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_年度企业名称:_经济类型:_法定代表人:_注册地址:_经营地址:_联系电话:_职工人数:_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会(全体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
2、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 企业实行_等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一)岗位工资制,适用于_;(二)年薪制,适用于_;(三)_工资制,适用于_;(四)_工资制,适用于_。第四条 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在实现当年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达到_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达到_元。第五条 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企业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
3、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第六条 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元(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七条 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一)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_;_(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支付的原工
4、资福利待遇不变;_(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_;(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五)职工待岗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六)职工内退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七)企业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暂停支付职工工资。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
5、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晋劳社厅发200825号执行。日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174第十条 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十一条 企业每月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或者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
6、无故拖欠。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第十二条 企业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_。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三)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_(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
7、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
8、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_。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年_月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9、起五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企业盖章:_ 工会盖章:_企业首席代表:_ 职工首席代表: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协议审查单位(盖章):_ 协议审查日期:_年_月_日附件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一、协商代表名单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二、协商代表的产生_。三、平等协商过程_。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_。五、其它_。