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79.060.99B70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 备案 号: 20942-2007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4/T41207木塑复合材料 检验与试验方法Wod-plasticCom psitesExam intionandTestMethods207-06-8发布 207-09-8实施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B44DB44/T4112007I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13检验 规则 及方 法 .13.1检验 规则 .13.2检验 方法 .34统计 计算 和判 定方 法 .94.1统计 计算 .94.2判定 方法 .9DB4
2、4/T4112007I前 言本标 准由 广东 省林 业局 科技 与对 外合 作处 提出 。 本标 准由 广东 省林 业局 归口 。本标 准负 责起 草单 位: 华南 农业 大学 林学 院。 本标 准参 加起 草单 位: 广州 赫尔 普复 合材 料科 技有 限公 司。 本标 准主 要起 草人 :李 凯夫 、游 瑞生 、戴 东花 、杨 学斌 、谢 雪甜 、 江咏 梅 、闫 雪 。本标 准首 次发 布。DB44/T41120071木塑复合材料 检验与试验方法1范围 本标 准规 定了 木塑 复合 材料 的检 验规 则及 检验 方法 。本标 准适 用于 木塑 复合 材料 的检 验及 有关 物理 力学 性
3、能 的试 验。2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 文件 中的 条款 通过 本标 准的 引用 而成 为本 标准 的条 款。凡 是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 随 后所 有 的修改 单 ( 不 包括 勘误 的内 容) 或 修 订版 均不 适用 于本 标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据 本标 准达 成协 议的 各方 研 究是否 可使 用这 些文 件的 最新 版本 。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 最新 版本 适用 于本 标准 。GB18580室内 装饰 装修 材料 人造 板及 其制 品中 甲醛 释放 限量GB/T1940 1991木材 冲击 韧性 试验 方法GB/T2828.1 2003/ISO
4、2859 1: 1999计数 抽样 检验 程序 第 1部分 : 按 接 收质 量限 ( AQL) 检 索的逐 批检 验 抽样 计划GB/T9342 1998塑料 洛氏 硬度 试验 方法GB/T17657 1999人造 板及 饰面 人造 板理 化性 能试 验方 法GB/T19367.1 2004人造 板 板的 厚度 、宽 度和 长度 的测 定GB/T19367.2 2004人造 板 板的 垂直 度和 边缘 直度 的测 定3检验 规则 及方 法3.1检验 规则3.1.1检验 分类产品 检验 分出 厂检 验、 交付 检验 和型 式检 验。3.1.1.1出厂 检验 、交 付检 验包 括以 下项 目:a
5、) 外观 质量 ;b) 规格 尺寸 。3.1.1.2型式 检验 包括 出厂 检验 的全 部项 目, 并包 括以 下理 化性 能项 目:密度 、 含 水 率、 吸 水 厚度 膨胀 率、 吸 水 率、 静 曲 强度 、 冲 击 韧性 、 洛 氏 硬度 、 甲 醛 释放 量 、 弯曲 弹性模 量、 压缩 强度 、拉 伸强 度、 握螺 钉力 等 。3.1.1.3有下 列情 况之 一时 ,应 进行 型式 检验 :a) 当原 辅材 料及 生产 工艺 发生 较大 变化 时;b) 长期 停产 后恢 复生 产时 ;c) 正常 生产 时, 每年 型式 检验 不少 于 两 次;d) 质量 监督 机构 提出 型式 检
6、验 要求 时。3.1.2抽样 方案3.1.2.1外观 质量 检验外观质量按本标准 3.2.5的规定检验, 采用 GB/T2828.1中正常检 验 二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 一般检 验水 平 , 接收 质量 限( AQL)为 6.5,见 表 1。DB44/T41120072表 1外观 质量 抽样 方案 单 位 :张 或 条3.1.2.2规格 尺寸 检验规格尺寸 按本标准 3.2.1的规定检验,采用 GB/T2828.1中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特殊检 验水 平的 S 4,接 收质 量限 ( AQL)为 4.0,见 表 2。表 2规格 尺寸 抽样 方案 单位 :张 或条3.1.2.3理
7、化 性能 检验理化性能按表 3采用复检抽样方案。第一次抽取试样 n1,如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则第二次抽取 试样 n2重新 检验 不合 格项 ,第 二次 试样 n2的性 能值 ( n1中不 合格 项) 应全 部符 合标 准要 求, 否则 该批产 品判 为不 合格 。 表 3理化 性能 抽样 方案 单位 :张 或条3.1.3判定 规则成品 入库 或成 批拨 交时 , 应 进 行外 观质 量、 规 格 尺寸 、 理 化 性能 检验 。 试 样 从拨 交批 中按 3.1.2.13.1.2.3随机 抽取 。全 部检 验项 目合 格时 ,判 定该 产品 为合 格批 ,否 则为 不合 格。3.1.4成
8、批 拨交 要求如需 方要 求对 拨交 批木 塑复 合材 料进 行检 验时 ,应 从 到货 之日 起三 个月 内向 供方 提出 ,并 请 法定 检验单 位按 本标 准进 行检 验。3.1.5计量批量 范围 N 试样 数量 第一 判定 数 第二 判定 数n1=n2 n 接收 Ac1 拒收 Re1 接收 Ac2 拒收 Re250013261 3 4 5501 120020402 5 6 71201 320032643 6 9 103201 10000501005 9 121310001 35000801607 1118193500112525011162627批量 范围 N 试样 数量 第一 判定
9、数 第二 判定 数n1=n2 n 接收 Ac1 拒收 Re1 接收 Ac2 拒收 Re22808 160 2 1 2281 5008 160 2 1 2501 120013260 3 3 41201 320020401 3 4 53201 1000020401 3 4 510001 3500032642 5 6 735001501003 6 9 10批量 范围 N n1 n212001201 3200 2 43201 10000 3 610001 4 8DB44/T41120073木塑 复合 材料 一般 以吨( t)为 计 量 单 位( 允 许 偏 差 不 得 计 算 在 内 ),成 批 拨
10、交 时 ,计 量 应 精 确 至 0.001t。若 供需 双方 有需 要, 可以 商定 其他 的计 量单 位。 3.2检验 方法3.2.1规格 尺寸 检验3.2.1.1量具a)千 分尺 ,精 度为 0.01m m ;b) 游标 卡尺 ,精度 0.1m m ;c)钢 板尺 ,精度 0.5m m ;d) 钢卷 尺, 精度 1.0m m ;e)塞 尺, 精度 0.01m m ;f)直 角尺 ,精度 0.02m m /300m m 。3.2.1.2厚度 、宽 度和 长度 测定按 GB/T19367.1规定 进行 。3.2.2垂直 度测 定按 GB/T19367.2中 6.1.2.4的规 定进 行。3.
11、2.3边缘 直度 测定按 GB/T19367.2中 6.1.2.5的规 定进 行。3.2.4翘曲 度测 定将产品凹面向上放置在水平台面上,用线绳拉紧连接两对角,用钢直尺量取最大弦高,精确至 0.5m m 。最 大弦 高与 对角 线长 度之 比即 为翘 曲度 ,以 百分 比表 示, 精确 至 0.1%。3.2.5外观 质量 检验目测 板面 是否 平滑 ,是 否有 划痕 及由 加工 时因 模具 而引 起不 平的 缺陷 和加 热后 状态 。3.2.6理化 性能 检验3.2.6.1试件 的尺 寸、 数量按 表 4规 定 取 样 。 在加 工试 件时 ,试 件 的边 棱应 平直 ,相 邻 两边 为直 角
12、,试 件 测量 按 GB/T17657中 4.1规定 进行 。 表 4试件 的尺 寸、 数量测试 项目 试件 尺寸 m m 试件 数量 个 备注密度 、含 水率 30306吸水 厚度 膨胀 率 5050 6 宽度 不足 50m m 的板 材取 板宽 ,并 在 检验 报告 中注明吸水 率 50506 宽度 不足 50m m 的板 材取 板宽 ,并 在 检验 报告 中注明静曲 强度弯曲 弹性 模量 长 16h 50, 但 不小于 150, 宽 30, h为厚 度 5 宽度 不足 30m m 时取 材料 自然 宽度 ,并 在 检验 报告中 注明拉伸 强度 试 件 型 式 见 图 1,试件 尺寸 见表
13、 5 5 厚度 d10m m 时, 可 用 原厚 为试 样厚 度, 当 厚 度d 10m m 大于 时, 应 从两 面等 量加 工至 10m m ,并在 检验 报告 中注 明压缩 强度 高 度 30, 横 截 面尺寸 为 30305 横截 面 尺 寸 不 足 ( 3030) m m 时取 其 自 然 宽 度和厚 度, 并在 检验 报告 中注 明冲击 韧性 30020203 厚度 不足 20m m 时取 自然 厚度 ,并 在 检验 报告 中注明DB44/T41120074表 4(续 )表 5拉伸 试件 的尺 寸 单位 : m m图 1拉伸 试件 的型 式3.2.6.2密度 测定按 GB/T176
14、57中 4.2执行 。3.2.6.3吸水 厚度 膨胀 率测 定按 GB/T17657中 4.5执行 。3.2.6.4冲击 韧性 测定按 GB/T17657中 4.19执行 。3.2.6.5洛氏 硬度 测定按 GB/T9342执行 。测试 项目 试件 尺寸 m m 试件 数量 个 备注洛氏 硬度 50503 试件厚度应不小于 6m m ,若不足,可由多块试件叠 合在 一起 并在 检验 报告 中注 明;保 证各 块 试件紧 密接 触,叠 合 层数 不得 多于 三层 ,其 结 果 不能与 非叠 合试 件进 行比 较握螺 钉力 150503 厚度 d 16m m 时不 检测 , 16m m d 25m
15、m 时 由3个试 件胶 合为 一个 试件 ,并 在检 验报 告中 注明甲醛 释放 量 1505010符号 名称 尺寸 公差 符号 名称 尺寸 公差L总长 (最 小) 150W端部 宽度 200.2H夹具 间距 离 1155.0d 厚度 按表 1C中间 平行 部分 长度 600.5b中间 平行 部分 宽度 150.2G0标距 (或 有效 部分 ) 500.5R半径 (最 小) 60注: 表中符号的含义见图 1。DB44/T411200753.2.6.6握螺 钉力 测定按 GB/T17657中 4.10执行 。3.2.6.7甲醛 释放 量测 定按 GB18580中甲 醛释 放量 干燥 器法 执行
16、。3.2.6.8含水 率测 定3.2.6.8.1原理确定 试件 在干 燥前 后质 量之 差与 干燥 后质 量之 比。3.2.6.8.2仪器a)天 平, 感量 0.01g;b)空 气对 流干 燥箱 ,恒 温灵 敏度 1 ,温 度范围 40 200 ;c)干 燥器 皿。3.2.6.8.3试件 尺寸长 l=30m m 1m m ;宽 b=30m m 1m m ;厚 度采 用木 塑复 合材 料自 然厚 度, 详见 3.2.2.1.2。注: 试件表面应平整、清洁,无裂缝、无气泡等缺陷,便于称重。3.2.6.8.4方法a)测定含水率时,试件在锯割后应立即进行称重,精确到 0.01g。如果不可能,应尽量避免
17、试件含水 率在 锯割 到称 量期 间发 生变 化; b) 试件 在( 502) 条件 下干 燥至 质量 恒定 ,干 燥后 的试 件应 立即 置于 干燥 器皿 内冷 却, 防止 从空气 中吸 收水 分。 冷却 后称 量, 精确至 0.01g。注: 干燥 18h后称量其质量, 以后相隔 2h称量一次, 前后两次称量所得的质量差小于试件质量的 0.1%即视为质 量恒定。3.2.6.8.5结果 表示a)试 件的 含水 率按 式( 1)计 算, 精确至 0.1%。H=(mu mo)100/mo( 1)式中 : H试件 的含 水率 , %;mu试件 干燥 前的 质量 , g;o试验 同一 试样 干燥 后的
18、 质量 , g。b)试 样的 含水 率是 全部 试件 含水 率的 算术 平均 值, 精确至 0.1%。3.2.6.9吸水 率测 定3.2.6.9.1原理确定 试件 浸水 前后 质量 之差 与浸 水前 质量 之比 。3.2.6.9.2仪器a)天 平, 感量 0.01g;b)空 气对 流干 燥箱 ,恒 温灵 敏度 1 ,温 度范围 40 200 ;c)容 器, 盛有 经煮 沸过 的蒸 馏水 或同 等纯 度的 水并 能控 制水 温在 规定 温度 内; d)干 燥器 皿;e)游 标卡 尺, 精度为 0.02m m 。3.2.6.9.3试件a)试 件表 面应 平整 、光 滑、 清洁 ,且 无因 加工 引
19、起 的烧 焦痕 迹。b)尺 寸长 l=50m m 1m m ,宽 b=50m m 1m m ,厚 度取 试件 自然 厚度 , 详见 3.2.6.1。3.2.6.9.4方法DB44/T41120076a)吸 水性 的测 定方 法可 根据 实际 需要 从以下 4种中 选择 :1)方法 1,常 温测 定;2)方法 2,考 虑水 溶性 抽提 物的 常温 测定 ;3)方法 3,沸 水测 定;4)方法 4,考 虑水 溶性 抽提 物的 沸水 测定 。b)在一般情况下,采用 3.2.6.9.6所规定的方法 1,若在特殊情况时,可采用 3.2.6.9.7所规定的方法 2或 3.2.6.9.8所规 定的 方法 3
20、或 3.2.6.9.9所规 定的 方法 4,并 在检 验报 告中 注明 。3.2.6.9.5一般 要求a)在 浸 水 过 程 中 , 为 了 避 免 水 中 的 提 取 物 变 得 过 浓 , 单 位 试 件 表 面 积 所 用 蒸 馏 水 量 至 少 应 为 8m l/cm 2。b)组 成相 同或 经证 实互 不干 扰的 几个 或几 组试 件, 可放 入同 一容 器内 完成 浸水 步骤 ,但 试件 之间及试 件与 容器 之间 不能 有面 接触 。c) 浸 水 温度 为 ( 202) 时, 标 准 浸水 时间 为 ( 241) h。 浸 水 温度 为沸 水温 度时 , 标 准 浸水 时 间为(
21、 301) m in。若 经有 关方 面商 定需 使用 更长 的浸 水时 间, 应采 取下 面的 措施 :1)在 20 水中 试验 时, 每天 至少 搅动 容器 中的 水一 次;2)在 沸水 中试 验时 ,应 经常 加入 开水 以维 持水 量。3.2.6.9.6方法 1a)试 件在 ( 502) 条件 下干 燥至 质量 恒定 ,干 燥后 的试 件应 立即 置于 干燥 器皿 内冷 却, 防止 从空气 中吸 收水 分。 冷却 后称 量试 件的 质量 m1,精 确至 0.01g。注: 干燥 18h后称量其质量, 以后相隔 2h称量一次, 前后两次称量所得的质量差小于试件质量的 0.1%即视为质 量恒
22、定。 b)将 试件 浸入 蒸馏 水中 ,水 温控 制在 ( 202) 。c)浸泡( 241) h后,取出试件,用清洁干布或滤纸迅速擦去试件表面的水,再次称量试件的质量 m2,精 确至 0.01g。试 件从 水中 取出 到称 量完 毕必 须在 2m in内完 成。3.2.6.9.7方法 2a)若 要求 考虑 水溶 性抽 提物 的影 响, 可在 完成 方法 1后, 再将 试件 放入 ( 502) 烘箱 中再 次干燥( 241) h。b)将 试件 放入 干燥 器皿 内冷 却到 室温 ,再 次称 量试 件的 质量 m3,精 确到 0.01g。3.2.6.9.8方法 3a)试 件在 ( 502) 条件
23、下干 燥质 量恒 定, 干燥 后的 试件 应立 即置 于干 燥器 皿内 冷却 ,防 止从 空气中 吸收 水分 。冷 却后 称量 每个 试件 的质量 m1,精 确至 0.01g。注: 干燥 18h后称量其质量, 以后相隔 2h称量一次, 前后两次称量所得的质量差小于试件质量的 0.1%即视为质 量恒定。 b) 将 试 件浸 入沸 腾蒸 馏水 中经 ( 301) m in后, 取 出 试样 浸入 处于 室温 的蒸 馏水 中, 冷 却 ( 151)m in。 c) 从 水中 取出 试件 , 用 清洁 干布 或滤 纸迅 速擦 去试 件表 面的 水, 再 次 称量 每个 试件 的质量 m2, 精确至 0
24、.01g。试 件从 水中 取出 到称 量完 毕必 须在 2m in内完 成。3.2.6.9.9方法 4a)若 要求 考虑 水溶 性抽 提物 的 影响 ,完 成方法 3后, 再将 试件 放入 ( 502) 的 烘箱 中再 次干 燥( 241) h。b)将 试件 放入 干燥 器皿 内冷 却到 室温 ,再 次称 量试 件的 质量 m3,精 确到 0.01g。3.2.6.9.10结果 表示a)方法 1和方法 3的吸 水率 均 用式 ( 2)表 示。Wm =100( m2m1) /m1( 2)DB44/T41120077式中 : Wm 试件 的吸 水率 , %;1浸泡 前试 件的 质量 , g;m2浸泡
25、 后试 件的 质量 , g。b)方法 2和方法 4的吸 水率 均 用式 ( 3)表 示。 Wm =100( m2m3) /m1( 3)式中 : Wm 试件 的吸 水率 , %;1浸泡 前试 件的 质量 , g;m2浸泡 后试 件的 质量 , g;3再次 干燥 后试 件的 质量 , g。c)试 样的 吸水 率是 来自 同一 试样 全部 试件 吸水 率的 算术 平均 值, 精确至 0.1%。3.2.6.10静曲 强度 和弯 曲弹 性模 量测 定3.2.6.10.1原理静曲 强度 是确 定试 件在 最大 载荷 作用 时的 弯矩 和抗 弯截 面模 量之 比;弯 曲 弹性 模量 是确 定试 件在 材料的
26、 弹性 极限 范围 内, 载荷 产生 的应 力与 应变 之比 。3.2.6.10.2仪器a) 力 学 试验机 ,任何 能满足 本标准 要求的 、具有 多种施 载速度 的力学 试验机 均可使 用,精 度 为 10N;b)游 标卡 尺, 精度为 0.02m m 。3.2.6.10.3试件a)试 件在 加工 时不 应使 试件 受过 分的 冲击 、挤 压和 受热 。b)尺 寸一般 情况 下,公 称 厚度 h取木 塑复 合材 料的 自然 厚度 。 长 l=16h+50, 但不 小于 150, 宽 b=30m m 1m m ,详见 3.2.2.1.2。注: 厚度小于 1m m 的试件不适于进行此试验;厚度
27、大于 50m m 的板材,应单面加工成 50m m ,加工面朝压头。3.2.6.10.4方法a)试 件在 (202) 、相 对湿 度( 655) %的条 件下 放至 质量 恒定 。注:前后相隔 24h两次称量所得的质量小于试件的质量的 0.1%视为质量恒定。b)测量试件的宽度和厚度。宽度在试件长边中心处测量,精确至 0.02m m ;厚度在试件长边中心距边 10m m 处, 每边 各测 一点 ,计 算时 采用 两点 的算 术平 均值 ,精 确至 0.02m m 。c)调 节两 支座 跨距为 16h,最 小为 100m m 。d)装 上加 荷辊 、支 承辊 直径 为( 300.5) m m 的加
28、 荷压 头。e)调 节试 验速 度为 ( 200.5) m m /m in。f)试验时加荷辊轴线必须与试件长轴中心线垂直,应均匀加载,与此同时,测定试件中部(加荷辊正 下方 )挠 度和 相应 的载 荷值 ,绘 制载 荷 挠度 曲线 图。 记录 最大 载荷 值, 精确至 10N。g)测 定时 ,如 果试 件挠 度变 形很 大, 而试 件并 未破 坏, 则两 支座 间距 离应 减少 。检 测报 告中 应写明试 件破 坏时 的支 座距 离。 3.2.6.10.5结果 表示a)静 曲强 度1)试 件的 静曲 强度 按式 ( 4)计 算, 精确至 0.1MPa。b=3Pm axl/(2bh2)( 4)式
29、中 : b试件 的静 曲强 度, MPa;DB44/T41120078Pm ax试件 破坏 时最 大载 荷, N;l 两支 座间 跨距 , m m ;b试件 宽度 , m m ;h试件 厚度 , m m 。2)试 样的 静曲 强度 是来 自同 一试 样全 部试 件弯 曲强 度的 算术 平均 值, 精确至 0.1MPa。b)弯 曲弹 性模 量1)在 载荷 挠 度曲 线图 的直 线段 上计 算载 荷 挠度 斜率 ,斜 率采用 3位有 效数 字。2)试 件的 弹性 模量 按式 ( 5)计 算, 精确至 10MPa。Eb=l3 f/(4bh3 s)( 5)式中 : Eb试件 的弹 性模 量, MPa;
30、l 两支 座间 跨距 , m m ; f在载 荷 -变形 图中 直线 段内 力的 增加 量, N;b试件 宽度 , m m ;h试件 厚度 , m m ; s在力 f2-f1区间 试件 变形 量, m m 。3)试 样的 弯曲 弹性 模量 是来 自同 一试 样全 部试 件弯 曲弹 性模 量的 算术 平均 值,精 确至 10MPa。3.2.6.11拉伸 强度 测定3.2.6.11.1原理拉伸 强度 是确 定试 件最 大拉 伸载 荷与 试件 横截 面积 之比 。3.2.6.11.2仪器a) 力 学 试 验 机 , 任 何 能 满 足 本 标 准 要 求 的 、 具 有 多 种 施 载 速 度 的
31、力 学 试 验 机 均 可 使 用 , 精 度 为 10N;b)游 标卡 尺, 精度 0.02m m 。3.2.6.11.3试件a)试 件在 加工 时不 应使 试件 受过 分的 冲击 、挤 压和 受热 ,边 缘砂 光, 应无 任何 微小 裂纹 。 b)试 件的 形状 和尺 寸详 见 图 1和表 5。3.2.6.11.4方法a)试 件在 (202) 、相 对湿 度( 655) %的条 件下 放至 质量 恒定 。b) 在 试件 长度 中心 处和 沿长 度方 向距 中心各 25m m 处分 别测 量三 点的 厚度 和宽 度, 计 算 算术 平 均值, 精确至 0.02m m 。c) 将 试 件固 定
32、在 力学 试验 机两 夹头 中间 , 间 距为 115m m , 试 件 要保 持垂 直, 试 件 纵轴 与上 、 下 夹具中 心相 重合 ,并 且要 松紧 适宜 ,以 防试 件滑 脱或 断在 夹具 内。 d)以 ( 51) m m /m in的速 度对 试件 施加 拉力 ,直 至试 件破 坏。 记录 最大 荷载 Pm ax,精 确至 1N。e)若 试件 断裂 在中 间平 行部 分以 外, 此试 件作 废, 另取 试件 补做 。3.2.6.11.5结果 表示a)试 件的 拉伸 强度 按式 ( 6)计 算, 精确至 0.1MPa。t=m ax/(bh)( 6)式中 : t试件 拉伸 强度 , M
33、Pa;Pm ax 试件 破坏 时的 最大 载荷 , N;b试件 拉断 面宽 度平 均值 , m m ;h试件 拉断 面厚 度平 均值 , m m 。b)试 样的 拉伸 强度 是来 自同 一试 样全 部试 件拉 伸强 度的 算术 平均 值, 精确至 0.1MPa。3.2.6.12压缩 强度 测定DB44/T411200793.2.6.12.1原理压缩 强度 是最 大压 缩载 荷与 试件 横截 面积 之比 。3.2.6.12.2仪器a) 力 学 试 验 机 , 任 何 能 满 足 本 标 准 要 求 的 、 具 有 多 种 施 载 速 度 的 力 学 试 验 机 均 可 使 用 , 精 度 为 1
34、0N;b)游 标卡 尺, 精度 0.02m m 。3.2.6.12.3试件a)试 件的 所有 表面 均无 可见 裂纹 、刮 痕或 其他 影响 结果 的缺 陷。b)尺 寸试件 的高 度为 30m m ,横 截面 尺寸 为( 3030) m m ,详 见 3.2.6.1。3.2.6.12.4方法a)试 件在 (202) 、相 对湿 度( 655) %的条 件下 放至 质量 恒定 。b)沿 试件 高度 方向 测量 三处 横截 面尺 寸并 计算 平均 值。 测量 试件 高度 ,精 确至 0.02m m 。c) 将 试 件安 放在 支座 上, 使 试件 中心 线与 两压 板表 面中 心线 重合 , 确
35、保试 件端 面与 压板 表面 平行 ,调整 试验 机, 使压 板表 面恰 好与 试件 端面 接触 ,并 把此 时定 为测 定变 形的 零点 。 d)以 ( 101) m m /m in的速 度对 试件 施加 压力 ,直 至试 件破 坏。e)读 出试 件破 坏时 的最 大荷载 Pm ax,精 确至 1N。f)如 果试 件不 破裂 ,记 录在 屈服 或偏 置屈 服点 及规 定应 变值为 25%时的 压缩 负荷 ,以 N为 单 位 。3.2.6.12.5结果 表示a)试 件的 压缩 强度 按式 ( 7)计 算, 精确至 1MPa。c=m ax/(bh)( 7)式中 : c试件 压缩 强度 , MPa
36、;Pm ax 试件 破坏 时的 最大 载荷 , N;b试件 宽度 , m m ;h试件 厚度 , m m 。b)试 样的 压缩 强度 是来 自同 一试 样全 部试 件压 缩强 度的 算术 平均 值, 精确 至精 确到 1MPa。4统计 计算 和判 定方 法4.1统计 计算4.1.1平均 值试样 的平 均值 是该 试样 内 n个试 件测 试值 的算 术平 均值 ,按 式( 9)计 算:( 9)( )12 11 1nn iiXXXXXn n=+=4.1.2找出 试样 的几 个测 试值 中最 小值 ( 静 曲强 度、 弯曲 弹性 模量 、 压缩 强度 、 拉 伸 强度 、 冲 击 韧性 、握螺 钉力
37、 )和 最大 值( 吸水 厚度 膨胀 率、 吸水 率) 。 4.2判定 方法4.2.1试样 的静 曲强 度、 弯曲 弹性 模量 、 冲击 韧性 、压 缩强 度、 拉伸 强度 、握 螺钉 力的 算术 平均 值X和任 一试 件的 最小值 Xm in应满 足式 ( 10)、 式( 11)要 求: Su( 10)Xm in0.8u ( 11)式中 : Su标准 规定 值。DB44/T4112007104.2.2试样 的吸 水厚 度膨 胀率 和吸 水率 的算 术平 均值 和任 一试 件的 最大值 Xm ax应满 足式 ( 12) 、 式X( 13)要 求: Su( 12)Xm ax1.2u ( 13)式中 : Su标准 规定 值。4.2.3对未 做规 定的 其他 性能 指标 ,只 按其 算术 平均 值判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