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承揽合同(BF-2001-0303)合同编号:_定作人:_ 签订地点:_承揽人:_ 签订时间:_第一条 承揽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报酬承揽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单价 总价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第三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
2、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第八条 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_第九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第十条 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第十一条 定作人应在_年_月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元。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第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_第十五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承揽人违约责任:_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定 作 人 承 揽 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承揽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邮政编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