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ICS 17.020 A 50 备案号: 56030-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08-20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 Energy-using units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s field evaluation guideline 2017 - 06 - 29发布 2017 - 10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408-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内容和要求 . 2 5 能源计
2、量器具现场评价方法和程序 . 8 6 评价结果确定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 1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记录表 . 2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报告(格式) . 27 参考文献 . 33 DB11/T 1408-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中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北京市计量 检测科学研究
3、院 。 本标准主 要起草 人:张道山、杨霞、张希庆、张克、刘永光、于承迎、刘大为、刘雪峰、王璐、孙干、 黄艳、张立谦、李航、 张昀、李楠、李晨、刘佳鹏、杨静、孔丽静、张易农 。 DB11/T 1408-2017 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的内容 、 要求 、方法和程序。 本标准 适用 于各 用能单位 所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现场评价和考 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
4、) 适用 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 能耗 计算通 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 管理通 则 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审查 规范 DB11/T 1269 营运客车 能源计量器具 功能 及数据采 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次级用能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 下属 的能源 核算 单位。 3.2 载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 程中 所消 耗的 不作 为 原料 使用 、 也 不进入产品, 在生产或制取时需 要直接消 耗能源的 工
5、作 物质。 如蒸汽 、热水等 。 3.3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 量 对象 为一 次能源 、二次 能源和 载能 工质 的计量器具,包括 电能计量 装置 、燃气流 量计量 装置 、 热计量 装置 、 燃油流 量计量 装置 、 水流 量计量 装置 、 温度 计量 装置 、 压力 计量 装置 、运营车 辆能源计量 器具等 。 3.4 能源分类计量 classification of energy measuring DB11/T 1408-2017 2 按用能单位 购入或储存或使 用的 各种 一次 能源 、二次 能源和 载能 工质等 能源 种类
6、进行 的单 独计量。 3.5 能源分级计量 levels of energy measuring 按用能单位 、次级 用能单位 、主 要用能 设备 等单 元进行的单 独计量。 3.6 能源分项计量 sub-items of energy measuring 按用能单位能源 分配 使用 过程的 购入储存 、 加工转换 、 生产消 耗、 生活消 耗、 自 用 与外销等 各个 环 节 进行 的单 独计量。 3.7 校验 verifying 为 确定能源计量 装置处 于满足预 期使 用要求的 状态 所进行 的一组 操作,包括检 定、 校准 、 比 对和评 估等。 4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内容和要求 4
7、.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1.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要求 4.1.1.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应 满足 能源 分类 、分级 、分项 计量的要求。 4.1.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应 符合 GB 17167的要求。具体 要求 见附录 A。 4.1.1.3 特殊行业 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 符合 相应 国家 和行业 标准的规定。 4.1.1.4 用能单位 宜选 用具 有远 程在线传输 功能的能源计量器具。 4.1.1.5 用能单位 宜选 用可 开展 在线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 4.1.2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 4.1.2.1 用能单位 应按照一 次能源 、二次 能源和 载能
8、 工质等 能源的 种类 ,确定能源 流向 和计量 采集 点 , 形成 能源 流向 图和能源计量 采集 点网络图 。 4.1.2.2 设置的能源计量 采集 点应 覆盖用能单位能源 分类 、分级、 分项 计量的 需求。 4.1.2.3 用能单位 应根 据能源计量 采集点确 认需 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 种类 、数 量、 准确 度等级 ,并按 附录 B的格式要求 形成 相应 文件。 4.1.2.4 用能单位 应定 期对 能源 流向 图 、能源计量 采集 点网络图和能源计量器具 需要量 进行 评审 ,以 符合实 际状 况。 4.2 能源计量器具选型及安装 4.2.1 电能计量装置 DB11/T 1408-
9、2017 3 4.2.1.1 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 电能计量 装置 的准确 度等级 、 接线 方式 、 分 辨力 、 标定 电流 及过载 倍数 和其 他计量技 术性能 应与 用 能单位的 电能 消耗 量、 配备的变 压器容量和 电源 等相 匹 配。 电能计量 装置 的选 型 要求 包括 : a) 准确度等级 各类电 能计量 装置 应配 置的 电 能表 、互感 器的准确 度等级 不应 低于 表 1所示 : 表1 电能表 、互感 器的准确 度等级要求 电 能计量装置 类别 a准确度等级 有功电能表 无功电能表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 I 0.2S或 0.5S 2.0 0.2 0.2S或 0.2 bI
10、I 0.2S或 0.5S 2.0 0.2 0.2S或 0.2 bIII 1.0 2.0 0.5 0.5S IV 2.0 3.0 0.5 0.5S V 2.0 - - 0.5S a 电能计量 装置分类 方法 见附录 A; b 0.2级电流 互感器 仅指发 电 机出口电 能计量 装置中配用。 注:I 、 II类 用 于 贸 易 结 算 的 电 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 器二次回路 电压降不应大于其 额定二次电压的 0.2%; 其 他 电 能计量装置中电压 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 b) 标定电流 及过载 倍数 经电流 互感 器接入 的电 能表 ,其 标定 电流 不宜 超
11、过电流互感 器额 定二次电流 的 30%,其 额 定 最大 电 流应为 电流 互感 器额 定二次电流 的 120%左右 。直接接入式 电能表的标定 电流 应按正常 运行 负荷 电流 不 大于 30%进行选 择。 宜选 用电流过载 4倍及 以上 的电 能表。 4.2.1.2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电能计量 装置 的安 装应 符合 相 关国家 和行业 标准的要求, 连接电 缆 ( 线) 符合要求, 具有 抗击冲击 力、防雨 、防尘 等措 施, 电能表 端钮盒盖 、试验 接线 盒盖 及计量 柜门 等均 应加 封 。 应 使接 到电 能表 同一 元件的 电流 、 电压 互感 器比 差符 号 相反 ,数
12、值 相 近;角差符 号 相同 ,数 值 相 近; 当 计量 感性 负荷 时, 宜把误差小 的电流 、电压 互感 器接到 电能表的 W相元 件。 同 一组 电流 (电压 ) 互感 器应采 用制 造厂 、 型号 、 额 定 电流 (电压 ) 变 比、 准确度等级 、 二次 容量 均 相 同的 互感 器。 两只或 三只 电流 (电压 ) 互感器 进线 端极 性符 号应 一致, 以便 确认 改组 电流 (电压 ) 互感 器一 次及 二次回路 电流 (电压 )的 正方向 。 4.2.2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 4.2.2.1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燃气流 量计量 装置 的选 型要求包括 : DB11/T 1
13、408-2017 4 a) 用能单位 使用的 峰值 流量 换算至 工况 流量 不应 超过流 量计 铭牌上 标注 的上限 流量值 。 最 小使 用 流量换 算至 工况 流量 不应 超过流 量计 铭牌上 标注 的下 限 流量 值。用能单位 使 用的常 用流 量应 选 择在流 量计 上限 流量 至分 界流量 之间 。 b) 用能单位 使用的 管道 压力 不得高 于流 量计 铭牌上 标注 的 公称 压力 。 c) 流 量计 安装的环 境 温度 应在 -20 55 的范围内。用能单位 应 根据 流 量计 生产 厂 家的要求 及 实际使 用环 境温度 范围 选择 适 当的 仪表 使用 , 当安装 环 境温
14、度 超出 上述 范围 时,应对 流量计 采 取隔热 、防 冻措 施,对于 暴露在 室外 的流 量计 还应 该采取 遮雨 、防 晒措 施。 4.2.2.2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燃气流 量计量 装置 的安 装要求包括 : a) 环境条 件 1)流 量计的 安装 应尽 量避开 有 强烈 机械振动影响 的位 置 ; 2) 流 量计 及 流量计的 相 关导 线 安装时应 尽量 避开可 能存在 强烈电 磁或电 子 干扰 的环 境,否 则 就要对 流量计 进行 必要的保 护 ; 3) 流 量计 安 装时 应尽 量 避免 接 近噪声源 ,在 安装时 应采取 必要的 措施 消除环 境声学 噪声的 干 扰。
15、b) 管道通 用要求 1) 在流 量计上 、下 游直管 段范围内 , 该直 管段除取压 孔、 温度计 插孔 外应无 其他障碍 及 连接 支 管 ; 2) 各类流 量计 安装 前后 直 管段长 度应 满足相 关国家 和行业 标准的要求。 c) 安装方式 1) 流 量计 宜 采用 水平 安 装。 其 他安 装 方式 可以 按照 产品使 用说明书 的要求, 当采用 其他安 装 方式时 ,应 将流 量计 安装在 管道 上升段 内, 以保 证流体充 满管道 ; 2) 安装时 应保 证流体流 动 方向与流 量计标 志的 流体 方向一 致; 3)安装 中应保 证流 量计测 量管轴 线与管道 轴线 方 向一
16、致 ,流 量计 测量 管轴线与水平 线的夹 角 不超 过 3 ; 4)安 装管道 无法 满足直 管 段要求 或流 量计 上游 安装 有 T形 弯头 、阀 门或 泵等 对流体状态 有较 大影响的扰流件时,可 以在流量计上游安装流 动调整 器。流量计上、下 游直 管段长度和流 动调整 器的 安装 应符 合流 量计量 装置产品使 用说明书 的要求。 d) 附属装置 的安 装 1) 温度测 量 如表体 上有 温度 测量 孔,应 将 温度传 感器 安装在温度 测 量孔 上。 如 表体 没有温度测 量孔,为 使 上 游扰动 最小, 温度传 感 器插孔 建议尽 可能 置于 流量计下 游 ,其 离 机 芯 的
17、 距离 在 5倍 管径 内, 但 应 在 任何 出口 阀或流 动限 流器的上 游。 DB11/T 1408-2017 5 2)压力 测量 流 量计 壳体 上标 志“ pm” 的取压 口宜 用作 记录 仪器 或积算 仪器的 测压 点。 3) 密度 测量 在流量计 整个流 量范围内 , 密度 计中的 气体 条件 宜与流量计 处的 气体 条件保 持一致 。 管道 安装 式 密 度计 最好 安装在流 量计 下 游。 4.2.3 热计量装置 4.2.3.1 热量表的选型 热 量表的 选型 要求 包括 : a) 热量表的 选型 应满足 4.2.2.1的要求 ; b) 热量表 应满足 供热 系统 计量的供
18、水和 回水温度 范围 以及温 差范围的要求 ; c) 热量表的 流量 传感 器公称直 径 应按照 常用 流量 选取 , 常用 流量 可按 设计 流量的 80确定 , 并 应 校 核在设 计流 量下 的压力 损失 。热 量表规格和 常用 流 量见表 2。 表 2 热量表规格和常用要求 规 格 常 用 流 量(m /h) DN15 1.5 DN20 2.5 DN25 3.5 DN32 6.0 DN40 10.0 DN50 15.0 DN65 25.0 DN80 40.0 DN100 60.0 DN125 100.0 DN150 150.0 DN200 250.0 DN250 400.0 4.2.3
19、.2 热量表的安装 热 量表的 安装 应满足 4.2.2.2的要求。 4.2.4 燃油流量计量装置 4.2.4.1 燃油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燃油流 量计 应满足 4.2.2.1的要求。 4.2.4.2 燃油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DB11/T 1408-2017 6 燃油流 量计的 安装 应满足 4.2.2.2的要求。 4.2.5 水流量计量装置 4.2.5.1 水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水流量计的 选型 应满足 4.2.2.1的要求。 4.2.5.2 水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水流量计的 安装 应满足 4.2.2.2的要求。 4.2.6 温度仪表 温度仪 表的 选型 和安 装要求 包括 : a) 温度计
20、量 仪表的 选型 和安 装应满足 有关 标准 或使 用说明书 的要求 ; b) 用能单位 在用能 设备 或工 艺过程中 宜设 计有适合 温度 仪 表在线校 准的结 构或装置。 4.2.7 压力仪表 压力仪 表的 选型 和安 装要求 包括 : a) 压力仪 表的 选型 和安 装应 满足有 关标准 或使 用说明书 的要求 ; b) 在用能 设备 或工 艺过 程中 宜设计 有适合 压力 仪表 在线校准的结 构或装置 。 4.2.8 运营车辆 能源计量器具 运营车 辆能源计量器具的 选型应 满足 DB11/T 1269的相关 要求。 4.3 能源计量器具 管理 4.3.1 用能单位 应对 能源计量器具
21、配备 、申 购、 验收 、保 管、使 用、检 定/ 校准 、维护 、 轮换 和报 废 处 理 等环节 形成 制度 并实施 有 效的 动态 管理,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满足 能源计量 数据采 集需 要和 在 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 值准确 可 靠。 4.3.2 用能单位 应建 立能源计量器具电 子台账 或完 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电子台账或 一览表中 应 列出计量器具 名称 、型号 规格、 准确 度等级 、测 量范围、 生产 厂家 、出 厂编 号、用能单位 管理 编号 、 安 装使 用地 点、 校准 间隔 、检定 /校 准状态 、使 用状态 。 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和 主要用能 设备 应有 独
22、立 的 能源计量器具 台账 或一览表 分 表。 4.3.3 用能单位 应建 立完 整的能源计量器具 档案 ,内容 包括 : a) 计量器具 使用 说明书 ; b) 计量器具出 厂合 格证书 ; c) 计量器具 最近两 个连 续周 期的校 验证书 或报告 ; d) 计量器具 维护 保养 记录 ; e) 计量器具 其他 相关 信息 。 DB11/T 1408-2017 7 4.3.4 使 用中的能源计量器具 应在 明 显位 置粘贴 或悬挂 与能源计量器具 台账 或一览表 编 号对应 的标 识,并 有检 定/ 校准 状态 标 识,以 备查 验和 管理 。 4.4 能源计量器具的校验 4.4.1 用能
23、单位 应制 定能源计量器具量 值传 递或 溯源 图 ( 图 B.1和 图 B.2);其 中作为 内 部计量标准器 具 使 用的 ,应 确定 其准确 度等级 、测 量范围 、可 溯源的上 级传 递标准 等。 4.4.2 用能单位 应制 定能源计量器具周 期校 准计 划, 实行 定 期校准。 其校 准周 期、 校准方式 应满足 用 能单位 使用的要求。 4.4.3 对 无 法拆卸 的、 或无 校准方法的计量器具 ,应采 取可 行 、有 效的 措施( 如自校 、 比对、 定期 更 换等)确保 其量 值准确 可靠 。 或进行 技术评 估等 以证明其 处于 稳定 状态 。 4.5 能源计量器具 使用 4
24、.5.1 使 用中的能源计量器具 应处 于有 效的 校验 状态 ,不 满足 4.4要求的 不得 使用。 4.5.2 能源计量器具 使用和 维护 应指定 专人 负责 ,能源计量器具 使用 说明书 、检 定/校 准 证书 等资料 应保存 完好 。 4.5.3 能源计量器具 应在 受控 或满足要求的环 境中 使用 ,确保测 量结果准确 有效 。 4.5.4 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 装置 和软 件, 在使 用中 不得 改动 。 4.5.5 使 用中的能源计量器具 如出现损 坏、 过载 、影响 测量的故 障、 产生 不正 确的 测量结果 、超 过检 定 周 期/ 校准 间隔 、铅 封 /封 印
25、或保 护装置 损坏破 损等 情 况,应 停止 使用 ,并 粘贴或 悬挂 明显 的标 签或 标志。 只有 排除 上述 故障 、破损 等, 经再 次检 定/ 校 准符合 要求 后才 能重 新投 入使用。 4.6 能源计量 数据采集 和应 用 4.6.1 能源计量 数据采集 用能单位 应按能源 分类 、分级、 分项 计量要求 设置 能源计量 采集 点,对各 种一 次 能源 、二次 能源 和载能 工质等 定期 进行 计量 数据采 集和记录 ,记录 应完整 、真 实、 准确 、可 靠,并按规定的 期限 予以 保存。 4.6.2 能源计量 数据应 用 4.6.2.1 用能单位 应将 能源计量 数据 作 为
26、统 计调 查、 统计 分析 的 基础 ,能源 统计报表 数据应 能追溯 至 计量采 集记录。 4.6.2.2 用能单位 制定 年度 节能 目标和实施方 案,应 以能源计量数据为 基础 ,有 针对 性地采 取计量 管 理 或 计量改 造措 施。 4.6.2.3 用能单位 应利 用能源计量 数据进行 节能 分析 。根 据能源统 计、 考核期 限, 定期 分 析用 于贸 易 结 算、 内部 考核 等能源报表 数据 并有 分析 记录 或报告 ,为 计量 管理、 节能改 造提供 可靠 依据 。 4.6.2.4 用能单位 应将 能源计量 数据 作 为开 展能源 审计 、能源 平 衡测 试、 能源 效率 限
27、额 对 标、 节能 降 耗 改 造等活 动的 依据, 提高 能源 使用 效率 。 5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方 法和程序 DB11/T 1408-2017 8 5.1 评价组织 5.1.1 能源计量器具评价 须采 用现场评价方式 进行 ,现场评价前 应成 立评价组 ,评价组成 员不少于 3 人,并 推 选 1名 组长 。 5.1.2 评价组 需提前 制定现场评价计划 及现场评价 所需工作 文件。评价计 划应包括 :现场评价的 目 的 、 评价程序 、评价组 成员 分工 及工作 日程表。 5.1.3 评价组 需提前 至少 三个工作 日 书面 通知 用能单位现场评价 事宜 ,并 向用能单位发出 所需
28、 资料 清 单。 5.2 用能单位的准备 用能单位 在接 到现场评价 通知后 应认 真准备并 积极 配合现场评价 工作 ,需 提前准备的资料 如下 : a)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表 B.1) ; b)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分表(表 B.2) ; c) 进出主 要次级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分表(表 B.3); d) 主要用能 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分表(表 B.4) ; e)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情况 统计 汇总 表(表 B.6) ; f)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 度等级 统计汇总 表(表 B.7); g) 能源流向 图; h)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及计量 采集点 网络图; i) 检
29、定装置 和能源计量器具量 值 传递 /溯 源框 图等 (图 B.1和 图 B.2)。 5.3 现场评价 5.3.1 首 次 会议 首 次 会议 由评价组组 长主 持, 与会 人员 包括 评价组成 员、 用能单位 负责 人、 能源计量 工作相 关部 门 负责人 和直接 从事 能源计量的工作 人员 等。 会 议 内容 应包括 : a) 评价组组 长介绍 现场评价的 目 的和 原则, 宣布 评价计 划 安排、 成员 分工 和评价方式 ,对 评价 双 方提出要求 等; b) 用能单位 相关负 责人 介绍 本单位 概况 和能源计量器具 管理 工作 情况; c) 双方就 评价 工作 安排 中未 明确事 项
30、进行 沟通 确认 。 5.3.2 分工评价 评价组 成员按照 分工 ,采 取 资料 审核、 现场提 问、 现场抽 查、必 要的 测试 和校 验 工作 、采 集 及 传输 能 耗数据可 靠性 核查、 能耗数据应 用情 况核查 等方式 开 展现场评价 , 填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 评价记录表 (格式 见附录 C)。 DB11/T 1408-2017 9 5.3.3 情况汇总 分工评价结 束后 ,评价组组 长 组织组员 对评价结果 进行汇总 ,确定 初步 评价结 论 。 5.3.4 交换意见 评价组 成员 与用能单位 人员 就 评价 情况 及结果 交换 意见,对 存在分 歧的 问题 , 评价组
31、 应在 现场 做进 一步核 实确 认, 保证 结果的 客 观准确。 5.3.5 末 次 会议 末 次 会议 由评价组组 长主 持, 与会 人员 包括 评价组成 员、 用能单位 负责 人、 能源计量 工作相 关部 门 负责人 和直接 从事 能源计量 工作 人员 等。 会议内容 包括 评价组组 长宣布现场评价结果 ,并提出评价 过程中发现的 主要 问题和 建议 。 6 评价结果 确定 6.1 评价结 论 现场评价结 论如 下: a) 附录 C表 C.1中 9项 内容的评价结 论分 “符 合” 、“ 不 符合 ”、 “不适 用” 三种; d) 附录 C表 C.2中 13项内容考 核 满分 120分
32、,按照用能单位现场 核查所 提供 的材 料 如实 打分 , 符 合 条款 要求给 予满分 ,部 分符 合条 款要求给一 半分 ,不 符合 条款 要求给 零分 ; e) 若附录 C表 C.1中 9项内容的评价结 论全 部为 “符 合”, 附录 C表 C.2中 13项内容评价 得分 为满分 ,则 综合 评价结 论为 “ 符合 ”; f) 若附录 C表 C.1中 9项内容的评价结 论全 部为 “符 合”, 附录 C表 C.2中 13项内容评价 得分 不低 于 80分( 含) ,则 综合 评价结 论为 “基 本符 合” ; g) 若附录 C表 C.1中 9项内容的评价结 论全 部为 “符 合”, 附录
33、 C表 C.2中 13项内容评价 得分 不低 于 60分( 含) ,则 综合 评价结 论为 “基 本符 合, 需 要整 改” ; h) 若附录 C表 C.1中 9项内容的评价结 论有 “不 符合 ”或附录 C表 C.2中 13项 内容评价 得分 低 于 60分, 则综合 评价结 论 为“不 符合 ”。 6.2 评价报告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结 束后 , 评价组 向组织审查 的主管 部门 提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 具现场评价报告 (格式 见 附录 D)、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 不符 合项 报告( 格式) (格式 见附 录 D评价报告附件) 等资料。 DB11/T 1408-201
34、7 10 A A 附 录 A (资料 性附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A.1用能单位 应加装 能源计量器具。 A.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率 按式( 1)计 算: Rp Ns Nl 100 ( 1) 式中: 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率, ; Ns 能源计量器具实 际的 安装配备 数量 ; Nl 能源计量器具 理论 需要量。 A.3 用能量( 产能量 或输运 能量) 大于 或等 于表 A.1中一 种或 多种 能源 消耗 量限定 值的 次级 用能单位 为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 主 要 次级 用能单位 应按表 A.3要求 加装 能源计量器具。 表A.1 主 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 消耗 量 (或
35、功率 )限定 值 能源 种类 电能 煤炭、焦 炭 原油、 成品油、 石 油液化气 重油、 渣油 煤气、天然气 蒸汽、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a t/a t/a m 3 /a GJ/a t/a GJ/a 限 定 值 10 100 40 80 10000 5000 5000 2926 注 1: 表中 a是法定计量单位中 “ 年 ” 的 符 号 。 注 2: 表中 m 3 指在标准状态下, 表 A.2同 。 注 3: 2926 GJ相 当 于 100 t标准煤。其他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表 A.2类 推 。 A.4 单台 设备能源 消耗 量 大于或等 于表 A.2中一 种或 多 种能源 消耗
36、 量限 定值 的为主 要用能 设备。 主要用能 设备 应按表 A.3要求加装 能源计量器具。 表A.2 主 要用能 设备能源 消耗 量(或功率 )限 定值 能源 种类 电能 煤炭、焦 炭 原油、 成品油、 石 油液化气 重油、渣 油 煤气、天然 气 蒸汽、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h t/h t/h m 3 /h MW t/h GJ/h 限 定 值 100 1 0.5 1 100 7 1 29.26 注 1: 对于可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 装置、 系统、 工序、 工段等) ,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 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 注 2: 对于
37、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 锅炉房、 泵房等) , 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元 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A.5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率 应符合 表 A.3的要求。 DB11/T 1408-2017 11 表 A.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要求 单位: % 能源种类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电能 100 100 95 固 体 能源 煤炭 100 100 90 焦炭 100 100 90 液 态 能源 原油 100 100 90 成 品油 100 100 95 重 油 100 100 90 渣 油 100 100 90 气态能源
38、 天然气 100 100 90 液化气 100 100 90 煤 气 100 90 80 载 能 工质 蒸汽 100 80 70 水 100 95 80 可 回 收 利 用的余能 90 80 注 1: 进 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 供暖用蒸汽( 热水) 可采用非直接 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他计量结算方式。 注 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 季 节性供暖用蒸汽( 热水) 可 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注 3: 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 辅助能源使用的电能和蒸汽、 水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 低于表 A.2的要求) 可以 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A.6 对 从事 能源加工 、转换 、 输运 性 质的用能单位 (如
39、火电 厂、输 变电 企业等 ),其所 配备的能源计量 器具应 满足 评价 其能源 加工 、 转换 、输 运效 率的要求。 A.7 对 从事 能源生产 的用能单位( 如采 煤、采 油企 业等 ),其所 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 满足评价 其单位 产品能源 自耗 率的要求。 A.8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 度等级 应满足 下表 A.4的要求。 A.9 主要 次级 用能单位 所 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 度等级 (电 能表 除外) 参照表 A.4的要求 ,电 能表 可 比 表 A.4的 同类 用户 低一 个档次 的要求。 A.10 主要用能 设备 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 度等级( 电能表 除外 )参
40、照表 A.4的要求, 电能表 可比 表 A.4的 同类 用户 低一 个档 次的要求。 A.11 能源 作为 生产原 料使 用 时,其 计量器具的准确 度等级 应满足相 应的 生产工艺 要求。 A.12 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 应 满足相应 的生产工艺 及使用环 境 (如温度 、温度变 化 率、 湿 度、 照明 、 振 动 、 噪声 、粉 尘、 腐蚀 、电 磁 干扰 等) 要求。 DB11/T 1408-2017 12 表 A.4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 等 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级要求 衡器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1 进 出用能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 0.5 电 能表
41、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 电能计量 类用户 0.5S 类 用 户 0.5 类 用 户 1.0 类 用 户 2.0 类 用 户 2.0 进 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 2.0 油流量表 (装置) 进 出用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 成品油 0.5 重 油 、 渣 油 1.0 气体流量表 (装置) 进 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 煤气 2.0 天然气 2.0 蒸汽 2.5 水流量表 (装置) 进 出用能单位水计量 管径不大于 250mm 2.5 管 径 大于 250mm 1.5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1.0 压力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
4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1.0 注 1: 当 计量器具 是 由传 感器 (变 送 器 )、二次仪 表组成 的测量 装置或系统 时 ,表中给出的准确 度等级 应是装置或 系统的准确度等级。 装置或 系统 未 明确给出 其准确 度等级时 ,可用 传感器 与二次 仪表的准确 度等级 按 误差 合成方法合成。 注 2: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 500万 kWh 及 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10 MVA及 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 或变压器容量) 但 月平均用电量 100万 kWh及 以上 或 变 压 器容量为
43、2 MVA及 以上 的 高 压 计 费 用 户 ; 类 用 户 为 小 于 类 用 户 用 电 量 (或 变 压 器容量) 但月平均 用电量 10万 kWh及 以上或变 压器容量为 315 kVA及 以上的计 费 用 户 ; 类 用 户 为 负荷容量为 315 kVA及 以 下 的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 注 3: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0.3。 注 4: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 GB/T 18603-2001附录 A和附录 B要求。 DB11/T 1408-2017 13 B B 附 录 B (资料 性附录) 能源计量器具 一览
44、表 表 B.1 能源计量器具 一览 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计量器具名 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 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某车间、 生产 线、 某主要用能设备) 及用途 (能源计量、 自检自查、 能量 分析) 校 验 周 期 状态( 合格/ 准用/ 停用) 表 B.2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 一览 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计量器具名 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 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验周期 状态( 合 格/ 准用/ 停用) DB11/T 1408-2017 14
45、 表 B.3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计量器具名 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 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验周期 状态( 合格/ 准用/ 停用) 表 B.4 主 要用能 设备能源计量器具 一览 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计量器具名 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 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验周期 状态( 合 格/ 准用/ 停用) DB11/T 1408-2017 15 表B.5 其他能源计量器具 一览 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46、 号 计量器具名 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 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用途 校验周期 状态( 合 格/ 准用/ 停用) 注:其他能源计量器具包括:用于能源计量器具检定/ 校准的标准器、可回收利用余能及自检自查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能量分析用计量器具等。 DB11/T 1408-2017 16 表 B.6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情况统 计汇总 表 用能单位名称: 分级、分项 级或项的名称 配备的计量器具类别及数量(台) 衡器 电能表 油流量表 (装置) 气体流量表( 装 置) 水流量表 (装置) 温度仪表 压力仪表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47、)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应配 数量 (台) 实配 数量 (台)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 能单位 1 2 合 计 主 要用能设备 1 2 合 计 其 他 项 目 1 可 回 收 利 用 余 能 2 合 计 注: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 表 日期: DB11/T 1408-2017 17 表 B.6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情况统 计汇总
48、表( 续) 重点用能单位名称: 能源种类及能源名称 能源计量分级、分项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其他项目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 备率 ()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 备率 ()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 备率 ()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 备率 () 合计 注: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 表 日期: DB11/T 1408-2017 18 表 B.7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 等级 统计汇总 表 重点用能单位名称: 能源种类及名称: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其 他 准确度等级 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准确度等级 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准确度等级 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衡器 燃料的静态计量 燃料的动态计量 电能表 有功交 流电能 计量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直流电能计量 油流量表 (装置) 液 体 能源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