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 B 66 备案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261.22005代替DB33/T 261.2-1999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2 部分:栽培技术与验收规范 Mao bamboo forest for both shoots and bamboos Part 2: Cultivation technology and checking criteria 2005-01-14 发布 2005-02-14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261.22005 I 前 言 本地方标准是在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261笋竹两用毛竹林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D
2、B33/ 261笋竹两用毛竹林 实施以来, 对毛竹林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适应笋竹产业的发展,有必要对 DB33/ 261笋竹两用毛竹林重新修订。 DB33/ 261-2005笋竹两用毛竹林分为 5 个部分: 第 1 部分:母竹 第 2 部分:栽培技术与验收规范 第 3 部分: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 第 4 部分:笋质量安全要求 第 5 部分:商品竹 本部分为笋竹两用毛竹林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龙游县林业局、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起主要起草人:吴柏林、王文清、李建华、虞敏之、吴丽君、郑连喜。 DB33/T 261.22005
3、 1 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2 部分:栽培技术与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笋竹两用毛竹林的营造技术、培育技术及验收规范。 本部分适用于新造的或改造的笋竹两用毛竹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T 261.1-2005 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1 部分:母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笋竹两用毛竹林立地级 立地条
4、件按其对笋竹两用毛竹林生长的适宜程度区分为若干等级,称笋竹两用毛竹林立地级。本标准将其划分为三个等级。 3.1.1 立地级 位于山谷台地、山麓缓坡。土壤疏松、湿润、腐殖质丰富、土层厚 100cm 以上,土壤 pH 值 5 7。 3.1.2 立地级 位于低山山坡中、下部,高丘山地,土壤疏松、湿润、腐殖质较丰富、土层厚 80cm 100cm,土壤 pH 值 5 7。 3.1.3 立地级 位于低山山坡上部,低丘山地,土壤疏松、湿润、腐殖质中等、土层厚 60cm 80cm,土壤 pH 值5 7。 3.2 笋竹两用毛竹林结构 与竹林生长关系密切的结构因子的数量组合。 3.2.1 树种组成 竹林建群树种的
5、数量组成。用其树冠投影面积之比值的十分数表示。毛竹纯林用“ 10 竹”表示。 3.2.2 立竹密度 单位面积上活立竹的株数,用“株 /hm2”表示。 DB33/T 261.22005 2 3.2.3 立竹大小 立竹个体的大小,用立竹胸径表示,单位“ cm” 。竹林立竹大小以单位面积上立竹平均胸径表示。 3.2.4 整齐度 立竹个体大小差异的程度。 3.2.5 均匀度 立竹在竹林中分布的均匀程度。 3.2.6 立竹年龄 单株立竹存活的时间,用“年”或“度” ( 2 年为 1 度)表示。 3.2.7 年龄组成 用各年龄立竹株数的百分数表示。 3.3 钩梢 用刀截去当年新竹竹梢,截去长度为竹冠的 1
6、/3 至 2/5。 3.4 退笋 不能长成新竹的竹笋。 3.5 劈山 用刀劈倒林内杂草灌木,并摊在林地上。 3.6 铲山 夏秋季,在竹林中浅削( 10cm 15cm)土层,铲除柴草。 3.7 垦复 深翻( 30cm 40cm)竹林地,挖去柴蔸、竹伐蔸,除去土中大石块和老竹鞭。 3.8 号竹 用专用号竹笔在新竹秆上书写发竹年号。 3.9 竹林蓄积量 竹林现存全部立竹竹秆重量或立竹数量之和。用“ T/hm2”或“株 / hm2”表示。 4 营造技术 4.1 造林地选择 4.1.1 气候 年平均气温 15 20,一月平均温度 4 8。年降水量 1000mm 以上。 4.1.2 土壤 土层深度 80c
7、m,腐殖质土 25cm 以上,疏松、湿润、排水良好的壤土或砂质壤土, pH 值为 5 7。 4.1.3 地形 DB33/T 261.22005 3 海拔 500m 以下的山谷、山麓和山腰地带,坡度小于 25的阳坡或半阳坡。 4.2 整地 4.2.1 带状整地 沿等高线带状开垦造林地,带宽和带距为 3m 4m,整地深度 30cm,清除树蔸、石块。造林后 1年 2 年内将未垦带轮流垦完。 4.2.2 块状整地 按造林密度定点块状开垦,土地块的大小一般为 2m 2m。其余同带状整地。造林后 1 2 年内逐步拓展开垦范围至全垦状。 4.2.3 挖穴 穴长 80cm 100cm,宽 40cm 70cm,
8、深 40cm 60cm。 4.3 造林密度 450 以上株 /hm2。 4.4 造林季节 一般在秋末初春。 4.5 母竹要求 按 DB33/T 261.1-2005 执行。 4.6 栽植 先将表土垫于穴底,将母竹根盘置于穴正中,保持母竹鞭根原有状态,根盘表面比穴面略高,每株根盘两侧施腐熟有机肥 25kg 或复混肥 0.25kg 0.5kg。填土时,分层踏实,使鞭根与土壤密接。注意不得损伤秆柄和鞭芽。 在填土接近根盘表面时浇透一次水, 再覆土至母竹周围成龟背形, 并在距母竹 100cm的上方和两侧开排水沟。风大处须安支撑架。 4.7 成活率、保存率和发竹率 造林成活率 90%以上,保存率 85%
9、以上,发竹率 80%以上。 4.8 幼林管护 4.8.1 套种 前 3 年宜间作豆类、花生、绿肥等作物,以耕代抚。不能套种芝麻、玉米等高秆作物。中耕不能损伤竹鞭和鞭芽,并将间作物收获后的秸秆埋于林地内。 4.8.2 除草松土 每年 6、 9 月进行除草松土 2 次,直至竹林郁闭。杂草铺于竹林地或翻埋于土中。 4.8.3 未套种林地施肥 于造林当年的秋冬沟施有机肥 10kg 15kg/株,来年所留的新竹在每年的 2 月和 9 月株穴施复混肥0.25kg 0.5kg/株。 4.8.4 排水灌溉 造林根盘处盖草覆土保湿。林地积水时,及时排水。土壤干燥时,及时浇灌。 4.8.5 疏笋疏竹 及时疏去弱笋
10、,小笋及虫笋,保留健壮竹笋长成新竹。幼林期间,局部地方竹株过密应及时疏伐。 5 培育技术 5.1 竹林地管理 5.1.1 劈山 7 月 8 月进行一次。 5.1.2 垦复 每隔 6 年 8 年垦复一次,深度 35cm.。于发笋长竹当年的 6 月 7 月进行,坡度 25以上采用带状轮垦,带宽及带距 2m 3m。带蔸采伐可免垦。 DB33/T 261.22005 4 5.2 施肥 5.2.1 施肥种类 按各立地级竹林经营的产量指标来决定施肥量。 一般每产 1000kg 的竹材, 要消耗竹材中 N:3.26kg,P:0.75kg, K4.75kg。因土壤中的 K 的含量较丰富,以施 N:P:K 为
11、5:2:1 的复合肥为主,提倡多施有机肥。施肥量见表 1。 表 1 施肥量 kg/年hm2立地级 N P K 150 80 30 105 42 21 80 30 15 5.2.2 施肥方法 5.2.2.1 株穴施 在距竹秆基部 30cm 处的坡上方开深 15cm 左右的半月形沟,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5.2.2.2 沟施 沿等高线水平开沟,深 15cm 20cm,宽 20cm,沟距 200cm 300cm,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5.2.3 施肥时间、方式 见表 2。 表 2 施肥时间、方式 名称 施肥时间 种类 用量 方法 长鞭肥 5- 6 月 有机肥或复合肥 总量的 40% 沟施或穴施 孕笋
12、肥 9-10 月 有机肥或复合肥 总量的 30% 沟施或穴施 长笋肥 2- 3 月 复合肥 总量的 30% 株穴施 5.3 挖笋 5.3.1 冬笋挖至立春前 15 天,春笋全程挖。 5.3.2 按市场商品笋规格要求挖活笋、挖全笋。并及时挖去虫笋、弱笋,注意不损伤竹鞭、鞭芽和鞭根,挖后覆土。 5.4 留养新竹 5.4.1 定时 在出笋高峰后期的一个星期内选留健壮的竹笋长竹。 5.4.2 定点 要求新竹在竹林中分布均匀。 5.4.3 定量 每度每公顷养胸径 8cm 10cm 的新竹 900 1000 株。 5.4.4 号竹 秋季号新竹。 5.5 采伐 5.5.1 采伐量 采伐量应不高于生长量,以不
13、改变竹林密度为准。 DB33/T 261.22005 5 5.5.2 采伐对象 遵照砍老留幼、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弱留强的原则,择伐 6 年 8 年竹,同时清理病虫竹、风倒竹、雪压竹。 5.5.3 采伐季节 除竹林孕笋和发笋长竹期外,其他季节皆可采伐。 5.5.4 采伐方式 平荐或带半蔸砍伐,伐后即打通伐蔸节隔。 6 验收 6.1 对象 为原竹林改建的笋竹两用毛竹林和新造毛竹林。 6.2 内容 6.2.1 竹林结构因子 笋竹两用毛竹林结构因子指标见表 3。 表 3 笋竹两用毛竹林结构因子 立地级 物种组成 10 10 10 立竹度(株/hm2) 27003000 24002700 20002
14、400 平均胸径(cm) 10 9 8 1 度 35 35 35 2 度 35 35 35 年龄 组成 (%) 3 度 30 30 30 整齐度 整齐 整齐 整齐 立竹均匀度 均匀 均匀 均匀 注:物种组成:不一定要求建立纯林,可保留少量的阔叶树种。 如竹林钩梢,立竹度可增加 10%。 年龄组成比例只是个约数。 6.2.2 产量指标 笋竹两用毛竹林度产量指标见表 4。 表 4 产量指标 t/hm2立地级 产品类型 竹材 竹笋 竹材 竹笋 竹材 竹笋 产量 18 4.5 15 3 12 2.3 DB33/T 261.22005 6 6.2.3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见本部分 5。 6.2.4 面积
15、用精度为 0.1m 的罗盘仪测量 7 建档 7.1 档案内容 详细记载造林规划设计、立地条件、母竹来源、造林培育等技术作业情况以及竹材、竹笋及副产品产量情况。 7.2 要求 7.2.1 及时、清楚记录有关内容。 7.2.2 原始资料不得涂改。 7.2.3 资料要连续,档案要妥善保管。 8 调查 评定笋竹两用毛竹林经营效果,需进行竹林调查和产量统计。 8.1 调查方法 采用标准地调查,标准地可分两类,一类为固定标准地,每块面积为 400m2(20m 20m);另一类为临时标准地,每块面积不少于 200 m2。标准地要充分代表竹林的立地条件、经营水平和竹林生产状况,标准地调查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 3
16、%。 8.2 竹林调查内容 8.2.1 竹林立地条件 地形中的海拔高、相对高、坡度、坡位、坡向等因子;土壤中的母岩、土种、土层厚度、质地结构、颜色等因子,并划分出立地级。 8.2.2 竹林经营情况 物种组成、立竹度、年龄组成、平均胸径、整齐度、均匀度等。 8.2.3 标准地内每竹调查 立竹编号、竹龄、胸径、枝下高等。 8.3 产量统计 毛竹林产量,包括竹材产量和竹笋产量。 8.3.1 竹材产量 指竹林每度所发全部新竹竹秆重量之和,用“ t/hm2度”表示。在标准地内进行新竹每竹检尺,按径阶(每 1cm 为 1 径阶)统计株数,查一元重量表,计算每块标准地内的竹秆重量之和,再用各标准地所代表的竹林面积加权计算出单位面积上的平均产量。 8.3.2 竹笋产量 指竹林每度所挖竹笋的重量之和,用“ t/hm2度”表示。将标准地一度内所挖取的冬笋、春笋,分别称重,以带壳鲜重统计,再用各标准地所代表的竹林面积加权计算出单位面积上的平均产量。 8.4 竹林蓄积量统计 在标准地内进行每竹检尺,分别竹株的年龄,按径阶(每 1cm 为 1 径阶)统计株数。根据每龄阶的株数分布,查一元重量表,统计每块标准地内的竹秆鲜重之和,折算成平均单位上的竹秆重量,乘以标准地所代表的竹林面积,就是该竹林蓄积量。再用各标准地所代表的竹林面积加权计算出单位面积上的平均蓄积量,乘以竹林总面积,就是竹林蓄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