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地方标准烟花爆竹药剂热稳定性测定方法UB13/ 81. 7-9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药剂热稳定性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药剂热稳定性的测定。2原理烟花爆竹药剂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爆炸、燃烧、分解现象。3仪器、材料3. 1差热天平;3. 2铝或氧化铝钳竭;3. 3参比物:三氧化二铝,细度80-160.11 m,在100001000 C下灼烧1小时,冷却备用。4测定条件4. 1记录仪温度笔量程在0. 5mv处;4.2升温速率10 c;tii;4. 3走纸速率2cm巾;4.4测重量程选择l0:ng挡;河北省标准计量局1991一10一17批准1991一10一18实施一2
2、2一DB13/ 81.7一914. 5差热量程选择士250mv挡;4.6药量2-10mg。4.7测试温度75士20c,4. 8测试时间48h05试样制备将药剂研磨,使其细度为80-160*m,药剂一般不烘千,对吸湿性大的药剂可在真空干燥箱中烘干,真空度小于0. 67千帕,温度55-600 c,烘4小时。6测定步骤6. 1称取药剂2-10mg于试样柑祸中。试样多少按药剂反应猛烈程度选择,猛的要少些,轻轻摇平,将钳祸装好。6. 2按4所规定的测定条件进行测试,待温度升至75士202C时恒温,从恒温时起汁算时间,经二十四小时,观察差热基线和热重基线,若无爆炸、燃烧、分解现象则继续加热二一四小时,若仍无爆炸、燃烧、分解现象则判为合格。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河北省乡镇企业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北花炮安全质量监督检测站起草;起草人:张玉峰、赵英仁、陈立军。一23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