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 B 6 1 0 1/T 3 0 7 9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体 原 则.15 核 心 技 术 要 素.26 其 他 技 术 要 素.37 服 务 质 量 评 价.3D B 6 1 0 1/T 3 0 7 9 2 0 2 0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西 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2、 单 位:西 安 经 发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孙 琦、耿 何 翔、李 修 远、朱 可、柯 涛、张 洞 天、李 婷、李 晓 佳。本 文 件 首 次 发 布。本 文 件 在 实 施 中 若 有 疑 问 或 建 议,请 将 咨 询 或 修 改 建 议 等 信 息 反 馈 至 下 列 单 位:单 位:西 安 经 发 物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地 址:西 安 市 未 央 路 1 3 2 号(经 发 大 厦 2 4 层)电 话:0 2 9-8 6 5 3 6 9 7 9D B 6 1 0 1/T 3 0 7 9 2 0 2 01物 业 服 务 规 范
3、 社 区 文 化 活 动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服 务 的 一 般 要 求、活 动 分 类、内 容 与 要 求、组 织 实 施、考 核 与 评 价 等 内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物 业 服 务 组 织 面 向 业 主/使 用 人 所 开 展 的 各 类 社 区 文 化 活 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4、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9 6 6 4 文 化 娱 乐 场 所 卫 生 标 准G B 9 6 6 9 图 书 馆、博 物 馆、美 术 馆、展 览 馆 卫 生 标 准G B 1 9 0 7 9 体 育 场 所 开 放 条 件 与 技 术 要 求G B/T 2 0 6 4 7.1 社 区 服 务 指 南 第 1 部 分:总 则G B/T 2 0 6 4 7.3 社 区 服 务 指 南 第 3 部 分 文 化、体 育、娱 乐 服 务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社 区 文 化 c o m
5、 m u n i t y c u l t u r e在 社 区 中,以 社 区 全 体 成 员 为 对 象,以 开 展 满 足 社 区 成 员 多 样 化 需 求 的 文 化 活 动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群 体文 化 活 动,如:戏 曲、舞 蹈、音 乐、书 画 等。来 源:G B/2 0 6 4 7.3-2 0 0 6,3.1 3.2社 区 文 化 活 动 c o m m u n i t y c u l t u r a l a c t i v i t i e s在 社 区 中,开 发、利 用 相 关 资 源,开 展 的 满 足 社 区 业 主/使 用 人 多 样 化 需 求 的 文 化、宣
6、 传、教 育、休 闲 等 活 动,如:戏 曲、舞 蹈、音 乐、书 画、讲 堂、联 欢 会、运 动 会、参 观、观 影、展 示 等 形 式 和 内 容。4 总 体 原 则4.1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的 组 织 在 符 合 文 化、公 安 等 管 理 部 门 相 关 规 定 的 同 时,应 符 合 下 列 原 则。4.1.1 面 向 全 员社 区 文 化 活 动 要 面 向 物 业 服 务 区 域 全 体 成 员,服 务 的 内 容、方 式 要 综 合 考 虑 业 主/使 用 人 的 生 活 方式、文 化 层 次、宗 教 信 仰,提 供 业 主/使 用 人 需 要 的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7、服 务。4.1.2 促 进 和 谐D B 6 1 0 1/T 3 0 7 9 2 0 2 02积 极 引 导、促 进 社 区 不 同 群 体 之 间 沟 通,培 养 和 睦 的 邻 里 关 系,增 强 社 区 成 员 的 凝 聚 力、归 属 感,形 成 和 谐 社 区 文 化 为 目 的。4.1.3 内 容 多 样根 据 业 主/使 用 人 的 特 点 和 需 求,文 化 活 动 应 主 题 鲜 明、内 容 丰 富、形 式 多 样。4.1.4 文 明 健 康文 化 活 动 内 容 应 健 康、文 明,适 合 国 情,符 合 伦 理 道 德,尊 重 民 族 习 惯(风 俗、民 俗)等。不 应 有
8、赌 博、色 情、迷 信、暴 力、歧 视、传 销 等 不 健 康 的 内 容。5 核 心 技 术 要 素5.1 基 本 要 求5.1.1 物 业 服 务 组 织 应 面 向 业 主/使 用 人 群 体 开 展 调 查,了 解 掌 握 社 区 文 化 需 求,制 定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计划,配 置 相 应 人 员,落 实 活 动 相 关 保 障 资 源。5.1.2 配 备 的 休 闲、健 身、文 化 器 材,应 及 时 维 护,做 好 安 全 提 示。5.1.3 物 业 服 务 组 织 在 做 好 自 身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的 同 时,还 应 积 极 配 合 辖 区 街 道 办、派 出
9、 所、社 区 组 织等 相 关 政 府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开 展 的 相 关 社 区 文 化 活 动。5.2 活 动 策 划5.2.1 物 业 服 务 组 织 应 根 据 相 关 政 府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求,结 合 业 主/使 用 人 文 化 需 求,制 定 社 区 文 化 活动 方 案,并 向 业 主/使 用 人 公 布。5.2.2 按 照 活 动 规 模 要 求,在 政 府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备 案 或 审 批。5.2.3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实 施 前 应 制 定 实 施 方 案,活 动 方 案 一 般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主 题:
10、简 洁 鲜 明、易 于 参 与,大 型 或 系 列 活 动 可 在 大 的 主 题 背 景 下 拟 定 若 干 系 列 主 题;目 标:实 现 组 织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的 预 期 效 果;时 间、地 点:确 定 活 动 开 展 的 具 体 时 间 和 地 点;对 象 及 规 模:确 定 活 动 的 参 与 对 象、人 数 和 规 模;负 责 人:确 定 活 动 组 织 的 第 一 责 任 人;内 容 安 排:活 动 的 具 体 组 成 内 容,以 及 开 展 形 式、流 程、日 程 等 详 细 安 排;责 任 分 工:确 定 活 动 主 办 方、承 办 方、协 作 方 等 相 关 方
11、的 分 工 及 责 任;宣 传:分 为 前 期 宣 传、中 期 宣 传 和 后 期 宣 传。分 别 确 定 宣 传 的 责 任 人、宣 传 时 机、宣 传 方 式;预 算:活 动 费 用 的 明 细 及 来 源;应 急 处 置:针 对 活 动 现 场 可 能 发 生 的 消 防 安 全、治 安 事 件、设 备 故 障、恶 劣 天 气 等 突 发 状 况,应 制 定 专 项 应 急 预 案;其 他 事 项。5.3 活 动 筹 备5.3.1 对 需 备 案 或 审 批 的 活 动 应 成 立 活 动 组 委 会,并 召 开 筹 备 会 议,安 排 督 促 各 项 文 化 活 动 的 实 施。5.3
12、.2 应 通 过 海 报、宣 传 单、信 息 推 送 等 多 种 形 式,积 极 动 员 业 主/使 用 人 广 泛 参 与,营 造 活 动 氛 围。5.3.3 根 据 活 动 需 要,可 进 行 预 演 和 彩 排。5.4 活 动 实 施D B 6 1 0 1/T 3 0 7 9 2 0 2 035.4.1 活 动 现 场 应 配 备 充 足 的 工 作 人 员,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组 织 协 调 人 员、设 备 管 理 人 员、服 务 人 员、保洁 人 员、安 保 人 员 等。各 岗 位 人 员 应 明 确 工 作 职 责,相 互 配 合,现 场 服 务 时 应 做 到 着 装 规 范
13、、热 情 服 务。5.4.2 活 动 现 场 应 合 理 设 计 人 流、车 流、物 流 路 线,各 通 道 和 出 入 口 应 保 持 畅 通,引 导 标 识 设 置 合 理。5.4.3 应 提 前 按 照 活 动 方 案 准 备 相 关 设 备、设 施 和 用 品,并 进 行 活 动 场 地 布 置。5.4.4 夜 间 活 动 现 场 及 其 周 边 位 置 应 设 置 满 足 要 求 的 照 明 和 应 急 照 明 设 施 设 备。5.4.5 活 动 进 行 中,工 作 人 员 应 对 现 场 进 行 巡 查,维 持 现 场 秩 序,提 供 现 场 服 务。5.4.6 及 时 做 好 活
14、 动 现 场 的 清 扫 保 洁。5.4.7 活 动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引 导 撤 场,恢 复 活 动 场 地 原 有 面 貌,保 证 场 地 正 常 使 用。5.4.8 出 现 突 发 事 件 时,应 及 时 启 动 应 急 预 案,确 保 人 身 财 产 安 全。6 其 他 技 术 要 素6.1 活 动 类 型6.1.1 按 照 开 展 内 容 分 为 节 庆 活 动、宣 传 活 动、文 艺 活 动、休 闲 活 动、等 类 型。6.1.2 按 照 开 展 形 式 分 为 演 出、联 欢 会、讲 堂、竞 赛、展 览 展 示、咨 询 等 类 型。6.1.3 按 照 开 展 周 期 分 为
15、 定 期 性 活 动 和 临 时 性 活 动。6.2 节 庆 活 动6.2.1 在 重 要 或 传 统 节 假 日,如 元 旦、春 节、元 宵 节、劳 动 节、中 秋 节、国 庆 节 等,可 组 织 以 弘 扬 传统、继 承 风 俗、纪 念 庆 祝 等 为 主 旨 的 专 题 庆 典 活 动。6.2.2 除 传 统 节 日 活 动 外,还 可 结 合 业 主/使 用 人 需 求、当 地 风 俗 习 惯 等 组 织 开 设 主 题 文 化 庆 典,如:邻 里 节、艺 术 节 等 新 型 节 日 活 动。6.2.3 节 庆 活 动 应 以 业 主/使 用 人、工 作 人 员、文 艺 团 体 等 为
16、 主 体,多 方 参 与,活 动 有 文 艺 演 出、民 俗展 演、关 怀 慰 问 等 形 式。6.3 宣 传 活 动6.3.1 充 分 利 用 专 职、兼 职、志 愿 者 相 结 合 的 社 区 宣 传 队 伍,根 据 不 同 受 众 的 需 求,开 展 多 样 化、广泛 化 的 社 区 宣 传 活 动。6.3.2 可 组 织 开 展 普 法 宣 传、伦 理 道 德、安 全 知 识、健 康 养 生、生 活 常 识、心 理 健 康、家 政 技 能 等 内容 的 讲 座、培 训、展 览 展 示、互 动 交 流 等 活 动。6.4 文 化 展 示6.4.1 充 分 利 用 物 业 服 务 区 域
17、内 的 宣 传 栏、宣 传 单、互 联 网、新 媒 体 等 多 种 平 台 和 手 段,建 立 社 区 文化 信 息 服 务 体 系。6.4.2 应 围 绕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工 作,展 示 社 区 的 最 美 人 物、最 美 家 庭、社 区 风 采 等 方 面 的 内 容,利 用 宣传 栏、橱 窗、楼 道 等 设 施 开 展 公 益 性 宣 传,营 造 社 区 文 化 氛 围。6.5 社 团 活 动引 导 培 育 业 主/使 用 人 组 织 各 类 沙 龙、文 艺 表 演、体 育 健 身 团 队,兴 趣 小 组 等,并 积 极 协 助 其 开 展相 关 活 动。7 服 务 质 量 评
18、价D B 6 1 0 1/T 3 0 7 9 2 0 2 047.1 服 务 评 价物 业 服 务 组 织 应 定 期 收 集 服 务 区 域 业 主/使 用 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不 断 改 进 服 务 内 容 和 质 量。评 价 方式 包 含,但 不 限 于:直 接 与 业 主/使 用 人 沟 通;向 业 主/使 用 人 发 放 调 查 问 卷;委 托 专 业 调 查 机 构;收 集 物 业 服 务 区 域 业 主/使 用 人 的 投 诉;其 他 方 式。7.2 改 进物 业 服 务 组 织 根 据 业 主/使 用 人 意 见 和 建 议,对 活 动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改 进,不 断 提 升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服务 质 量 和 水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