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722.4-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4部分 街区导向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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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1.080.01 A 22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722.4 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 4 部分: 街区导向 图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Evaluation methods for guidance elements- Part 4: Block oriented chart 2017 - 03 - 23 发布 2017 - 05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722.4 2016 I 前 言 DB12/T 72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分为

2、以下部分: 第 1部分:位置标志 第 2部分: 导向标志 第 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 信息版 第 4部分: 街区导向图 第 5部分: 便携印刷品 本部分为 DB12/T 722的第 4部分。 本 部分 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部分 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 部分 起草单位: 天津市 标准化 研究 院 。 本 部分 主要起草人: 许翔、李志勇、陈松、李称鑫、张掖辉、左勇。 本 部分 于 2017年 3月首次发布。 DB12/T 722.4 2016 II 引 言 随着我 市 公建项目 不断增多,导向系

3、统在疏导、定位 和 提示等方面发挥 着 越来越 重要 的 作用, 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 为确定 导向系统 的设置 是否科学、能否发挥 其 最大的效能,目前 急需 一套 行之 有效的定量 方法予以评价 。 制定本 标准的目的 ,首先在于 对已建成的公建项目 中所设置的 导向系统提供 一套定量的评价方法,使之可 对不符合 标准要求的导向要素进行 改进; 其次, 对未建成的公建项目 可 起到事前纠正的作用 。本标准的实施能够进一步 提高我 市 公建设施导向系统的科学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方便 使用者, 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 DB12/T 722.4 2016 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4、第 4 部分:街区导向图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中 街区导向图 的设计 与其所引用标准 的 内容符合程度的 定量 评价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 依据相关 国家标准 设计 的 街区导向 图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 符号 术语 GB/T 15566.1-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1部分 : 总则 GB/T 20501.1-2013 公共

5、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 1部分:总则 GB/T 20501.4-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 4部分: 街区导向 图 DB12/T 722.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 1部分:位置标志 DB12/T 722.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 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所有部分) 、 GB/T 20501.1-2013、 GB/T 20501.4-2006、 DB12/T 722.1、 DB12/T 72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原则 4.1 街区导向图 的 评价 分

6、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 定性评价是对 被评 价 导向 图 各关键项的评价,其中有一项不 符合标准规定, 即判定 被评 价 导向 图 不合格;定量评价是 在 全部关键项 评价 均 合格的基础上 对 被评 价 导向 图 各项 所进行 的评价,其结果为 所有关键 项 及 一般 项 最终 得分 的算术 和 ( 满 分为 100 分 ) 。 4.2 街区导向 图中所用图形 符号 的评价只含颜色 、 来源 和尺寸三 类 指标。若在评价过程中需对其他指标进行评价应按 DB12/T 722.1 的相关规定执行。 5 评价方法 5.1 检验 条件 5.1.1 采光 DB12/T 722.4 2016 2 采用

7、目测方法检验 时,对未安装的 街区导向 图 应在自然光或适宜的灯光条件下进行检验;对已安装并 投入 使用的 街区导向 图 应在其正常工作时的采光条件下进行检验。 5.1.2 距离 5.1.2.1 在 5视线偏移角范围内 目测检验 被评价 导向图 时 ,检验人员 的 直线 观察 距离应不小于 1 m。 5.1.2.2 在 5 15视线偏移角范围内目测检验 被评价 导向图 时,检验人员 的 直线 观察距离应不小于0.4 m。 5.1.3 位置 对被评价 的 街区导向 图 中某导向 信息元素要求检验三次时,其检验位点宜 取 视线偏移角 分别为 0、5和 15处 。 5.1.4 高度 未安装的 街区导

8、向 图 在检验时应固定于适当位置, 其 载体 下沿与地面间的 垂直 距离 宜 为 1.5 m 1.8 m。 5.2 计分方法 5.2.1 计算被评价 的 街区导向图 中 各 评价 项目 最终得分 的步骤为 : a) 根据标 准 相关 规定 检验被 评价 导向 图中 各 评价 项目; b) 根据检验结果对该项目打分 。若需检验三次,其打分值为各次检验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c) 将 打分值与其权重值相乘,结果即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 5.2.2 对导向信息元素尺寸进行评价时,若测量结果符合标准规定(误差不大于 5 %)则打最高分;若误差在 5 %以上 则 按每增加 5 %误差其最终得分 在最高得分基

9、础上 减 1 分计算 (若所减分数大于理论最终得分时此项按 0 分计) ;若误差在 20 %以上(含 20 %) 则 此项不得分。 5.2.3 在评价过程中 计算得分时应四舍五入,小数点后宜保留两位数字。 5.3 关键项评价 5.3.1 颜色 5.3.1.1 主图 辅图颜色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4.4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主图和辅图所用颜色。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 5.3.1.2 信息 颜色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4.1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 信息

10、所用颜色。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 导向 图不合格 。 5.3.1.3 区域 颜色 DB12/T 722.4 2016 3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4.3和 4.4.5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所有地区和街区所用颜色。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 5.3.1.4 文字颜色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2.2.1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文字所用颜色。若检验结果 全部 符合标准规 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

11、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 5.3.1.5 图形符号颜色 5.3.1.5.1 目 测检验被评价 导向 图中 图形符号 所用颜色 , 与 GB 2893 中规定的安全色进行对比。若其颜色与安全色相同或相近, 则按表 1 的规定 , 检验其 图形符号颜色组合 指标。 当检 验结果出现表 1 中任一情况时判定被评价 导向 图不合格。 表 1 街区导向图图形符号颜色 序号 图形符号颜色组合 1 白 红 2 黑 黄 3 黄 黑 5.3.1.5.2 若 被评价 导向图中图形符号 所用颜色与安全色明显不同 或未出现表 1 所示情况 则进行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应以图形符号颜色 组合 的颜色

12、对比度为评价依据,对比度越大者得分越高(以“ 黑 白 ”组合 为最高得分,其他情况按实际效果酌情打分)。评价时应以符号 要 素所用颜色为对比基准色。 5.3.1.5.3 图形符号颜色 检验最高打分值及 其 权重值见表 2。 表 2 街区导向图 评价项目指标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性质 检验次数 最高打分值 权重值 1 主图 辅图颜色 关键项 1 10 1.0 2 信息颜色 关键项 1 10 0.8 3 区域颜色 关键项 1 10 0.6 4 文字颜色 关键项 1 10 0.2 5 图形符号颜色 关键项 1 10 0.6 6 符号区域 关键项 1 10 0.2 7 图形符号来源 关键项 1 10

13、0.4 8 图文关系 关键项 1 10 0.2 9 指北符号 关键项 1 10 0.2 10 观察者位置 关键项 1 10 0.4 11 总体布局 一般项 1 10 0.4 12 图名 一般项 1 10 0.2 13 底图布局 一般项 1 10 0.2 14 建筑物表示方式 一般项 1 10 0.2 DB12/T 722.4 2016 4 续 表 2 街区导向图 评价项目指标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性质 检验次数 最高打分值 权重值 15 方向符号 一般项 1 10 0.4 16 辅图方向 一般项 1 10 0.2 17 尺寸 图形符号尺寸 一般项 1 10 0.4 18 图文间距 一般项 1

14、10 0.3 19 文字高度 一般项 1 10 0.3 20 文字宽度 一般项 1 10 0.3 21 底图线宽 一般项 1 10 0.3 22 图例图形符号表达方式 一般项 1 10 0.2 23 图例文字表达方式 一般项 1 10 0.2 24 设置位置 一般项 1 10 0.2 25 导向图整体清晰度 一般项 3 10 0.4 26 环境 协调度 导向信息元素颜色 一般项 3 10 0.6 27 导向图载体颜色 一般项 3 10 0.4 28 导向图载体尺寸 一般项 3 10 0.2 5.3.1.5.4 按 5.3.1.5.2 和 5.3.1.5.3 的规定对被评价导向图中所有图形符号的

15、 图形符号颜色组合 项目分别打分,以最低得分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5.3.2 符号区域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2.1.1的相关规定 , 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 所有 图形符号的符号区域。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导 向图不合格 。 5.3.3 图形符号来源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2.1.1的相关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所有图形符号的来源。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 5.3.4 图文关系 按

16、GB/T 20501.4-2006 中 4.2.3.1和 4.2.3.2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图形符号与文字的关系及其整体应用效果。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 5.3.5 指北符号 5.3.5.1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1.5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图 的主图和辅图 中 是否标注指北符号。若检验结果 全部 符合标准规定 则按 5.3.5.2 的规定 进行评价 ;否则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5.3.5.2 按 GB/T 20501.3-2006 中 4.3.5 的规定检验被评价 导向

17、图中 标注 的指北符号。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5.3.6 观察者位置 DB12/T 722.4 2016 5 5.3.6.1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5 的 相关 规定 , 检验被评价导向图中 是否标注 观察者位置 。若检验结果 符合标准规定 则按 5.3.6.2 的规定 进行评 价 ;否则判定被评价导向图不合格。 5.3.6.2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5 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图中标注的观察者位置。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否则 此项

18、不 得分 。 5.4 一般项评价 5.4.1 总体布局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5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的总体布局。根据实际效果打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有明显不符合标准规定者此项不得分。 5.4.2 图名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1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的图名。根据实际效果打分并与其 权重 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有明显不符合标准规定者此项不得分。 5.4.3 底图布局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2.1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底 图 的 布局 情况 。 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 打 最高 分并与

19、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此项不得分。 5.4.4 建筑物表示方式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3.3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建筑物的表示方式。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此项不得分。 5.4.5 方向符号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4.3的 相关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中方向符号的使用情况。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此项不得分。 5.4.6 辅图方向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3.2的相关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20、图 中 辅图 的 方向。若检验结果 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此项不得分。 5.4.7 尺寸 5.4.7.1 图形符号尺寸 5.4.7.1.1 在被评价导向图 的主图和(或)辅图 中任选三个图形符号, 按 GB/T 20501.1-2013 中图 2的规定 ,使用通用量具 分别 测定 其 图形符号尺寸, 将 测量 结果加和后取其算术平均值 作 为 被评价导向图的图形符号尺寸, 记为 a(单位: mm)。 若 a 不足 10 mm 此项不得分;否则按 5.4.7.1.2 的规定进行评价。 5.4.7.1.2 按 GB/T 20501.4-2006 中 4.2.

21、1.2的相关规定 目测 检验被评价导向图中 所有传递同类公共设施信息的图形符号 的 图形符号尺寸 是否相同 。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若 用目测方法无法检验时,应 按 GB/T 20501.1-2013 中图 2 的规定 ,使用通用量具分别 测定 所有图形符号的 图形符号尺寸 。 根据测量结果,按 5.2.2 的规定分别打分,以最低得分 与该项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DB12/T 722.4 2016 6 5.4.7.2 图文间距 使用通用量具,按 GB/T 20501.4-2006 中 4.2.3.3的相关规定,任意选择被评价导向 图 中三处带有

22、辅助文字的图形符号,并按 GB/T 20501.4-2006 中图 2的相关规定分别测量图形符号与其对应文字的间距(若不足三处以实际数量为准)。根据测量结果,按 5.2.2的规定 分别 打分 ,以最低得分 与 该项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5.4.7.3 文字高度 使用通用量具,按 GB/T 20501.4-2006 中 4.2.3.3的相关规定,任意选择被评价导向 图 中三处文字并按 GB/T 20501.4-2006 中图 2的相关规定分别测量其高度(若不足三处以实际数量为准)。根据测量结果,按 5.2.2的规定 分别 打分 ,以最低得分 与 该项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5.4.

23、7.4 文字宽度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4.3的相关规定目测检验图例中所有位于其对应图形符号下方的文字宽度。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此项不得分。 5.4.7.5 底图线宽 使用通用量具,按 GB/T 20501.4-2006 中 5.2.2.2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底图中的线条宽度。 根据测量结果,按 5.2.2的规定 打分 并 与 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5.4.8 图例图形符号 表达方式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4.2的规定目测检验图例中所有图形符号的使用情况。若检验结果全部符

24、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此项不得分。 5.4.9 图例文字表达方式 按 GB/T 20501.4-2006 中 5.4.3的相关规定目测检验图例中所 有 文字的使用情况。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此项不得分。 5.4.10 设置位置 按 GB/T 15566.1-2007 中 8.1的规定检验被评价导向 图 的设置位置。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 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否则 此项不得分 。 5.4.11 导向图整体清晰度 按 GB/T 20501.1-2013 中 5.3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

25、导向图,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 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 5.4.12 环境协调度 5.4.12.1 街区导向图 及其载体的颜色 、 尺寸等属性应与所处环境相适应或保持一致,从视觉效果上应做到既醒目又协调。 5.4.12.2 环境协调度检验只适用于已安装并投入使用的 街区 导向图 及其载体。对未安装的 导向图及其载体可由 使用单位提供使用环境的具体信 息(如照片等)进行模拟检验。如使用单位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该项不得分。 DB12/T 722.4 2016 7 5.4.12.3 根据环境信息从颜色 和 尺寸等方面综合检验被评价 导向图 及其载体与所处环境是否相适应或协调一致,并以实际效果按表 2 所列项目分别酌情打分。若有明显不协调时,应先确定造成不协调的具体项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表 2 项目分别打分。 5.4.12.4 确定各项目打分值后分别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 5.5 街区 导向图评价总分计算 5.5.1 若被评价 导向 图任一关键项检验不合格,则其评价总分为 0 分。 5.5.2 若被评价导向图所有关键项均检验合格,则 其评价总分为所有 关键项及 一般项 最终得分 的算术和 与其 评价系数的乘积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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