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全装修设计 Standard for f ofresidential 2015-04-30 北京市规划委员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 DB11/T 1197 备案号: Jxxxxx - 住宅全装修设计 标准 Standard for fully interior fitting out esidential buildings 30发布 2015-08-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委员 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xxxx ut -1-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全装修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Fully Interior Fitting
2、 Ou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11/T 11972015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5 年 08月 01日 2015北京 -2- 前言 为了满足广大居民对全装修住宅的要求,保证居民的消费权益,提高全装修住宅成品的 质量,提高装修设计的完整度和完成度,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 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印发 2014年北京市 地方 标准 制 修订项目 计划的 通知 (京质监标 发 2014 36号) 的要求,编 制组在 广泛
3、调查 研究, 认真总结 实践 经验, 吸取科 研成 果以及 广泛征 求意见 的基础上 ,完成本 标准的编 制工作 。 本 规 范的主要技术 内容是 : 1、总则 , 2、 术语 , 3、基本规 定 , 4、户内 设计 5、公共空 间设计,6. 机电 设计 。 本 规 范由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归口管理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 的 解释 , 标准日 常管理机构 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 办公室。 本 规 范执行过 程中 如有意见 和建 议 , 请寄送至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 :北京市 西城 区车公庄 大 街 19号 , 邮政 编码 : 10
4、0044, 联系电话: 88328232, 电子信箱 : ) , 以 供今后修 订 时参考 。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 办公室电话 :68017520 , 邮箱 : 。 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 首建标工程技术 开发 中心 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化 协会 北新集团 建材股份 有限 公司 北京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 科技 促进 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王贺 、 娄霓 、姜 中天、 韩亚非 、庄彤 、胡璧 、 郭晓明 、彭典勇 、 林建平 、 郝俊红、 张蔚、 王岩、 张鹏、 鲁永飞 、 王家国、 王京 生、 曹颖 、 靳瑞冬、 郭宁
5、、 刘 海莉、 王鹏起 、刘春义 、陶驷骥 、董衍蕃 、张萍 、吴乾章 、翟文艳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顾泰昌、 徐正忠 、栗德祥 、杨 家 骥、 任民 、邵磊 、王鹏 -3- 目次 前言 2 1、总则 . 5 2 、 术 语 . 6 3、基本规定 . 7 4、户内设计 . 8 4.1一般规定. 8 4.2起居室. 8 4.3卧室. 9 4.4厨房. 9 4.5卫生间 10 4.6门厅 10 4.7阳台 11 4.8户内楼梯和门窗 11 5、公共空间设计 12 5.1 一般规定 . 12 5.2门厅、走廊、候梯厅 12 5.3 楼梯 . 12 6.机电设计 . 14 6.1 一般规定 . 14
6、 6.2 给排水 . 14 6.3 采暖 . 14 6.4 通风及空调 . 15 6.5 燃气 . 15 6.6 电气及智能化 . 16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7 引用标准名录 . 18 -4- Contents Foreword 2 1、General Provisions . 6 2、Terms 7 3、Basic Requirements . 8 4、Indoor Design 9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9 4.2 Living Room . 9 4.3 Bedroom 10 4.4 Kitchen 10 4.5 Toilet . 11 4.6 Lobby 1
7、1 4.7 Balcony 12 4.8 InDoor Stairs,Door and Window 12 5、Public Space Design . 13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3 5.2 Lobby,Passage and Elevator Hall 13 5.3 Stairs . 13 6.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System Design 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5 6.2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15 6.3 Heating 15 6.4 Ventila
8、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 16 6.5 Gas 16 6.6 Electrics and Intelligence . 1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19 -5- 1、总则 1.0.1 为提高本市新建住宅的整体质量,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规 范 住宅全装修 的设计,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 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的全装修设计。 1.0.3 住宅全装修设计应在满足住宅功能的前提下,与建筑设计相互衔接, 使空 间组织、 各界面处理
9、、 材料部品选型、 功能管线布局更为合理, 在兼顾产 业化的前提下,实现绿色建造。 1.0.4 住宅全装修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6- 2、术语 2.0.1 全装修 fully Interior fitting out 交付使用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 顶面、地 面 、门 窗等部位全部安装、 铺贴 或粉刷完成,厨房、卫生间设备、部件安装到位,固定家具安装到位。 2.0.2 模数网格 modular grid 用 于 室内部件定位的, 用正交或斜交的平行基准线 (面)构 成的平面或空间 网格,且基准线(面)之间的距离符合模数协调要求。 2.0.3 固 定
10、 家 具 Fitment 固 定 于 室内墙面、顶面、地面等部位的壁柜、吊柜、隔断。 -7- 3、基本规定 3.0.1 住宅全装修设计应在建筑专业主导下,与各专业相互协调,协同进行。 3.0.2 住宅全装修设计应遵守模数协调原则。 3.0.3 住宅全装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做到齐全完整,设计图纸应达到施工图深度, 并与建筑施工图同步提交。 3.0.4 住宅全装修设计应符合 建筑 内部装修设计 防火 规 范 GB50222、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 相 关规定, 各部位的选材及构造措施应达到相 应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 3.0.5 住宅应满足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的要求, 老年
11、人住宅应按照 老 年 人 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034 进 行 设计。 3.0.6 住宅全装修设计的各部位完成面净高、 净宽、 防护高度等, 应符合 民用 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 住宅设计规 范 GB50096、 建筑设计防火 规 范GB50016 的 相 关规 定。 3.0.7 住宅全装修设计宜采用装配式装修技术与产品体系。 3.0.8 装修材料、制品、设备设施,应选用绿色环保产品。 3.0.9 住宅室内 装修设计 应符合民 用建筑工程 室内环境 污染控 制规 范 GB50325的 相 关规定, 宜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评价。 -8- 4、户内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户内设计
12、 应根据 使用功能 、 生 理和心 理需求 进 行空间组 织和各界面 设计, 确定装修的材料、规格、质地和色彩。 4.1.2 厨房、 卫生间平面尺寸应按模数网格进行设计, 其他空间平面尺寸宜按模 数网格进行设计。 4.1.3 储藏空间应结合建筑墙体、 顶面等部位进行整体设计, 储藏柜宜采用标准 化、装配式成品柜体。 4.1.4 户内设计应准确定位各类设备、 设施、电 器 等 的位置, 并满足相应的安装 及使用条件。 4.1.5 户内设计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并与结构构件的布置协调, 同时满足各功 能空间的设计要求。 4.1.6 住宅楼板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 相 关
13、规 定, 楼板面层宜采用隔声垫层、架空地面等做法。 4.1.7 低温辐射地板采暖盘管上部地板不应设置龙骨, 地面装饰材料应选择散热 性能好的材质。 4.1.8 设 置洗衣机的空间, 应综合考虑排水管线和排水口的布置, 并应做好防水 措施。 4.2起居室 4.2.1 起 居 室 的 地 面 宜 采用防滑、耐磨的地砖、地板。 4.2.2 起 居 室 的 墙面宜采用涂料、墙纸。 4.2.3 起 居 室 的 顶面不宜全部采用装饰性吊顶。 4.2.4 起 居 室 应 设 置 空调机或预留空调机安装条件, 空调机送风口不宜正对人长 时间停留的地方。 4.2.5 起 居 室 设计应按方便使用的原则,对 可视
14、对讲、 温控面板、 开关面板等进 行定位。 4.2.6 起 居 室 设计应结合基本家具,对 电 视 、电话、 网 络、电 源插座等进行定位。 4.2.7 当 起 居 室 紧邻电梯布置时,电梯井道墙体应做隔声处理。 -9- 4.3卧室 4.3.1 卧 室地面不宜采用地砖、石材等材料。 4.3.2 卧 室 的 墙面宜采用涂料或墙纸,顶面不宜全部采用装饰性吊顶。 4.3.3 卧 室 应安装空调机或预留空调机安装条件,空调机送风口不应对床。 4.3.4 卧 室 宜 采用照明双控开关,并分别设置于卧室床头与卧室入口。 4.3.5 卧 室 设计应考虑储藏空间、基本家具的位置及尺寸,设 备 设施的位置应与
15、之整体设计。 4.4厨房 4.4.1 厨房地面宜采用防滑、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的地砖。 4.4.2 厨房墙面宜采用防火、 防水、 耐腐蚀、 易清洁, 具有相应强度的墙砖或板 材。 4.4.3 厨房宜做吊顶, 管道井及吊顶应结合设备检修需要, 在适宜的位置设置检 修口。 4.4.4 厨房设计应符合住宅整体厨房JG/T184 的 相 关规定。 4.4.5 厨房家具应整体设计,案台宜按洗、切、烧流程连续布置。 4.4.6 厨房案台台面应选用无毒无害、 耐水、 耐腐蚀、 易清洁、具有相应强度的 材料。 4.4.7 厨房应设置一组及以上宽度不小于 600mm的 吊柜。 4.4.8 厨房排油烟机横管宜在吊
16、柜上部或吊顶内部排布,不宜穿越吊柜。 4.4.9 厨房应考虑灶具、 洗涤池 、 排 油烟机、 热水器 、电 冰 箱、 微波炉、电 饭煲 等基本厨房电器的位置,并设置与之对应的水、电、燃气接口。 4.4.10 厨房外窗设计不应影响橱柜、设备、设施的设置与使用。 4.4.11 厨房设计应对燃气表、燃气管线进行布置,并与燃气专项设计协同。 4.4.12 厨房排烟采用共用排气道时, 应选用具有防倒灌措施的成品; 采用外墙水 平直排方式时,应选用防污染外墙面的成品风帽。 4.4.13 开 放 式 厨房与其他空间交界处宜设置档烟垂壁, 档烟垂壁底部距地净距不 应小于 2.00m。 -10- 4.5卫生间
17、4.5.1 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洁的地砖;应采取如下防外溢措施。 1 楼 地 面 向 地 漏 方 向找坡 1%; 2设 置 高度不大于 15mm的 挡 水 门 槛 或楼地面高差。 4.5.2 卫生间墙面应采用防水、耐磨、易清洁的墙砖或板材。 4.5.3 卫生间吊顶宜选用金属扣板或防水石膏板等材料。管 道井及吊顶应结合设 备检修需要,在适宜的位置设置检修口。 4.5.4 卫生间无吊顶时,顶面应采用防水涂料,应在排气道上设置排风装置。 4.5.5 套 内共用卫生间平面布局宜进行干湿分区。 4.5.6 整 体 卫 浴 间 设计,应符合住宅整体卫浴间JG/T183 的 相 关规定。 4.5
18、.7 采用整体卫浴产品时,应预留安装条件。 4.5.8 卫生间应对淋浴、 坐便器、 洗面器等基本卫生设备进行定位, 并设置与之 对应的水、电接口。 4.5.9 卫生间设计应设置毛巾架、卫生纸架、化妆镜等部件。 4.5.10 卫生间应预留物品搁置的空间。 4.5.11 卫生间采用玻璃淋浴隔断时, 应采用钢化玻璃, 玻璃门应采用推拉或向外 开启的方式,且角度大于 90 。 4.5.12 卫生间的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至墙面。 防水层高出地面部分高度应符合表 4.5.11的规定: 表 4.5.11卫生间防水层 高出地面部分高度要求 空间 防水层高出地面部分的高度 淋浴空间 1.80m 设 置 浴缸的空间
19、 自浴缸顶面以上 300mm 设置洗面器的空间 自洗面台顶面以上 300mm 其他空间 300mm 4.6门厅 4.6.1 门 厅 地 面 、 墙面、 顶面等部位的材料、 颜色的选择, 应与室内各功能空间 相协调,宜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洁的材料。 -11- 4.6.2 门 厅 宜预留设置门厅柜的空间。 设置门厅柜时, 应与开关面板、 强弱电箱 等整体设计。 4.7阳台 4.7.1 阳台地面应选用防滑、耐磨、易清洁的材料。 4.7.2 当 阳台设置地漏时,地面应向地漏方向找坡,坡度不应小于 1%。 4.7.3 阳台应考虑预留衣物晾晒的空间, 宜设置衣物晾晒设施或预埋相应的构件。 4.7.4 当
20、阳台设有洗衣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设 置 专用给、排水管线、电源插座及专用地漏; 2 阳台楼、地面应做防水; 3 阳台应封闭,并应采取保温措施。 4.8户内楼梯和门窗 4.8.1 户内楼梯宜选用成品楼梯, 并符合 住宅内用成品楼梯 JG/T405的规 定。 4.8.2 户内楼梯应至少一侧设置扶手, 临空侧应设置扶手; 户内临空栏杆高度不 应小于 1.05m;室内扶手、 临空栏杆顶部的设计水平荷载应不小于 1.0kN/m。 4.8.3 户内楼梯扶手应连续,形状易于抓握。 4.8.4 住宅户门应具备保温、 防盗、 隔声功能, 并应根据其使用部位, 选择相应 的防火等级。 4.8.5 向
21、外 开 启 的 户 门 不 应 妨 碍 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4.8.6 户内门板厚度不应大于 40mm。 4.8.7 厨房、 卫生间门应保证足 够 的 通 风面积, 宜设 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 0.02m 2 的 固 定 百叶。 4.8.8 厨房门宜设可视窗,卫生间门宜设漫射透光窗。 -12- 5、公共空间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公共空间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地面材料。 5.1.2 公共空间不应采用玻璃及重型材料吊顶。 5.1.3 公共空间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并与吊顶构造及造型整体设计, 净高应满 足功能空间的设计要求。 5.1.4 公共空间墙面、 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
22、宜做护角, 护角高度不应低于 2.00m, 护 角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50mm。 5.1.5 公共空间装修设计不应遮挡消防设施标识、 疏散指示标识。 消火栓门四周 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消 防 设施的位置不应妨 碍疏散通道净宽。 5.1.6 主要公共空间设置的各类标识和标注应醒目、易识别。 5.1.7 住宅公共区域照明应采用节能型灯具。 5.2门厅、走廊、候梯厅 5.2.1 首 层 门 厅 、 走廊、侯梯厅墙面宜采用墙砖、石材墙面。 5.2.2 首 层 门 厅 宜 在 明 显 位 置 设 置 信 息 公 告 栏 。 5.2.3 首 层 门 禁 开 关 应 设 置 在
23、 靠近门把手的墙面上。 5.2.4 高 层 住宅应在门厅明显位置设置通往楼电梯的指示标识。 5.2.5 候梯厅的净深度不应小于最大电梯轿厢的深度, 且不应小于 1.50m; 候梯 厅墙面装修做法厚度不应影响净深度。 5.2.6 候梯厅应设置楼层标识,户门应设置门牌号标识。 5.2.7 电 梯 门 套 的 材 料 及 色 彩 应 与 候梯厅整体设计相协调, 宜选用石材、 人 造石 材、不锈钢等材料。 5.3 楼梯 5.3.1 开 敞 楼梯间地面宜采用地砖, 封闭楼梯间宜采用水泥砂浆地面, 墙面、 顶 面宜采用涂料饰面。 5.3.2 楼梯踏步应采用防滑材料,并应设置防滑措施。 -13- 5.3.3
24、 楼梯间墙面内侧设置保温层时,不应影响楼梯的疏散宽度。 5.3.4 楼梯间应设置楼层标识。 5.3.5 楼梯间及前室应选用带有可视窗的防火门。 5.3.6 当 楼梯使用玻璃栏板时,应采用安全夹胶玻璃,玻璃边缘应打磨光滑。 -14- 6.机电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住宅全装修设计宜采用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的方式。 6.1.2 各 类 设 备 、 设施 、管 线 、开关、电 源插座应 进 行综合设计,并 满足 安 装、 使用、维修和更替的要求。 6.2 给排水 6.2.1 明 露 及 安 装 在 吊顶内的冷、 热水给水管, 宜采取 相应的保温、 防结露措施。 6.2.2 用水器具的设
25、置应以排水通畅和对橱柜功能影响最小为原则。 6.2.3 厨房洗涤池宜靠近排水立管设置,卫生间坐便器应靠近排水立管设置。 6.2.4 厨房洗涤池、 卫生间洗面器下部应设存水弯, 且不宜采用软管连接; 其排 水点距支管接入点横向距离不宜大于 100m。 6.2.5 地 漏 应 远 离 门 口 设 置 , 并不应被家具、 设备等遮挡; 卫生间如单独设置淋 浴区,地漏宜在淋浴器下部设置。 6.2.6 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技术。 6.2.7 设 置洗衣机的空间,应设计专用给排水接口。 6.2.8 太 阳能热水系统采用分户集热方式时, 室内储水罐宜靠近集热器设置, 采 用集中集热分户储热方式时, 室内储水
26、罐宜靠近用水点设置, 并应利于维 护、更换。 6.2.9 太 阳能热水系统管线不宜暗埋, 并宜在保证检修、 维护的前提下进行遮蔽。 6.2.10 设 置 中 水 系 统 的 坐 便器,应为智能坐便器预留给水接口。 6.3 采暖 6.3.1 散热器的选型及布置应以不影响室内家具布置和功能使用为原则, 不宜做 遮蔽。 6.3.2 卫生间散热器应结合使用功能采用集成型产品。 6.3.3 低温辐射地板采暖系统, 当采用集中供热时, 分集水器宜设置在每户出入 口附近, 在方便维护、 维修的前提下宜结合固定家具设计; 当采用自采暖 时,分集水器宜设置于阳台、厨房等独立空间中。 -15- 6.3.4 低温辐
27、射地板采暖盘管宜避开固定家具摆放位置等 难 以 散热的部位布置。 6.4 通风及空调 6.4.1 厨房、 卫生间采用排风道的方式时, 排烟道、 排风道不应影响管井、 家具 的布置, 宜设 置在承重墙 的 角 部; 厨房 排 油烟机 应 靠近竖 向 排烟 道布置 。 有 吊顶时,排风口宜设置在吊顶内。 6.4.2 厨房、 卫生间采用水平直排方式时, 各类水平管线、 排风口应整体设计并 准确定位。 厨房排油烟机宜靠近外墙设置, 水平排烟管应向室内设置不小 于 1%的 坡 度 。 6.4.3 卫生间排风装置宜设置在座便器上方, 排风、 照明、 浴霸三合一集成排风 装置宜设置在卫生间平面的中心。 6.
28、4.4 厨房排油烟机的排风量宜为 300m 3 /h500 m 3 /h,排风口静压不应大于 5Pa; 卫生间排风机的排风量宜为 80 m 3 /h100 m 3 /h。 6.4.5 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的排风应采用水平直排至室外的方式。 6.4.6 卧 室、起居室宜设置被动通风装置。 6.4.7 集 中 空调的出风口宜采用侧送下回型。 6.5 燃气 6.5.1 厨房应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开放式厨房应设自动切断阀, 并在燃气 灶使用点半径 1.50m距离 内 安 装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6.5.2 燃气管线接口应与燃具靠近布置;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 2.00m, 并不应有
29、接口 ,橡胶软管不应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 6.5.3 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 6.5.3的规定。 表 6.5.3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和相邻管道的最小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mm )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 气 设 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0 10( 注 ) 暗 装 或 管内绝缘电线 50( 从 所 做 的 槽 或 管 子 的 边缘算起) 10 电 源插座、电源开关 150( 从 边缘算起) 不允许 相邻管道 保证燃气管道、相邻 20 -16- 管 道 的 安 装和维修 注: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 100mm时, 套 管 与
30、 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 10mm。 6.5.4 高位安装燃气表时, 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 1.40m; 燃气表装在燃气灶上方 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300mm;低位安装燃气表时, 表底距地面或橱柜底面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6.5.5 当 燃气表设置在厨房橱柜内时, 橱柜应采取被动通风措施。 燃气表四周应 预留不小于 100mm的 安装和检修空间。 6.5.6 燃气设施之间的水平管不应穿越燃气灶上方。 6.6电气及智能化 6.6.1 电 气 及 智能化面板应均匀整齐布置, 其底端的距地高度宜以 300mm为基 本模数的高度排布。 6.6.2 电 源插座数量及排布应充分考虑
31、基本电器摆放位置和数量。 6.6.3 开 关 、电 源插座、 可视对讲室内面板等机电末端的排布应考虑固定、 非固 定基本家具的布置,不得与家具、散热器、门、洁具等部件产生干扰。 6.6.4 当 强 、 弱 电 配 电箱( 盘 )设置于 固定 家具内 时, 应 保证 便于操 作、 维 修、 检查。 6.6.5 强 、 弱 电 配 电箱(盘)嵌墙安装时,对应的墙体厚度不应小于 200mm。 6.6.6 卧 室、过道和卫生间的照明开关宜选用带夜间指示的面板。 6.6.7 厨房案台、洗涤池上方宜设置照明,并预留相应的电气接口。 6.6.8 壁 挂 式 空调室内机选型应与电源插座位置、 墙体预留孔位置相
32、协调。空调 机连接管与墙体预留孔间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300mm。 6.6.9 分 户 墙 两 侧 同 一 位 置 的 电 气 及 智能化面板应错开 150mm以上, 安装时 不 得 直 接 穿 透 。 6.6.10 门 厅 宜 设 置 户内照明总开关。 6.6.11 座便器附近宜预留一个低位电源插座。 -17- 本标准用词说明 ( 一 ) 为 便 于 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33、”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 可” 。 (二)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 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 定( 或 要 求 ) ” 或 “ 应 按 执行” 。 -18-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4 老 年 人 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034 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8
34、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9 住宅整体厨房JG/T184 10 住宅整体卫浴间 JG/T183 11 住宅内用成品楼梯 JG/T405 -19-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全装修设计标准(报批稿) Standard for Fully Interior Fitting Ou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条文说明 -20- 目次 1、总则 21 2、术语 21 3、基本规定 21 4、户内设计 24 4.1一般规定 24 4.2起居室 25 4.3卧室 26 4.4厨房 27 4.5卫生间 29 4.6门厅 30 4.7 阳台 . 31 4.8 户内楼梯和门窗 .
35、 31 5、公共空间设计 32 5.1 一般规定 . 32 5.2 门厅、走廊、候梯厅 . 33 5.3 楼梯 . 34 6.机电设计 . 34 6.1 一般规定 . 34 6.2 给排水 . 35 6.3 采暖 . 36 6.4 通风及空调 . 37 6.5 燃气 . 39 6.6 电气及智能化 . 39 -21- 1、总则 1.0.1 由 于 目 前 较多的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与装修设计 不是同步 进 行,造成设 计的随意性较大、 住宅功能空间排布不合理、 设备设施难以使用等问题, 从而引 起二次装修中拆改的现象大量存在。目 前 ,北京市全装修住宅的建设比重逐年增 大,为了满足广大居民的居
36、住和使用要求,保证居民的消费权益, 避免二次拆改 产生的浪费,提高全装修住宅的成品质量,提高装修设计的完整度和完成度, 是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虽然本市住宅的全装修设计 形式较为 多样 , 但 居民对 其 基本 功能 、 适用性 能、 安全卫生要求等是较为一致的, 本规范对全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紧密衔接做 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而对于既有住宅和改建的住宅,建筑设计的基本框架已经定 型, 难以与全装修设计协同, 不在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内。本 规 范 仅 适用于新建的 普通住宅的全装修设计。 1.0.3 本 标准强化“成品住宅”的设计理念, 促进 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协调同步。 目前建筑, 尤
37、其是装修行业的新技术、 新产品层出不穷,住宅全装修设计有责任 在设计中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 新产品。 并且, 在积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的前提下促使住宅内部装修一步到位。 1.0.4 住宅全装修设计涉及建筑、结构、 给排水、 暖通空调、电 气 、 隔 声 、采 光 、 照 明 等各种专业, 各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内容, 除必要的强调和重申以外, 本规 范不再重复, 因此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 业 、北京市现行的 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本 条 所 指 住宅 所 有功能空间 仅包括住宅户内、地上 部分的公共空间,设备 机房、地下室等空间不包括在内。 3、基本
38、规定 3.0.4 住宅全装修设计应符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 相 关规定, 各部位的选材及构造措施应达到相应的燃 烧性能和耐火等级。 3.0.1 本 条 文明确住宅全装修设计 应贯穿和 协 调建筑设计全 流 程, 强 调住宅全装-22- 修设计应从建筑方案设计阶段介入,与建筑设计各专业充分协调与综合, 贯彻建 筑装修一体化的设计理念。 3.0.2 我 市住宅建筑量大 面 广,产业 化 是发 展 的趋势,也 是我市实施可 持 续 发 展 战略, 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政策方面的重要抓手。 只有推行模数化, 产品、构 件 的标准化, 才能适应
39、工业化大生产。 另外, 采用模数化、系 列 化的标准化设计手 段, 不但能够提高全装修产品、 部件的标准化程度, 也可以以较少种类的标准化 产品和部件进行有机的集成,实 现 丰富的功能。 能够有效地节约材料、 减少浪费, 从而提高住宅全装修工程的“绿色度” 。 3.0.3 为 避 免 表 达不 清 和设计内容 的缺失, 减 少矛盾和交 叉,全装修设计图纸应 做到齐全完整,达到施工图深度,并与其同时提交,本条予以强调。 3.0.4 根据不同部位 合 理选择相应燃 烧性能 和 耐火等级的 材料是住宅全装修设计 中重要一环,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规范已有详尽的规定,设计中应予以重视, 常用的建筑内
40、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参考下表中的举例。 表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 材料类别 等 级 材 料 举例 各 部位 材料 A 花岗石 、 大理 石 、 水 磨石 、 水 泥制 品 、 混凝土 制品 、 石 膏板 、 石灰 制品、 粘土 制品 、玻璃 、瓷 砖 、马赛克 、钢 铁、 铝、 铜 合金 等 顶 棚 材料 B1 纸 面 石 膏 板 、 纤 维 石 膏 板 、 水 泥 刨花 板、 矿棉 装饰 吸声板 、 玻璃 棉 装 饰 吸声板 、 珍珠 岩装 饰 吸声板 、 难燃 胶合 板、 难燃 中密度 纤维 板、 岩棉装 饰板 、 难 燃木 材、 铝箔复 合材 料、 难燃 酚醛
41、胶合板 、 铝箔 玻 璃钢复 合材 料等 墙面材 料 B1 纸 面 石 膏 板 、 纤 维 石 膏 板 、 水 泥 刨花 板、 矿棉 板 、 玻璃棉 板、 珍珠 岩板、 难燃 胶合 板、 难燃 中密度 纤维 板、 防火 塑料 装饰板 、 难 燃双 面刨花 板、 多彩涂 料、 难燃墙纸 、 难 燃墙布 、 难 燃仿花岗 岩装 饰板 、 氯氧镁 水泥 装配式 墙板 、难 燃 玻璃钢 平板 、PVC 塑 料 护 墙 板 、 轻 质 高 强 复 合墙 板、 阻燃模 压木 质 复合 板材 、 彩 色阻 燃人 造 板、 难燃 玻 璃钢等 B2 各 类 天 然 木 材 、 木 制 人 造 板 、 竹 材 、
42、 纸 制 装 饰板 、 装 饰 微薄木 贴面 板、印 刷 木纹 人造 板、 塑料贴面 装饰板 、 聚脂 装饰板 、 复塑 装饰板 、 塑纤板 、 胶合 板 、 塑 料壁 纸、 无纺 贴墙布、墙布 、 复 合壁 纸 、 天 然 材料壁 纸、 人造 革等 地面材 料 B1 硬 PVC塑 料 地 板 , 水 泥 刨花 板 、 水 泥 木丝 板、 氯丁 橡胶地 板等 B2 半 硬 质 PVC塑 料 地 板 、 PVC卷 材 地 板 、 木 地 板 氯纶 地毯等 装饰织 物 B1 经 阻 燃处 理的 各类 难燃织 物等 B2 纯 毛 装 饰 布 、 纯麻 装饰 布、经阻 燃处 理的 其他 织物 等 其他
43、装 饰材 料 B1 聚氯乙烯塑 料、 酚醛塑 料、 聚碳酸酯塑 料、 聚四 氟乙烯塑 料、 三聚 氰胺 、 脲醛塑 料、 硅树脂塑 料装饰 型材 、经 阻 燃处 理 的各类 织物 等。-23- 另 见 顶 棚 材 料 和 墙面 材料 内中的 有关 材料 B2 经 阻 燃处 理的 聚乙烯 、 聚丙烯、 聚氨酯 、 聚苯乙烯、 玻璃钢 、 化纤 织 物 、木 制品 等 3.0.5 北京市 2004年 4月 出 台 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对残疾 人、 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的相关设施建设极为重视, 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规 范对无障碍住宅、老年人住宅已有详尽的规定,本规范条文中不再重复规定
44、。 3.0.6 安 全 防护、防火疏 散 等 与住宅建筑内 部完成面的净 高、净宽 关 系较大,设 计中应予以重视,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规范已有详尽的规定, 本规范条文中 不再重复规定。 3.0.7 装 配式装修技术,主要包括 快装轻质 隔墙 、 快 装 龙骨 吊顶、 模 块式快装采 暖地面、 住宅集成式给水管道等能够实现装配式施工作业的工法及产品体系, 这 种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部品、 部件进行现场装配施工的装修工法和产品, 也是工业 化建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推广使用。 3.0.8 选用有害物质含 量达标、环保 效 果 好的建筑材料, 可以有效 防 止室内空气 污染。装修材料中的有 害物
45、质是指甲醛、挥发 性有机物(VOC )、 苯 、 甲苯和二 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以及石材 和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筑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本 条 文 规 定 ,住宅全装修设计中, 选用的装修材料和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 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的要求, 在保证产品质量过硬的同时, 做到建设过程的对环 境的影响 较小, 后期使用 过 程中对居住 者健康 影响较小 。北京市绿色 建筑使用 技术推广目录 是选择适宜于北京地区使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的重要参考资 料, 也是北京市推广绿色建筑、 推广住宅产业现代化政策在技术上的延续, 目前 为
46、止保持着持续的更新。 选自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能够保证绿色环保并适宜于北 京市建设特点,推荐优先选用。 3.0.9 室内装修时, 即 使使用的各 种装修材 料 、制品均满足 各 自 的污染 物 环保标 准, 但是如果过度装修使装修材料中的污染物大量累积时, 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依然会超标。 为解决这一问题, 在全装修设计阶段进行室内空气品质预评价十分 必要。预评价时 可综合 考虑室内 装修设计 方 案和 空间承载 量装修 材 料的 使用量、 建筑材料、 施工辅助材料、 施工工艺、室内新风量等诸多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因 素,对 最 大 限 度 能 够 使用的各种装修材料的数量作出预算, 也可根据工程
47、项目设-24- 计 方 案 的 内容, 分析和预测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存在的危害室内空气品质因素的种 类和危害程度, 并提出科学、 合理和可行的技术对策,作为工程项目改善设计方 案和项目建筑材料供应的主要依据,从而根据预评价的结果调整设计方案。 4、户内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本 条 规 定 了全装修设计应贯 穿建筑设计理 念 , 并 “因 地制宜 ” 地合理设计 空间和墙面、 顶面、地 面 、门 窗 套 等 的 室内界面 , 并 在 装修的材料、 色彩、 形式 等方面保持与建筑设计思路的一致性。 4.1.2 按 模数网格设计 户内功能空间 , 有 利于促进空间与家 具、设 备 及管线的
48、模 数协调。 厨房、 卫生间的装修设计涉及到多专业互相衔接和配合, 如给排水、 采 暖、通 风 、强弱电等, 也涉 及 更 多种类的装修部件的安装和切割, 如墙面、地 面 、 吊顶、厨卫 家 具等 ; 厨房 、 卫生 间按模数网格 进行设计, 有 利于提高 相关材料、 部品的标准化程度, 减少装修材料的浪费, 在进行厨房、 卫生间设计时, 平面尺 寸尽可能按净尺寸为扩大模数考虑。 4.1.3 储藏空间与墙体、 顶面等结 合设置, 是 提高家庭储藏 空间利 用 效率的有效 方法, 也是保证装修整体性的有效设计手段。 储藏空间采用标准化、 装配式的产 品更能突出产业化的优势,做到多快好省地解决家庭
49、储藏问题。 4.1.4 目 前 市 场 上 的 精 装修住宅往往 缺 乏 对各类 住宅设备 、设施及电器 的 精 确 定 位, 安装、 使用时容易产生建筑构造措施难以满足吊挂需要, 缺少水电接口的情 况。如 安 装 电 热 水 器 、室内空调机、 窗帘、 吊柜壁挂式电视等, 相应的建筑部位 缺少满足吊挂力需要的构造措施, 难以满足安装需求, 造成墙体破坏、 设备设施 或电器产品的损坏。本 条 强 调在全装修设计时, 应对容易产生安装和吊挂需求的 相应产品进行定位, 并通过建筑构造措施等, 做好相应的预留、 预埋或加固措施, 同时, 需要在合理的位置预留开关、电 源插座等机电点位, 以避免上述类似的问 题发生。 4.1.5 本 条 强 调户内应 进行管线综 合及协调 , 明确室内净 高,在不 影响 各 类 管 线 及通风、机电末端排布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结构构件的布置位置,结构开洞等。 4.1.6 目 前 厚 度为 120mm130mm 的 混凝土楼板,楼板撞击 声声 压强度在-25- 80dB83dB左右, 若没 采取隔声处理或在地面装修采用地砖时, 是很难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