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41 河南省 地方标准 DB41/T 267 2013 代替 DB41/T 267 2001 劳动防护针织手套 2013 01 28 发布 2013 03 28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267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41/T 267 2001劳动防护白纱手套,与DB41/T 267 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劳动防护白纱手套改为劳动防护针织手套; 增加了 pH 值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4 和 6.4); 增加了灵活性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 和 6.5) 。 本标准由
2、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安阳市超人劳动保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静、王蕊、周朝晖、王博妮、许亮、周亚磊、张开拓。 本标准于 2001年 8月首次发布, 2013年 1月第一次修订。 DB41/T 267 2013 1 劳动防护针织手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针织手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者作业时的针织手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3、(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2624 2009 手部防护 通用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劳动防护针织手套 具有保护手的功能,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针织手套。 4 分类 劳动防护针织手套分平口和罗口两类。 5 要求 5.1 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外观 序号 缺陷项目 合 格 品 1
4、毛针 不允许有 DB41/T 267 2013 2 表 1(续) 序号 缺陷项目 合 格 品 2 花针 允许两针,但表面不准有 3 疏密路 允许不明显 4 补痕 不明显二处,明显一处 5 两面松紧不一 允许 10 mm 内相差两转 6 漏针 不允许有 7 油污渍 不明显的 15 mm 内二处 明显的 20 mm 内二处 8 油污纱 不明显的 20 mm 内五处 明显的 20 mm 内三处 9 断线 允许在减针部位有一根 10 单纱 允许漏一根 11 飞针 不允许有 12 破洞 不允许有 13 铁锈 锈点不允许,不明显锈污 10 mm 内一处 14 指头暗结不牢 不允许有 15 指叉暗结不牢 不
5、允许有 5.2 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规格尺寸 序号 检验项目 平口 罗口 长度 /mm 转数 针数 长度 /mm 转数 针数 1 全长 260 - - 265 - - 2 大指 64 74 28 12 64 74 28 12 3 食指 73 84 32 11 73 84 32 11 4 中指 87 100 40 11 87 100 40 11 5 无名指 72 83 32 11 72 83 32 11 6 小指 58 68 26 10 58 68 26 10 DB41/T 267 2013 3 表 2(续) 序号 检验项目 平口 罗口 长度 /mm 转数 针数 长度
6、 /mm 转数 针数 7 小掌 42 51 20 - 42 51 20 - 8 大掌 63 73 26 - 63 73 26 - 5.3 质量 每副平口 针织 手套质量不小于 45 g,每副罗口 针织 手套 质量 不小于 52 g。 5.4 pH 值 pH值为 6.0 8.5。 5.5 灵活性 灵活性应符合 GB/T 12624 2009中 5.2的要求 。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应在正常自然光或 600 Lux光源条件下 ,距离 ( 400 500) mm目测 或用钢直尺测量 。 6.2 规格尺寸 6.2.1 长度 测量呈自然状态的试样,精确到 0.5 mm。 6.2.2 转数 在试样
7、的不同部位从下往上数出转数。 6.2.3 针数 在试样的不同部位从左往右数出针数。 6.3 质量 随机抽取 3个试样,分别称量,结果取其算术平均值,精确到 1 g。 6.4 pH 值 按GB/T 7573 的方法测试。 6.5 灵活性 按GB/T 12624 2009中 6.3的方法测试。 DB41/T 267 2013 4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由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按GB/T 2828 .1中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随机抽取 , 检验样本的 单 位为副,且 以 同批 投料生产的不 大于 1000副 为一次随机抽样。成品抽样方案及检验项目 应符合表 3。 表 3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8、 /副 检验项目 检验水平 接 收 质量限 AQL 判定数组 Ac Re 26 150 8 质量 1.0 0 1 规格尺寸 2.5 0 1 外观 4.0 1 2 150 500 20 质量 1.0 0 1 规格尺寸 2.5 1 2 外观 4.0 2 3 500 1000 80 质量 1.0 2 3 规格尺寸 2.5 5 6 外观 4.0 7 8 7.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投产时; b) 产品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并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要求型式检验时; e) 正常生产后,每年周期性检验时。
9、型式检验由省级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 GB/T 2829 中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从企业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按表 4 规定进行。 表 4 样本大小 /副 检验项目 判别 水平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判定 数组 Ac Re 10 质量 10 0 1 规格尺寸 30 2 3 pH 值 30 2 3 灵活性 30 2 3 外观 40 3 4 8 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识 DB41/T 267 2013 5 包装标识应含有下面规定的内容: a) 生产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标准 编号 ; c) 产品规格; d)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e)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8.2 包装 每10副为一小包装,用塑料袋或纸袋包装。 8.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淋、防潮,不得与腐蚀性等化学品混装。 8.4 贮存 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霉、防虫蛀的场所。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