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方案.doc

上传人:confusegate185 文档编号:383207 上传时间:2018-10-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诉讼代理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诉讼代理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诉讼代理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诉讼代理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1 诉讼方案 一、案件背景 1、 2013 年 8 月至今,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 *小区供电安装工程。(付款条款、已付工程款、完工情况) 2、 2015 年 11 月 14 日,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蒋某、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蒋某组织 *小区的收尾工作,由蒋某选购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的未售商品房,所得房款作为工程款由蒋某代付给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该协议确认 *小区收尾工程还需要支付 21454383 万元,蒋某选购的华夏 *置 业有限公司的 18 套房屋总房款为 19663281 元,该房款专款专用。该协议第

2、四条约定 若因蒋某不能及时代付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造成供电工程无法顺利施工和验收,则华夏*置业有限公司有权不予办理购房手续且一切损失由蒋某承担,同时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有权追究蒋某的违约责任。 3、 目前 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已经根据蒋某的指示(有无证据?)将其选购的 18 套出售给相关业主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已办理备案手续并出具房款收据的房屋 12 套,房款总计为13315008.4 元;尚未办理备案手续、未出具房款收据的房 屋 6 套,房款总计为 6348272.8 元。 4、 关于收尾工程的工程款,蒋某实际仅支付工程款 元,尚未支付工程款 元,导致 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

3、公司停止收尾工程2 的施工。 二、法律关系分析 1、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律关系 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 *小区的供电工程等收尾工程,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依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有义务按照约定工期完成收尾工程。 2、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蒋某的法律关系 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蒋某代为组织 *小区的供电工程等收尾工程及代为支付工程款,蒋某选购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未售的18 套商品房抵付工程款。由此可见,蒋某系华夏 *置

4、业有限公司的受托人,与蒋某 系委托合同关系 。 3、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购房者的法律关系 蒋某与购房者达成合意,购房者将房款支付给蒋某,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则根据蒋某指示,就对应的房屋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由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向购房者出具收据, 显然,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购房者 系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该情况于 2015 年 11 月14 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略有差异,即原协议约定由蒋某选购商品房,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以蒋某选购的商品房抵付工程款,而实际情况为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房款由蒋3 某收取。 三、诉讼方案分析 1、以购房者为被告,依据房屋买卖合同

5、要求购房者支付房款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购房者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有义务向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因此,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可以依据房屋买卖 合同诉请法院要求购房者支付房款。但是,由于目前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向 12 位购房者开具房款收条,因此,对于该部分业主的房款主张,法院不会支持。此外,尚有 1 套房产既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未办理备案登记,要求支付房款缺乏依据。 2、 以蒋某为被告,根据协议书要求蒋某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协议书,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与蒋某系委托合同关系,据此,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可以诉求法院要求蒋某向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6、或者要求返还其选购的 18 套房屋的房款,并同时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于协议书已经明确 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要义务亦已履行,故而此方案风险较小,举证责任较轻,且可以有效实现诉讼目的。但是由于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并非直接与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亦非交付、备案、登记于蒋某名下,因此关于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是否实际履行协议存在一定风险。 3、 以蒋某、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要求继续履行 *小区收尾工程,并要求双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协议书,蒋某、4 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在协议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违反约定义务,可依法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案风险在 于,华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完成工期是由于蒋某未能按照协议支付工程款导致的,华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享有抗辩权。因此,实际结果可能是由蒋某承担责任。而且以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综上,第二种方案华夏 *置业有限公司举证责任相对较轻,且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工程款迟延支付导致的收尾工程停滞问题,我们建议采取第二种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方案计划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