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30.10 Z 71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091 2018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处理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ource separation and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solid waste 2018 - 01 - 18发布 2018 - 02 - 18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91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起草。 本标准 起草单
2、位为: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安吉县农 业和农村工作 办 公室 、金华市金东区农 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三门县 农村工作办公室 、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为: 覃雅芳、孔朝阳、刘彦林、吴伟祥 、 邵晨曲、 郑勤、应珊婷、 王昊书、喻凯 。 DB33/T 2091 2018 1 农 村生活垃圾分类处 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 生活垃圾 的术语和定义 , 分类类别,以及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 长效管理 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处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3、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31962 污水排入 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CJJ 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 52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 CJJ 9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 18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NY/T 90
4、农村户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 1109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NY/T 2371 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农村生活垃圾 农村日常生活 、 农户家庭生活 及生活性服务业 产 生的固体废 弃 物,不包括 农村的 工业垃圾、 建筑垃圾 、 医疗垃圾 、 农业生产产生的 废弃物 、畜禽和宠物 的 尸体 。 3.2 四分四定 DB33/T 2091 2018 2 分类投放 要定时、分类 收集 要定人、分类 运输 要定车、分类 处理 要定位的 农村生活垃圾 处置 要求 。 4 基本要求 4.1 以减量化、资
5、源化、无害化为目标, 因地制宜、 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科学治理 。 4.2 以农村生活垃圾 “四分四定”为原则 ,做到应收尽收 , 应分尽分 , 日产日清。 4.3 以农民可接受、操作较容易、 设施设备全、环境效益好 为导向 , 实施长效管理 。 5 设施配套要求 5.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的布局、 规模 和 用 地 指标 应纳入县(市、区)相关规划 。 5.2 乡镇(街道)应科学配置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终端设施 ,配备密闭的垃圾转运车辆 ; 建制村应合理配备 分类 垃圾桶、 分类 垃圾箱和 分类 垃圾收运车 。 也可通过 政府 购买服务 的方式 配置 垃圾
6、 收集、转运 和处理设施 。 5.3 村庄内的 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场所 以及文体活动设施场所 的经营 、 管理单位,应 按照 CJJ 27的要求 配置 生活垃圾 分类 收集设施 。 5.4 农村新居建设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应按照 CJJ 27 和 GB 16889 的要求 配置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 。 6 分类 6.1 分类类别 农村生 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分类标志见附录 A。 6.2 易腐垃圾 家庭生活 和生活性服务业 等 产生 的 可 生物降解 的 有机固体废弃物 。 示例如下 : 家庭 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
7、 乡村酒店 、 民宿 、 农家乐、 餐饮店 、 单位食堂 等 集中供餐单位 产生的餐厨垃圾; 农贸 ( 批 ) 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机垃圾 ; 村民自带回家的农 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和庭园饲养动物粪便等可生物降解 的 有机垃圾 。 6.3 可回收物 可 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的 废弃 物品 。 示 例如下 : 打印废纸、报纸 、期刊、图书 、 烟花爆竹包装筒 以及 各种包装纸 等 废弃纸制品 ; 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 废塑料制品 ; 废金属器材、 易拉罐、罐头盒等 废金属物 ; 用于包装的 桶、箱、瓶、坛、筐、罐、袋等
8、废包装物 ; 干净的旧纺织衣物和 干净的 各类纺织纤维废料 等废旧纺织物 ; 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微波炉 、音响、收音机、 计算器、 手机、 打印机 、 电话DB33/T 2091 2018 3 机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 各种玻璃瓶 罐 、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废玻璃 ; 牛奶饮料纸包装、 泡沫塑料 泡罩包装、牙膏软管、烟箔纸、方便面碗和纸杯等 废弃 纸塑铝复合包装 物 ; 旧轮胎、旧密封圈 和橡胶 手套等 废弃 橡胶及橡胶制品 ; 桌、椅、沙发、床、柜等 废旧家具 。 6.4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 直接 危害或潜在危害的 家庭源危险废物 。 示例如下 : 家庭
9、日常生活中产生的 废弃 药品及其包装物 ; 废弃的 生活用 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 ; 废胶片及废像纸 ; 废荧光灯管 ; 废温度计 、 血压计 ; 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 ; 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 6.5 其他垃圾 除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 有害垃圾 以外的 生活垃圾 。 示例如下 : 不可降解一次性用品、 塑料袋、 卫生间废纸 ( 卫生巾、 纸尿裤 ) 、 餐巾纸、 普通无汞电 池、 烟蒂、 庭院 清扫渣土等 生活垃圾 。 7 分类投放 7.1 投放要求 7.1.1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应有盖, 应 在显著位置印制垃圾分类标志。 7.1.2
10、 每户应 至少 配备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 2 个 (一组 )分类垃圾容器 并分类投放 。 7.1.3 易腐 垃圾应 沥干水 分 后 投放 , 盖好 垃圾桶 。 集中供餐单位 的餐厨垃圾 应单独投 放。 7.1.4 可回收物 应尽量保持清洁 , 清空内容物,避免污染 。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 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 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应预约 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 投放至指定的废弃物投放点。 7.1.5 有害垃圾应投放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有害垃圾独立贮存点。 7.1.6 其他垃圾投放至户分类垃圾容器,或村分类垃圾投放点。 7.2 管理要求 7.2.1 建制村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11、制度 及分类投放管理台账 , 指导村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 分类 投放点,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 7.2.2 建制村应保持公共场所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发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时,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8 分类收运 DB33/T 2091 2018 4 8.1 收运要求 8.1.1 分类投放后的各类垃圾应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 8.1.2 易腐垃 圾应每日定时收运 ,由 生活 垃圾收运单位直接运输至 易腐垃圾处理站。 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 垃圾应由政府部门确定的 单位 收运。收运 单位 应 与集中供餐单位约定餐厨垃圾收运的时间和频次,收
12、运过程应符合 CJJ 184 的要求,并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 保持 餐厨 垃圾转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整洁 。 8.1.3 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处理单位 。 8.1.4 有害垃圾 由生活垃圾收 运 单位 收集 后 ,委托具有 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进行运输 。 8.1.5 其他垃圾应每日定时收运,转运 至所属区域 的 垃圾处理终端 。 8.1.6 收运过程应实行密闭化管理。采用 非垃圾压缩车直接 清运 方式的,应密 闭 清运, 防止二次污染 。 8.2 管理要求 8.2.1 分类后的垃圾由村收集、 乡 镇(街道)转运 ,或 通过 政府 购买服务 的方式 进行 收运 。 8.
13、2.2 生活 垃圾 收运 单位应根据 垃圾的类别、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配备相应的收集、运输设备和作业人员。 8.2.3 收集、运输车辆应 明显 标示相应 的 生活垃圾 分类 标志 ,并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 、防遗撒、防渗滤 液跑冒滴漏等功能。 8.2.4 生活垃圾 收运 单位应建立管理台账。 9 分类 处理 9.1 处理 要求 9.1.1 易腐 垃圾 应因地制宜采用机器 成肥、 太阳能辅助堆肥 和 厌氧产沼发酵 等方式进行处理。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9.1.2 可回收物可由 与 主管部门 签订购、销协议 的 废旧物品公司等定期 收购 并 回收 利用处置。 9.1.3
14、 有害垃圾 应 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9.1.4 其他垃圾 转运至 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 焚烧 厂 或 生活垃圾 卫生 填 埋 场 进行 无害化 处理 。 9.2 处理模式 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的主要处理模式见表 1。 表 1 易腐垃圾及其他 垃圾主要处理模式 序号 垃圾类型 处理模式 技术要求 适用 范围 1 易腐垃圾 机器成肥 采用机械成肥设备,经破碎预处理、好氧堆肥发酵和除杂,处理易腐垃圾。 设备应明确 主体 工艺、 比能耗、 发酵周期等运行技术参数 以及 菌种来源要求,堆肥发酵 过程符合CJJ 52无害化 要求 。 人口密度高,有机肥需求量较大的农村地区。
15、DB33/T 2091 2018 5 表 1 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主要处理模式 (续) 序号 垃圾类型 处理模式 技术要求 适用 范围 1 易腐垃圾 太阳能辅助堆肥 利用太阳能 辅助堆肥方式 处理易腐垃圾,应符合 CJJ 52的要求。堆肥设施(阳光房)应根据垃圾 日处理量 合理设置 单 室 体积,具备密封性、保温性 ,配备污水收集或废水和 恶臭 污染物 达标排放处理 系统 。 人口密度不高,日人均生活垃圾量也相对稳定的农村地区。 厌氧产沼发酵 利用微生物厌氧发酵技术将易腐垃圾转化为清洁燃料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处 理方式 。 设施选址 应 符合 沼气工程安全防护要求,容积在 50立方米以下的农村户
16、用沼气池应符合 NY/T 90的要求,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应符合 NY/T 2371的要求 。 沼渣 和 沼液 应有 合理消纳途径 。 人口密度较高、易腐垃圾量相对较大、易腐垃圾纯度高、有沼渣沼液 消纳利用途径和一定沼气 池 使用经验的农村地区 。 2 其他垃圾 卫生填埋 处理技术应符合 GB 50869的要求,污染控制应符合 GB 16889的要求 。 所属区域 建有 生活垃圾 卫生 填埋场 的 建制村 。 焚烧处理 处理技术应符合 CJJ 90的要求, 垃圾焚烧炉焚烧尾气应 达标排放, 飞灰、 炉渣得到有效处置 , 污染控制应符合 GB 18485的要求。 所属区域建有生活 垃圾焚烧厂 的
17、 建制村 。 9.3 易腐垃圾处理 管理要求 9.3.1 由 建制 村(或多村联合) 规划建设 易腐 垃圾 处理 站 。 9.3.2 运营单位应制定 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 停电、设备故障、台风暴雨 等 自然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建立运行管理台账。运行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 9.3.3 垃圾处理站应设置臭气处理 设施、 污水收集 和 处理设施 。 易腐垃圾处理 设备 应 有产品合格证 。 污水收集后纳入管网的,应在处理站对渗滤液进行 预 处理,出水水质满足 GB/T 31962 的规定;若采用直接排放方式,应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后排放,排放水质应稳定达到 GB 16
18、889 的规定。 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4554 的要求。 9.3.4 运行空间环境无臭气、无污水、无地面垃圾,主体设备及附属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场地整洁。 9.3.5 易腐垃圾处理 如需 微生物 菌种,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 微生物 菌 种的 安全性应符合 NY 1109 的规定。 9.3.6 机器成肥 、 太阳能辅助堆肥产出的成品肥料,植物种子发芽指数应 60% ,发芽实验方法见附录B; 粪大肠菌群数和蛔虫卵死亡率应达到 NY 884 的要求 。机器成肥产出的肥料 其他指标应达到 表 2 和表3 的要求 。 太阳能辅助堆肥产出的成品肥料 重金属限量应达到表 3 的要求
19、 。 表 2 肥料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3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酸碱度( pH) 5.5 8.5 DB33/T 2091 2018 6 表 3 肥料重金属限量指标 项目 限量 指标 ( mg/kg) 总砷( As)(以烘干基计) 15 总汞( Hg)(以烘干基计) 2 总铅( Pb)(以烘干基计) 50 总镉( Cd)(以烘干基计) 3 总铬( Cr)(以烘干基计) 150 10 长效管理 10.1 管理机制 10.1.1 建立 农村生活 垃圾分类处理责任制度,多级联动落实农村 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 健全 建制村 、乡镇 (街道) 检
20、查和 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开展 生活 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检查。 10.1.2 以乡镇(街道)为主负责 生活 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设备的长效运行维护管理 ; 对 保洁人员 实行 定岗、定位、定责 的责任制管理 ,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10.1.3 建制村 应 通过村规民约 、实施奖惩措施 等方式组织 和引导 村民开展 生活垃圾 源头 分类 减量 工作 。 10.1.4 逐步 建立农村 生活 垃圾分类处理第三方服务运行模式, 乡镇(街道) 负责 指导督促第三方 服务单位规范操作。 10.1.5 鼓励 垃圾处理 技术革新 , 利用 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 ,提升 农村生
21、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管理水平 。 10.2 宣传 教育 10.2.1 村民委员会应 通过宣传栏、 发放图册、 上门指导 、组织活动 等方式 定期开展农村 生活 垃圾 “四分四定” 的宣传 ,增强 村民主动开展 生活 垃圾分类的意识 ,提高生活 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10.2.2 主管部门 应 建立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的 宣传教育基地 。 10.2.3 教育部门应 把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资源回收利用 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10.2.4 各类媒体 应 开展 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 DB33/T 2091 2018 7 A A 附 录 A (规范 性附录)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 志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见表 A.1, 彩色标志的 颜色可按 照 GB/T 19095的要求 。 表 A.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序号 垃圾类型 标志 1 易腐垃圾 2 可回收物 DB33/T 2091 2018 8 表 A.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续 ) 序号 垃圾类型 标志 3 有害垃圾 4 其他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