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8208.4-2005 地震现场工作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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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 120.25 P 15 -仔.于诅Ir.i.;:;:;:) -,:.;:. E画画自己击手.男息;,_.(.地r.;.:;-;.;.:.:.;飞.嘀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208.4-2005 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2005-03-28发布Post-earthquake field works P&rt 4: Assessment of direct loss 2005斗0-01实施GB/T 18208.4-2005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4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2 5 地震伤亡统计与失去住所人数估计.4 6 地震

2、直接经济损失7 地震救灾直接投入费用8 直接损失初步评估.7 9 续发地震损失评估.7 10 汇总和报告内容.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居住房屋等基础资料调查表.8 附录职规范性附录)公用、商用或生产用房等基础资料调查表(按用途归类填写).9 附录C(规范性附录)抽样点房屋面积抽样调查汇总表.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各抽样点房屋抽样调查汇总表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各评估区房屋破坏比汇总表10附录k规范性附录)房屋室内财产损失抽样调查表.附录G(规范性附录)房屋单位面积室内财产损失汇总表.11附录H(规范性附录)企事业单位设备损失调查表附录1(规范性附录)室外财产损失抽样调查表. 12 附录J

3、(规范性附录)各类生命线工程结构及其他工程结构损失调查表附录K(规范性附录)按用途分类的房屋破坏面积汇总表.13 附录L(规范性附录)按行政区分类的房屋破坏面积汇总表.13 附录M(规范性附录)地震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汇总表.14 附录N(资料性附录)地震灾害直接损失评估报告内容.15 I GB/T 18208.4一2005前本部分依据中国地震局现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规定)(1997)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补充规定(1 999) ,吸收该规定实施以来所积累的实践经验,并参考震害调查及震害损失评定工作指南)(1993)和地震现场工作大纲和技术指南)(1998)制定的。地震现场工作国家标准包括以下部分z第1

4、部分z基本规定;第2部分z建筑物安全鉴定(GB18208.2一2001); 第3部分z调查规范(GBjT18208.3一2000);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GBjT18208.4-200日。本部分是第4部分z灾害直接损失评估。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规范性附录,附录N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jTC225)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新疆地震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袁一凡、苗崇刚、宋立军、郭恩栋、林均岐、张令心。阳山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

5、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3. 1 3.2 地震灾害直地震灾害造地震直接经t地震动及地在成的经济损失。3. 3 重置费用repl1 基于当前价格,修所需费用。3.4 地震救灾投入费用地震救灾投入的各种费用,暂住等费用。3.5 3.6 地震灾区earthquake stricken area 地震发生后,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经济建设遭到破坏的地区。GB/ T 18207.1-2000中的定义3.5.2J地震极灾区extreme earthquake disaster area GB/T

6、18208.4-2005 、w品等物质破坏造遭受地震灾害直接损失最严重的区域,不包括对社会经济元直接影响的地震地质灾害地区。3. 7 地震失去住所人敢number of homeless caused by earthquake 因地震失去住所而在室外避难人数。GB/T 18208.4一20053.8 房屋破坏比damage ratio of buildings 不同破坏等级的房屋破坏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3.9 损失比loss ratio 不同破坏等级的房屋或工程结构修复所需单价与重置单价之比。3.10 续发地震损失评估loss assessment of consequent eart

7、hquake 针对相同区域震群型的后续地震或强余震造成损失进行的灾害损失评估。4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4. 1 地震灾区调查4. 1. 1 确定地震极灾区位置及地震灾区范围,可通过地震台网测定参数、电话查询收集震害、航空照片识别、实地调查了解等方法进行综合判定。4. 1.2 在地震灾区调查,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一城镇村庄分布;一)村镇人口及分布;一-房屋类型;一-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一-人均或户均住宅建筑面积;一-各类房屋建造单价;一生命线系统构成;一一其他工程设施的规模和分布;一灾区经济及支柱产业p一-其他灾区特性资料(自然环境、民族构成等)。4.2 房屋破坏损失调查分区4.2. 1 地震灾区的

8、房屋破坏损失情况,应按农村评估区和城市评估区分别调查。4.2.2 在农村评估区,应将破坏连续分布的地震灾区分为若干子区,分区原则如下z一-6级(不含6级)以下地震,应至少将地震灾区分为2个子区,分界线宜选定在地震极灾区中心到地震灾区边界线的二等分距离处:一-67级(不含7级)地震,应至少将地震灾区分为3个子区,分界线宜选定在地震极灾区中心到地震灾区边界线的三等分距离处;一-7级以上(含7级)地震,应至少将地震灾区分为4个子区,分界线宜选定在地震极灾区中心到地震灾区边界线的四等分距离处;一)在地震极灾区震害分布不均匀时,宜将地震极灾区所在子区再分为2个以上的子区。4.2.3 在破坏连续分布的区域

9、之外的破坏区应单独作为评估子区。不应将此单独评估子区作为破坏连续分布评估区的边界。4.2.4 地震次生灾害波及范围所在区域,应单独作为评估子区。4.2.5 在城市评估区,可按行政区或街区划分评估子区,如果因场地条件等原因导致震害分布不均匀,宜按震害程度划分为若干评估子区。4.3 房屋建筑面积调查4.3. 1 按照地震灾区房屋结构类型,可将房屋划分为下列类别:一-钢结构房屋;2 GB/T 18208.4-2005 一钢筋j昆凝土房屋;砌体房屋(包括底框架和内框架结构); 一一单层钢筋棍凝土柱厂房;单层砖柱厂房;空旷房屋;一一木结构房屋(包括砖、土围护墙); 一一砖柱土坯房;一土坯房;一一一土窑洞

10、;一一石墙承重房;一一其他当地传统建筑。4.3.2 在每个评估子区,应调查各类房屋分别的总建筑面积。宜通过地震灾区地方政府按附录A与附录B填写。4.3.3 在无法得到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时,可通过抽样调查得到各类结构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乘以所有房屋总建筑面积得到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4.3.4 在农村评估区,可通过人均房屋建筑面积或户均房屋建筑面积乘以人口或户数得到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加上公用房屋和厂房建筑面积得到房屋总建筑面积。4.4 房屋破坏等级划分4.4.1 应按照GB/T18208. 3-2000附录A1. 2将房屋破坏划分为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和毁坏5个等级。4.4

11、.2 对于简易房屋,如木结构房屋(包括砖、土围护墙)、砖柱土坯房、土坯房、土窑洞、石墙承重房等,可分为3个破坏等级,划分指标为:一-毁坏:同GB/T18208.3-2000附录A1. 2规定的毁坏或严重破坏的划分指标;一一一破坏:同GB/T18208. 3-2000附录A1. 2规定的中等破坏或轻微破坏的划分指标;一一基本完好:同GB/T18208.3-2000附录A1. 2规定的基本完好划分指标。4.5 房屋破坏比调查4.5.1 房屋破坏比应按不同房屋类别、不同破坏等级分别调查求得。4.5.2 房屋不同破坏等级的破坏面积,应采用抽样调查得到。对6级以下地震,地震极灾区内宜逐个村镇调查。应区分

12、评估子区和房屋类别,将各抽样点调查结果按附录C与附录D填写。4.5.3 抽样调查遵循以下原则:一-抽样点的分布,应覆盖整个地震灾区;一一抽样点应代表不同破坏程度,不应只抽样调查破坏轻微的点,或只抽样调查破坏严重的点;一一在农村评估区,应以自然村为抽样点,抽样点内的房屋应逐个调查;一在城市评估区,抽样点应选在房屋集中的街区,每个抽样点的覆盖面积不应少于一个中等街区;一在城市评估区,所有抽样点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应小于该城市评估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0%; 一一在城市评估区抽样点,应逐栋调查;因故无法逐栋调查时,每个抽样点调查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应少于该抽样点房屋总建筑面积的60%。4.5.4 农村评

13、估区抽样调查点的数目一-6级(不含6级)以下地震,抽样点数不应少于24个;一-67级(不含7级)地震,抽样点不应少于36个;一-7级以上(含7级)地震,抽样点不应少于48个;3 GB/T 18208.4-2005 一一一每个评估子区内的抽样点不应少于12个,当评估子区内村庄少于12个时,应逐个调查。4.5.5 分别计算每个评估子区不同类别房屋在各破坏等级下的破坏比,并将结果按附录E填写。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分别统计一个评估子区内所有抽样点某类房屋遭受某种破坏等级的破坏面积之和A;一一分别统计该评估子区内某类房屋总建筑面积5;一一评估子区内某类房屋遭受某种破坏等级的破坏比=A/S。4.5

14、.6 不应用各抽样点破坏比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子区的破坏比值。4.5.7 当确定等震线(烈度分布)图后,应按照烈度分区再给出不同烈度区的各类房屋的各破坏等级的破坏比,并将结果按GB/T18208.3-2000附录C24.6 室内外财产损失调查4.6. 1 在每个评估子区内,区分选取不少于5户(栋)典型房的总建筑面积,求得二者4.6.2 每个评估子区将结果按附录G填写104.6.3 当房屋重失之中。4.6.5 价值50填写。价值504.6.6 对每个争损失,经核实后4.7.2 对公路、路、通信系统线路,5 地震伤亡统计与失5. 1 地震死亡、重伤和轻一死亡:因地震直接荔一一一重伤:需要住院治疗的

15、确;5.2 人员伤亡只统计人数。4圃,5.3 因救灾遇险、地震次生灾害导致死伤的人数应加以说明。5.4 出现因地震而失踪人员时,应予统计。5.5 应给出按村落或按街区人员伤亡的空间分布调查结果。5.6 失去住所人数T,宜根据下列方法估计:4 其中:T=+ d + e/ 2 =Xb-f a一一为调查中得到的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室夕国财产破坏数量和. ( 1 ) GB/T 18208.4-2005 b一一为调查中得到的户均人口;C一一为调查中得到的所有住宅房屋的毁坏建筑面积;d 为调查中得到的所有住宅房屋的严重破坏建筑面积;e一一为调查中得到的所有住宅房屋的中等破坏建筑面积;f一一为调查中得到的死亡

16、人数。6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6. 1 房屋及室内外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6. 1. 1 房屋破坏损失比应根据房屋类别、内适当选取。当地土建工程实际情况,在表1规定的范围单位为百分比C%)结构类别毁坏钢筋混凝土、砌体房屋工业厂房81100 81100 71lOO lOO%、30%. ( 2 ) 其中:hhh SRD b) c) 将所有房屋d) 将所有评估6. 1. 3 按照附录K和6. 1. 4 住宅和公用房屋室. ( 3 ) 其中:Sp一一该评估子区同类房屋总建筑面积;Rp一一该评估子区同类房屋某种破坏等级的破坏比;Vp一一该评估子区同类房屋某种破坏等级单位面积室内财产损失值。b) 将所有破坏等级的

17、室内财产损失相加,得到该评估子区该类房屋的室内财产损失;c) 将所有类型房屋的室内财产损失相加,得到该评估子区房屋室内财产损失;d) 将所有评估子区的室内财产损失相加,得出整个灾区房屋室内财产损失。6. 1. 5 企事业单位室内财产损失,应按照4.6.5条的规定的调查结果评定,评估时应考虑设备破坏程度或修复难易程度。5 GB/T 18208.4-2005 6. 1. 6 室外财产损失,应按照4.6.6条的规定所作调查结果评定。6.2 工程结构设施和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6.2. 1 生命线系统工程结构破坏等级划分生命线系统(电力、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油、供热等系统)工程结构的破坏等级,应按照

18、GB/T 18208. 3-2000中附录D1的规定划分。凡该附录中未作具体规定的结构,可按照下列原则划分破坏等级z基本完好:不影响继续使用;一一破坏z丧失部分功能,可以修复;一一毁坏z丧失大部或全部功能;无法修复或已无修复价值。6.2.2 生命线系统直接经济损失6.2.2. 1 生命线系统的工程结构损失应与有关企业或主管部门会同逐个评定。应由有关企业或主管部门调查后按附录J填写上报,并与地震主管部门共同调查核实。6.2.2.2 生命线系统的工程结构损失可按照重置造价乘以损失比来计算,部分生命线系统工程结构的破坏损失比,应按照结构类别、破坏等级和修复难易,在表2规定范围内适当选取。表2部分生命

19、线系统工程结构破坏损失比%)破坏等级结构类别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毁坏桥梁0-10 11-20 21-40 41-70 71-100 铁路、公路路堤0-10 11-20 21-50 51-70 挡土墙。-1011-20 21-50 51-70 71-100 取水贮水结构0-4 5-8 9-35 36-70 71-100 烟囱、水塔0-4 5-8 9-35 36-70 71-100 6.2.2.3 对于4.7.2条规定的道路、铁路、管线和渠道,其损失宜按单位长度重置造价乘以绝对破坏长度计算。6.2.2.4 铁路和公路的破坏损失,应计入清理滑坡、塌方和修复支护所增加的费用。6.2.2.5

20、 生命线系统的生产用房屋破坏损失应按照房屋破坏损失评估方法进行。6.2.2.6 生命线系统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应为工程结构损失和生产用房屋损失之和。6.2.3 其他如水利系统等各种工程结构和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参照上述规定逐个计算。6.2.4 企业直接经济损失6.2.4.1 企业工程结构损失应与有关企业或主管部门会向逐个评定。根据调查结果和附录H汇总,并与地震主管部门共同调查核实。6.2.4.2 企业的生产用房屋破坏损失应按照房屋破坏损失评估方法进行。6.2.4.3 企业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应为工程结构损失和生产用房屋损失之和。6.3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计算6.3.1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应包括房屋、室

21、内财产、室外财产、所有工程结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之和。应按照附录M填写,提供按照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系统分别统计的损失值。6.3.2 在特殊环境和恶劣的气候等条件下存在无法调查的区域、项目时,可采用修正系数予以修正,修正系数的取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01.3内选取。6.3.3 可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修正,也可对部分项目修正,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3.4 经济损失值应按当时价格以人民币计算,同时给出经济损失占灾区所在省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6 GB/T 18208.4-2005 7 地震救灾直接投入费用7. 1 地震救灾直接投入费用,宜根据实际投入确定。7.2 在无法得到确切投入费用时,可按下

22、列方法估计z一一6级以下(不含6级)地震z可取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1.5比一-67级(不含7级)地震z可取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3.5%;7级以上(含7级)地震:可取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6%。8 直接损失初步评估8. 1 直接损失初步评估的原则8. 1. 1 不能在一周内完成详细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时,可先采用简化方法进行初步评估,然后进行详细评估。8. 1.2 直接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宜给出损失值估计范围,不宜给出确切数字。8.2 人员伤亡和失踪人数估计8.2. 1 人员伤亡宜根据地方政府上报数字估计。8.2.2 失踪人数应根据现场调查和地方政府上报综合估计。8.3 初步评估方法8.3.1 房屋和室内外

23、财产损失8.3. 1. 1 房屋破坏比,宜根据灾区破坏分布,在各评估子区选择不少于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农村抽样点调查得到破坏比,也可参考过去地震损失评估得到的经验统计破坏比。8.3. 1.2 单位面积室内财产损失值,可按照4.6.1条规定通过抽样调查确定。8.3. 1.3 房屋破坏损失和室内财产损失,应按照6.1.1条、6.1.2条和6.1.3条的规定计算。8.3. 1.4 室外财产损失,可根据抽样调查评定。8.3._2 行业直接经济损失8.3.2.1 由生命线各系统、水利、企业、卫生、教育管理部门分别上报本系统的工程结构、生产用房屋、室内设备损失估计值。8.3.2.2 在各评估子区中按行业选

24、择重点抽样调查核实单价、数量和破坏程度,给出行业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9 续发地震损失评估9. 1 续发地震损失评估,应在前一次地震损失评估结束到震区恢复重建完成之前进行。9.2 续发地震损失的地震灾区中与前发地震灾区不重合的区域,应划为新的评估子区。9.3 续发地震损失的地震灾区中与前发地震灾区重合的区域,其损失评估的项目、计算方法应与前发地震损失评估相同,但应扣除前发各次地震损失之和z一一对房屋建筑,计算续发地震的破坏比时应从最终的破坏比减去前发地震的破坏比;对室内财产,计算续发地震的单位面积损失值时应减去前发地震的值;一一对生命线系统和其他工程结构,应逐个调查续发地震的破坏等级并计算损失

25、,再减去前发地震的损失。9.4 多次续发地震损失的总和,不应超过实物财产的总价值。9.5 当重合的评估子区面积较小时,可适当减少抽样点数目,但抽样点不应少于5个。10 汇总和报告内容10. 1 地震灾害直接损失包括人员伤亡、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和地震救灾投入费用。10.2 损失评估报告应按照附录N所规定的内容编写。7 GB/T 18208.4-200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居住房屋等基础资料调查表市、县(区)联系电话:乡(镇、街道)(盖章有效填表日期:二一二一年一一一一月一一一一日数户户/然呻州白国JU一单称村会-au-政名政委黯一行位行居各类房屋总面积I(m或间)其他破坏情况备注等)2 3 4

26、5 6 7 8 9 10 单价/元:平均每间面积1m:说明8 GB/T 18208.4-200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公用、商用或生产用房等基础资料调查表(按用途归类填写)市、县(区)乡(镇、街道)(盖章有效)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z一一一一一年月日用途类型:(在下列项目中选取:学校,医院E生、政府办公及公用、体育场馆和影剧院、宾馆酒店写字楼、金融、工厂、其他(具体写明)说明备注称、名镇等位乡会单政委甜侨居号序厂房I (其他)2 3 4 5 6 7 8 9 10 单价/元:平均每间面积1m: 9 GB/T 18208.4一2005附景C(规范性附录)抽样点房屋面积抽样调查汇总襄单位z平方米

27、破坏等级结构类型合计毁坏严重破坏中等破坏轻微破坏基本完好合计评估子区(或城市评估区)名称:一一一一调查者:调查点(或抽样点): 日期2年月日附录D(规范性附录)备抽样点房屋抽样调查汇总表评估子区名称g一一一一房屋类别z一一一一面积单位z一一一一抽样总建筑面积2一一一序号抽样点名称1 2 . N 合计填表人:评估子区名称:序号房屋类别1 2 . N 填表人:10 基本完好复核人:基本完好复核人: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毁坏合计日期g一一一一一一年一一一一一月一一一一日附录E(规范性附录)备评估区房屋破坏比汇总表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毁坏日期2年月日GB/T 18208.4-2005 附录F(规

28、范性附录)房屋室内财产损失抽样调查表抽样点名称:房屋类别:面积单位:财产损失值单位g序号抽样房屋名称建筑面积破坏等级主要损失物品损失值单位面积损失值1 2 . N 填表人2复核人2日期z一一一一一一年一一一一一月一一一一一一日附录G(规范性附录)房屋单位面积室内财产损失汇总表评估子区名称.面积单位,m2 财产损失值单位2元房屋类别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L年坏填表人z复核人g日期:年月日附录H(规范性附录)企事业单位设备损失调查表财产损失企业或单位名称序号企事业名称设备名称生产年代原价现价破坏状况损失值1 2 . N 合计填表人:复核人2日期2年月日11 GB/T 18208.4-20

29、05 财产损失值单位:序号项目类别牲畜2 I 棚圈3 I 围墙N 合计填表人:, 工程名称:项目结构形式尺寸高度、长宽高、容积等)/m使用材料建造年代场地、地基情况原建造单价/元现建造单价/元现总造价/元破坏等级损失比损失值/元主真表人:12 附录I(规范性附录)室外财产损失抽样调查表计量单位单价损失状况损失值调查表复核入:日期:年月日GB/T 18208.4- 2005 附录K(规范性附录)按用途分类的房屋破坏面积汇总表单位:间数或平方米破坏面积房屋用途备注毁坏严重破坏中等破坏轻微破坏基本完好农村民房1.,. 唱、城市民房/ 、(请列出农村和城镇房屋每间平1 .,-卢旺,-、l口呻L坏均槌:

30、栏画划率也秽分飞破)时简,坏易毁的房坏商屋破坏等级按3 教育系统, 1、的面积归入毁卫生系统/、-咱 积归入中等破其他公用房司法V I / 总计Ic3Y I r-、r飞. LJ. LJ 规范性酣景 按行EUI_金蠢的噩噩噩盎噩飘汇总策w E i单位:闯数或平方米行政区i气类型/1 . 破坏J面积毁/坏J严直破坏r民币哇破坏轻唱破坏基本完好.坠1啦啦构/ 飞, 飞每边站构LJ , , 协知, , 费每飞J , , 飞、k / )f , 、 -/ / , 框架结咆气r / / 砖混结中气、t。、. .-/ , 砖木结构、-川.- / 土木结构、/ 简易房、II-/ 小计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31、. 土木结构简易房小计总计百分比/%13 GB/T 18208.4-2005 附录M(规范性附录)地震灾曹直接经济损失汇总表地震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单位z万元评估项目行政区房屋生命线系统农村农衬城市城市教育卫生电力交通通讯供排(其企业水利住宅公用住宅公用系统系统水他小计分项合计百分比/%14 (其室内外财产合计农田他)室内(其财产牲畜围墙他)GBjT 18208.4-2005 附录N(资料性附录)地震灾害直接损失评估报告内容一、地震基本参数1.发震时间2.震中位置3.震级4.震源深度二、地震灾区概况和自然环境1.灾区概况(1)灾区面积(2)包括的省、市、县佼仄鸣、图破经附与接及别暗时联破区房屋估区

32、房评灾五L2.耐与抽样点数目与抽样点分布图,标明极灾区,并附已经确住所人数5.选定的房屋破坏损失比6.确定的房屋重置单价7.确定的房屋损失比8.各评估子区和地震灾区房屋总损失9.按用途和按行政区分类的房屋损害汇总,附本标准附录L、附录K的表格10.重新计算的各烈度的房屋破坏比六、室内外财产损失1.住宅和公用房屋室内财产损失估计,附本标准附录F、附录G、附录H的表格15 GB/T 18208.4-2005 16 2.室外财产损失七、工程结构直接经济损失(可简称工程结构损失)1.生命线系统工程结构(电力、通信、交通、供排水、供油、供气、供热)损失2.水利工程结构和其他各类工程结构损失八、企事业的设

33、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九、地震救灾投入费用十、地震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总值,救灾投入费用,附本标准附录M的表格十一、附有关震害资料照片的CON-30NFH阁。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分z灾害直接损失评估GB/T 18208.4-2005 国出*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峙印张l.5字数34千字2005年8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 1/16 2005年8月第一版导书号:155066 1-23264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B/T 18208.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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