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券上市协议甲方:_乙方:_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债券名称:_;代码:_;债券面额:_;期限:_;利率:_;发行价格:_;实际发行总量:_;已募集资金数额:_;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第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第四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五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
2、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第六条 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第七条 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3、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第九条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 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元,每增加_元,月费增加_元,最高不超过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
4、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第十二条 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第十三条 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第十四条 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警告;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3责令限期改正;4停牌或除牌;5法律、法规、规章、
5、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第十六条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仲裁。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 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