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合同第一章 总 则为加快宁波保税区的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利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合同各方第一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甲方:_公司名称: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_乙方:_公司名称:_地址:_法定代表人:_第三章 合同公司第二条 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设在宁波保税区东区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宁波保税区有关条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
2、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六条 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股东。第四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七条 公司以加快宁波保税区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营宗旨。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仓储;铂金、铂金镶嵌首饰和工艺品(除金银珠宝)的生产加工。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投资总额_万美元。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_万美元。各投资方出资情况如下:甲方:_万美元,占_%,在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_%,其余在两年内到位,以现金和设备到位。乙方:_万美元,占_%,在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_%,其余在两年内到位,以美元
3、现汇投入。第十一条 各投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由公司发给出资证明书。第十二条 经营期内,投资方不得提前抽回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各投资方对新增注册资本额享受优先认购权。第十三条 各投资方转让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在同等备件下,其他投资方对转让投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合同各方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分配的董事会名额委派董事参加董事会;(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依照法律、法规及投资比例获取盈利;(四)优先购买其它投资方转让的股本;(五)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十五条 合同
4、各方的义务(一)按期缴纳认缴的股本;(二)依其所认缴的股本额承担公司责务;(三)对公司投资缺口,按股本比例分别承担。第七章 董事会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决策。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董事会议一致通过。对下列重大事宜,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一)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三)聘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委派三名,外方委派两名,董事任期叁年。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由外方委派。第十八条 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受董事长委托的其他董事召
5、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公司总经理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第二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部门和分支机构。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或不能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董事会可随时解聘撤换。第九章 劳动管理第二十二条 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规章,由董事会按国家有关政策制订。
6、第二十三条 对董事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第十章 财税、审计第二十四条 公司享受宁波保税区的税收优惠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十六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讨论决定。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第十一章 经营期限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公司成立日期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经营期届满 个月前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延长合营期限。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
7、变更与解除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股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第三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章程规定的其他终止事由,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 股东一方或几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都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各方有权向违约各方索赔。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 股东任何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纳出资额时,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纳付应出资额的违约金给公司,再由公司返还给守允方。如逾期三个月作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十四章 其它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陆份,由协议中方签字盖章;外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有效,股东各方各执壹份,公司存档壹份。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合同各方:_中方:_法定代表人签字:_外方: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