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 工作例会制度 一、 每 月 28 日 定期举行一次例会,出席者为 院长、 业务分管领导、公卫科主任及公卫科成员、家庭医生团队队长 以及 各村卫生站村医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 二、 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出席成员提议、经 院长 批准召集临时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发出通知。 三、 会议由 办公室 主任 负责会议人员的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 四、 例会主要内容为: 当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困难问题的解决。参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 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五、 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六、 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 七、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八、 会议期间,由 公卫科主任 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九、 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须至少提前 1 天 请假 。 十、 例会迟到、早退者,应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