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2103-2014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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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 A 0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1032014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University Student Canteen 2014 - 12 - 24发布 2015 - 01 - 15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103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河北省民政厅、石家庄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HB/TC 26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民政厅、石家庄市民政局社会

2、福利处、石家庄市启福养老评估服务中心、石家庄市长安社区老年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保、冯素贞、姜连吉、何继红、葛晓辉、李永奇、索婉宁、温家梁、李贵琴、李华荣、孙玲玲、郑智宏、张海艳、王梅、容润梅、李爱利。 DB13/T 21032014 1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的总则、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指标、指标评判、评估流程、评估类别、评估争论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能力的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3、(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 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规范 SB/T 10944-2012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DB13/T 1185-2010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DB13/T 1603-2012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 3 总则 3.1 评估人员应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项目和指标进行评判。给出单项结论时不应相互作为参考因素。 3.2 应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3.3 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评估对象个人及评估的相关信息。 4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 4.1 评估机构 4.1.1 评估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4.1.

4、2 评估机构负责管理评估人员,把握评估质量。 4.1.3 评估机构应对评估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调整、改进,包括(不限于): 评估过程的独立性; 评估流程的规范性; 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评估结论的公正性。 4.1.4 评估机构应组织人员,定期对评估质量进行抽查,包括(不限于): DB13/T 21032014 2 评估项目评判的合标性; 分值计算的准确性; 评价和描述与生活能力的一致性。 4.1.5 抽查人员应留下本人信息(姓名、联络电话、所属单位等),并由本人签名盖章,以确认抽查结果。 4.2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医疗、护理、康复、社工等专业背景; 有 5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

5、历; 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评估人员的人数应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 5 评估指标 5.1 一级指标共5个,包括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感观能力。 5.2 二级指标共29个,见表1。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10个二级指标,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10个二级指标,认知能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情绪行为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观能力包括2个二级指标。 表1 评估指标 类型 项目 一级指标 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认知能力 情绪行为 感官能力 二级指标 穿(脱)衣、洗漱、洗浴进食饮水、位置移动、平地行走、上下楼梯、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

6、工具使用、辅助器具、交通工具、清洗衣物、用餐准备、药品管理、清扫保洁、 外 出、购物、理财。 近期记忆、程序记忆、定向力、判断力。 情绪、行为、沟通力。 视力、听力。 6 指标评判 6.1 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6.1.1 老年人最基本的自理能力,是老年人自我照顾、从事每天必需的日常生活的能力。如穿衣、进食、保持个人卫生等自理活动和坐、站、行走等身体活动有关的基本活动包括穿(脱)衣、洗漱、洗浴、进食饮水、移动、平地行走、上下楼梯、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等活动,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2 穿(脱)衣:选择、取放、穿(脱)衣物/鞋袜;解/系纽扣、拉链

7、、鞋带、腰带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DB13/T 21032014 3 6.1.3 洗漱:洗脸/手、刷牙、洗脚、洗会阴、梳头、擦护肤品、剪指甲、刮胡子、并清洁环境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4 洗浴:准备洗浴用物、放洗澡水或调试水温、穿脱衣物、到浴室完成洗浴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5 进食饮水:把持、使用餐具将饭菜送入口、咀嚼、吞咽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6 位置移动:在床上翻身、平移、起坐或从床上移

8、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到床上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7 平地行走:在房间及其周围平地行走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8 上下楼梯:上下楼梯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9 小便控制:小便自我控制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10 大便控制:大便自我控制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1.11 如厕:使用便器、到规定的地方,蹲(坐)起、完成排便、擦试、冲水(倒掉)、整理

9、衣裤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6.2.1 老年人在家中或寓所进行自我护理活动的能力,如家务杂事、炊事、采购骑车或驾车、处理个人事务等,大多需借助工具进行的,包括工具使用、辅助器具、交通工具、清洗衣物、用餐准备、药品管理、清扫保洁、外出、 购物、理财等活动。 6.2.2 工具使用:日常生活用具及环境控制器的使用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3 辅助器具:是否需要助行器具、移位设备等,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4 交通工具:汽车、电动车、自

10、行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5 药品管理:就医拿药,按时、按量、按要求服药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6 清洗衣物:衣物的清洗、晾晒、收叠、存放、清洁环境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7 用餐准备:采购、加工、选择食物、备餐、使用热水瓶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4级。 DB13/T 21032014 4 6.2.8 清洁:居家环境卫生的清洁和保持,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11、。 6.2.9 外出:外出并返回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10 购物:购买物品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2.11 理财:到银行等理财场所办理现金或其他相关业务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等4级。 6.3 认知能力 6.3.1 老年人对事物认识、理解、判断、记忆的能力,包括近期记忆、程序记忆、定向力、判断力等,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缺失、中度缺失、重度缺失等4级。 6.3.2 近期记忆:记忆近期发生事情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缺失、中度缺失、重度缺失等4级。

12、 6.3.3 程序记忆:通过不断学习并加以强化能够掌握一些基本生活技能的能力,如烧水泡茶、做针线活、操作家用电器等,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缺失、中度缺失、重度缺失等4级。 6.3.4 定向力:对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识别和判断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缺失、中度缺失、重度缺失等4级。 6.3.5 判断力:对日常生活事件的内容、时间、谁人处理等,做出判断的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缺失、中度缺失、重度缺失等4级。 6.4 情绪行为 6.4.1 老年人对自身情绪与行为的管理能力,包括情绪、行为、沟通力等,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异常、中度异常、重度异常等4级。 6.4.2 情

13、绪:对情绪的调整与管理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异常、中度异常、重度异常等4级。 6.4.3 行为:日常行为的具体表现,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异常、中度异常、重度异常等4级。 6.4.4 沟通力:在交流中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异常、中度异常、重度异常等4级。 6.5 感官能力 6.5.1 感受外界事物刺激的能力,包括视力、吃力等,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障碍、中度障碍、重度障碍等4级。 6.5.2 视力:在一定距离内眼睛辨别物体形象的能力,如佩带眼镜,以充足光线下戴着眼镜的表现为准,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障碍、中度障碍、重度障碍等4级。 6.5.3 听力:

14、是指启动听觉器官,接收语音信息的一种能力,如有助听器,以使用后的听力为准,根据所得分值分为正常、轻度障碍、中度障碍、重度障碍等4级。 7 评估流程 DB13/T 21032014 5 7.1 评估人员应按照评估工作流程(见附录 A)开展评估工作。 7.2 评估人员应认真问询、查看身份证件、病历等相关资料后,认真填写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格式参见附录 B)。 7.3 评估人员应使用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表(格式参见附录 C)开展评估工作。 7.4 评估人员应对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感观能力等一级评估指标进行逐一评判,得出相应的能力等级。 7.5

15、评估人员应填写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报告(格式参见附录 D)。 7.6 评估人员,首先对各一级指标进行逐一总结;其次在对五个一级指标总分累加并加权处理后,得出评估结论;最后,评估人员应再次确认评估结论,并由评估员本人、评估对象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8 评估类别 8.1 首次评估 对初次申请老年生活能力评估的老年人进行的评估。 8.2 例行评估 每年一次对评估对象进行的回顾与总结性的评估。 8.3 即时评估 当评估对象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的评估。 8.4 复核评估 评估对象及其监护人对评估的结论有异议时,经申请开展的评估。 9 评估争议的处理 9.1 评估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对评估的结论有异议时

16、,应在收到评估结论告知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评估。 9.2 复核评估由养老服务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实施。 9.3 复核评估结论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DB13/T 21032014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流程图 图A.1 DB13/T 21032014 7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图B.1 第一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8 图B.2 第二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9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表 图C.1 封面格式 DB13/T 2103201

17、4 10 图C.2 第一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1 图C.3 第二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2 图C.4 第三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3 图C.5 第四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4 图C.6 第五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5 图C.7 第六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6 图C.8 第七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7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报告 图D.1 第一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8 图D.2 第二页格式 DB13/T 21032014 19 图D.3 第三页格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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