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220 B 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5266-2004 无公害食品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2004-01-07发布2)04 -03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动物检疫所。前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振华、刘俊辉、胡永浩、司宏伟、张衍海、陈书王昆、郑增忍。NY 5266一2004NY 5266-2004 无公害食品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鹏饲养场在疫病预防、监测、控制和扑灭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元公害食品的鹅饲养场的兽医防疫。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
2、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f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NY/f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 5027元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f 5267无公害食品鹅饲养管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3. 1 3.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动物症病animal epidemic d
3、iseas臼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动物防瘦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04 擅病预防4. 1 环境卫生条件4. 1 . 1 鹅饲养场的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NY/f388的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4.1.2 鹅饲养场的选址、建筑布局及设施设备应符合NY汀5267的要求。4.1.3 自繁自养的鹅饲养场应严格执行种鹅场、孵化场和商品鹅场相对独立,防止疫病相互传播。4.1.4 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分别按GB16548和GB/f16569进行。4.2 饲养管理4.2.1 鹅饲养场应坚持全进全出的原则。引进的鹅
4、只应来自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合格的种鹅场,并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鹅只所用的车辆和器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并持有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引进鹅只后,应先隔离观察7d-14 d.确认健康后方可解除隔离。4.2.2 鹅的饲养管理、日常消毒措施、饲料及兽药、疫苗的使用应符合NY/f5267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NY 5266-2004 4.2.3 鹅的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要求。4.2.4 鹅饲养场的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NYr5267的要求进行操作。4.2.5 鹅饲养场应谢绝参观。特殊情况下,参观人员在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服后方可进入。4 3
5、 免瘦接种鹅饲养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选用的疫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注意选择科学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5 疫病监测5.1 鹅饲养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5.2 鹅饲养场常规监测的疫病至少应包括禽流感、鹅副委占病毒病、小鹅瘟O除上述疫病外,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一些必要的疫病进行监测。5.3 鹅饲养场应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疫病监督抽查。6 症
6、病控制和扑灭6.1 鹅饲养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6.2 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鹅饲养场应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鹅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6.3 发生小鹅瘟、鹅副茹病毒病、禽霍乱、鹅自荆与伤寒等疫病时,应对鹅群实施净化措施。6.4 当发生6.2、6.3所述疫病时,全场进行清洗消毒,病死鹅或淘汰鹅的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f16569进行,并且同群未发病的鹅只不得作为克公害食品销售。7 记录每群鹅都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鹅种及来源、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用药及免
7、疫接种情况、日常消毒措施、发病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等。所有记录应有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2 gONlSSLFZ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鹅饲养兽医防瘟准则NY 5266-2004 *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 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争e当&* 争争字数5千字印张0.5开本880mmx 1230mm 1/16 2004年2月北京第1次印刷印数:1-3000册定价:6.00元版权专有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 65005894 2004年2月第1版书号:16109.218 NY 526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