市放射线道路的地点距离指路标志,预告内容为道路前方所要经过的城市主干道及 重要地点的名称和距离。如图53所示。 口口口

25、 通州(通顺路) )日口口 (北关) 口口口 通州(北苑环岛) 口口口 图53连接城市放射线道路的地点距离指路标志示例 6.4.2.2城市环路指路标志系统 城市环路指路标志系统包括:环路出口多级预告系统和高速公路、国道多级预告系统。 6.4.2.2.1环路出口多级预告系统 环路出口多级预告系统包括:环路出口多级预告标志、互通式立交指路标志、出口标志。 6. 4. 2. 2. 1. 1环路出口多级预告标志是指在环路出口前(一般为4-0. 5Km)的不同地点,对同一出口进 行多次预告。如图54所示。 图54环路出口三级预告标志设置地点示意 以图54为例,在环路出口A前设置地点、距离标志,预告前方A

26、出口、B出口、c出口;在环路出 口B前预告前方B出口、c出口、D出口;在环路出口c前预告前方c出口、D出口、E出口;依次顺延 形成环路三级出口预告标志。 DB11/T 493.1-2007 例I:广渠门桥出口三级预告。如图55所示。 图55环路出口三级预告标志示例I 例2:榴乡桥出口三级预告。如图56所示。 小红门桥 肖村桥榴乡桥 大红门东桥 图56环路出口三级预告标志示例2 6. 4. 2. 2. 1. 2互通式立交指路标志 立交桥出口前500米处设置互通式立交指路标志。减速车道起点设置出口指示标志,出口处设置出 DBII/T 493.1-2007 口标志。如图57所示。 四惠桥 图57互通

27、式立交指路标志、出口指示标志、出口标志设置示例 6. 4. 2. 2. 1. 3环路出口编号 编号的颜色根据所在道路指路标志衬底的颜色确定,图案采用白色椭圆图形。 编号以驶向京承高速路的出口为起点,内外环均按顺时针方向进行编号。同一立交桥内外环编号保 持一致;同一立交桥向城内(进城方向)和向城外(出城方向)分为两个出口时,在出口编号后加A, B进行区分,城内方向加A、城外方向加B. 6. 4. 2. 2. 1. 4环路指路标志与城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衔接 在环路立交出口前(跨线式立交、首蓓叶式立交等)设置互通式立交指路标志和出口标志,与桥下 路口指路标志指示信息相对应。 如下,以跨线式立交(西

28、二环官园桥)和首蓓叶式立交(东二环建国门桥)为例。 如图58所示(西二环官园桥) DBII/T 493.1-2007 图58环路跨线式立交出口与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衔接示例 环路互通式立交出口前设置互通式立交标志,同时在出口处设置出口标志。如图59所示(东二环 建国门桥)。 DB11/T 493.1-2007 建 国 门 桥 图59环路互通式立交出口指路标志示例 6.4.2.2.2高速公路、国道多级预告系统 6. 4. 2. 2. 2. 1设置于城市环路,对经由环路起始或途经的高速公路及国道信息进行预告。指示信息内容 为前方与环路相交的3条高速公路或国道的名称、编号及距离。以北京市高速公路、国道为

29、例,如图 60所示。 DB11/T 493.1-2007 八达岭高泣公昭、立丛鱼丝全声 京兰公路 四环路三环 二环路 机场高过公路 碟s 京通快速公路 京石高速公路 京沈高速公路 京伸幼高这公路 京开高泣公路 南苑路 京济公路 图60高速公路、国道位置示意图 6. 4. 2. 2. 2. 2设置于环路主要互通式立交桥交通流汇集点后。若高速公路或国道间距离较远,可重复设 置。设置于四环路上的预告高速公路、国道的指路标志版面,如图61所示。 图61四环路上高速公路、国道预告标志示例 DBII/T 493.1-2007 设置于三环路上预告高速公路、国道的指路标志版面,如图62所示。 图62三环路上高

30、速公路、国道预告标志示例 6.4.3本地信息单元 6.4.3.1本地信息单元,即本地名。标注指路标志所在位置的地理名称。如图63所示。 本地信息单元(本地名) 图63指路标志中本地信息单元示例 6.4.3.2本地信息地名的确定 6.4.3.2. 1指路标志所在地点具有经由地名管理机关正式命名的标准地名,即采用该名称作为本地名。 如:建国门桥,西单。 6.4.3.2.2指路标志所在地点不具备第一项所述条件,但具有历史沿用、公众认知度高的地名,即采用 DB11/T 493.1-2007 该名称作为本地名。如:新街口、西八间房。 6.4.3.2.3指路标志所在地点不具备第一、二项所述条件,此路口为一

31、条或多条道路起点的,取其中一 条道路的名称附加地理方位端点作为本地名。如xx路西口。 6.4.3.2.4路口为多条道路起点,遵循以下原则确定本地名: 取公众认知度较高的道路名称附加地理方位端点作为本地名。 取道路等级高、通行状况好的道路名称附加地理方位端点作为本地名。如:府右街南口。 指路标志所在地点不具备第一、二项所述条件的,并且该路口为两条道路中部相交的,采用 “路名叠加”的方式确定本地名(将道路等级高、通行状况好的道路名称前置)。如:霄云路芳园路口。 6.4.3.2.5指路标志所在地点不具备第一、二项所述条件的,并且构成该路口道路未经地名管理机关正 式命名,本地名暂时空出。 6.4.4指

32、向图案 指向图案:用以标示行进方向和行驶方式。如图64所示。 指向图案 再如: 图64指路标志中指向图案示例 6.4.5指路标志文字设置标准 6.4.5. 1指路标志的汉字采用标准黑体(简体)。汉字高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汉字高度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计算行车速度,km/h100-12071-9940-7040 汉字高度,cm60-7050-6040-5025-30 6.4.5.2指路标志的阿拉伯数字和拼音字、拉丁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的高度应根据汉字高度确定,他们与 汉字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6的规定。由于具体原因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依照6.4.5.4确定字符高度。 DBII/T 493.1-200

33、7 表6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 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h)的关系 拼音字、拉丁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大写1/2 h 小写1/3 h 字高h 字宽0. 6 h 笔划粗1/6 h km1/2 h 6.4.5.3指路标志的汉字或其他文字的间隔、行距等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文字的间隔、行距等的规定 文字设置与汉字高度(h)关系 笔划粗1/10 h 距标志边缘最小距离 6.4.5.4指路标志的英文字符标注规格 指路标志(1. 2mX2. 4m以上规格)牌面,主要信息汉字高度在35cm-40cm时,英文高度不小于13cm; 汉字高度大于40cm时,英文高度不小于同等比例。个别信息量大的牌面(1. 2mX2.

34、4m以上规格),主 要信息汉字高度在35cm时,英文高度不小于10cm。指路标志(lmX2m规格),英文高度不小于汉字高 度的1/3. 6.4.6方向标志 6.4.6.1方向标志和指路标志一起使用,用于指示道路的地理方向。 6.4.6.2方向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白底蓝图案,高速公路为白底绿图案。图65适用于交叉路口处, 图66适用于立交桥出口匝道处。 DBIl/T 493.1-2007 N 、 卜r 甘盛 JJ , 声 图65交叉路口方向标志示例 图66立交桥出口匝道方向标志示例 6.4.6.3方向标志可附着指路标志牌面上,如图67所示。也可单独设置于指路标志牌面之外。 图67方向标志附着于

35、指路标志中的运用示例 DB11/T 493.1-200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标注符号 附着式道路交通标志 IJJ 附着于悬臂式道路交通标志结构立杆 愚臂式道路交通标志 A L .1 ! 路侧式道路交通标志 了型路侧式交通标志结构 单柱式交通标志结构 双柱式交通标志结构 双面安装的交通标志结构 飞式道路交通标志 DBII/T 493.1-2007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北京市进、出城指路标志一览表 进城指路标志指向内容一览 设置地点进入市界六环路内侧五环路内侧四环路内侧三环路内侧 北京市远郊区县 名称、距离 五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四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指示

36、信息北京城区或六环 路(立交桥名 称)、距离 四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三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三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二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二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三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二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出城指路标志指向内容一览 设置地点三环路外侧四环路外侧五环路外侧六环路外侧 指示信息 四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五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六环路 (立交桥名称) 距离 北京市远郊区县 名称、距离 北京市远郊区县 名称、距离 北京市远郊区县 名称、距离 北京市远郊区县 名称、距离 河北省重要行政区 名称、距离 河北省重要行政区 名称、距离 河北省重要行政区 名称、距离 河北省重要行政区 名称、距离 河北省下一重要行 政区名称、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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