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 T 876.10-2015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10部分: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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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DB43/T 876.102015 ICS 65.020.01B 0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2015-12-20实施2015-11-20 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Part 10:Evaluation standard第10部分:评价规范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DB43/T 876.102015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评价方法 26 评价内容和等级划分 27 项目组织实施评价 38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 39 建成效果评价 410 工作程序 4附录A(规范性

2、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基本信息表 5附录B(资料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评报告 7附录C(规范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指标 8附录D(规范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13附录E(资料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报告16参考文献17DB43/T 876.102015 II 前 言 DB43/T 876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土地平整; 第3部分:土壤改良; 第4部分:田间道路; 第5部分:灌溉排水; 第6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第7部分:农田输配电; 第8部分:科技服务; 第9部分:建后管护; 第10部分:评价规

3、范。 本部分为DB43/T 876 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等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盛立新、柳明华、徐启栋、张

4、斌、成益民、何宗旺、王斌、柳杏辉、易新枝、彭福茂、李桂元、赵克金、方晓峰、姜芸、龚贺、李江辉、吴文科、阳小民、陈超强、徐义军、李燕妮、周桂华、陈双、潘宁、吴慧、何阳、黎勇。 DB43/T 876.102015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10部分:评价规范 1 范围 DB43/T 876 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等级划分、工作程序等。 本部分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AS

5、 103 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标准 DB43/T 876.1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1部分:总则 DB43/T 876.3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3部分:土壤改良 3 术语和定义 DB43/T 8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 evaluation for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立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已竣工验收并运行一定时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成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的过程。 3.2 农田建设质量 farm

6、land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通过建设活动实现的,由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要素组成的农田综合生产力水平。 3.3 耕地质量 cultivation land quality 耕地满足作物生长和清洁生产的程度,包括耕地地力和耕地环境质量两方面。 3.4 耕地地力 cultivation land productivity 由土壤自身特性、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4 基本要求 4.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应在项目各单项工程通过验收且规划面积全部建成并运行1年以后2年DB43/T 876.102015 2以内进行。

7、4.2 评价前项目实施单位应填写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情况基本信息表(见附录A),并提交自评报告(参见附录B)。 4.3 评价时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项目审批文件、实施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价方法 5.1 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在评价时应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如:目标比较法、专家评议法、问卷调查法、成本效益法、现场检验法、抽样调查法。 5.2 目标比较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实际产出与预计产出目标进行比较,分析预计目标的完成程度,指出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方面的评价。 5.3 专家评议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通过实地勘察、走访群众、资料查验等方式,对专业性强、难以直接量化的指标

8、进行集中评议。主要用于项目组织实施各方面的评价。 5.4 问卷调查法。针对项目区利益相关方有关的事项,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向相关利益群体发放,并对调查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评定。主要用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的评价。 5.5 成本效益法。将一定时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判断实际的收益情况。主要用于经济效益方面的评价。 5.6 现场检验法。通过现场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农田建设质量进行的符合性评价。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工程评价。 5.7 抽样调查法。抽样调查法适用于样本数量较多项目的评价,抽取样本尽可能覆盖不同工程类型区。主要用于土地

9、平整、土壤改良等工程评价。 6 评价内容和等级划分 6.1 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成效果三个方面,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见附录C。 6.2 评价专家应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 C)的要求对各项指标进行逐项评分,评分结果为各指标项分值之和,根据专家评分结果采用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项目最终得分,根据最终得分将项目评为A、B、C、D四个等级。 6.3 附录C表C.1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后管护等一级指标为评价工作的关键指标项。如涉及关键指标项应满足表1的要求,否则项目评为D等。高标准农田建

10、设项目评价等级划分条件见表2。 表1 关键指标及其最低分值 关键指标项及分值 土地平整 (8分) 土壤改良 (7分) 田间道路 (9分) 灌溉排水 (10分)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4分) 农田输配电 (3分) 科技服务 (4分) 建后管护 (5分) 最低分值 6.0 5.5 7.0 8 3.0 2.4 3.2 4.0 DB43/T 876.102015 3 表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划分条件 等级 A B C D 条件 最终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且满足表1的要求。 最终得分为80分90分(含80分),且满足表1的要求。 最终得分为70分80分(含70分),且满足表1的要求。

11、 最终得分为70分以下, 或者未满足表1的要求。 7 项目组织实施评价 7.1 项目组织实施评价应包括项目前期决策、项目实施、土地权属调整、合同执行情况、公示栏设置、资料管理、控制管理、资金管理八个方面,评价方法应采用专家评议法,评价指标见附录 C 表 C.1中1.11.8。 7.2 项目前期决策方面,应通过查阅资料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总体方案设计等前期文件审批依据的合理性、审批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评价。 7.3 项目实施方面,应通过查阅资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批、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效率等进行评价。 7.4 土地权属调整方面,应通过查阅资料

12、和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前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权属调整协议的签订、项目完成后的土地确权、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权利证书发放、地籍档案资料更新等工作进行评价。 7.5 合同执行情况方面,应通过查阅资料对合同执行、合同变更、违约状况等进行评价。 7.6 公示栏设置方面,应通过实地勘察对公示牌或公示栏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7.7 资料管理方面,应通过资料查验,对项目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情况进行评价,包括资料的规范性、齐全性、数据一致性等。 7.8 控制管理方面,应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勘察对项目的进度控制,安全、卫生、环保控制等情况进行评价。 7.9 资金管理方面,应通过查阅资料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

13、、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8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 8.1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应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后管护八个方面,评价指标见附录C表C.1中2.12.8。 8.2 土地平整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和现场检验法,对耕作层厚度、田面平整度、田面坡度等情况进行评价。 8.3 土壤改良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和现场检验法,对渍涝潜育土壤改良、耕作层浅薄土壤改良、砂(粘)质土壤改良、酸性土壤改良、贫瘠土壤改良、轻度污染土壤修复等情况进行评价。 8.4 田间道路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和现场检验法,对田间道路通达度、路面宽度、路基压实度、路

14、面结构层材质厚度等情况进行评价。 8.5 灌溉排水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和现场检验法,对灌排系统总体布局、灌排能力、附属建筑物工程配套程度及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价。 8.6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和现场检验法,对农田林网占地率、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现有湿地(水体)保留、景观保留、生物通道及其他要求等情况进行评价。 8.7 农田输配电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和现场检验法,对线路路径选择、配电台区布置,杆塔组立、DB43/T 876.102015 4线路架设等工艺质量,设备、导线安全距离等情况进行评价。 8.8 科技服务方面,应通过现场检验法和查阅资料,对服务条件、田间配套服务设施

15、、农业科技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 8.9 建后管护方面,应采用专家评议法,通过查阅资料对管护制度、管护责任、管护经费、档案和管护记录、管护措施落实与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 9 建成效果评价 9.1 建成效果评价应包括耕地质量、经济效益、社会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评价指标见附录C表C.1中3.13.3。 9.2 耕地质量方面,应通过抽样调查法、现场检验法和目标比较法,对枯水期地下水位、土壤理化性状、耕地地力等级提升、防灾抗灾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9.3 经济效益方面,应通过目标比较法和成本效益法,对耕地生产能力提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新增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评价。 9.4 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应通过

16、现场检验法、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法,对集中连片程度、田间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警示和标识牌、环境改善、机械化率、满意度(见附录D)等情况进行评价。 10 工作程序 10.1 评价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工作、评价实施、报告编写和成果应用。 10.2 准备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开展评价前应成立评价工作组织,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b) 应由评价工作组织向评价单位发出评价通知,明确评价目的、对象、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和评价方法等。 c) 应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和内容复杂程度,成立59人的评价专家组,评价专家应具有土地、农业、经济、项目管理、标准化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

17、专业水平。 10.3 评价实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现场查阅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数据库,并与项目规划图和竣工图进行对比,根据农田建设质量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核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 b) 现场查阅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规划、立项、设计、工程施工、监理、验收、审计等文件,综合评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c) 采取抽样调查和现场检验的方法,对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量测和试验,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d) 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专家评议法、问卷调查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综合评议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建成效果。 e) 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相关利益方对高标准农田建

18、设活动的看法和意见,包括工程建设、耕地质量和成效等方面。 10.4 评价完成后应形成评价报告(参见附录 E)。评价报告应简要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建成效果,根据专家组的评分确认评价等级,得出评价结论,并提出今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的建议。 10.5 评价工作组织对专家评价结论进行审核,并作出认定结论。 DB43/T 876.102015 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基本信息表 表A.1 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日期 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四至坐标或拐点坐标 2、建设规模 h

19、m2 3、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hm2 4、新增耕地面积 hm2 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hm2 6、新增排涝面积 hm2 7、土壤改良面积 hm2 8、新增粮食产能 kg 9、改善灌溉面积 hm2 二、建设资金 1、国土 万元 2、水利 万元 3、农业 万元 4、林业 万元 5、财政 万元 6、农业综合开发 万元 7、其他 万元 三、主要工程内容 1、土地平整 hm2 2、渠(沟)道 km 其中灌溉渠及灌排渠衬砌 km 排水沟整治 km 3、输水管道 km 4、扩建加固小型水库 座 5、拦河坝 座 DB43/T 876.102015 6表A.1 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基本信息表 (续) 6、山塘 口

20、7、蓄水池 座 8、泵站 座 9、农用井 口 10、渠系建筑物 处 11、机耕路 km 12、生产路 km 13、高压输配电线路 km 14、低压配电线路 km 15、农田林网 hm2 16、耕地质量监测点 个 四、使用情况与效益 1、经营者数量 个 2、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hm2 3、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 kg / hm2 4、粮食作物销售收入 万元 5、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hm2 6、经济作物销售收入 万元 7、年均节水效益 m3/667 m2 注1:建设地点是指高标准农田所在的县级、乡级和村级单位的名称。 注2:建设规模是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面积。 注3:土壤改良面积是指渍涝潜育土壤改良、

21、耕作层浅薄土壤改良、砂(粘)质土壤改良、酸性土壤改良、贫瘠土壤改良、轻度污染土壤修复的面积。 注4:经营者包括集体、企业、农场或农户。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报送时间: 统计时间: DB43/T 876.102015 7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实施进度、批复下达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总结 对项目前期决策、建设准备、项目实施、运行使用等进行总结和自评。 三、项目效果评价 进行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主要将竣工决算、项目成本财务评价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内容进

22、行对比分析;进行项目社会效益评价,主要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社会影响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进行项目的生态效益评价,主要包括生态环保设施的设置情况,生态环保效果、影响等。 四、项目目标评价 分析项目的总体目标、工程建设总目标及各分项工程建设的目标、项目功能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经济目标、项目影响目标等,明确各目标实现程度,找出差距及原因等。 五、项目总结 从过程总结与评价、效果目标总结与评价、综合评价等三方面描述自评结果,总结主要经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 DB43/T 876.102015 8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指标 C.1 指标设置 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体系见表C

23、.1。 C.2 评分方法 C.2.1 若评价内容中某指标项在项目建设中不涉及时视为删减项(表C.1中标注“*”的为可删减项),删减项不做评定,剩余指标项即为涉及项。 C.2.2 当项目评价中无删减项时,总评分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 C.2.3 当项目评价中有删减项时,评分计算方法为:总评分=实际得分/涉及项总分值100。 表C.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表 评价 内容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分) 1.1 项目前期决策(2分)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总体方案设计等审批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的计2分,否则计0分。 按审批方案实施的计1分

24、,否则计0分。 1.2 项目实施 (2分) 组织机构科学、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模式合理、管理效率高的计1分,部分达到要求酌情计分(01分)。 项目实施前,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的计1分,否则计0分。 1.3 土地权属调整(2分) 项目完成后,根据权属调整方案和调整协议,依法进行土地确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时更新地籍档案资料的计1分,否则计0分。 1.4 合同执行情况(2分) 执行了主要合同和合同重大变更要求的计2分,部分达到要求酌情计分(02分)。 1.5 公示栏设置 (2分) 在项目区域内设立符合DB43/T 876.1-2014中9.6

25、的规定的公示牌或公示栏的计2分,否则计0分。 1.6 资料管理 (2分) 项目资料齐全,分类归档,管理规范,符合要求的计2分,部分达到要求酌情计分(02分)。 1.7.1 进度控制 (2分) 按设计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建设内容的计2分,推迟13个月的计1分,推迟3个月以上的计0分。 1.7 控制管理 (4分) 1.7.2 安全、卫生、环保控制(2分) 没有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计2分,否则计0分。 资金到位率100 %的计2分,否则计0分。 1.项目组织实施(20分) 1.8 资金管理 (4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理、合法的计2分,部分达到要求酌情计分(02分)。 DB4

26、3/T 876.102015 9 表C.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表 (续) 评价 内容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分) 2.1.1 耕作层厚度(3分) 耕作层厚度大于等于25 cm的计3分,大于等于20 cm且小于25 cm的计2分,大于等于15 cm且小于20 cm的计1分,小于15 cm的计0分。 2.1.2 田面平整度(3分) 水田丘块田面平整度在3 cm以内计3分,5 cm以内计1.5分,突破5 cm的计0分;水浇地丘块地面平整度在5 cm以内计3分,10 cm以内计1.5分,突破10 cm的计0分;旱地丘块地面平整度在10 cm以内计3分,15 cm以

27、内计1.5分,突破15 cm的计0分。当项目区同时存在多种地类时,应根据各地类的平整度得分及占平整区总面积的比重进行加权平均。 2.1(*)土地平整 (8分) 2.1.3 田面坡度 (2分) 水田地面纵向坡不超过1/1000的计2分,大于1/1000且小于等于1/750的计1分,大于1/750的计0分;水浇地、旱地地面纵向坡不超过1/500的计2分,大于1/500且小于等于1/300的计1分,大于1/300的计0分。当项目区同时存在多种地类时,应根据各地类的田面坡度得分及占平整区总面积的比重进行加权平均。 2.2.1 渍涝潜育土壤改良(1分) 在合理施工时期内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程序进行土壤改

28、良,按实施好、中、差程度分别计1、0.5、0分。 2.2.2 耕作层浅薄土壤改良(1分) 在合理施工时期内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程序进行土壤改良,按实施好、中、差程度分别计1、0.5、0分。 2.2.3 砂(粘)质土壤改良(1分) 在合理施工时期内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程序进行土壤改良,按实施好、中、差程度分别计1、0.5、0分。 2.2.4 酸性土壤改良(1.5) 在合理施工时期内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程序进行土壤改良,按实施好、中、差程度分别计1.5、1、0分。 2.2.5 贫瘠土壤改良(1.5分) 在合理施工时期内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程序进行土壤改良,按实施好、中、差程度分别计1.5、1、0分

29、。 2.2(*)土壤改良 (7分) 2.2.6 轻度污染土壤修复(1分) 在合理施工时期内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程序进行土壤改良,按实施好、中、差程度分别计1、0.5、0分。 2.3.1 田间道路通达度(3分) 平原河网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 %的计3分,通达度小于100 %且大于等于90 %的计1.5分,低于90 %的不得分;丘岗冲垅区、丘陵山地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0 %以上的计3分,通达度小于90 %且大于等于80 %的计1.5分,低于80 %的计0分。 2.3.2 路面宽度(2分) 路面宽度符合设计宽度的计2分;小于设计宽且不低于设计宽度95 %的计1分;低于设计宽度95 %的计0分

30、。 2.3.3 路基压实度(2分) 路基压实度大于等于94 %的计2分;小于94 %且大于等于90 %的计1分;低于90 %的计0分。 2.3(*)田间道路 (9分) 2.3.4 路面结构层材质厚度(2分) 路面材质符合设计要求,且抗压、抗弯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值的计2分;路面材质符合设计要求,但抗压、抗弯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值95 %的计1分;路面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抗压、抗弯强度低于设计强度值95 %的计0分。 2.4.1 灌排系统总体布局(3分) 水源有保障,水源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设计保证率要求计1分,未达到设计保证率要求的计0分;灌排渠系布局合理计2分,基本满足要求的计1分,不合理的计0分

31、 2.4.2 灌排能力 (5分) 输水工程满足灌溉流量过流要求的计2.5分,发现一处不满足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排水沟道满足排涝标准的计2.5分,发现一处不满足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 2.4(*)灌溉排水 (10分) 2.4.3 附属建筑物工程配套程度及合理性(2分) 附属建筑物的数量及位置、消能措施、用水计量设施、建筑物衔接等设置合理和配套完善的计2分。发现一处不合理或未配套的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DB43/T 876.102015 10 表C.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表 (续) 评价 内容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32、得分 (分) 2.5.1 农田林网占地率(1分) 农田林网占地率在4.5 %5.5 %之间的计1分,否则计0分。 2.5.2 农田防护面积比例(1分) 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 %的计1分,否则计0分。 2.5.3现有湿地(水体)保留(0.5分) 保留了建设区内现有湿地(水体),周围有2.0 m的自然植被缓冲带的计0.5分,否则计0分。 2.5.4 景观保留(0.5分) 保留了建设区内林地、林木及具有独特自然特征景观的计0.5分,否则计0分。 2.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4分) 2.5.5 生物通道及其他要求(1分)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与田、路、渠、沟等相结合,与农村居民点

33、景观建设相协调,能有效保护田间生物的生存、生活环境,设置了生物通道的计1分,否则计0分。 2.6.1 线路路径选择、配电台区布置(1分) 线路路径选择、配电台区布置合理且与高标准农田协调;供电半径、档距的选择,配电设备、导线、杆塔、防雷设施的选型满足技术导则要求的计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2.6.2 配电台区,杆塔组立,线路架设等工艺质量(1分) 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国家电网公司配网工程通用设计及施工工艺规范要求的计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2.6(*)农田输配电(3分) 2.6.3 设备、导线安全距离(1分) 设备、导线对地安全距离

34、、对周围建筑物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计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每乡镇具备科技服务配套用房,设置器械仓库、化验检测室、技术培训室、档案资料室、人员工作室等功能室,计0.5分,少一项扣0.1分。 2.7.1 服务 条件(1分) 每乡镇具备能满足服务需要的办公设备(0.2分)、综合服务设备(0.2分)、培训设施(0.1分),不具备或不能满足需要的计0分。 耕地质量监测设施按每县5个的标准设立,满分0.5分,少一个扣0.1分。 墒情监测设施按每县不低于5个的标准设立,满分0.5分,少一个扣0.1分。 配置病虫害观测站(点)并完全能满足服务需要的计0.5分,基本满足需要的计0.3

35、分;配置病虫害观测站(点)但不能满足需要的和未配置病虫害观测站(点)的计0分。 2.7.2 田间配套服务设施(2分) 配置节水灌溉试验站(点)并完全能满足服务需要的计0.5分,基本满足需要的计0.3分;配置节水灌溉试验站(点)但不能满足需要的和未配置节水灌溉试验站(点)的计0分。 开展示范服务,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的计0.25分,否则计0分。 开展技术培训和信息化服务能完全到位计0.25分,不到位的计0分。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化服务等农技服务到位的计0.25分,不到位的计0分。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 2.7(*)科技服务 (4分) 2.7.3 农业科技服务(1

36、分) 开展生态保护服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计0.25分,否则计0分。 DB43/T 876.102015 11 表C.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表 (续) 评价 内容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分) 2.8.1 管护制度 (1分) 管护制度科学合理的计1分,基本适用的计0.5分、不适用与没有制订计0分。 2.8.2 管护责任 落实(1分) 落实了管护责任主体、管护责任人和巡护员,各自责任明确的计1分,基本明确计0.5分,不明确或未落实的计0分。 2.8.3 管护经费 落实(1分) 管护经费足额落实到位计1分,落实60 %以上计0.5分,落实不足60 %

37、的计0分。 2.8.4 档案和管护记录(1分) 档案和管护记录建立100%齐全计1分;80%(含)100%的档案和记录都保持完整并归档的计0.8分;60 %(含)80 %的档案和记录都保持完整并归档的计0.6分,无档案计0分。 日常巡查和维护到位,各项田间基础设施维护完好率达到90%以上要求的计0.5分,达到80%90%的计0.3分,低于80%的计0分。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 2.8(*)建后管护 (5分) 2.8.5 管护措施 落实与效果(1分) 设施、肥力、生态保持质量好的计0.5分,中的计0.3分,差的计0分。 3.1.1 枯水期地下水位(1分) 达到DB43/T 876.3附

38、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达极限值90 %以上计0.8分;达80 %计0.5分,低于80 %计0分。 土壤PH值达到DB43/T 876.3附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达极限值90 %以上计0.8分;达80 %计0.5分,低于80 %计0分。 土壤质地达到DB43/T 876.3附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计0分。 有机质达到DB43/T 876.3附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达极限值90 %以上计0.8分;达80 %计0.5分,低于80 %计0分。 有效磷达到DB43/T 876.3附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达极限值90 %以上计0.8分;达8

39、0 %计0.5分,低于80 %计0分。 缓效钾达到DB43/T 876.3附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达极限值90 %以上计0.8分;达80 %计0.5分,低于80 %计0分。 3.1.2 土壤理化 性状(6分) 土壤铅、镉、汞、砷、铬达到DB43/T 876.3附录B要求的计1分;未达到标准要求计0分。 3.1.3 耕地地力等级提升(5分) 耕地地力等级提升1个等级及以上计5分;没有达到提升1个等级计0分。 出现洪灾时,作物减产20 %(含20 %)以内的计1分, 减产20 %40 %(含40 %)的计0.5分,减产40 %以上的计0分;当年没有出现灾害的按照B.2要求处理。 出现

40、旱灾时,作物减产20 %(含20 %)以内的计1分,减产20 %40 %(含40 %)的计0.5分,减产40 %以上的计0分;当年没有出现灾害的按照B.2要求处理。 3. 建成效果 评价 (30分) 3.1 耕地质量 (15分) 3.1.4(*)防灾抗灾能力 (3分) 出现病虫灾时,作物减产20 %(含20 %)以内的计1分,减产20 %40 %(含40 %)的计0.5分,减产40 %以上的计0分;当年没有出现灾害的按照B.2要求处理。 DB43/T 876.102015 12 表C.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表 (续) 评价 内容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分)

41、 3.2.1 耕地生产能力提升(5分) 耕地生产能力提高100 kg/667m2及以上计5分;没有达到提高100 kg/667m2计0分。 3.2.2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1分) 建设后平均每亩农业生产成本比建成前平均每亩农业生产成本降低50元以上的计1分,否则计0分。 3.2 经济效益 (7分) 3.2.3 新增耕地面积(1分) 新增耕地面积达到建设前耕地面积的5 %以上的计1分,否则计0分。 3.3.1 集中连片程度(1分) 项目建设面积大于等于DB43/T 876.1 中7.1规划单元面积1.5倍的计1分;11.5倍(含1倍)的计0.5分,否则计0分。 3.3.2 田间基础设施完善程度(1

42、分) 水、路、林、电、监测点等田间基础设施完善,且田间基础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域面积的比例不高于8 %的计1分,否则计0分。 3.3.3 警示牌、标识牌(1分) 建设区合理设置安全警示牌、引导标识牌的计1分,否则计0分。 3.3.4 环境改善 (1分) 农田废弃物处理得当,有机物能够有效转化为肥料,农田生态保持良好的计1分,基本合格的计0.5分,较差的计0分。 3.3.5 机械化率 (1分) 机械化率在平原河网区为90 %100 %(含90 %),丘岗冲垅区、丘陵山地区为85 %100 %(含85 %)的计1分,在平原河网区为80 %90 %(含80 %),丘岗冲垅区、丘陵山地区为70 %85

43、 %(含70 %)的计0.5分,否则计0分。 3. 建成效果 评价 (30分) 3.3 社会和生态效益(8分) 3.3.6 满意度 (3分) 项目建设区当地政府、群众的满意度为很满意的计3分,满意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不满意及以下的计0分。 DB43/T 876.102015 13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 D.1 基本要求 D.1.1 满意度调查一般由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由实施评价的机构具体承担,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土地经营者积极配合。 D.1.2 调查内容应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有关的建设方案、工程建设质量、耕地质量、科技服务

44、、工程管护、公共效益等方面。 D.1.3 满意度调查对象应为高标准农田使用的有关利益方,包括项目区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者和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对象中的农户和土地经营者比例应不低于全部调查对象的 80 %,调查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区域分布合理。 D.1.4 对于乡镇、村基层组织,可采取全面调查方式;对于农户和土地经营者数量较多时,可采取随机抽样调查或概率比例抽样的调查方式。抽样数量应不低于总体数量的10 %。 D.1.5 调查结束后,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 D.2 计算方法 D.2.1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设置三级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见表D.1)。 表D.1 高标准农田建设

45、项目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系数 三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系数 1-1 对建设方案合理性的满意程度 0.5 1 建设方案 0.1 1-2 对建设方案公示情况的满意程度 0.5 2-1 对灌排系统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 0.3 2-2 对田面平整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 0.2 2-3 对田间道路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 0.3 2-4 对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 0.1 2 工程建设质量 0.3 2-5 对电力设施设备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 0.1 3-1 对耕地质量改善情况的满意程度 0.7 3 耕地质量 0.2 3-2 对防灾抗灾能力

46、的满意程度 0.3 4-1 对科技服务效果的满意程度 0.4 4-2 对科技服务及时性的满意程度 0.3 4 科技服务 0.1 4-3 对科技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的满意程度 0.3 5-1 对工程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的满意程度 0.5 5 工程管护 0.1 5-2 对管护措施到位情况的满意程度 0.5 6-1 对提高生产效率的满意程度 0.5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满意度指数 6 公共效益 0.2 6-2 对增加收入的满意程度 0.5 DB43/T 876.102015 14 D.2.2 根据表D.1中的三级指标设置问题,编制调查问卷(见表D.2)。按照D.1的有关要求选取调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填写后

47、回收并筛选问卷,整理出有效问卷,有效问卷条件如下: a) 被调查人信息栏回答率应为100 %; b) 满意度指标问题回答率应大于等于90 %。 D.2.3 满意度指数根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三级指标综合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 一级指标计算公式: 式中: CSI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满意度指数; CSIi为二级指标中第i项指标测评得分; n为指标体系中二级指标总项数,n=6; i为第i项二级指标权重系数。 b) 二级指标计算公式: 式中: CSIi为第i项二级指标的测评得分; m为第i项二级指标下三级指标总项数; CSIi-j为第i项二级指标下第j项三级指标的测评得分; i-j为第i项二级指标下第j项三级指标的权重系数。 c) 三级指标计算公式: 式中: CSIi-j为第i项二级指标下第j项三级指标的测评得分; q为进行调查后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的总份数; xi-j-l为第 l 份有效调查表中,第i项二级指标下第j项三级指标对应的满意度评价分值。 D.2.4 根据满意度指数确定公众满意度,5分为很满意,4分5分(含 4分)为满意,3分4分(含3分)为一般,2分3分(含2分)为不满意,1分2分(含1分)为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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