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 65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 572l-, S721-91 木工机床结构安全199T-10-04发布1992-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目录JB 5721-91 细木工带锯机结构安全.( JB 5722-91 跑车木工带锯机结构安全-.(3) fJB 5723-91 单锯片子动进给木工圆锯机结构安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JB 5724-91 木工楼就机结构安全(10)JB 5725-91 木工磨刀机结构安全(12)m5726-91
2、木工磨锯机结构安全(14)I毕丰此,一均单面木工压刨床结构安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 5722-91 跑车木工带锯机结构安全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跑车木工带锯机的结构安全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操作机构的要求、制动机构的要求、锯条张紧与锯卡装置的要求、除屑装置的要求和跑车上各装置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跑草木工带锯机。2 引用标准GB 12557木工机床结构安全通则GB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3 一般要求3.1 跑车木工带锯机的结构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12557的规定.3.2 木工带锯机上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部分,如锯轮、锯条、
3、链传动与带传动等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设置安全防护装置。3.3 锯轮应有足够的强度承受压紧力,离心力、制动力以及其他作用力。3.4 锯轮材料的抗拉强度应大于或等于200N/mmz。3.5 锯轮轴应采用GB699中的45钢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其他材料制造。3.6 锯轮应进行静平衡,平衡精度等级为G6.3。3. 7 为防止跑车行走路线的两端越程,在其两端应有防止越程的装置。4 安全防妒莓置的要求.4.1 锯轮防护罩4.1 防护罩的结构和所用材料应保证足够强度和刚度。4.1.2 上错轮防护罩应能罩住处于任何位置的锯轮的3/4以上表面。4.1.3 兼覆盖地坑的下锯轮防护材料应采用厚度大于50mlll
4、的木板或加固的网纹钢板。4.1.4 上锯轮处于最高位置时,其上端与防护罩内衬表面间应有足够的问距。4.1.5 应在上锯轮防护罩内,靠锯齿边的适当之处,设置锯条承受器。4.2 切削边的锯齿防护罩应符合以下要求:a. 采用厚度不小于1mm的钢板或不低于其强度的其他材料;b. 要采用能同锯卡一起升降,井能把非工作部分锯齿全部罩住,而不明显防碍前方视线的结构.5 操纵机构的要求5. 控制开关应操作简便,并且不应有因接触振动等原因而产生误动作。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10-04批准1992-07-01实施3 JB 5722-91 5.2 应在操作者不离开操作位置就能进行操作的位置设置控制开关;但主机的起
5、动不限制操作位置,而必须设置在能确认锯条位置状况井能对锯条进行调整的位置上。5.3 必须设有急停控制按钮。5.4 上锯轮的调节手轮离操作地面高度为O.31. 2 m,操纵力小于或等于60N。5.5 跑车上各操纵手柄离跑车表面高度应为O.51. 6 m,操纵力小于或等于40N。5.6 上锯轮机动升降操纵机构应与锯机起动操纵机构联锁。6 和l动机构的要求6.1 在下锯轮上装有能够对锯轮的运转进行有效制动的装置。6.2 制动装置应操作简单、制动性能好、调整方便。6.3 手动或脚踏制动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操作部位应在操作者便于操作的地方;b. 手动的把手要防止逆转和脱落;C. 脚踏板表面应防滑,
6、并应安装脚踏水平位置限制器。7 锯条张紧与锯卡接置的要求7.1 锯条张紧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张紧装置应有一定的灵敏度,以保证带锯条具有与切削条件相适应的张紧力。b. 杠杆式张紧装置的杠杆、回转轴及顶针的材料应采用GB699中的45钢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其他材料,对必要的部分应进行热处理以提高耐磨性。7.2 上锯轮的升降调节和倾斜调节应灵活可靠,以保证锯机正常运转。倾斜装置应具有即使在运转中,操作手柄受到意外力的情况下,锯轮的倾斜角度必须保持不变的结构。7.3锯卡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能根据锯条的宽度、厚度简便地调整卡块的位置;b. 锯卡臂应安装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保证锯卡在升降时不会
7、与锯齿相碰pC. 上锯卡卡块夹部分应能降至下端与工件间的距离尽可能小的位置上。8 除屑装置要求8.1 在带锯机上应设置除屑装置以清除锯轮的锯屑,树脂等粘着物。8.2 应在有可能把木屑卷入下锯轮与锯条之间的位置设置防止木屑杂物卷入的装置e8.3 在说明书中要说明木屑的排除方法。9 跑车上各襄置的要求9. 手动摇尺装置手动摇尺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手动摇尺装置的棘爪和棘轮的齿部材料应采用GB699中的45钢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其他材料,并进行热处理以提高耐磨性。h 手动摇尺手柄的抬起结构应能使手柄抬起时棘爪的头部与棘轮的齿部之间距离大于3mm. 9.2 卡木桩进退装置与微调装置卡木桩的进退和微
8、调进退应有防止越程的装置。9.3跑车前进、后退的操纵装置跑车前进、后退的操纵手柄的操纵方向应与跑车的行走方向一致,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1a. 当手离开操纵手柄时,操纵手柄应返回中间位置井锁定,不因振动接触等外力引起意外的动4 JB 5722-91 作Fb. 当操纵手柄返回中间位置而手离开操纵手柄时,操纵子柄应锁定,不因振动接触等外力而引起意外的动作。9.4 卡木装置的要求卡木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卡木装置应是能牢固夹紧工件的结构;b. 扎勾的材料应采用GB699中的45钢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其他材料,其头部应进行热处理以提高耐磨性.C. 下扎句与带锯条间的距离应比上扎勾与带锯条间的距离
9、远。9.5 车摆装置车摆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车摆装置随跑车前进和后退,并能准确地完成退让动作Fb. 车摆装置应在跑车后退移动300mm的距离内完成退让动作;C. 最小的退让量应大于9mm; d. 至少在跑车前端的车轴和后部的车轴上各设置一个车摆装置,以保证同步动作ze. 应设置停摆装置。9.6行车装置采用固定在基础上的卷筒通过钢丝绳来牵引跑车的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9.6.1 卷筒的节圆直径与卷入该筒的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以及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通过顶滑轮的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大于16.9.6.2 卷入钢丝绳的方向与卷筒泪槽的夹角应小于40。9.6.3 钢丝绳卷入滑轮的角度应小于20。9.6.4
10、钢丝绳与卷筒的连接,可采用压板固定等牢固连接的方法。9.6.5 应安装店能适当张紧钢丝绳的张紧装置。9.6.6 钢丝绳应满足以下要求za.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使钢丝断裂的负荷与该钢丝绳所承载的最大负荷之比)应大于5.b.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阁数r钢丝绳的一端以各自的形式固定在攘筒上,跑车处于最远位置时滚筒应有2圃以上剩余钢丝绳;采用摩擦驱动,攘筒上应有6圈以上的钢丝绳。9.7 移动电线架装置装有移动电线的跑车因移动电线显著地伸缩,为防止电线的扭曲应有移动电线架装置.9.8 跑车上操作站台的要求、需操作者在车上进行摇尺和扎勾操作的跑车,其进行操作的站立表面应无拌倒、滑倒的可能,并应在适当的地方
11、设置扶手或把手,以防止操作者从车上跌落。9.9 车轮及轨道表面附着物的消除装置跑车上应安装有清除粘着于车轮和轨道接触面上的锯屑、树皮等物的装置。5 JB 5722-91 附景A术语与定义(参考件)Al 摇尺装置又称步进装置。用于控制卡木桩横向移动以便继续下一次锯切的装置。A2 卡木桩又称车植、立桩。用来支承原木,并做为锯切的基准。A3 徽调装置由于被加工的原木有尖梢度以及形状上的缺陷,在锯切时要求卡木桩除了能一起动作进行摇尺外,还要求每个立桩都能单独作横向移动而设的装置。A4 卡木装置又称扎勾装置.用于将原木靠在卡木桩后的夹紧,以保证原木在锯切时不发生位移而设的装置,通常设有上、下两个扎勾。A
12、5 车摆装置又称偏退、退让装置。为防止跑车退回时原木锯切面将锯条从锯轮上带下来造成事故而设置的,能使车架相对于锯条横移退让)一个小距离的装置。A6行车装置6 又称行走装置。用于使跑车前进、后退的装置。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木工机床与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信阳木工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子洞、王喜宏、杨坷。本标准参照采用JISB660783跑车带锯机的结构安全标准儿FmlhNhmlF己的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木工机床结构安全JB 5721-5727-91 * 饥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北京8144信箱邮编100081)版权专有不得翻印河北省清河县印刷厂印刷* 开本88川230阳印张1字数360001991年12月第一版1991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00.001-1000定价2.40元编号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