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3 T 321-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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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1.020 P50 DB1303 秦皇岛市地方标准 DB 1303/T 321 2022 海绵城市 专项 规划 设计导则 2022-4-28 发布 2022-5-28 实施 秦 皇 岛 市 市 场 监 督 管理局 发布 DB1303/T 321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规划设计指标.6 5 专项规划指引.7 6 设计指引.8 附录A.16 附录B.16 DB1303/T 321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秦皇岛市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质量管理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磊、张彤、王金才、韩明波、王祁、马良松、刘遵礼、杨维葳、汪登峰、陈晨、常文静、吕铁军。DB1303/T 3212022 1 海 绵城市 专项 规划 设计导 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的设计指标、规划指引和设计指引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绵城市的专项规划设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3、用于本文件。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336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0513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 50693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74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GB 51222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 51345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1

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25993 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 GB/T 33891 绿化用有机基质 GB/T 50805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 CJ/T 400 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 CJJ 37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75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83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 194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 CJJ/T 91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 135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 188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DB1303/T 3212022 2 CJJ/T 190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

5、HJ 52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JG/T 376 砂基透水砖 JGJ 15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513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海绵城 市 sponge city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

6、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来源:GB/T 51345-2018,2.1.1 3.2 低影响 开发 low impact development 在城市开发和建设过程中,通过有效的水文设计,综合采用入渗、过滤、蒸发和蓄流等方式减少径流排水量,使城市开发区域的水文功能尽量接近开发之前的状况。3.3 年径流 总量 控制 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

7、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来源:GB/T 51345-2018,2.1.2 3.4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可通过本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以日降雨量(mm)表示。3.5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annual runoff pollution removal rate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实现年径流控制率的设施对污染物(以SS计)的平均去除率的乘积。DB1303/T 3212022 3 3.6 下沉式绿地 landscaped depression 低于周边

8、微地形200 mm以内的绿地。3.7 初期雨水径流 first flush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10 mm15 mm)的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3.8 汇流时间 concentration time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汇集到流域出口断面所经历的时间。3.9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 形成峰值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的比值。3.10 雨量径流系数 pluvio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来源:GB 50400-2016,2.1.6 3.11 下垫面 underlyi

9、ng 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路面、绿地、水面等。3.12 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s pollution 又称非点源污染,主要由土壤泥沙颗粒、氮磷等营养物质、农药、各种大气颗粒物等组成,通过地表径流、土壤侵蚀、农田排水等方式进入水体环境并造成污染的过程。3.13 径流污染控制量 rainwater treatment volume 满足海绵城市径流污染控制目标而需处理的初期雨水径流量。3.14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annual runoff pollution removal rate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实现年径流控制率的设施对污染物(以SS计)的平均去除

10、率的乘积。DB1303/T 3212022 4 3.15 断接 disconnection 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雨水径流的方法。3.16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人工设施。3.17 过滤设施 filtration practices 采用沙、土壤或泥炭等介质过滤雨水达到低影响开发目标的设施。3.18 前池 forebay 设置在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对雨水径流的水位和流量起到调节作用的构筑物。3.19 生态树池 ecological tre

11、e pool 生物滞留设施的一种,通过植物和改善的土壤对汇水范围内的雨水进行过滤、渗透和滞留。3.20 植草沟 grassed swale 种有植被的地表浅沟,可收集、输送、排放并净化径流雨水。3.21 植被缓冲带 vegetated filter strip 坡度较缓的植被区,利用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3.22 湿塘 wet pond 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来源:GB 50400-2016,2.1.21 3.23 人工湿地 constructed wetland 人工建造的与沼泽地类似的湿地结构,以雨水沉淀、过滤

12、、净化和调蓄以及生态景观功能为主。DB1303/T 3212022 5 3.24 入渗设施 infiltration practices 使雨水分散并被渗透到地下的人工设施。包括渗透井管、渗透洼地、渗透沟等。3.25 渗井 infiltration well 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下渗的设施。来源:GB 50400-2016,2.1.13 3.26 渗透塘 infiltration basin 一种具有降低径流总量、削减径流污染作用的平坦洼地。3.27 透水铺装 permeable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雨水的地面铺装结构。包括透水砖、透水水泥混凝土和透水沥青混凝土。3.28 绿色屋顶

13、 green roof 生态屋顶。一种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介质,并种植植物,底部设有排水通道的屋面。3.29 雨水罐 rain barrel 用于收集和储存屋顶雨水径流的蓄水容器,主要用于居民区屋顶雨水收集,设计容积相对较小。3.30 蓄水池 cistern 用于收集和储存雨水径流的蓄水容器,主要用于工业或商业用地的雨水收集,其设计容积相对较大。3.31 雨水收集回用 rain harvesting 利用一定的集雨面收集雨水作为水源,经过适宜的处理并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通过管道输送或现场使用方式予以利用的全过程。DB1303/T 3212022 6 4 规划设 计指标 4.1 通用要求 海绵

14、城市专项规划主要解决城市开发建设带来的雨水径流的水量、峰值和水质变化等问题及所在区域流域水的系统性问题。通过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有效降低径流总量、削减峰值流量和减少径流污染物,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及防涝、防洪、防潮的目的。4.2 年 径流 总量 控制 目标 秦皇岛市区域居住、公共设施、商业设施、工业、道路、绿地及广场用地内新建、改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年 径流 总量 控制 率 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 项目 居住 公共设施 商业设施 工业 道路 绿地、广场 70%新建 70%75%70%65%70%85%改建 70%70%65%65%65%75%新建 75%80%75%70%70

15、%85%改建 70%75%70%65%65%4.3 年 径流 污染 削减 率 不同类型用地内新建项目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宜50%。4.4 下 沉式 绿地 率 不同类型用地内新建、改建项目下沉式绿地率可按表2指标控制。其中生物滞留设施占绿地面积宜10%。表2 下 沉式 绿地 率 项目 居住 公共设施 商业设施 工业 道路 绿地 广场 新建 50%20%20%20%30%50%50%改建 20%50%50%50%25%30%30%4.5 透水 铺 装率 秦皇岛市不同类型用地内新建、改建项目透水铺装率可按表3指标控制。表3 透水 铺 装率 项目 居住 公共设施 商业设施 工业 道路 绿地 广场 新建 6

16、0%60%60%40%30%50%70%改建 30%30%30%30%25%30%50%DB1303/T 3212022 7 4.6 绿 色屋 顶率 新建居住、公共建筑及商业建筑绿色屋顶率宜20%。改造建筑与小区经过鉴定与评估确定安全时,可采用绿色屋顶。4.7 内涝 防治 4.7.1 中心城区应能有效应对30年一遇暴雨;其他地区能有效应对20年一遇的暴雨。确保城市在发生防涝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不受较大影响。具体控制要求见表4。4.7.2 秦皇岛市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一般地区采用3年一遇,重要地区采用5至10年一遇,其中立体交叉道路雨水管渠应满足GB 50014要求,设计重

17、现期不小于10年,重要地区为20至30年。表4 内 涝防 治系 统设 计 分类 重现期(年)地面积水设计标准(cm)中心城区 30 年一遇 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cm。其他地区 20 年一遇 注:积水深度的控制要求是指城市干道中至少双向各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限值。4.8 防洪、防潮 防洪水、防海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中洪水的设计标准指洪水重现期,海潮的设计标准指海潮高潮位的重现期。4.9 雨 水资 源化 利用 率标 准 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利用量占降雨量的比例)5%。5 专项规 划指 引 5.1 通 用要 求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

18、划应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各项目标和控制指标,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步骤,指导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和项目推进。5.2 海 绵城 市专 项规 划内 容 5.2.1 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包括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等方面,分析城市海绵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区域。5.2.2 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区内的内涝原因解析,评估城市管网及河流水系的防洪排涝能力,对城市水系水环境容量及污染源进行分析,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水安全和水环境的重要建设目标。5.2.3 采取分区管控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从需求和实施条件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

19、规划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将相关区域指标或目标分解到各分区的项目地块。5.2.4 建立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从汇水分区分解到具体地块的技术规则。5.2.5 提出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方案,明确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和城市水系的主要工程性措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政策制度、网络监测信息系统平台等非工程性保障措施。DB1303/T 3212022 8 5.3 与 其他 专项 规划 的关 系 5.3.1 与城市水系规划的协调应注重对自然水系的保护和受破坏水系的修复,明确受保护水体名录及其主要指标,划定受保护水体的边界;完善水系间连通的方案;结合水系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雨水蓄存及超标

20、径流排放要求,优化水系内部或水系间的调度方案及水系的水位控制。5.3.2 与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的协调应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指标,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并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进行衔接;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对雨水径流的渗滞、调蓄、净化等作用;优化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平面布局与竖向控制,应利用城市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在满足各类用地主导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结合易涝点分析、排水管网竖向规划和雨水回用,进行雨水调蓄规划布点及规模设置,并协调好各市政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5.3.3 与城市绿地系统

21、规划的协调应注重城市绿地对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特殊贡献。在景观性、可游憩性基础上,强化绿地系统的生态性、可渗透性、可调蓄性;提出适用于不同类型绿地的低影响设施类型及设施布局原则;在满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低影响开发规划建设目标、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等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绿地的渗透、调蓄和净化能力,结合周边区域径流控制及超标雨水消纳需要,明确相关控制设施和消纳设施的规模及布局,对绿地周边区域的径流进行渗透、调蓄、净化;提出适宜的树种选择和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海绵功能和景观需求。5.3.4 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协调应注重源头低影响开发

22、雨水系统与排水管网系统和超标径流排放系统的协同。明确城市内涝风险区段和等级;协调径流污染控制目标、防治方式与排水系统调度运行的关系;协调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及利用方式;协调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竖向、平面布局与城市排水管网的关系。5.3.5 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的协调应注重城市道路的交通需求特点。因条件限制,在道路红线内不能实现海绵城市控制目标的城市道路,应结合道路两侧公共绿地的布局布置为道路服务的海绵设施;协调道路竖向与其他低影响开发设施及超标径流排放通道的关系。5.4 模 型构 建 包括模型选取、基础数据获取、模型概化、模型参数选取过程。模拟工况过程和结果为模型模拟专题研究报告的核心部分,应按照

23、现状能力评估、海绵城市指标分解、水安全治理、水环境提升、溢流污染控制等不同模拟应用,分别详细阐述模拟方法选择、参数选择、模拟工况设置、各工况结果分析等内容。5.5 智 慧化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应提出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调度、运维、监测一体化的智慧化信息管控平台,并能够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保障并优化其运行、维护和管理。6 设计指 引 6.1 通 用要 求 DB1303/T 3212022 9 6.1.1 海绵城市的设计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场地评估阶段主要是评估场地的土壤、坡度、地下水位等自然特性。

24、初步设计阶段主要是根据场地特征和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结合场地内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的布局,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类型(见附录B),并初步选定设施的位置。详细设计阶段主要是对各类设施进行布局,划分汇水区,并进行规模计算和校核,并且对设施的类型、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组合。6.1.2 海绵城市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海绵城市技术的规划设计应确保场地或设施的安全;水敏感性地区保护优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结合自然;生态型的设施优先;高效、经济、结合景观;小型、分散的设施优先,尽可能就地处理;低成本、易于维护的设施优先;尽可能减小不透水面积;使用海绵城市的相关技术对不透水地面进行分割。6.2 建 筑与 小区

25、6.2.1 通 用要 求 6.2.1.1 低影响开发系统结合建筑与小区的地形、地质情况、规划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相邻市政设施、河湖水系和绿地广场等要素统一规划设计。6.2.1.2 场地海绵设计应因地制宜,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海绵设施。6.2.1.3 建筑海绵设计充分考虑雨水的控制与利用,屋顶坡度较小的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无条件设置绿色屋顶的建筑应采取措施将屋面雨水进行收集消纳。6.2.1.4 小区道路海绵设计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地的竖

26、向关系,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海绵设施。6.2.1.5 小区绿地结合规模与竖向设计,在绿地内设计可消纳屋面、路面、广场及停车场径流雨水的海绵设施,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6.2.1.6 当上述设计不能满足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指标时,需进行低影响设施的专项设计,按所需蓄水容积或污染控制要求,合理设计蓄水池、雨水花园,雨水桶及污染处理设施。6.2.2 技 术设 施 6.2.2.1 降落在屋面的雨水经过初期弃流,可进入高位花坛和雨水罐,并溢流进入下沉式绿地,雨水罐中雨水宜作为小区绿化用水。6.2.2.2 降落在道路、广场等其他硬化地面的雨水,利用可渗透铺装、

27、下沉式绿地、渗透管沟、雨水花园等设施对径流进行净化、消纳,超标准雨水可就近排入雨水管道。在雨水口可设置截污挂篮、旋流沉沙等设施截留污染物。6.2.2.3 处理后的雨水一部分可下渗或排入雨水管,进行间接利用,另一部分可进入雨水池和景观水体进行调蓄、储存,经过滤消毒后集中配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浇洒等。6.2.2.4 可采用的低影响开发技术设施主要有:a)渗:包括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等;DB1303/T 3212022 10 b)滞:包括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池等;c)蓄:包括景观水体、储水池、雨水罐等;d)调:包括调节塘(池)等;e)净:包括植被缓冲带、前置塘、人工湿地等;f)传:包括

28、植草沟、渗透管、灌渠等;g)用:包括道路喷洒、灌溉回用、景观水体补给等;h)排:包括溢水口、分流管道等。6.2.3 技 术要 求 6.2.3.1 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6.2.3.2 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照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SS、COD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可采用5 mm7 mm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可采用4 mm8 mm径流厚度。雨水可回用于建筑与小区生活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和景观水体补给等。6.2.3.3 建

29、筑与小区内无大载重汽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渗透铺装。6.2.3.4 建筑与小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宜采用植草沟、渗透沟槽等地表排水形式输送、消纳、滞留雨水径流,减少小区内雨水管道的使用。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设施规模原则上应该按照GB 50014中相应标准进行设计。6.2.3.5 建筑与小区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雨水口应采取截污挂篮、环保雨水口等措施。6.2.3.6 建筑与小区内绿地宜采用可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度宜为100 mm200 mm;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设置缓冲区;当采

30、用绿地入渗时可设置入渗池、入渗井等入渗设施增加入渗能力;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6.2.3.7 小区道路两侧、广场以及停车场周边的绿地宜设置植草沟,植草沟与其他措施联合运行,可在完成输送功能的同时满足雨水收集及净化处理要求。6.2.3.8 植草沟断面形式宜采用抛物线型、三角形或梯形。草沟顶宽不宜大于1500 mm,深度宜为50 mm250 mm,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1:3,纵向坡度不应大于4%,沟长不宜小于30 m。6.2.3.9 在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m及

31、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5 m(水平距离)的区域,可采用底部防渗的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6.2.3.10 建筑与小区应根据条件设置雨水调蓄设施,其中新建工程硬化屋面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宜配建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罐、雨水调蓄池、雨水调蓄模块、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洼地,不包括低于周边地坪50 mm及以内的下沉式绿地。6.2.3.11 在雨水管渠沿线附近有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可作为雨水径流高峰流量调储设施,当天然条件不满足,可建造雨水调蓄设施。6.2.3.12 雨水调蓄池可采用室外地埋式塑料模块蓄水池、硅砂砌块水池、混凝土水池等。6.2.3.13 有景观水体的小区,景

32、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水体应低于周边道路及广场,同时配备将汇水区内雨水引入水体的设施,景观水体的规模应根据降水规律、水面蒸发量、径流控制率、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定。6.3 城市 道路 DB1303/T 3212022 11 6.3.1 城市道路应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路段,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按GB 50014执行。6.3.2 城市外围高速、城市快速以及城市内部公路,在满足交通功能的条件下,充分考虑海绵城市建设需求,通过防护绿地的合理设计,将道路雨水径流

33、引入,并进行渗滞和净化。具有城市截洪屏障功能的外围高速可采取设置透水铺装及导洪设施实现排水目标。6.3.3 城市主次干道、支路等道路,在满足同等道路功能的前提下,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需求,优先选用含绿化带的横断面形式。6.3.4 城市道路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优先布置在道路侧分带、宽度大于2米的道路中分带以及道路外侧市政绿地。在道路侧分带能够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并且设施的规模可以满足相关要求时,应优先考虑利用道路侧分带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6.3.5 城市道路的海绵城市设计应结合道路功能、道路竖向和景观要求,合理组合,优化布局。6.3.6 道路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铺装,新建区轻荷载

34、的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可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铺装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6.3.7 道路红线内的中央分隔带或机非分隔带宜建设为植草沟和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周边绿地宜建设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雨水塘和人工湿地;行道树树池宜设计成为生态树池,人行道部分雨水可引入树池内。6.3.8 路面雨水宜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化(中分带不建议接纳客水),当红线内绿地空间不足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将道路雨水引入道路红线外城市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处理。当红线内绿地空间充足时,也可利用红线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处理道路红线外空间的雨水径流。6.3.9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坡度

35、,充分考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雨水径流汇入。6.3.10 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相衔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6.3.11 城市道路绿化带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必要的侧向防渗措施,防止雨水径流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对于底部不适宜下渗的路段,还应采取底部防渗措施。6.3.12 易积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周边洼地与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建设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应与市政工程管线设计相协调。6.3.13 规划为超标雨水径流行泄通道的城市道路,其断面及竖向设计应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并与区域整体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6.3.14 下凹桥

36、区的排水形式应采用泵站排水与调蓄相结合的方式,雨水调蓄设施宜结合雨水泵站的前池进行建设。6.3.15 城市道路穿越水源保护区或其他对水质要求较高的水域时,宜结合道路竖向及断面形式,布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或对雨水径流污染具有较强净化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6.3.16 城市道路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倍。雨水口宜设置成综合型收集口,从水平和侧向方向进行收集,满足雨水垂直及侧流要求,达到雨水收集或导流的最优化。6.4 城市 绿地 与广 场 6.4.1 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充分利用大面积的绿地与景观水体,设置以雨水渗滞、调蓄、净化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

37、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DB1303/T 3212022 12 6.4.2 广场与停车场规划设计时宜配套布局绿化用地,形成适当的分隔,以便于将雨水引入绿地进行综合处置。6.4.3 条件允许时,城市广场可设计为下沉式广场,作为超标降雨的调蓄空间。6.4.4 城市广场和地面公共停车场的硬化地面应优先选用透水铺装,并配建蓄水模块等蓄水设施,对经过分隔绿带和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设施过滤、净化后的雨水进行收集,并用于洗车、广场冲洗和绿地浇洒。6.4.5 在符合景观要求和微地形设计的基础上,城市绿地宜做成生物滞留设施,以消减峰值流量,延缓峰值时间,净化雨

38、水径流。6.4.6 城市绿地中的景观水体、草坪绿地和低洼地的建设宜设计为集雨水调蓄、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设施。6.4.7 城市绿地与广场的规划设计,应充分利用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和植被缓冲带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净化。6.4.8 在场地条件允许的地块,可将绿地周边道路和地块的雨水径流引入绿地进行处理和调蓄,其收水区范围应结合绿地的面积、场地竖向和周边的河流水系等要素进行划定。6.4.9 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植草沟和植被过滤带等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6.4.10 下沉式广场、湿塘、雨水湿地和蓄水池等以调蓄为主要

39、功能的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6.4.11 湿塘、雨水湿地、景观湖和下沉式广场等调蓄设施应建设预警标识和预警系统,保障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撤离,避免事故发生。6.5 城市 水系 6.5.1 根据蓝线规划,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对于硬质护岸和河床的河道,在满足防洪安全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前提下,应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进行生态修复和恢复。6.5.2 对城市内河进行海绵化改造规划设计时,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生态岸线,原则上不得使用对现状沟渠采用加盖的方式,对确需加盖的,应增加同等面积水面。6.5.3 根据城

40、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环境功能区划、岸线及滨水区利用情况,充分利用滨河绿带、护岸、景观水体对雨水进行调蓄、净化和安全排放,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控制目标及指标要求。6.5.4 雨污分流地区的湖泊应承担雨水调蓄功能,雨污合流地区的湖泊不宜承担管网设计标准内调蓄功能,但可作为超管网设计标准时降雨的调蓄空间。6.5.5 河道护岸宜优先采用生态型护岸,设置滨河植被缓冲带;结合滨水公共绿地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等具有净化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6.5.6 城市水源保护区(除水利设施外)内水系,应采用生态岸线,提高岸线的雨水渗滞、调蓄、净化功能。6.5.7 雨水排出口附近应设置雨水前池、格栅和除沙装置,并因地制宜地选

41、用雨水湿地、生物浮岛等生态储存和净化设施。6.5.8 滨河道路与绿带,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合理的竖向设计,使得城市雨水径流以地表潜流的方式排入河道。6.5.9 城市水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GB/T 50805中的相关要求。6.5.10 滨河、滨湖的调蓄空间应建设预警标识和预警系统,保障暴雨期间的人员安全,避免事故发生。DB1303/T 3212022 13 附 录 A(资料 性)常用参 数及 计算 方法 A.1 常用 参数 A.1.1 径流系数见表A.1。表 A.1 径流 系数 300 mm 0.30-0.40 0.40 0.80-0.90 0.85-0.95 0.60-0.7

42、0 0.80 0.80-0.90 0.85-0.95 0.50-0.60 0.65-0.70 0.45-0.55 0.55-0.65 0.40 0.5-0.6 0.40 0.35-0.5 0.30 0.25-0.4 0.15 0.10-0.25 1.00 1.00 500 mm 0.15 0.25 500 mm 0.30-0.40 0.40 0.08-0.45 0.08-0.45 50 0.85-1.00 A.2 计算 方法 A.2.1 暴雨强度公式:q=605.709*(1+0.711lgP)/(t+1.040)0.464 A.1 式中:P 设计降雨的重现期(年);DB1303/T 3212

43、022 14 t 汇流时间(min)。A.2.2 径流系数 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iiZFF.A.2 式中:z综合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m2);Fi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m2);i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A.2.3 初期弃流量 初期弃流量宜按照下式进行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测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确定。10iWF.A.3 式中:Wi初期弃流量(m);初期径流厚度(mm)。A.2.4 渗透设施计算公式 渗透设施的渗透量按下式计算:s s sW KJA t.A.4 式中:Ws渗透量(m);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取 0.50.6;K土壤渗透系数(m/s);J水力坡度,一般取1;s

44、A 有效渗透面积(m2);ts渗透时间(s),当计算调蓄时应12h,渗透池(塘)、渗透井、湿地可72 h,其他24 h。DB1303/T 3212022 15 A.2.5 渗透设施进水量计算 060()1000cc y m cqW F F t.A.5 式中:Wc渗透设施进水量(m);Fy渗透设施受纳的集水面积(ha);F0渗透设施的直接受水面积(ha),埋地渗透设施取 0;tc渗透设施产流历时(min);qc渗透设施产流历时对应的暴雨强度L/(sha)。A.2.6 渗透系统产流历时内的蓄积雨水量()p c sW Max W W A.6 式中:Wp产流历时的蓄积雨水量(m),产流历时经计算确定,不宜大于 120min。DB1303/T 3212022 16 附 录 B(资料 性)低影响 开发 设施 表B.1 各类 用地 中低 影响 开发设 施选 用一 览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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