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7.130.20 CCS J 73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4952023 冷链食品冷库 管理规范 Cold chain food cold stor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2023-07-31 发布 2023-08-31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4/T 4495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外运物流华中有限公司、安
2、徽理工大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娄鹏祥、张阳、张磊、李馨、季玉国、鲍珂宇、鲍建军、刘磊、祁秋菊、唐娜、王明鼎、李欣、魏兆军。DB34/T 44952023 1 冷链食品冷库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冷链食品冷库的基本要求、冷库运行管理、食品出入库管理、食品贮存管理和保障要素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冷链食品冷库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
3、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 GB/T 30134-2013 冷库管理规范 GB/T 36088 冷链物流信息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134-201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冷链食品冷库 cold-chain food cold store 以温度控制为主要手段,使食品从入库交接到出库交接始终处于所需温湿度范围内的仓储用建筑物。4 基本要求 按 GB/T 30134-2013 中第4章的规定执行。5 冷库运行管理 按 GB/T 30134-20
4、13 中第5章的规定执行。6 食品出入库管理 一般要求 6.1.1 应在合同中约定食品交接的流程和方式。6.1.2 应在合同或委托单中约定交接人员、时间、地点、食品种类,温度、数量、正副本份数等。6.1.3 交接单证(入库单、出库单等)应清洁、完整,出厂证明、检验检疫证、食品合格证、清关单证(进口食品)等随附单证应齐全。DB34/T 44952023 2 6.1.4 交接时应测量并记录食品外箱表面温度或内包装表面温度,应符合合同或委托单的规定。6.1.5 应控制作业时间,作业期间运输车辆厢体内的环境温度应始终保持在食品要求的温度范围内,确保食品温度不超过规定要求。6.1.6 交接记录应填写齐全
5、,内容清晰、信息准确,包括但不限于交接人,交接时间、交接地点、装卸货时间、交接时的环境温度、交接时的食品温度、食品在途或在库温度及食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物流包装情况。交接双方全程工作信息的记录与管理应符合 GB/T 36088的要求。6.1.7 当温度或食品状态异常时,应不予接收。交接发生异议时,交接双方应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6.1.8 食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贮和混运。入库交接 6.2.1 查验 根据交货方的预约,冷库提前做好接货准备。检查并记录运输车辆厢体内的环境温度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无
6、污染、无异味,确认食品的随附单证齐全,准备交接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温度等信息是否与合同或送货单一致。6.2.2 卸货 查验确认无误后应尽快卸货,严禁摔掷、落地、倒置、踩踏货物,卸货时应轻搬、轻放。6.2.3 签收 卸货完毕,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应做好签收记录,冷库方应及时将食品入库信息更新至信息管理系统。出库交接 6.3.1 查验 根据提货方的预约,冷库提前做好发货准备。接货方应检查并记录在库温度记录,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异味,确认食品的随附单证齐全,准备交接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温度等信息是否与合同或送货单一致。6.3.2 装载 6.3.2.1
7、 易交叉污染、具有特殊和挥发性气味、温湿度要求不同、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不应混装混运。6.3.2.2 必要时应使用支架、栅栏等装置确保食品在厢体内堆积排列稳固。6.3.2.3 食品码放不应超过装载线和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与厢体四壁应有适当空间,靠近制冷机组出风口的食品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6.3.3 签收 装载完毕,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应做好签收记录,冷库方应及时将食品入库信息更新至信息管理系统。7 食品贮存管理 DB34/T 44952023 3 应建立冷库温湿度记录保存制度,定期检查温湿度记录仪是否运行良好。冷库的温湿度显示、区域划分标识应清晰规范,冷库温湿度记录和显示设备宜设置在冷库外便于查看
8、和管控的位置,温湿度传感器应设置在真实反映食品温度或者平均温度的位置,建筑面积大于 100 m2的冷库,温湿度传感器分布合理,数量不少于 4 个。应建立冷库温湿度管理应急制度,当冷库温湿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纠正行动,如实记录超出的范围和时间,同时检查在库食品质量,进行相应处理。入库前,应检查冷库是否符合温湿度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未经过冻结的食品,禁止直接进入冷库。食品入库时尽量做到一次进完。入库食品应经过审核,合格后入库。按品种、等级等情况,分批分区储藏并编号,填制卡片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做好入库时间、品种、数量、等级、质量、温度、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记录。应遵循
9、先进先出原则,在冷库中贮存的食品,应满足贮存食品有效保质期的要求,贮存时间不得超过食品的协议保存期,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清真食品的贮存应符合民族习俗的要求,库房、搬运设备,计量器具、工具等应专用。家禽、鱼类等在冷藏时,表面应包冰衣,冻肉和靠近库门的商品可用防水布覆盖,以减少干耗。具有特殊挥发气味和相互影响(如乙烯)的食品应设专库贮存,不得混放。食品堆码时,宜使用标准托盘,且托盘材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堆码时,应稳固且有空隙,便于空气流通,维持库内温度的均匀性。食品堆码严禁堵住风机的进出口,应符合下列要求:距冷库顶部0.3 m;距无排管的墙0.2 m;距墙排管外侧0.4 m;
10、距风道0.2 m;距冷风机周边1.5 m。应做好出库时间、品种、数量、等级、质量、温度、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记录。冷库应清洁、卫生,不应存放其他货物及个人生活用品,严禁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入库。8 保障要素管理 人员要求 8.1.1 工作人员应经岗前培训合格及相关健康检查合格后入职。8.1.2 作业人员不应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作业区。8.1.3 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区脱下防护用品。8.1.4 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应在指定区域按正确流程脱防护装备并放入专用垃圾桶。8.1.5 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每次进出作业区应更换个人防护装备。8.1.6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
11、间内,不得饮酒、睡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8.1.7 作业人员不应私带物品进出作业区。8.1.8 进出作业区的其他人员应如实登记。卫生要求 8.2.1 冷库作业区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规范记录相关信息。8.2.2 排水系统应完善通畅,应有道路防积水措施。DB34/T 44952023 4 8.2.3 仓内地面应耐腐蚀、耐磨、防滑并易于排水、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仓内墙面应耐腐蚀、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8.2.4 冷库运行产生的废水、废物的处理与排放应符合 GB 8978 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冷库周边不应采用明沟排放污水。8.2.5 库房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洗和消毒工作。包括不限于:运货手
12、推车、其他载货设备、垫木等。入库食品,不论是否有包装,都要堆放在垫木上。8.2.6 冷库内的走道和楼梯要勤清扫,特别在出入库时,对地坪上的残留物要及时清扫,避免污染环境。设施设备要求 8.3.1 冷库设备要求 8.3.1.1 冷库内外应有方便易见的开闭库门的开关或拉绳。8.3.1.2 冷库接触外界空气的门应配备限制冷热交换的装置,并设置防反锁装置和警示标识。8.3.1.3 冷库应配备温湿度自动显示装置和具有异常报警功能的温湿度检测装置。温湿度检测装置应位于不易受冷凝、异常气流、辐射、振动和可能冲击的地方,并定期校检。8.3.1.4 冷库库门、电梯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易受碰撞之处应设有
13、防护装置。冷库与运输车辆对接处应有防撞密封装置。无封闭式月台时,运输车辆应配备隔温装置并在装卸货间隙随时关闭厢体门。8.3.1.5 定期检查冷库门安全逃生装置,确保可以正常使用。8.3.1.6 定期检查冷库库门密封条和电热丝的性能,随时处理冰、霜、水,保持冷库库门的严密性,确保冷库库门无故障启闭。8.3.1.7 冷库蒸发排管、排风机等不应存在内部和外部锈蚀;水循环和污水排放系统设计合理,对不同用途管道进行编号并标记清晰,易于辨认和抽查。8.3.1.8 冷库应配备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警示标识、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灯等安全设施,应符合 GB/T 28009 的要求。8
14、.3.2 冷库安全设施管理 按 GB/T 30134-2013 中第7章的规定执行。8.3.3 冷库建筑维护 按 GB/T 30134-2013 中第8章的规定执行。8.3.4 卫生设施设备要求 基础卫生设施设备应满足如下要求:配备防霉、防虫、防鼠和野生动物等设施;不同工作区域宜配备专用清洁和消毒工用具;配备分类盛放废弃物和垃圾的加盖、不漏水且防腐蚀的容器;配备密闭且远离冷库的暂存废弃物和垃圾场所。资料管理 8.4.1 交接记录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2 年。8.4.2 制冷系统运行值班记录和电气运行值班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5 年。DB34/T 44952023 5 8.4.3 其他冷库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