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310 CCS A 9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安 全 行 业 标 准 GA GA/T 法庭科学 朱墨时序检验规范 Forensic sciences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the sequence between stamps and strokes - - 发布 - - 实施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公安部 发 布 GA/T XXXX XXXX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部 分: 标 准化 文件的 结构 和 起草规 则 的规定 起 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2、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由全国 刑事技 术标 准化技 术委员 会文件 检验 分技术 委员会 (SAC/TC179/SC10 ) 提出 并 归口 。 本文件 起草单 位: 广东省 公安厅 、公安 部物 证鉴定 中心、 中国刑 事警 察学院 、中国 人民公 安大 学、 上海市 公安 局、 安徽 省公 安厅、 广东 警官 学院 、湖 北警官 学院 、深 圳市 公安 局。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胡迎 梅、 韩 星周 、 李 彪、 陈维 娜、 王 长亮 、 方 邡、 贾晓 光、 李 江春 、 施 钦、 冯 明帅、 付磊 。 GA/T XXX
3、X XXXX 1 法庭科学 朱 墨时 序检验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法 庭科 学领 域朱墨 时序 检验 的前 期准 备、 检 验程 序、 鉴 定意 见 、 检验 记录、 检验 材 料复制 、鉴 定文 书。 本文件 适用 于 法 庭科 学领 域的朱 墨时 序检 验 。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3 术 语和 定义 本文件 没有 需要 界定 的术 语和定 义。 4 前 期准 备 4.1 了解 案件 的 基本 情况 。 4.2 审 核检 材的 名称 、数 量、性 状等 。 4.3 了 解检 材墨 迹、 印迹 的形成 方式 、工 具等 。 4.4 了 解
4、原 鉴定 情况 。 4.5 审 核鉴 定要 求。 5 检 验程 序 5.1 分 析检 材 5.1.1 分析 检材 上墨迹 和 印迹的 形成 方式 。 5.1.2 分析 检材 检验 条件 : a) 检材不 具备 检验 条件 的, 可终止 检验 ; b) 检材具 备检 验条 件的 , 按5.2 继 续检 验。 5.2 选 择检 验方 法 5.2.1 方法 选择 原则 方法选 择原 则包 括: a) 先 无损 后有 损; b) 如 使用 有损 检验 方法 , 应征得 委托 单位 的 同 意, 必要时 做预 实验 ; c) 选 择有 损检 验方 法的 , 检验前 应拍 摄 检 验部 位的 细节显 微照
5、 片; d) 宜 选择 多种 检验 方法 检 验,相 互验 证。 5.2.2 常用 检验 方法 及朱 墨时序 特征 5.2.2.1 常 用的 检验 方法 包括但 不限 于: GA/T XXXX XXXX 2 a) 无损检 验法 : 光 学显 微检 验法、 激发 荧光 检验 法、 显 微分光 光度 检验 法、 拉曼 光谱检 验法 等; b) 有损检 验法 :剥 离法 、切 片法、 转印 法等 。 5.2.2.2 常 见朱 墨时 序特 征见 表 1。 表1 常见 朱 墨时 序特 征 检验方法 特征 注意事项 先墨后朱 先朱后墨 光学显微检验 法 交 叉 部 位 通 常 表 现 为 墨 迹 被 印迹
6、色料覆盖; 墨迹笔画连贯 完整, 可能出现 光变现象; 印 迹可能出现收缩、 聚积, 在墨 迹 笔 画 沟 痕 处 可 能 存 在 印 迹 不连续的现象。 交叉部位通常表现为印迹连贯完 整, 印迹色料被墨迹覆盖; 墨迹笔 画可能出现断笔、 变细、 中空、 洇 散等现象; 印迹色料可能出现被擦 划、 拖带等痕迹 ; 特定情况下可能 出现印迹 色料转印的现象。 - 激发荧光检验 法 手 写 字 迹 与 印 迹 的 交 叉 部 位 印 迹 的 荧 光 可 能 会 出 现 不 连 续, 字迹笔画沟痕深处常出现 荧光缺失现象; 激光打印或复 印字迹与印迹的交叉部位, 在 碳 粉 聚 集 部 位 会 出
7、现 荧 光 亮 点。 手写字迹与印迹的交叉部位印迹 的荧光可能连续, 在墨迹较浓处或 笔画的两侧有遮盖荧光使荧光减 弱现象; 激光打印或复印字迹与印 迹的交叉部位, 在碳粉堆积处无荧 光。 先 墨 后 朱 与 先 朱 后 墨 均 应 注 意 碳 粉 的 分 布 情 况 , 排 除 碳 粉未覆盖处的荧光干扰。 显微分光光度 检验法 交叉部位色料 的 光 谱 曲 线 的 走向、 分布与非交叉部位印迹 色料反射光谱曲线的走向、 分 布相符。 交叉部位色料的光谱曲线的走向、 分布与非交叉部位字迹笔画色料 反射光谱曲线的走向、分布相符。 先 墨 后 朱 与 先 朱 后 墨 均 应 注 意 非 交 叉 部
8、 位 的 测 量 点 不 应 选 在 笔 画 的 露 白 处 , 交 叉 部 位的测量点应选在色料均 匀、 连续、 完整处, 且 印文色 料 与 墨 迹 无 互 溶 和 相 互 渗 透 现象。 拉曼光谱检验 法 交 叉 部 位 表 面 的 拉 曼 光 谱 图 特 征 峰 与 印 迹 拉 曼 光 谱 图 特 征峰相符。 交叉部位表面的拉曼光谱图特征 峰与墨迹拉曼光谱图特征峰相符。 先 墨 后 朱 与 先 朱 后 墨 均 应 注 意 选 择 印 迹 色 料 与 墨 迹 无 互 溶和相互渗透现象的测量 点。 剥离法 交 叉 部 位 剥 离 处 看 不 到 印 迹 色 料 或 所 见 印 迹 色 料
9、的 颜 色 明 显 比 非 交 叉 部 位 印 迹 色 料 的颜色浅淡。 交叉部位剥离处所见印迹色料的 颜色浓淡与非交叉部位的印迹色 料颜色浅淡没有明显差别。 - 5.3 选 取检 验部 位 按 照表1 中的注 意事项 选取合 适的检 验部位; 使用无损 检验方 法时,宜 选取多个 不同的 交叉部 位 分别检 验, 相互 验证 。 5.4 分 析特 征 对检验 中发 现的 朱墨 时序 特征进 行分 析, 分析 时应 考虑以 下影 响因 素: a) 墨迹色 料种 类、 浓淡 、书 写压力 ; b) 印迹色 料种 类、 浓淡 、盖 印压力 ; c) 朱、墨 的组 合种 类 ; d) 交叉部 位是
10、否存 在相 互渗 透或互 溶现 象; e) 制成时 间 。 GA/T XXXX XXXX 3 5.5 综合 评断 根据检 验结 果, 考虑 影响 因素, 综合 评断 做出 相应 的鉴定 意见 。 6 鉴 定意 见 6.1 鉴 定意 见种 类 鉴定意 见种 类包 括: a) 确定性 意见 ; b) 倾向性 意见 ; c) 无法确 定。 6.2 鉴 定意 见的 表述 形式 6.2.1 确定 性意 见的 表述 形式 检材上* 形成 在先 ,XXX 形成在 后。 示例: 检材上“省市县区”印文形成在先,“年月日”字迹形成在后。 6.2.2 倾向 性意 见的 表述 形式 倾向认 为检 材上* 形成 在
11、先, XXX 形成 在后。 或: 检 出检材 上* 形 成在 先, XX 形成在 后的 特征 。 示例: 倾向认为检材上 “省市 县区” 印文形成在先, “年月 日” 字迹形成在后, 或: 检出 检材上 “省市县区” 印 文形成在先,“年月日”字迹形成在后的特征。 6.2.3 无法 确定 意见 的表 述形式 因检验 条件 所限 ,无 法确 定检材 上* 与XXX 形 成的 先后顺 序。 示例: 因检验条件所限,无法确定检材上“省市县区”印文与“年月日”字迹形成的先后顺序。 7 检 验记 录 检验记 录应 包括 ( 但不 限 于) 检验 图表 (或 图谱) 、 检验方 法 、 使 用的 仪器 设 备名称 、 检验 条件 、 检验意 见。 8 检 验材 料复 制 8.1 可 采用 照相 、扫 描等 方法复 制。 8.2 检 材应 逐一 复制 ,并 应真实 、清 晰反 映出 检材 全貌。 9 鉴 定文 书 根据鉴 定文书 格 式规 范, 制作鉴 定文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